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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北明: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7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404.98万元,预付账款余额为373.93万元,其他应收款余额521.11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如下:公司为常山恒新担保29,794.45万元,为常山恒荣担保18,485.20万元,为舞钢担保6,241.45万元,为北明鼎云担保3,000.00万元,为常山香港担保5,028.53万元,为北明软件担保162,656.92万元。全资子公司北明软件为其全资子公司天时能源担保6,022.13万元,为金实盈信担保500万元。公司累计担保231,728.68万元,无逾期担保,担保总额为公司2022年末净资产的38.94%。

二、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生产经营中正常业务往来,交易价格按同类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控股股东与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担保行为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签名):

李万军 蔡为民

杨峻 陈爱珍

2023年4月13日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有关规定的要求,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八届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已就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宜,向我们提供了详细资料,并向我们做了充分的说明,为我们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帮助。

2、公司本次就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3、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签名):

李万军 蔡为民

杨峻 陈爱珍

2023年4月13日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李万军 蔡为民

杨峻 陈爱珍

2023年4月13日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拟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3年4月10日将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八届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及相关资料提交给我们。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

中兴财光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贯性,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八届十八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李万军 蔡为民

杨峻 陈爱珍

2023年4月13日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拟聘任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聘任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从业资格,服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专业素养,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运作,起到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发表审计意见,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中兴财光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对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支付该事务所财务报告审计费110万元(含子公司财务审计费)、内控审计费50万元,共计160万元。

独立董事(签名):

李万军 蔡为民

杨峻 陈爱珍

2023年4月13日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说明公司及附属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与集团公司及附属企业之间发生一定数额的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将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八届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与该议案相关的《生产经营购销框架协议》、有关企业签署的《关于对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生产经营购销框架协议〉的确认书》已于2023年4月10日提交给我们。

我们认真审核了有关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总量、付款方式等条款,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八届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李万军 蔡为民

杨峻 陈爱珍

2023年4月13日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八届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业务往来,具有持续性。

2、2023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原则客观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同意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独立董事(签名):

李万军 蔡为民

杨峻 陈爱珍

2023年4月13日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作为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2022年关联交易计划,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8,209万元,2022年与关联方预计发生金额为13,000万元,差异率为36.85%。现对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超过20%的情况,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基于独立判断,并经认真研究、核查,我们认为导致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产生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受行业需求不足、市场购销缓慢影响,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和销售的金额减少,使得预计金额与实际交易额产生差异。

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预计,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签名):

李万军 蔡为民

杨峻 陈爱珍

2023年4月13日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将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八届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于2023年4月10日提交给我们。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李万军 蔡为民

杨峻 陈爱珍

2023年4月13日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八届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该议案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担保费率系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较为合理,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体现出股东单位对公司的支持。同意此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签名):

李万军 蔡为民

杨峻 陈爱珍

2023年4月13日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预计2023年公司与子公司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预计2023年公司与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2023年预计为公司子公司银行授信或金融机构其他融资方式,以及业务合同履约合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额度不超过318,000万元人民币,有助于促进公司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良性循环,有利于子公司经营业务的拓展,符合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合理需求;

2、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3、为公司子公司银行授信或金融机构其他融资方式,以及业务合同履约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同意为公司子公司银行授信或金融机构其他融资方式,以及业务合同履约提供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李万军 蔡为民

杨峻 陈爱珍

2023年4月13日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我们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相对比较完备,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公司内部控制各项重点活动(包括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内部控制)均能严格按照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未发现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真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签名):

李万军 蔡为民

杨峻 陈爱珍

2023年4月13日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2023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是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等方面,综合确定的,有利于调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激励其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方案。

独立董事(签名):

李万军 蔡为民

杨峻 陈爱珍

2023年4月13日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石家庄常山北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作为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相关资料,对公司董事会八届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签名):

李万军 蔡为民

杨峻 陈爱珍

2023年4月13日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就公司参与外汇套保交易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外汇套保交易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参与外汇套保交易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制定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开展该业务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基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签名):

李万军 蔡为民

杨峻 陈爱珍

2023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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