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将审议的《关于增加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于 2022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4月2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75万。公司2022年新增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此导致天健2022年审计工作内容增加,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拟增加25万元。增加后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00万元。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提交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页无正文,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红艳: | 刘灿辉: |
张 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