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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控股: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5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本着向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职责,认真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公司监事通过参加监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检查公司各项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等形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募集资金、关联交易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职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下,监事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监事会会议4次,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全体监事对提交至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时间审议事项
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1月16日《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临时次会议2022年4月21日《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会议2022年8月24日《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22年10月27日《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2022年度各项工作的监督及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2年,监事会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在对这些事项的监督活动中并不存在异议。

1、公司内部控制及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能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下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决议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存在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2、检查财务和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询问和检查,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于审计报告无异议。

3、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经对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核查,认为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实际需求和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均严格依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就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时,关联方均予以回避表决。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查了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未发现新增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5,560.17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6、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开展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筹划、传递、编制、决议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向监管部门报备。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管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还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强化各项监督检查,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公司监事会将持续加强各监事的专业能力,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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