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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日新材: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专项核查报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日新材”、“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久日新材在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9年9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1887号文《关于同意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780.6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6.68元。共募集资金1,854,157,42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44,864,470.72元,募集资金净额1,709,292,953.28元。截止2019年10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42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01,191,317.32元,其中:于2019年10月3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6,940,185.26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04,251,132.06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08,101,635.9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19年3月16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于2023年1月6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

截至目前,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开立了11个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并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10月30日,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并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久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4月30日,东营久日、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久日)分别与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1月26日,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久日)和怀化久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化久源)分别与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月24日,天津久日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日半导体)和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1月9日,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晶信息)、内蒙古久日分别和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和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应及时通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7日,公司在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0220300102000022801,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022年10月27日,怀化久源在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现名: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77010309000126064,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022年11月1日,公司在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天津友谊路证券营业部(现名: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36003813,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

770700788013000011911,340,714,200.00 768,574.16活期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

12290341751060254,706,600.00 312,207.86活期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

441130100100460003200,000,000.00

2022年3月29日销户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

2004052132000438126,692,211.83 122,493.36活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

7707007880180000170049,385.45活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

77070078801500002096

2022年7月29日销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

77070078801800002637

2022年3月

8

日销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

77070078801200002630188,404.44活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科技支行

7723007880120000161023,535,126.19活期

1,722,113,011.83 24,976,191.46——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支行

022030010200002280134,970,700.88活期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营业部

77010309000126064

活期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36003813

活期

募集资金专户小计理财结算专户小计

34,970,700.88——

理财结算专户小计
合 计

1,722,113,011.83 59,946,892.34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期末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

额的差异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募集资金账户初时存放金额(A)1,722,113,011.83加:应归还募集资金账户的上市中介机构费进项税(B)8,691,868.24减:应转出的以自有资金垫付上市中介机构费(C)6,563,926.79减: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上市中介机构费用(D)14,948,000.00募集资金净额(E)=(A)+(B)-(C)-(D)1,709,292,953.28减: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F)601,191,317.32募集资金结余金额(G)=(E)-(F)1,108,101,635.96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24,976,191.46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余额34,970,700.88转账手续费23,701.70存款利息收入-8,374,041.20理财收益-136,604,243.33

项目 金额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645,000,000.00使用闲置资金投资通知存款300,000,000.00通知存款账户期末结余利息981,385.00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45,000,000.00应归还募集资金账户的上市中介机构费进项税8,691,868.24应转出的以自有资金垫付上市中介机构费-6,563,926.79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经审批的使用额度,补充流动资金已按期归还。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4,500.00万元,未超过经审批的使用额度。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含1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前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可使用额度为10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理财产品余额6.45亿元、通知存款3亿元,合计9.45亿元,未超过经审批的使用额度。2022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浦发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渤海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招商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江海证券保本型收益凭证,共计获得理财收益34,876,847.1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2021年度,公司使用3,4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6%。

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3,4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1月6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笔3,4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6%。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0085号)。久日新材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久日新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久日新材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久日新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4 月 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709,292,953.2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4,251,132.0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839,76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01,191,317.3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9.13%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如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

-

839,760,000.00

1,340,714,200.00

500,954,200.00

500,954,200.00

131,314.29

950,965.75

-500,003,234.25

0.19

终止 否 是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

335,000,000.00

335,000,000.00

335,000,000.00

75,276,534.66

336,047,553.89

1,047,553.89

100.31

2022年3月 否 否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

454,760,000.00

454,760,000.00

454,760,000.00

396,538.63

1,413,699.03

-453,346,300.97

0.31

终止 否 是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

54,706,600.00

54,706,600.00

54,706,600.00

1,806,350.00

2,082,700.00

-52,623,900.00

3.81

2023年12月 否 是久日半导体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

50,000,000.00

50,000,000.00

50,000,000.00

26,640,394.48

26,640,394.48

-23,359,605.52

53.28

2023年6月 否 否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200,056,004.17

56,004.17

100.03

—是 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595,420,800.00

1,595,420,800.00

1,595,420,800.00

104,251,132.06

567,191,317.32

-1,028,229,482.68

35.55

—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34,000,000.00

34,000,000.00

34,000,000.00

34,000,000.00

100.00

—是 否未启用的超募资金

79,872,153.28

79,872,153.28

79,872,153.28

-79,872,153.28

——否

超募资金流向小计

113,872,153.28

113,872,153.28

113,872,153.28

34,000,000.00

-79,872,153.28

29.86

—— —合计

1,709,292,953.28

1,709,292,953.28

1,709,292,953.28

104,251,132.06

601,191,317.32

-1,108,101,635.96

35.1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

目)

由于位于山东东营的“年产87,000

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东营久日项目)建设用地在海岸线向陆一侧附近,受山东省海岸线政

策(原则上不在海岸线向陆1公里范围内新建建筑物)影响,第二批项目建设用地184亩尚未能如期取得,故未能按计划进行建设。

根据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于2021年12月6

线修测成果完成审查,修测成果已反馈至山东省自然资源部门,待省上会后将对海岸线修测成果进行公布。”直至2022年1月,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一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实施山东省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的通知》,明确山东划定“两线”(海岸建筑核心退缩线和

一般控制线),“两区”(核心退缩区和一般控制区),加强海岸带管控,核心退缩区内除准入项目外,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东营久日地处海岸线向陆一侧附近,即使已获批的120亩建设用地也有划入退缩区的可能。因此,受海岸线政策影响,项目第二批建设用地未能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如期取得,该募投项目进展滞后于原定计划。公司先期已启动替代方案以减少东营久日项目延期的影响。公司启动了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久日的“年产9,250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先后于2020年12月2日、2022年1月11日分别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3,500.00万元分两次变更至“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建设,以承接“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计划生产的公司核心光引发剂产品TPO的部分产能,“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已于2022年3月15日开始逐步投料运行。

为切实保障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募集资金长期搁置,公司综合目前所处的外部环境,并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升公司整体营运能力,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终止东营久日项目的继续实施,并经2023年1月6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

该项目原计划2021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建设过程中因部分设备受外部环境影响,较原约定的交付时间延迟,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另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当地园区的部分公用设施还尚未完全配套到位

的成本压力,故内蒙古久日项目推迟至2022年3月底前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投产。2022年3月15日起,该项目部分车间已开始逐步投料运行。

3.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

该项目原计划2022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2022年6月10

为核心、半导体产业为重点”的产业发展方向。随着公司发展方向和战略的变化,研究中心规模和研发方向也随之进行调整,随着研究中心研发方向增加,原研究中心项目设计及功能已无法满足研究中心研究和未来发展需要。经多次沟通,原计划用地仅可进行改建,无法重建或扩建,经公司慎重考虑,从立足研究中心长远规划及未来发展出发,决定不再在原计划用地上进行改建。

公司在此期间,已通过增加现有研发中心实验室面积及建设新实验室、采购新设备等方式推进着研发工作的开展,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久

日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先期进行相关研究开发,并新增2,400平方米办公和研发及中试空间,待研究中心建成后将半导体相关的研发项目迁入其中。此外,公司还通过与南开大学等高校进行合作来推动新项目的研发进展。

1.在新的研究中心方案确认之前,公司在现研发中心实验室旁新增租赁了544平方米,用于实验室扩设,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2.为了确保公司研发工作进度,公司还加强了和多所高校的合作,建立的“南开大学-久日新材联合研究院”助力推动公司研发项目进度。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故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12月。

“久日半导体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原计划2022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着眼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切实满足未来对半导体化学材料研发工作的需求,对实验室各功能区重新进行了规划和调整,从而使得“久日半导体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未能如期完成;同时,自2022年1月工程队进驻开工建设以来,一直受到外部环境的反复影响,亦造成了仪器设备交货日期较长时间的延误。目前公司已完成建设的实验设施及购买的设备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基本满足G/I-线光刻胶配方的研发和样品的试制。为进一步扩大研发产品的范围,增强研发能力,还将购置包括研发负性光刻胶的光刻设备在内的一系列仪器,并扩建样品制造车间。基于上述原因,2022年8月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久日半导体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达到预定完全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为2023年6月,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2-035)。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披露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1.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

如前文“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所述,受海岸线政策影响,项目第二批建设用地未能如期取得,东营久日年产87,000

于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导致房地产产业链相关行业业务收缩,而东营久日项目中相关产品,如1173、184等应用于房地产相关的地板、家居等行业。同时叠加近两年外部环境影响,国内外需求减缓,目前该项目中相关产品的未来市场发展前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继续投入可能会导致项目盈利不及预期或是亏损的情况发生。基于上述原因,为切实保障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募集资金长期搁置,公司综合目前所处的外部环境,并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升公司整体营运能力,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公司于2022年12月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

案》,拟终止东营久日项目的继续实施。2023年1月6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上述变更及终止事项属于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如前文“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所述,随着国际和产业形势发生变化,公司战略随之进行了调整,确立了以“光固化产业为核心、半导体产业为重点”的产业发展方向。随着公司发展方向和战略的变化,研究中心规模和研发方向也随之进行调整,随着研究中心研发方向增加,原研究中心项目设计及功能已无法满足研究中心研究和未来发展需要。经多次沟通,原计划用地仅可进行改建,无法重建或扩建,经公司慎重考虑,从立足研究中心长远规划及未来发展出发,决定不再在原计划用地上进行改建。公司在此期间,已通过增加现有研

发中心实验室面积及建设新实验室、采购新设备等方式推进着研发工作的开展。

怀化久源于2021年3月依法取得洪江区桂花园乡优胜村地段9.6337公顷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位于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化工片区)范围内,不动产权证书号为:湘(2021)洪江区不动产权第0002818号。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管理委员会现为实施“洪江区特色新材料产业链建设项目”(2022

年省级重点项目),须对园区土地使用范围进行调整。近日,怀化久源收到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

通知,因工业园区控制性规划调整,拟由怀化市洪江区自然资源局与怀化久源签订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由洪江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有偿收回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建设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该项目当时的土地出让总价款为2,765.00

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收回事宜进行协商,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自然资源局拟以2,765.00万元人民币有偿收回该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

近几年,为强化“房住不炒”,控制金融风险,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导致房地产产业链相关行业业务收缩,该项目中主要产品1173(1103)、184(1104)的应用与房地产相关的地板涂料、家居涂料等行业关系密切,同时叠加近两年外部大环境影响,国内外需求减缓,目前该项目中相关产品的未来市场发展前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继续投入可能会导致项目盈利不及预期或是亏损的情况发生。

基于上述原因,为切实保障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募集资金长期搁置,公司综合目前所处的外部环境,并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

战略,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升公司整体营运能力,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经公司审慎研究,拟终止该项目的继续实施。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终止该项目的继续实施,并经2023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变更及终止事项属于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7月9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金未超过经审批的使用额度,补充流动资金按期已归还。

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4,500.00万元,未超过经审批的使用额度。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11月22

个月。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亿元(含),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12个月。

2020年2月27

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亿元(含)的基础上,增加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2020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超过人民币14.00亿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前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2021年10月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和使用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前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2年10月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

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含10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前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止2022年12月31日,累计可使用额度为10亿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理财产品余额6.45亿元、通知存款3亿元,合计9.45亿元,未超过经审批的使用额度。2022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浦发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渤海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招商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江海证券保本型收益凭证,共计获得理财收益34,876,847.10元。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获得理财收益136,604,243.33元。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2021年度,公司使用3,4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6%。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3,4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1月6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笔3,4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6%。该事项属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709,292,953.28元,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入1,595,420,800.00元,超募113,872,153.28元。扣除上述2021年度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40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剩余79,872,153.28元。剔除2023年1月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400万元,超募资金剩余45,872,153.28元。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提交董事会审议后,按照以下先后顺序有计划的进行使用:

(1)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

(2)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3)归还银行贷款;

(4)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实施“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久日半导体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可增强公司自主创新研发能力,增强公司光引发剂产品的市场适应性,改善研发环境,提升对人才的吸引力;提升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竞争力。实施“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增强公司的营运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实现公司稳步健康发展。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将体现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中,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件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本年度实际投

入金额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投资进度(%)

(3)=(2)

/(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

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

335,000,000.00 335,000,000.00 75,276,534.66 336,047,553.89 100.312022年3月 否 否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

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

454,760,000.00 454,760,000.00 396,538.63 1,413,699.03 0.31终止 否 是久日半导体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

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

50,000,000.00

50,000,000.00 26,640,394.48 26,640,394.48 53.282023年6月 否 否合计 —839,760,000.00 839,760,000.00 102,313,467.77 364,101,647.40 43.36——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一、变更“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

1.变更原因

东营久日“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受山东省海岸线政策影响,未能按计划进行建设。为减少“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延期的影响,公司启动替代方案,将“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6,000万元变更至内蒙古久日的“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建设,以承接原募投项目计划生产的TPO等部分光引发剂产品,内蒙古久日将作为公司新的生产基地,用于生产系列光引发剂及副产品,以补充公司现有部分主要产品在单一生产地生产的现状,同时内蒙古久日将进行公司新产品和部分原材料的生产,并结合着附近就能采购到主要原材料的情形,能有效降低公司主要原材料的成本,更好加强公司在产业布局上的协同。

2.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3.信息披露情况

上述变更项目,已于2020年11月14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公告名称为《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1.变更原因

东营久日“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受山东省海岸线政策影响,未能按计划进行建设。为减少“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延期的影响,公司启动替代方案,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久日注册成立怀化久源,实施光引发剂项目扩建,投资建设“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以承接原募投项目中计划生产的光引发剂184、1173等部分其它产品,项目预计投入募集资金45,476.00万元。

2.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3.信息披露情况

上述变更项目,已于2021年11月5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公告名称为《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三、变更

部分募投资金投入

、增加投入

1.变更原因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产业布局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东营久日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2,500.00万元变更为“久日半导体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和增加“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久日半导体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5,000.00万元,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久日半导体。“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原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6,000.00万元,公司根据“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的投资进度,并结合公司资金的实际情况,本次拟增加使用募集资金投入7,500.00万元,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久日。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合计12,500.00万元。

2.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3.信息披露情况

上述变更项目,已于2021年12月25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公告名称为《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终止“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的继续实施(该变更事项属于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1.变更原因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为:拟将东营久日“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8,141.65万元变更为追加内蒙古久日“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1,441.65万元和大晶信息“年产600吨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6,700.00万元。终止东营久日“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的继续实施,并将东营久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1,857.79万元及相关利息及理财收益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尽快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如公司后续对该等募集资金的使用作出其他安排,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2.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3.信息披露情况

上述变更项目,已于2022年12月21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公告名称为《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

如前文“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所述,由于:

1.项目实施中因工业园区控制性规划调整,建设用地将被有偿收回。

2.经济环境变化,下游需求萎缩。

所以,为切实保障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募集资金长期搁置,公司综合目前所处的外部环境,并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升公司整体营运能力,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经公司审慎研究,拟终止该项目的继续实施。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终止该项目的继续实施,并经2023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变更及终止事项属于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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