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3-037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等有关规定,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以定向增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4,000万股。根据投资者最终的认购情况,本公司实际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920,451股,新增股份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0.47元,共计募集资金1,385,999,671.97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3,001,994.45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62,997,677.52元,已由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635,033.0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60,362,644.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39号)。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43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5,343,705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4,370,5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5,878,075.5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518,492,424.5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此外公司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发生其他发行费用3,388,065.65元(此处为不含税金额),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5,104,358.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84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各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及2021年10月26日分别与宁波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各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分别与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宁波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2年 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 73010122001955717 | 200,000,000.00 | 已销户 | |
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洲支行 | 9550880042237000142 | 250,000,000.00 | 已销户 | |
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 338090100100328509 | 330,362,644.44 | 133,877,723.19 | |
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上梅林支行 | 38920188000099392 | 330,000,000.00 | 3,356,655.03 | |
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深圳生态园支行 | 755946937610701 | 250,000,000.00 | 已销户 | |
福建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洲支行 | 9550880230197000169 | 65,629,441.32 | ||
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深圳生态园支行 | 755946937610502 | 25,825,145.37 | ||
合计 | 1,360,362,644.44 | 228,688,964.91 |
注1: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不包括公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85,000,000.00元。注2: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5,768,605.33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21,482,226.50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2年 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 | 44300100000000000030 | 218,492,424.50 | 已销户 | |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深圳民治支行 | 338200100100127837 | |||
四川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光大银行深圳上梅林支行 | 38920188000115677 | 200,000,000.00 | 24,661,759.06 | |
四川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 73010122002214468 | 100,000,000.00 | 37,595,047.44 | |
四川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 338090100100414886 | 200,000,000.00 | 88,830,465.61 | |
四川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深圳向西路支行 | 771875983651 | 100,000,000.00 | 44,916,002.76 | |
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 | 443066412013005964866 | 200,000,000.00 | 67,350,521.93 |
主体
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深圳生态园支行 | 519903120710702 | 200,000,000.00 | 23,879,089.89 | |
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深圳香蜜湖支行 | 9550880235176600179 | 150,000,000.00 | 93,239,924.48 | |
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民生银行深圳深南支行 | 685000810 | 150,000,000.00 | 25,512,190.84 | |
合计 | 1,518,492,424.50 | 405,985,002.01 |
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4,987,861.70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3,302,864.67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承诺投资4个项目为: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项目、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承诺投资3个项目为:新能源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二期)、补充流动资金,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惠州新建项目)中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47,500.00万元分别用于公司“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项目”(以下简称福建二期项目)及“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以下简称惠州三期项目)的建设,其中福建二期项目拟使用25,000.00万元、惠州三期项目拟使用22,500.00万元。公司本次变更惠州新建项目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建设福建二期项目及惠州三期项目,不改变惠州新建项目的投资总额,变更
后的资金缺口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本次拟变更调整募集资金金额为47,5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34.27%,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34.92%。具体拟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前项目 | 变更后项目 | 原计划使用 募集资金金额 | 变更后使用 募集资金金额 |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 |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 | 116,036.26 | 68,536.26 |
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项目 | 25,000.00 | ||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 | 22,500.00 |
2021年10月26日,本公司及福建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中金公司与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10月26日,本公司及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生态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7月延长至2023年4月。
本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对上述变更进行了公告。
(3)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项目”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月延长至2023年10月。
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对上述变更进行了公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投资项目 | 承诺投资 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差异原因 |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 | 68,536.26 | 46,914.04 | -21,622.22 | 尚未投资完毕 |
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项目 | 25,000.00 | 13,478.14 | -11,521.86 | 尚未投资完毕 |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 | 22,500.00 | 6,997.43 | -15,502.57 | 尚未投资完毕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20,002.84 | 2.84 | 利息收入 |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 承诺投资 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差异原因 |
新能源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 60,000.00 | 40,765.56 | -19,234.44 | 尚未投资完毕 |
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二期) | 70,000.00 | 49,465.01 | -20,534.99 | 尚未投资完毕 |
补充流动资金 | 21,510.44 | 21,510.44 |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1年11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11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及2021年12月6日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计划使用不超过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10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22,868.90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576.86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2,148.22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8,500.00万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2年7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计划使用不超过1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40,598.50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498.79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330.29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4。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整体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其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增强公
司的整体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其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的情况。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15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36,036.26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87,392.4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7,500.0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2020年:20,00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4.92% | 2021年:14,247.93 | |||||||||
2022年:53,144.52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 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 |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 | 116,036.26 | 68,536.26 | 46,914.04 | 116,036.26 | 68,536.26 | 46,914.04 | -21,622.22 | 2023年4月 |
2 | 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项目 | 25,000.00 | 13,478.14 | 25,000.00 | 13,478.14 | -11,521.86 | 2023年10月 | |||
3 |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 | 22,500.00 | 6,997.43 | 22,500.00 | 6,997.43 | -15,502.57 | 2023年5月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20,002.84 | 20,000.00 | 20,000.00 | 20,002.84 | 2.84 | 不适用 |
合计 | 136,036.26 | 136,036.26 | 87,392.45 | 136,036.26 | 136,036.26 | 87,392.45 | -48,643.81 |
注:本次募投项目均还在建设期,差额主要为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51,510.44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11,741.0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2022年:111,741.0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 | |||||||
序 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 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新能源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 新能源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 60,000.00 | 60,000.00 | 40,765.56 | 60,000.00 | 60,000.00 | 40,765.56 | -19,234.44 | 2023年7月 |
2 | 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二期) | 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二期) | 70,000.00 | 70,000.00 | 49,465.01 | 70,000.00 | 70,000.00 | 49,465.01 | -20,534.99 | 2023年8月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21,510.44 | 21,510.44 | 21,510.44 | 21,510.44 | 21,510.44 | 21,510.44 | 不适用 | |
合计 | 151,510.44 | 151,510.44 | 111,741.01 | 151,510.44 | 151,510.44 | 111,741.01 | -39,769.43 |
注:本次募投项目均还在建设期,差额主要为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
1 |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 | 11,263.75 | 不适用 | |||||
2 | 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项目 | 5,945.16 | 不适用 | |||||
3 |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 | 4,825.85 | 不适用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直接产生效益 | 不适用 | |||||
合计 | 22,034.76 |
注1、承诺效益为募投项目投产后年均净利润;注2、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在建设期,未产生效益。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
1 | 新能源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 17,212.18 | 不适用 | |||||
2 | 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二期) | 24,574.39 | 不适用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直接产生效益 | 不适用 | |||||
合计 | 41,786.57 |
注1、承诺效益为募投项目投产后年均净利润;注2、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在建设期,未产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