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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泰高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5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相关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和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董事会从经营实际出发提出该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公司能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过审核,我们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有利于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证券业务资格,服务团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五、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保证上市公司财产安全,保证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犯。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继续高度关注和杜绝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情形。

七、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包括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方的担保,是为满足公司正常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八、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经营业务需要,截至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其审议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

九、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

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有效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该事项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宋海海 辛国胜 李小菲

2023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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