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适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适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标准
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年度绩效并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未在公司内部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津贴标准为每人13万元/年(含税)。
(二)监事薪酬标准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年度绩效并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年度绩效并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有利于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