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3]000339号 |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2年度)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5 |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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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3] 000339号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库科技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 董事会的责任
光库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光库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光库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大华核字[2023] 000339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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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光库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光库科技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光库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光库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李韩冰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陈明 | |||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
专项报告 第1页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4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长沙晟农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票16,888,677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2.04元。截至2020年12月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0,999.99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94.5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69,705.41万元。
截止2020年12月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72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9,950.33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00.72万元;于2020年12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950.33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700.62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2,461.44万元(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15年第一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新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2月7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新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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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中信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单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孰低为准),本公司及银行应在付款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公司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新支行 | 9550880222786900128 | 697,999,981.08 | 30,324,968.55 | 活期存款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新支行 | 9550880222786900218 | --- | 4,052,753.18 | 活期存款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15389173990003 | --- | 61.33 | 活期存款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五洲花城支行 | 8110901013201237061 | --- | 236,611.71 | 活期存款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五洲支行 | 8078340000006591 | --- | 50,000,000.00 | 定期存款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五洲支行 | 8078340000006729 | --- | 50,000,000.00 | 定期存款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五洲支行 | 8078340000006737 | --- | 50,000,000.00 | 定期存款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五洲支行 | 8078340000006745 | --- | 50,000,000.00 | 定期存款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五洲支行 | 8078340000006753 | --- | 40,000,000.00 | 定期存款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五洲支行 | 8078400000001568 | --- | 5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合 计 | --- | 697,999,981.08 | 324,614,394.77 | --- |
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账户维护费累计形成的金额;
2、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五洲支行8078100000004849账户为理财专用账户。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专项报告 第3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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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9,705.4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700.6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9,950.3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铌酸锂高速调制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54,000.00 | 54,000.00 | 16,700.62 | 24,244.92 | 44.90 | 2024年11月30日 | --- | 不适用 | 否 | |
2.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5,705.41 | 15,705.41 | --- | 15,705.41 | 100.00 | 2020年12月11日 | ---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9,705.41 | 69,705.41 | 16,700.62 | 39,950.33 | 57.31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69,705.41 | 69,705.41 | 16,700.62 | 39,950.33 | 57.31 | --- | --- | --- | --- |
专项报告 第5页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本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了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截止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金额为24,000万元,结构性存款金额为5,000万元,其余募集资金尚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