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鲁晓冬 仇如愚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