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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成大: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5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临2023-028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晓刚,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辽宁成大、森远股份、成大生物、何氏眼科、锌业股份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洪波,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硕士研究生,2011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辽宁成大、成大生物、何氏眼科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昱丹,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辽宁成大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郎海红,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近三年复核过辽宁成大、成大生物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因执业中问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李晓刚、周洪波、潘昱丹2022-12-28责令改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资产减值、收入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样本选取不合理、底稿存在错误
2李晓刚、周洪波2022-4-24警示函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应收账款和收入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支付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共18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为了匹配公司的业务规模和审计工作量,公司拟支付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共18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我们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对2022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在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工作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客观、公允地进行独立审计,实事求是地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建议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请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予以了事前认可,并经认真审核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独立发表审计意见,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本次续聘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暨聘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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