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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宏立: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5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23]第14-00139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0,340,965.38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2022年度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5,236,853.95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6,309,782.81元。

基于公司对未来发展的合理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为提高投资者的投资回报,提议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6,219,200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该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结合公司当前稳健的盈利能力、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良好的财务状况,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前景以及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股东长远与短期利益,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以及资金收支状况,保持了与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合法性与合规性,符合有关监管政策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

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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