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41证券代码:873726 证券简称:卓兆点胶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于2023年4月14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于2023年4月14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工作行为,保证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