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529 公司简称:爱玛科技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致股东的信
各位股东:
过去的2022年极不平凡,对于爱玛科技而言,是难中求进、干中求进、变中求进、稳中求进的一年,也是全力以赴、砥砺奋进的一年。俄乌冲突引发了全球能源危机,推动了原材料价格上涨,并冲击了本已不堪重负的全球供应链;在高传染性病毒引发潜在公共安全的风险下,国家秉持“人民至上”的原则,采取了有效的公共卫生应对策略,流通和消费有所受限;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气候异常现象显著,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置身事外,无论哪种极端气候,线下经济都受到了不小的冲击。
在“双碳”目标和全球油换电的时代背景下,在复杂的政经形势和市场环境下,公司聚焦主业、坚持向提供绿色便捷出行解决方案的平台型科技公司转型,持续推动创新发展、组织变革、管理改善、产品升级、品质提升和数智化转型,坚守长期主义的价值引领,不断提升“从用户需求洞察到用户需求满足”的综合经销效率。过去的一年里,公司实现跨越式增长,公司主要产品销量为1,077.27万台,同比增长24.25%,实现营业收入208.02亿元,同比增长35.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73亿元,同比增长182.14%,多家重要子公司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近年来,绿色、便捷、智能、体验、个性等成为电动两轮车用户需求的主要关注点。在消费需求不断多元化的同时,消费者对于骑行体验和个性化需求也愈加精益求精,这对整车生产厂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量提供同质化产品的企业在竞争中不断被淘汰出局,规模化企业之间综合实力的竞争将成为行业当下和未来一定时期内竞争的主流态势,这种竞争最终体现为用户需求的价值引导、精准识别、快速响应与充分满足。
自2004年从事电动两轮车研发制造业务以来,爱玛科技始终以“用户至上”为核心,持续将宝贵的资源和精力投入到用户需求洞察、自主研发能力提升等方面,经过二十余年的深耕,逐渐积累并形成了以“科技与时尚”为主要定位的产品开发体系与品类创新能力,这也是公司持续成长、不断创新的能力保障。在研究开发方面,公司持续在行业基础技术和前沿技术、用户需求洞察、消费行为研究、人机交互设计、车型品类创新等方面持续加大投入,研发费用5.07亿元,同比增加25.39%;在渠道建设方面,公司在提高渠道覆盖率的同时重视渠道质量的提升,积极推动终端门店数智化应用,不断提升终端门店的用户服务能力,聚焦用户需求,为用户提供贴心服务;在经营管理方面,公司将自我变革、持续改善的组织文化贯穿于经营管理之中,用文
化来指导企业、激励员工;以“共创、共拓、共赢、共享”的价值理念引领与产业伙伴的合作,共同拓展绿色中短途智慧出行生态圈,共同推动产业升级和行业发展。
展望未来,2023年也是机遇和挑战并存的一年。在中国经济活力恢复和双碳政策全球加速推进的大背景下,差异化、高端化、智能化、国际化的行业发展趋势愈加明朗;公司将坚定围绕“立足两轮、发展多轮、围绕出行、持续转型”的战略宗旨和“用户至上、卓越产品、精耕市场、精细运营”的战略主轴,加大在三电技术的研究与落地、爱玛造车平台的构建与优化、智能化技术的升级与应用等重要领域的投入与布局;同时,公司秉承“爱”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企业与环境、社会的共同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是我们矢志不渝的坚持,一如“用户至上”是我们长达20年的价值主张。为回报股东,基于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和整体财务状况,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董事会建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预计于2023年6月30日前,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4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5股。本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感谢各位股东、客户、供应商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一路以来的陪伴、支持与信任!新的篇章已经开启,爱玛科技全体满怀信心与期待,愿与各位一道携手同行,坚守“用户至上、奋斗为本、正直诚信、开放创新”的企业价值观,以“让出行充满爱”为使命,全力以赴、再创辉煌!
董事长: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张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慧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3,433,343.2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89,542,954.0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42,503,000.74元。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4元(含税)。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574,700,004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749,408,805.2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0.00%,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5股。以截至目前公司最新总股本574,700,004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862,050,006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及转增总额。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6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7
备查文件目录 | (一)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年报全文和摘要; |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
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爱玛科技/爱玛/公司/本公司/本集团 | 指 |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长兴鼎爱 | 指 | 长兴鼎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广东车业 | 指 | 广东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系爱玛科技子公司 |
江苏车业 | 指 | 江苏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系爱玛科技子公司 |
爱玛南方 | 指 | 爱玛南方有限公司,系爱玛科技子公司 |
天津车业 | 指 | 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系爱玛科技子公司 |
浙江车业 | 指 | 浙江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系爱玛科技子公司 |
河南车业 | 指 | 河南爱玛车业有限公司,系爱玛科技子公司 |
天津运动 | 指 | 天津爱玛运动用品有限公司,系爱玛科技子公司 |
广西车业 | 指 | 广西爱玛车业有限公司,系爱玛科技子公司 |
岁万万 | 指 | 天津岁万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系爱玛科技子公司 |
天津金戈 | 指 | 天津金戈工业设计有限公司,系爱玛科技子公司 |
小帕电动 | 指 | 小帕电动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系爱玛科技子公司 |
四川爱玛 | 指 | 四川爱玛科技有限公司,系爱玛科技子公司 |
爱玛共享 | 指 | 天津爱玛共享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系爱玛科技子公司 |
小玛网络 | 指 | 重庆小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天津小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爱玛科技子公司 |
天津天锂 | 指 | 天津天锂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系爱玛科技子公司 |
爱玛重庆 | 指 | 爱玛科技(重庆)有限公司,系爱玛科技子公司 |
重庆车业 | 指 | 重庆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系爱玛科技子公司 |
浙江销售 | 指 | 爱玛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系爱玛科技子公司 |
台州制造 | 指 | 台州爱玛机车制造有限公司,系爱玛科技子公司 |
爱玛创投 | 指 | 爱玛创业投资(宁波)有限公司,系爱玛科技子公司 |
丽水车业 | 指 | 丽水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系爱玛科技子公司 |
索腾科技 | 指 | 索騰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系爱玛科技子公司 |
天津捷马 | 指 | 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系爱玛科技参股公司 |
今日阳光 | 指 | 浙江今日阳光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系爱玛科技参股公司 |
格瓴新能源 | 指 | 格瓴新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山东格菱电动车有限公司”,系爱玛科技参股公司 |
台州锦福 | 指 | 台州锦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爱玛科技参股企业 |
山东爱德邦 | 指 | 山东爱德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系台州锦福参股公司 |
北京众众 | 指 | 北京众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系爱玛科技参股公司 |
小玛智能 | 指 | 重庆小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系爱玛科技子公司 |
重庆机电 | 指 | 重庆爱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系爱玛科技子公司 |
重庆车服 | 指 | 重庆爱玛车服科技有限公司,系爱玛科技子公司 |
超级宇宙 | 指 | 超级宇宙(重庆)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系爱玛科技子公司 |
爱玛新加坡 | 指 | AIMA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LTD.,系爱玛科技子公司 |
爱玛物流 | 指 | 重庆爱玛智联物流有限公司,系爱玛科技子公司 |
中信投资 | 指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金石智娱 | 指 | 金石智娱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金石灏沣 | 指 | 金石灏沣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长峡金石 | 指 | 长峡金石(武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三 |
峡金石(武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新国标 | 指 | 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公司章程、章程 | 指 |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上年同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电动两轮车 | 指 | 电动两轮车包含依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定义的“电动自行车”及依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第1部分:车辆类型》(GB/T5359.1-2019)标准定义的具有两个车轮的“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 |
电动两轮摩托车 | 指 | 依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第1部分:车辆类型》(GB/T5359.1-2019)标准定义的具有两个车轮的“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爱玛科技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Aima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AIMA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剑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春彦 | 李新、马群博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 |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 |
电话 | 022-5959 6888 | 022-5959 6888 |
传真 | 022-5959 9570 | 022-5959 9570 |
电子信箱 | amkj@aimatech.com | amkj@aimatech.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南区爱玛路5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南区爱玛路5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01600 |
公司网址 | www.aimatech.com |
电子信箱 | amkj@aimatech.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爱玛科技 | 603529 | 不适用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 | 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郭晶、张斌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赵乃骥、许楠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8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20,802,212,994.46 | 15,398,710,870.72 | 35.09 | 12,904,586,099.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73,433,343.24 | 663,998,092.90 | 182.14 | 598,524,584.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797,357,709.42 | 616,214,620.89 | 191.68 | 513,503,070.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51,454,116.94 | 2,094,187,373.97 | 141.21 | 1,154,579,844.77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721,176,109.98 | 4,974,827,390.92 | 35.10 | 2,629,761,352.35 |
总资产 | 18,471,355,153.82 | 13,396,944,911.18 | 37.88 | 9,558,496,657.4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31 | 1.79 | 84.92 | 1.7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3.31 | 1.79 | 84.92 | 1.7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17 | 1.66 | 90.96 | 1.5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1.15 | 17.46 | 增加13.69个百分点 | 25.6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0.08 | 16.31 | 增加13.77个百分点 | 22.42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4,586,633,662.82 | 4,851,032,662.39 | 7,790,597,846.78 | 3,573,948,822.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17,478,581.47 | 372,443,626.63 | 686,561,796.23 | 496,949,338.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23,580,131.73 | 371,277,867.55 | 669,440,490.93 | 433,059,219.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1,740,553.97 | 804,078,517.97 | 4,587,520,289.69 | -1,331,885,244.69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205,312.26 | -12,713,091.69 | -8,941,375.4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1,038,555.75 | 34,294,933.55 | 41,825,036.44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2,120,000.00 | 9,978,187.68 | 12,219,498.91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24,164,117.84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 | 3,497,737.94 |
的收益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062,366.52 | 6,361,478.19 | 6,780,501.09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6,736,022.09 | 22,292,050.35 | 61,478,357.16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5,387,754.23 | 15,927,824.01 | 28,340,504.5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7,628.85 | ||
合计 | 76,075,633.82 | 47,783,472.01 | 85,021,513.5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 | 49,295,422.59 | 8,332,754.00 | -40,962,668.5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65,981,818.24 | 142,668,675.59 | -1,123,313,142.65 | 5,816,022.09 |
合计 | 1,315,277,240.83 | 151,001,429.59 | -1,164,275,811.24 | 5,816,022.09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上涨等不利因素,公司紧紧围绕“用户至上、卓越产品、精耕市场、精细运营”的战略主轴和向数智化科技公司转型的战略方向,继续专注于电动两轮车研发与生产的核心业务,严格执行年度经营计划,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效。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80,221.30万元,同比增长35.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7,343.33万元,同比增长182.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9,735.77万元,同比增长191.68%。公司2022年的重点工作如下:
(一)产品力提升方面
平台化造车方面,公司基于APDS流程(爱玛产品开发流程)建立了适用于多个优秀车型的造车平台,并将其扩展至更多款车型,从而提升公司产品品质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并提升产品开发效率、降低产品成本。报告期内,公司对造车平台从便利性、操控性、经济性、动力性、精细化、舒适性六个维度进行全貌梳理、竞品对标标杆学习和技术趋势分析,并以此为基础启动造车平台的升级工作,以便进一步优化从用户需求管理到平台开发的正向开发流程。
产品设计方面,公司工业设计中心致力于不断提升公司产品设计的精细化水平,运用人机工程学原理,将“人-车-环境”作为系统的研究对象,通过总体概念进行综合分析,充分考虑人与车、车与环境、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使得车型的功能、配置、色彩、结构等与用户的生理尺度和心理需求更加契合,并结合各种实际用车场景参数,设计出满足用户要求的、安全、舒适、美
观、个性的产品,最终将用户需求注入每一款新车型,实现产品人机交互系统的舒适性、准确可靠性和便捷性。新品上市方面,公司成立专门的新品上市项目组,有效地拉通并集成了产品全生命周期中不同的业务流程、工作节点、岗位成员、关键任务、部门职能及信息系统等,对新品上市的每个环节进行协同作业,包括新品企划及研发、降本优化、上市营销宣传、铺市、促销及退市管理,设置了业务协同流程,并配套了以新品销量指标和盈利指标为核心的激励措施。报告期内,项目运行情况良好,新品占比及毛利贡献占比同比有明显提升。
品质管理方面,公司不断推进、优化全流程质控体系。基于APDS流程,在设计阶段通过虚拟仿真及数据模拟方式等识别质量问题并进行设计优化;产品开发阶段,实施新品质量闭环管理,各质量阀点严格按照爱玛标准进行评审,严禁质量问题车型进入量产阶段;同时加大投入,完善评审标准,提升评审和复盘技术,提升研发效率。零部件配置阶段,以来料检验为抓手,对供应商的生产过程进行合理监督,并通过提供技术咨询、管理帮扶等手段,不断提升供应商质量管理水平。制造方面,实施全流程品质动态实时管理,同时搭建市场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市场反馈信息预警机制、市场质量问题稽核机制等,拉通了生产基地-经销商-用户,以实现质量问题的精准、快速反馈及改善。检验方面,不断提升零部件的自身检测能力和生产过程检测能力,实施防检结合。
(二)渠道力提升方面
线下渠道方面,渠道建设与升级是公司目前的重点工作之一。一方面,公司持续推进渠道数量的拓展,实施渠道下沉策略,加强城市社区和乡镇的网点建设,增加终端店面数量;报告期末,公司经销商数量超过1900家,终端门店数量超过3万个。另一方面,公司采取“总部赋能+移动支持+定向帮扶”三位一体的经营措施帮助经销商提高门店经营管理效率和门店产出。总部赋能是指公司坚持厂商价值一体化,建立专门的培训系统和业务团队,旨在全面提升经销商的业务能力,尤其是公司设有对导购进行培训赋能的专门模块,并定期举办销售能力和服务能力的各类竞赛类活动,对优秀导购进行奖励以提升其荣誉感和对公司的归属感。移动支持是指公司实施渠道的网格化管理,持续推进服务于个体门店的城市经理计划,城市经理须对门店及门店导购进行高频次的巡访,拉通了公司-经销商-门店-店内导购的工作流程并进行标准化和信息化,以实现公司对渠道终端的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门店运营效能。定向帮扶是指公司通过渠道经营数据的收集与统计分析,发现渠道问题,藉此优化各细分区域门店的产品结构、营销计划以实现精准营销、提高单店产出,还能以渠道数据反哺生产,提升生产计划的准确性。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门店数字化和新线上零售平台的搭建和推行,实施新零售一体化运营与用户深度触达的全面渠道数智化升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数智化系统已基本覆盖全部经销商,零售通系统的覆盖率也大幅度提升,门店数据回收的占比也随之大幅度提升。
公司加强对经销商电商思维的赋能,对于线上流量获取、认知、转化并形成销售的各环节形成标准化工作流程,进行专题培训并提供技术支持,引导更多经销商尝试利用自媒体、短视频及种草APP等各种新式线上平台进行营销,其中直播卖车方式愈发受到经销商的关注和认可,公司的经销商直播矩阵已初具雏形。
线上渠道方面,公司已经在多平台建立线上销售渠道,报告期内,公司致力于融合线上流量与线下运营,电商作为重要引流端口,将精准客流量引入线下门店并提供和线下用户同等质量的服务,包括试驾体验、交车、上牌及售后等。
国际渠道方面,国际事业部根据公司目前的国际产品品类,组建营销团队,按照主要市场的区域特征和消费习惯实施因地制宜的渠道拓展计划,有利于国际市场销量的提升,报告期内,国际业务收入为22,118.65万元,同比提升28.26%。
(三)品牌力提升方面
公司以“科技、时尚”作为品牌主张,持续推进“差异化、高端化”的品牌策略。报告期内,公司与国际知名的设计师杰诺夫(Rob Janoff,著名手机品牌苹果logo的设计者)合作,以“科技、时尚”的品牌主张为内核,对“爱玛”品牌logo进行高端化升级,提升了品牌调性。科技方面,公司将研发和产品创新作为品牌高端化和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的底层架构,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研发能力,通过提高产品科技附加值来提升品牌溢价。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为5.07亿元,同比增加25.39%,同时,公司通过极限挑战赛、冠军拉力赛等方式进行产品科技力的宣传。时尚方面,公司在报告期内通过与时尚芭莎合作、执行追星计划(时尚流行色彩和车型配色的定期发布、解读以及配套的营销活动,能有效地增强公司产品与女性消费者之间的情感链接)、门店形象升级、时尚女星代言、拍摄时尚大片等方式,提升“爱玛”品牌的高端时尚感;公司在上半年与优质综艺“乘风破浪的姐姐”合作,并乘势发布了女性高端时尚爆款车型“晴天”,在下半年与同级别综艺“披荆斩棘的哥哥”合作,充分展现了品牌科技硬朗的外观及适配男性使用的多种时尚场景;两部热门综艺助力爱玛品牌在微博、小红书等头部时尚流量平台上全年保持了热度,包括超亿次的话题曝光量和讨论度,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为有效地增强年轻消费群体对公司品牌与产品的价值感知与认可,公司致力于满足其对于潮流个性、虚拟社交方面的需求,打造颜值和萌态兼具的小玛IP,强化特定系列产品外观设计的酷玩潮流感;同时组织多个深受年轻消费群体欢迎的新型营销新活动,包括与中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节联动,围绕新双A标、小玛IP、睫毛大灯等爱玛元素,发起超级单品的全国青年共创活动;组织与王者荣耀战队跨界合作、路人王篮球赛等。另外,公司APP上线了“玛友”社区版块,为用户提供交流互动平台,包括晒照、分享骑行体验、参与公司的用户互动或回馈活动等。
(四)科技力提升方面
公司始终坚持以“向平台型科技公司转型”的发展战略,将自主研发作为提升公司产品性能、竞争力以及实现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支撑,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共138项。
行业核心技术研究方面,报告期内,爱玛研究院持续推进电机、控制器、电气、新材料等技术的研发工作,取得了多项成果,例如:(1)电控项目:参考汽车工业的研发工艺,集成Autosar软件架构和扭矩控制策略架构,基于matlab建模的应用层进行软件开发,初步实现了三合一域控制集成(MCU&VCU&DCDC)、全工况FOC高效电机驱动,并以此为基础打造了安全系数高、性能优良稳定且能兼容多种驾驶模式的控制系统平台;(2)电驱项目:采用不等气隙设计,初步实现了磁场谐波、噪声和转矩波动更小以及反电势谐波含量更少,并以此打造了静音高效率的电机平台。同时采用了汽车行业磁阻辅助型永磁同步电机的设计理念和工艺,保持高磁通量兼顾凸极效应产生的磁阻转矩,使得电机最大输出转矩有所提升;(3)新材料应用项目:高光ABS、高光PP+PU罩光的研发与应用,能提升塑件的色泽度、耐刮擦性,且更环保、更具有成本优势。
智能化技术研究方面,报告期内,公司重点进行爱玛车联网智能化平台项目,将不同业务(服务端、产品端及经销商业务端)及子品牌的用户端软件入口进行统一,不但能提升全流程消费者用车体验、为公司构建精准高效的用户及产品大数据收集造就结构化基座,还能成为公司各种车联网硬件技术研发的助力或基础,包括但不限于提升智能硬件供应链无差别集采能力、车联网产品在售后环节的质量监管能力、固件远程升级、整车EEA架构落地等。截至目前,公司的智能化统一端口已投入使用,除了车辆分享、NFC智能钥匙等智能化功能外,还提供门店指引、在线客户及维保等服务,同时支持与公司其他智能硬件设备(比如智能头盔)的兼容使用。
新产品研发及技术导入方面,公司以“引擎MAX”的能量聚核系统升级为基础,以车联网技术融入为重点,以汽车工业的部分算法和工艺为参照和标准,研发了“引擎芯动力”能量管理系统,除公司自主研发并已获得发明专利的SDS智慧动力系统和CES制动能量回收系统外,还升级
或引入BMS智能锂电安全管理系统、DMC驾驶模式管理系统、GVC加速控制系统以及QEMS全流程追踪质管平台等,能够有效地提升现有能源框架下的能量利用效能,为用户提供更智能、更舒适的骑行体验,同时还通过使用过程中降低关键零部件的损耗来提升整车质量、延长使用寿命,因此,公司对部分关键零部件提供长于国家标准的质保期限。另外,公司重视以自主研发提升检测检验能力,报告期内,持续推进产品与关键零部件的性能检测标准、流程以及方法数据库的构建及优化。动力、经济性检测数据库方面,已构建新品续航里程计算标准(与实际里程对比的误差可控制在±5%以内)、道路测试操作手册、性能质量目标制定及验收流程;NVH(噪声、振动与声振粗糙度)数据库方面,已构建振动舒适性测试及评价标准、模态测试流程(辅助整车拟态设计)、减振器隔振率测试流程及数据处理方法、安装点动刚度测试流程以及电机一米声压级测试;CAE仿真系统方面,已构建车架强度、刚度和模态仿真以及传递函数仿真等。
(五)生产力提升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制造体系围绕“技术驱动、精益育成、数字运维”进行全面升级,在多方面取得阶段性突破,有利于制造系统更快速地响应市场需求、提高产品的成本竞争优势。
技术驱动方面,公司致力于自动化、智能化工厂建设。具体包括:优化车架总成制造流程,组建自动化车架生产线;涂装自动转印技术全面导入与升级;对总装单点自动化进行精细化升级,提升总装流程的生产效率;利用AI视觉识别等先进技术识别多个关键物料信息,实现精准投料以及关键物料与车辆在生产、销售系统中的绑定追溯;以智能物流系统升级为核心,加大投入,实现从零部件立体仓至成品管理仓的软硬件双升级,打造厂内智能物流。另外,公司持续推进核心零部件的自制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建设生产车间及先进设备,在试生产过程中,经过不断的生产流程尝试、打磨和生产工艺的探索、改进,目前已初步具备了电动系统部件的自制能力,有利于公司提升核心部件的质量和供货速度并降低成本,更重要的是,提升公司核心部件的定制化生产能力,是公司根据精准洞察细分消费群体的性能需求定制开发产品的保障;
精益育成方面,不断加强爱玛精益营运系统(Aima Business System)与生产流程的融合,以方法论、人才育成、标杆打造为三大核心驱动,不断完善并落地质量控制、精益物流、成本管理、交付管理等精细化、标准化作业手册;成立专项攻坚项目组,以工艺降本达成率、交付及时准确率、物料周转率以及质量目标达成率等业绩指标为核心进行激励,执行日常跟踪、持续改善、激励示范、固化提升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公司的精益制造水平。
数字运维方面,报告期内完成APS、MES、QMS系统上线,制造过程全面实现信息管理,通过APS系统实现车型UPH(单小时产出数量)、制程关键瓶颈能力设置和物料资源供应资源匹配,提升生产线效率,优化多工序、多资源的调度流程,实现自动计划排程;MES系统导入,对工艺资源、制造资源、流程节点更行了有效的规范管理,使问题可视化、可追溯,全面提升制造过程管控效率和效果;QMS系统对产品质量进行全方面数据监控,进一步提升爱玛产品的质量可靠性。
(六)运营力提升方面
数智化运营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深入推进“361数智化工程”战略,随着数智化系统和业务的不断融合,公司精准运营和精细运作水平不断提升,各业务领域全面赋能。公司以大数据为基础,利用算法模型,制定准确性较高的销售计划以牵引采购、生产及市场推广等,顺畅衔接销售预订单、物料供应链、排产计划、生产过程以及物流排期等业务流程,提升采购及库存管理的效率、公司产品交付及上市的及时性和准确率,实现精细运营降本;另外,研发数智化方面,挖掘互联网商情和舆情数据价值,搜集用户及其用车场景、行为数据等,建立并不断完善用户画像,有利于精准洞察消费需求以提升产品开发的成功率;精益制造方面,将数智化系统不断下沉至各细分生产领域,如精细化计算各烤漆工厂油漆用量标准和给料计划,协同降本工艺,有利于提高生产交付达成率和实现降本目标;各生产线的产出情况、过程质量检验情况等在系统中实时呈现,能精准反馈并快速调整生产计划执行等。
数智化服务方面,以工单为驱动为用户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包括便捷的用户端口操作、高效精细的服务响应、实时的服务进度显示,透明化的服务监督等;同时拉通爱玛车服与经销商管理系统,有利于经销商建立并经营其私域流量池,同时有利于提升搜集消费特征数据、产品动销数据和品质数据的准确性。财经数智化方面,以全面预算为主线、以企业内控为准则,以费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四大平台打造合规提效、流程闭环、业财一体、安全可控的战略财经管理体系,以经营数据检视、调整决策执行,实现对业务进行管控和服务的双重目的。
人才运营方面,公司秉承“尊重人、成就人、幸福人”的人才管理理念,聚焦人力资本增值。通过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打造公司的“人才森林”,吸引高端研发技术人才,形成“人才森林大樟树”,聚焦高校,引进优秀应届毕业生,成为“人才森林小树苗”。聚焦组织发展和人才发展,加强干部梯队管理,打造管理人才、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任职资格体系”,不断完善明晰人才晋升路径。成立研习中心,聚焦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四个核心专业领域,结合公司多年累积的经营经验和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有的放矢地策划并实施定制化的专业赋能课程,并通过多样化和创新性的手段推动学习型组织的建设,如优秀研发项目评选、技能大比武等竞赛类活动。公司以奋斗者文化为根本、以绩效结果为导向,不断优化薪酬与激励体系。公司以限制性股票为标的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将骨干员工成长与公司发展深度绑定。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分类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公司所属行业为“C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大类——“C377-C3770助动车制造”(中类-小类)。
2、行业发展情况
1995年第一辆电动两轮车在我国问世,经过二十多年的高速发展和监管探索,电动两轮车已成为我国居民短途出行的重要民生交通工具和生产力工具。
2019年《新国标》实施前,行业已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体系和广泛的市场基础。电动自行车的社会保有量已突破2.5亿辆,年均产销量多年维持在3500万辆上下,市场竞争激烈,产业集中度较低。
2019年《新国标》规范了电动自行车的研发、生产、销售、流通和使用等环节,行业迎来规范发展的机遇。同时,各地为《新国标》的实施设置了长短不同的过渡期,根据现有实施情况,预计将于2024年底结束。过渡期结束后,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的车型将不允许上路通行,由此产生的替换需求带来了市场容量新的增长点。在规范发展与过渡期替换需求的双重驱动下,行业再次进入高速发展期。在这个阶段,市场份额呈现出向规模企业、龙头企业和品牌企业集中的趋势,行业秩序加速优化、市场集中度不断提升。
在经济转型、信息技术、双碳政策的宏观背景下,电动两轮车的消费市场逐渐呈现出三个趋势,即消费升级与消费需求个性化、消费者环保意识的觉醒,以及消费者追求便捷与智能。此外,由于国际市场的需求增加,电动两轮车产业正在由一个本土诞生、本土发展、本土繁荣的产业,进一步走向海外,加速该产业的国际化之路。基于此,未来电动两轮车行业将呈现出差异化、高端化、智能化和国际化的趋势。随着消费者需求的深度洞察与产品的定制化开发,互联网技术、智能化技术和新能源技术等在电动两轮车行业的持续应用,以及全球业务的不断开发与拓展,《新国标》过渡期结束后,上述因素将成为行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因素,促进行业进入新一轮的高速发展期。
表 电动两轮车行业的发展阶段
行业发展的阶段 | 时期 | 发展特征 | 行业特点与格局 |
诞生与快速发展 | 1995年至《新国 | 从无到有 | 生产企业众多、产品同质化 |
标》生效 | 快速发展 | 严重、市场份额分散 | |
过渡与有序发展 | 《新国标》生效至过渡期结束 | 市场容量增加 监管体系完善 行业秩序规范 市场集中度提升 | 大量小企业退出竞争、头部企业市场份额提高、资源向头部企业聚集 |
未来与转型发展 | 自《新国标》过渡期结束起 | 市场由主要依赖本土转变为本土与海外市场并重 行业由造车卖车转型为基于用户的服务供给 | 行业发展呈现出差异化、高端化、智能化、国际化的特点 |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成立于1999年,并于2004年进入电动两轮车行业,是中国最早的电动两轮车生产企业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等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是电动两轮车行业龙头企业之一。
(二)公司主要产品
1、电动两轮车
分类 | 电动自行车 | 电动两轮摩托车 | |
电动轻便摩托车 | 电动摩托车 | ||
属性 | 非机动车 | 机动车 | 机动车 |
脚踏骑行能力 | 强制要求 | 无 | 无 |
最高车速 | ≤25km/h | ≤50km/h | >50km/h |
整车质量 | 不得超过55kg | 可以超过55kg | 可以超过55kg |
电池电压 | ≤48V | 无限制 | 无限制 |
生产资质 | 无 | 具备生产资质 | 具备生产资质 |
产品资质 | 3C认证 | 3C认证及工信部的目录公告 | 3C认证及工信部的目录公告 |
骑行资质 | 无 | 摩托车驾驶执照 | 摩托车驾驶执照 |
2、电动三轮车
公司的电动三轮车产品以休闲电动三轮车为主,同时还有篷车电动三轮车、货运电动三轮车产品。公司的休闲电动三轮车产品造型及配色时尚,功能配置上更符合宝妈、中老年等消费群体的休闲出行、接送孩子上下学等需求,深受消费者喜爱;篷车电动三轮车具有遮风挡雨的功能,在整车造型设计和制造工艺方面,借鉴了汽车级的生产装配工艺,产品极具功能性和时尚性,很好地满足了舒适短途出行的需求;货运电动三轮车在耐用的基础上增添了时尚元素,更受消费者欢迎。报告期内,公司电动三轮车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1.76%。
此外,公司还有自行车、电助力自行车、电动滑板车等产品,具有完善的绿色中短途出行交通工具产品体系。
(三)经营模式
公司以用户为中心,推动自我变革和转型,实施品类创新与技术创新,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集成电动两轮车全产业链的平台型科技公司。
研发和设计环节,公司坚持技术为本,创新为王,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不断加大投入。在杭州设立爱玛研究院,主要承担着三电等行业核心技术及前沿技术的研发和验证工作;爱玛研究院下设智能化中心,推动智能化技术升级与应用、车联网消费端软件、网联智能硬件等研发项目的落地;公司研发事业部研发负责新车型的开发、新技术和工艺的落地应用,包括产品设计、开发、试验检验、法规、质量管理等工作。在天津、无锡和重庆分别设有研发基地,并下设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工业设计中心和CMF中心(负责产品色彩、视觉效果的设计与应用)。
零部件采购环节,公司着力构建一个集成度高、适应性强的全产业供应链体系,设立供应链管理中心(下设供应商质量管理部)和事业部采购中心,遴选优质供应商建立紧密友好的长期供应关系。同时,公司积极构建核心零部件的自制能力,包括车架、喷涂件、电机等。制造环节,公司在全国各地共拥有7个生产基地,另有4个智能化生产基地正在建设/规划中。
销售环节,以经销模式为主,公司坚持厂商价值一体化,经销商既是公司的直接客户,也是公司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提供服务、展示品牌形象的重要窗口,是公司重要的合作伙伴,公司建立完善的经销商管理体系,通过运营帮扶、培训输出、城市经理专项服务、新零售客资精准推送等方式全面赋能经销商。
物流环节,公司设立了专门的物流管理平台公司,逐步推行统一物流配送管理,通过对各销售终端网点货物配送的集约化管理,减少“公司成品仓-物流-终端门店”过程所耗用的时间,有效利用物流资源,从而实现库存优化,进一步提高产品周转效率。
服务环节,为满足用户从“购车时代”到“用车时代”的需求变化,公司致力于打造能为用户提供销售、维修、换车、检修、租赁、换电等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已成立专门的服务公司,以经销渠道为支撑铺设专门的服务门店,为用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以“科技、时尚”为主要定位的产品精准开发与创新能力
电动两轮车行业历经二十多年的发展,产品同质化现象十分普遍。公司坚持以“科技与时尚”作为品牌主张,将研发和产品创新作为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以及实现长远发展的主要手段。产品开发方面,公司从用户需求出发,建立并不断优化精准高效的APDS流程(爱玛产品正向开发流程),从产品设计、企划、研发及生产导入,始终以用户需求为导向进行产品开发及验证,设置多个关键阀点及指标要求进行整车开发的阶段性目标确认,在所设定的质量Q、时间C、成本D的前提下开发出能够精准契合目标用户群体需求的车型。公司自主研发的创新车型不断收获荣誉,曾获得中国摩托车年度车型评选组委会颁发的“年度创新车型”、年度时尚车型”奖项,美国国际设计奖项协会(IAA)颁发的MUSE奖金奖等重要奖项。
技术实力方面,公司不断加大在行业基础技术、前沿技术及工程技术等方面的自主研发投入,持续引进新技术、新材料,并将其应用于产品制造,改进现有生产技术及工艺,提高产品性能和附加值,是公司获得领先科技力与产品力的保障。经过多年经营积淀,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素养高、研发能力强,并在业内具有极强影响力的研发队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专利达1600余项,公司旗下多家子公司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时尚设计方面,公司产品在车身造型、喷漆质感、色彩搭配等方面始终引领行业时尚风向标,并具有多样化的产品时尚设计创新能力,车型种类丰富,能够满足不同消费群体对于时尚生活和个性彰显的追求。尤其是,公司在时尚色彩方面的创新能力独树一帜,与中国色彩时尚方面的权威机构——中国流行色协会进行合作,设立了行业领先的电动两轮车流行色彩研发基地,取得了麦MINI、ICOOL等各类原创设计成果。
另外,公司积极承担行业责任,充分发挥在研发和技术方面的优势,积极推进行业技术标准化,主编或参与制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二十余份,包括《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技术要求》《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江苏车业曾获得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自行车分技术委员会颁发的“行业标准化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二)生产技术过硬,产品品质行业领先
公司始终将技术研发和产品质量作为立足之本,在生产过程中精益求精,保证高品质的产品输出。在车架生产方面,公司采用一流的电泳技术,内外双层喷漆,良好包裹内部车架结构,大幅提高了耐腐蚀性和耐久度;引进先进数控弯管机及焊接机器人,保证车架切割、焊接品质和产品外观质量。在涂装方面,公司设立无尘涂装车间保证涂装质量,并采用阴极电泳工艺,增强产品的防锈能力;采用高质量的油漆原料,保证了产品在使用中抗老化、抗腐蚀且美观。在其他核心零部件方面,公司与业内领先的品牌供应商进行合作,保证电动两轮车运行系统的稳定性。在整车制造及检验方面,公司实施精益生产模式提高效益,通过首检、自检、互检、抽检及专检的“五检制”来保证品质。公司分别在天津、江苏、广东等生产基地拥有较为完善的配套检测实验室,拥有各类测试仪器设备400余台和通过ISO/IEC相关专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30余名,下设7个专业实验室,包括整车性能试验室、环境试验室、材料分析室、电子电器试验室、机械性能试验室、核心技术试验室及智能化试验室,设备齐全、技术实力雄厚,同时具备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和部分低速电动四轮车的检测能力,公司检测技术中心(无锡基地)获得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认可证书。公司借鉴汽车工业应用的产品开发测试模型,打造与APDS产品开发流程和公司生产体系高度契合的检测流程,对零部件、系统、整车进行全方位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公司产品上市多年,不断收获产品质量方面的权威认可与荣誉,如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诚信标杆典型企业”、中国城市交通协会颁发的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等称号。
(三)广覆盖、高效率的销售渠道体系
线下渠道方面,公司积极推行以消费需求为导向的品牌战略,抓住电动两轮车市场的发展机遇,充分利用品牌影响力,大力拓展经销商渠道,形成了遍布全国的线下销售网络,实现了规模经营和快速扩张。公司坚持厂商价值一体化,不断完善经销商管理制度和体系,吸引了在区/县市场占有率较高、具有市场影响力的优质经销商与公司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经过多年的不断积累,构建了以区/县为单位的扁平化营销渠道,具有广覆盖、高效率的优势。
线上渠道方面,公司已打造多平台的线上渠道体系,包括天猫、京东等主流电商平台和抖音、小红书、快手等新兴平台,并凭借数智化赋能平台和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为线上消费者提供全面全时、售后便捷的购物体验;另外,协同公司的营销措施,线上渠道发挥了流量导入和新客获取的重要功能。
(四)高质、高效、高覆盖度的服务网络
服务网络方面,经过多年经营积淀,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服务网络体系,由遍布全国的服务网点、高效的工单调度系统、行业领先的服务时效和服务内容标准、高效的配件仓储及配送系统、以服务满意度为量化指标的考核制度和分工明确的专业服务团队组成,服务高质高效,深受消费者的赞许,也获得了权威机构的高度认可,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评级达标认证评审委员会认定公司的技术支持、维修服务等达到五星级,中国客户联络中心颁发了“客户口碑奖”等;同时,公司参与起草了行业服务自律规范《电动自行车售后服务规范》、主导起草了《电动自行车售后服务时效规范》,引领行业服务规范发展。
(五)品牌影响力行业领先
公司以“科技与时尚”作为品牌主张,以“爱,就马上行动”为品牌slogan,以时尚、高品质的产品作为基础,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品牌建设,经过多年经营积淀,爱玛品牌已获得了广泛的认可度和较高的美誉度,品牌影响力行业领先。
公司品牌建设方面所获得的资质与荣誉包括中国驰名商标认证、连续11年蝉联Chnbrand发布的中国品牌力指数(C-BPI)电动自行车品类榜首等荣誉。
(六)产销量行业领先,规模优势和成本竞争优势明显
公司凭借优良的产品品质、庞大的经销体系和较高的品牌美誉度成为国内电动两轮车行业龙头之一,与经销商、供应商能够保持紧密的合作关系。公司在向供应商集中采购时拥有较大的议价能力,有利于原材料价格稳定,并获得有利账期;公司向经销商销售时一般采用款到发货的模式,获得非常稳定的现金流。同时,更大的生产规模能够使得公司在生产制造方面实现更低的单车成本。此外,随着公司产销量规模扩大,公司具备足够的资源和研发实力,不断改进生产流程和工艺,提升产品性能、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提升规模效应和成本竞争优势。领先的生产规模,让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实现竞争对手难以比拟的效率和成本优势。
(七)全面赋能提效的数智化管理体系
公司启动实施了“361数智化工程”战略,引领公司的数字化转型,构建了与公司组织架构、业务流程高度契合的数智化管理体系,为公司各个业务领域全面赋能。数字营销,打造以零售为中心、覆盖营销全业务流程的数字营销体系,实现了企业营销系统端到经销商门店终端的拉通,使得经销商协同业务线上化,提效显著,同时系统数据指引经销商订货计划和公司内部生产计划,提高销售和生产计划的准确率;构建了爱玛私域流量池,为公司践行用户运营打下基础。智造转型,借助数据透视,分析业务计划执行情况,实现数据反哺精益制造,同时以系统的拉通推动产供销一体化,提效显著。经营赋能,实现业务财务一体化,以经营数据检视决策执行,实现数据口径的统一与基于数据的决策。通过精准运作、正向开发、精益制造、精细数据支撑经营决策等,对市场需求进行快速响应和敏捷应对,精准把握和及时满足用户需求,通过精细化运营降本增效,初步实现了企业全局信息化、运营数字化、决策智能化、执行自动化。
(八)具有高忠诚度和专业度的人才队伍
公司秉承“尊重人、成就人、幸福人”的人才管理理念,建立以人才发展和人力资本增值为核心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包括具有吸引力的薪酬体系,顺畅的职业晋升通道、专业的人才培训体系、完善的员工福利体系及具有包容性和创造性的多元企业文化,使公司成为奋斗者的幸福平台,提升员工的幸福感以及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培养了具有高忠诚度和专业度的人才队伍。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80,221.30万元,同比增长35.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7,343.33万元,同比增长182.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9,735.77万元,同比增长191.68%。主要原因是公司2022年度继续专注于电动两轮车研发与生产的核心业务,执行年度经营计划,不断提升产品力、渠道力、品牌力、科技力、生产力和运营力,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效。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0,802,212,994.46 | 15,398,710,870.72 | 35.09 |
营业成本 | 17,398,502,632.36 | 13,593,606,029.56 | 27.99 |
销售费用 | 587,315,848.35 | 550,605,290.98 | 6.67 |
管理费用 | 432,777,222.67 | 316,594,598.36 | 36.70 |
财务费用 | -382,697,297.50 | -261,133,668.57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506,685,038.01 | 404,084,127.91 | 25.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51,454,116.94 | 2,094,187,373.97 | 141.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78,319,161.48 | -2,024,141,754.57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2,243,777.55 | 1,797,930,958.66 | -110.14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持续发挥竞争优势,主要产品市场需求旺盛,经营业绩
呈现加速增长的态势。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销售规模增加,营业成本同步增长。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销售规模增加,销售费用随之增长。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费用摊销增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的资金管理规模增大,利息收入增加。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规模增大,收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随之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和赎回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差额同比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①报告期内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现金支出增加;②上年同期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获得募集资金。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80,221.30万元,同比增长35.09%;营业成本1,739,850.26万元,同比增长27.9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主业、持续发挥品牌优势,取得了业绩增长。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20,665,424,894.78 | 17,312,624,672.57 | 16.22 | 35.38 | 28.32 | 增加4.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电动自行车 | 12,134,936,859.64 | 10,068,416,512.74 | 17.03 | 69.49 | 58.90 | 增加5.53个百分点 |
电动两轮摩托车 | 7,143,561,215.16 | 6,063,830,677.68 | 15.11 | 5.59 | 1.13 | 增加3.74个百分点 |
电动三轮车 | 797,453,478.08 | 665,107,850.67 | 16.60 | 21.76 | 17.36 | 增加3.13个百分点 |
自行车 | 3,206,607.36 | 2,893,119.15 | 9.78 | -93.36 | -93.64 | 增加3.98个百分点 |
配件销售 | 586,266,734.54 | 512,376,512.33 | 12.60 | -7.91 | -6.32 | 减少1.4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 (%) | |||||
东北地区 | 517,203,936.16 | 440,287,226.98 | 14.87 | 37.40 | 29.92 | 增加4.9个百分点 |
华东地区 | 8,346,994,705.28 | 6,916,047,881.80 | 17.14 | 45.38 | 36.97 | 增加5.08个百分点 |
华北地区 | 2,710,951,421.43 | 2,295,863,032.64 | 15.31 | 34.97 | 30.43 | 增加2.95个百分点 |
华中地区 | 2,981,516,870.36 | 2,530,406,986.75 | 15.13 | 21.87 | 16.39 | 增加4.00个百分点 |
华南地区 | 3,487,873,335.66 | 2,911,045,655.29 | 16.54 | 52.67 | 45.16 | 增加4.32个百分点 |
西南地区 | 1,480,171,286.96 | 1,261,728,855.46 | 14.76 | 43.67 | 36.28 | 增加4.63个百分点 |
西北地区 | 806,080,071.28 | 677,574,363.97 | 15.94 | 40.25 | 35.92 | 增加2.68个百分点 |
境外 | 221,186,462.65 | 174,610,671.34 | 21.06 | 28.26 | 24.77 | 增加2.21个百分点 |
未划定区域 | 113,446,805.00 | 105,059,998.34 | 7.39 | -82.00 | -82.47 | 增加2.4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经销 | 19,944,845,861.46 | 16,682,005,922.88 | 16.36 | 39.85 | 32.68 | 增加4.52个百分点 |
直销 | 720,579,033.32 | 630,618,749.69 | 12.48 | -28.17 | -31.31 | 增加4.0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①主营业务分行业中收入和成本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主业、持续发挥品牌优势,取得了业绩增长,同时加大新品开发力度,优化产品结构并提升新品和高毛利产品在销售中的占比。
②主营业务分产品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电动自行车销售良好、电动三轮车需求呈现加速增长趋势;电动两轮摩托车受《新国标》影响,市场需求趋于稳定。
③主营业务分地区说明:公司积极拓展业务渠道,在主要销售市场业绩稳步增长。
④主营业务销售模式说明:直销模式营业收入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代工的共享单车及共享电动两轮车订单减少。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电动自行车 | 台 | 7,258,671 | 7,236,942 | 280,239 | 41.97 | 44.20 | 8.41 |
电动两轮摩托车 | 台 | 3,254,501 | 3,269,590 | 76,968 | -2.49 | -1.86 | -16.39 |
电动三轮车 | 台 | 263,463 | 261,446 | 14,324 | 24.35 | 27.84 | 16.39 |
自行车 | 台 | 2,052 | 4,755 | 6 | -98.18 | -95.88 | -99.78 |
合计 | 台 | 10,778,687 | 10,772,733 | 371,537 | 22.83 | 24.25 | 1.63 |
产销量情况说明
①报告期内公司电动两轮车总体销量良好,同比增加25.82%,其中电动自行车市场需求旺盛,同比增长44.20%;电动两轮摩托车受《新国标》影响,市场需求趋于稳定。
②报告期内公司电动三轮车市场需求旺盛,销量良好。
③报告期内公司自行车产销量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代工的共享单车订单减少。
④公司生产和库存水平保持稳定,根据市场订单情况在不同品类之间进行调剂。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直接材料 | 16,498,119,094.70 | 95.30 | 12,835,977,562.81 | 95.14 | 28.53 | |
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 | 814,505,577.87 | 4.70 | 655,410,117.04 | 4.86 | 24.27 | ||
合计 | 17,312,624,672.57 | 100 | 13,491,387,679.85 | 100 | 28.32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
电动自行车 | 直接材料 | 9,482,221,123.11 | 54.77 | 5,936,021,994.54 | 44 | 59.74 | |
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 | 586,195,389.63 | 3.39 | 400,191,585.40 | 2.97 | 46.48 | ||
小计 | 10,068,416,512.74 | 58.16 | 6,336,213,579.94 | 46.97 | 58.90 | ||
电动两轮摩托车 | 直接材料 | 5,888,168,560.03 | 34.01 | 5,796,324,564.55 | 42.96 | 1.58 | |
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 | 175,662,117.65 | 1.01 | 199,700,426.37 | 1.48 | -12.04 | ||
小计 | 6,063,830,677.68 | 35.03 | 5,996,024,990.92 | 44.44 | 1.13 | ||
电动三轮车 | 直接材料 | 612,745,321.52 | 3.54 | 515,830,075.38 | 3.82 | 18.79 | |
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 | 52,362,529.15 | 0.30 | 50,871,646.25 | 0.38 | 2.93 | ||
小计 | 665,107,850.67 | 3.84 | 566,701,721.63 | 4.2 | 17.36 | ||
自行车 | 直接材料 | 2,607,577.70 | 0.02 | 40,840,899.05 | 0.3 | -93.62 | |
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 | 285,541.45 | 0.00 | 4,646,459.02 | 0.03 | -93.85 | ||
小计 | 2,893,119.15 | 0.02 | 45,487,358.07 | 0.34 | -93.64 | ||
配件销售 | 直接材料 | 512,376,512.33 | 2.96 | 546,960,029.29 | 4.05 | -6.32 | |
合计 | 17,312,624,672.57 | 100.00 | 13,491,387,679.85 | 100.00 | 28.32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成本构成总体基本稳定,采购的主要原材料成本略有上涨,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加35.38%,对公司生产经营未产生影响。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03,299.5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97%;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617,538.1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6.4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费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说明 |
销售费用 | 587,315,848.35 | 550,605,290.98 | 6.67 | 主要原因是销售规模增加,销售费用随之增长。 |
管理费用 | 432,777,222.67 | 316,594,598.36 | 36.70 |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费用摊销增加。 |
财务费用 | -382,697,297.50 | -261,133,668.57 | 不适用 | 主要原因是公司的资金管理规模增大,利息收入增加。 |
研发费用 | 506,685,038.01 | 404,084,127.91 | 25.39 | 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研发投入。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506,685,038.01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506,685,038.01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44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917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1.28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3 |
硕士研究生 | 21 |
本科 | 322 |
专科 | 299 |
高中及以下 | 272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270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485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20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39 |
60岁及以上 | 3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现金流量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51,454,116.94 | 2,094,187,373.97 | 141.21 | 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规模增大,收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随之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78,319,161.48 | -2,024,141,754.57 | 不适用 |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和赎回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差额同比增加。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2,243,777.55 | 1,797,930,958.66 | -110.14 | 主要原因是①报告期内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现金支出增加;②上年同期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获得募集资金。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6,633,455,070.29 | 35.91 | 2,846,143,310.70 | 21.24 | 133.07 |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增长,收到的货款增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2,668,675.59 | 0.77 | 1,265,981,818.24 | 9.45 | -88.73 | 主要原因是公司持有的期限较短、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所减少。 |
应收账款 | 290,365,547.11 | 1.57 | 207,629,801.65 | 1.55 | 39.85 |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应收账款随之增加。 |
应收款项融资 | 8,332,754.00 | 0.05 | 49,295,422.59 | 0.37 | -83.10 |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减少。 |
其他应收款 | 28,051,920.26 | 0.15 | 150,069,854.58 | 1.12 | -81.31 | 主要原因是上期期末锁定锂电零部件采购价格的定金在本期转为支付货款。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524,708,328.77 | 19.08 | 不适用 |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将于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款增加。 | ||
其他流动资产 | 77,023,491.16 | 0.42 | 170,807,953.30 | 1.27 | -54.91 |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待抵扣进项税额减少。 |
无形资产 | 457,986,772.95 | 2.48 | 332,074,064.23 | 2.48 | 37.92 | 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了台州及贵港生产基地的土地款。 |
长期待摊费用 | 43,895,107.41 | 0.24 | 29,394,318.63 | 0.22 | 49.33 |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厂区改造支出增加。 |
应付票据 | 6,853,338,997.32 | 37.10 | 4,926,337,711.40 | 36.77 | 39.12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增长,向供应商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
预收款项 | 20,619,060.26 | 0.11 | 13,125,994.89 | 0.10 | 57.09 | 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的厂房租赁款增加。 |
合同负债 | 638,429,605.04 | 3.46 | 483,535,624.57 | 3.61 | 32.03 |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增长,对经销商的销售返利随之增加。 |
应付职工薪酬 | 162,900,880.50 | 0.88 | 113,584,622.70 | 0.85 | 43.42 |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计提且尚未支付的年度奖金增加。 |
应交税费 | 154,033,696.44 | 0.83 | 58,301,487.57 | 0.44 | 164.20 |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业绩增长,应交企业所得税随之增加。 |
其他流动负债 | 24,329,644.32 | 0.13 | 39,990,259.74 | 0.30 | -39.16 | 主要原因是待转销项税额减少。 |
递延收益 | 198,066,664.29 | 1.07 | 118,883,340.46 | 0.89 | 66.61 |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379,454.97 | 0.08 | 431,224.44 | 0.00 | 3,234.56 |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确认未到期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产生的税会差异增加。 |
股本 | 574,700,004.00 | 3.11 | 403,660,003.00 | 3.01 | 42.37 |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库存股 | 134,953,200.00 | 0.73 | 不适用 |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了限制性股票。 | ||
盈余公积 | 290,784,296.91 | 1.57 | 201,830,001.50 | 1.51 | 44.07 |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母公司持续盈利,计提的盈余公积增加。 |
未分配利润 | 4,012,879,593.44 | 21.72 | 2,433,650,547.11 | 18.17 | 64.89 |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大幅增加,留存收益随之增加。 |
少数股东权益 | 13,145,608.02 | 0.07 | 4,940,339.11 | 0.04 | 166.09 |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新设非全资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096,591,549.00 | 票据保证金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230,000,000.00 | 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200,000,000.00 | 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
合计 | 7,526,591,549.00 |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下述“重大的非股权投资”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贵港基地
2022年7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贵港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总投资约
11.5亿元在贵港市建设爱玛智慧出行产业园项目,该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广西车业负责实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项目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丽水基地
2021年11月,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丽水市青田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总投资约20亿元在丽水市青田县建设爱玛新能源智慧出行生态产业园项目,该项目由全资子公司丽水车业负责实施,报告期内丽水车业就该项目用地已与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台州基地
2021年9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署<台州智能电动车及高速电摩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总投资约10亿元在台州市黄岩区建设台州智能电动车及高速电摩项目,该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台州车业负责实施,截至报告期末,台州车业已与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 | 本期购买 | 本期出售 | 本期投资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损益 | 值变动 | 金额 | 金额 | |||||||||
股票 | 688819.SH | 天能股份 | 8,399.79 | 自有资金 | 8,560.00 | 1,212.00 | -1,212.00 | 0 | 0 | -1,212.00 | 7,348.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控制关系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爱玛重庆 | 全资子公司 | 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销售 | 1,000 | 452,148.23 | 203,735.22 | 1,051,515.83 | 38,161.74 |
天津车业 | 全资子公司 | 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10,000 | 297,269.42 | 58,021.23 | 719,812.63 | 41,726.45 |
江苏车业 | 全资子公司 | 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44,000 | 152,930.19 | 32,949.34 | 539,619.59 | 18,426.71 |
广东车业 | 全资子公司 | 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10,000 | 72,331.67 | 32,578.18 | 236,195.42 | 19,596.35 |
浙江车业 | 全资子公司 | 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10,000 | 69,004.11 | 24,571.36 | 220,517.78 | 12,174.72 |
报告期内,上述主要全资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均来源于主要产品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的销售。公司其他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经营正常,其盈亏情况对公司影响较小。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竞争格局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新国标》的实施,大量不具备产品开发和技术竞争力、小规模及经营效率低下的企业被淘汰或关闭,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从企业特质来看,行业参与者主要包括三类企业:第一类企业是全国性品牌企业,他们具有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全国性的生产布局、独立的产品开发能力、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市场口碑,这类企业通常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品牌影响力,注重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具有广泛的用户基础和市场认知;第二类企业是区域性品牌企业,他们在长期的市场竞争中形成了独特的竞争优势,在特定区域、特定产品上具有一定的市场优势,有较强的产业链整合能力和市场推广能力;第三类企业是新进入者,他们在电动两轮车行业发展成熟之后开始进入该行业,通过聚焦特定用户或特定用途的产品,以智能化和网联化技术为卖点,随着其在特定市场、特定用途获得一定市场的基础上,开始向大众消费市场渗透。
表 电动两轮车的市场竞争格局
市场参与者 | 客户群体 | 品牌影响力 | 渠道 | 生产基地分布 |
全国性品牌企业 | 全国消费者 | 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品牌知名度 | 已搭建起遍布全国的营销网络 | 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多个具有产业集群效应的区域,建立覆盖全国的生产基地体系 |
区域性品牌企业 | 本地消费者 | 在某个区域内具有品牌知名度 | 在本地具有较为完善的营销网络 | 在本地设立生产基地 |
新进入者 | 某一细分消费者群体 (目前主要为一、二线城市的高收入人群) | 主要在一、二线城市具有品牌知名度 | 渠道主要集中在一、二线城市 | 将部分生产工序外包 |
2、行业驱动因素
(1)政策层面
政策方面,监管体系日趋完善,《新国标》及其他行业政策的实施,规范了行业发展,为头部企业带来发展机遇。
1)《新国标》
《新国标》的实施带来了竞争秩序以及市场容量等方面的变化。
《旧国标》的检验规则分为否决项目、重要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否决项目全部达标、18个重要项目中至少15项达标和13个一般项目中至少9项达标的电动自行车,检验结论才为合格。《新国标》不对电动自行车的检验规则进行区分,所有技术参数均为强制性要求,且从多方面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比如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5km/h,且增加了时速防篡改的技术要求。
随着《新国标》的出台,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对市场上的存量超标电动自行车实施过渡期管理政策,由各地方政府设置过渡期限,过渡期届满后,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不得再上路行驶。各地方纷纷据此出台超标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设置长短不一的过渡期(一般在5年内,即2024年底前截止)。各地政府对《新国标》严格执行,且数智化的交通监控设备和执法工具大大降低了执法难度,因此,《新国标》落地效果良好,每年增加的替换需求拓展了行业市场容量。
《新国标》实施后,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的需求大幅增加,很多生产企业不得不通过严格的准入审查以取得生产经营资质。此外,所有电动两轮车均须经过3C认证才能上市销售,每款车型的3C认证都会产生一定的费用。这些要求大幅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和整车生产企业的经营成本,加速行业的优胜劣汰,对于规范电动两轮车行业的发展和竞争秩序具有积极促进
作用。从最近两年《新国标》的实施效果来看,行业整合有加快的趋势,市场份额将逐渐向优势企业集中。
2)其他重要的行业政策最近几年颁布实施的行业监管政策主要聚焦于安全问题(包括骑行安全和消防安全),且受益于数智化的交通监控设备和执法工具,执法力度和效果不断提高,从生产端、销售端和使用端严格规范电动两轮车的安全使用行为和行业秩序。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制定发布的《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于2021年7月正式实施,生产和销售机动车应当按照“一车一票”原则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开具发票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无法上牌和上路行驶。“一车一票”政策既方便消费者的售后维权,也有效杜绝了行业内的不对称竞争。另外,近年来由电动两轮车起火引起的公共安全事故愈发得到全社会的关注,“电动车不上楼”的执行愈发严格,安全充电成为消费痛点和影响行业发展的重要问题,并衍生了潜力巨大的需求市场,也提供了业务拓展和业绩增长的空间。
(2)社会层面
“低碳绿色出行”的共识、交通拥堵问题日益严重对于通勤习惯的影响让电动两轮车的受众更为广泛。近年来,各国政府为解决突出的温室效应问题,不断完善低碳减排的政策法律法规体系,倡导绿色环保理念。“低碳绿色出行”的社会共识使电动两轮车愈加受到消费者青睐;交通拥堵问题日益严重,很多家庭和个人即便拥有了汽车或电动四轮车之后,在中短途出行时,也更倾向于机动灵活、停放方便的电动两轮车作为交通工具。
(3)经济层面
居民的中短途出行需求是基础,交通成本优势使电动两轮车成为中短途出行的主要选择;外卖配送等新兴经济的兴起则大大拓展了电动两轮车的使用场景。
伴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广大居民(包括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出行半径不断提高,中短途出行的需求不断增加。对比其他中短途交通工具,电动两轮车同时具备经济、便捷、省时省力的优点,交通成本优势更是非常明显,高度契合了广大居民需求,成为广大居民中短途出行的主要选择,这是行业发展的基础驱动因素。
此外,随着居民消费意识不断提升和我国“互联网+”的服务模式不断成熟,各类上门服务成为新消费主流,O2O(线上/线下)模式驱动下的外卖服务和电子商务驱动下的快递服务等成为电动两轮车的新消费场景,有利于行业容量拓展。
(4)技术层面
电动两轮车设计、技术、工艺的深入研究与网联化、智能化的持续应用共同驱动行业技术发展。
行业技术发展主要有两个路径,一是行业固有技术体系(包括材料、工艺以及结构)的创新与改进,包括电池等核心硬件的性能提升、新环保材料及新工艺的应用、车身结构改善等。二是跨行业的技术应用,网联化及智能化技术应用是目前重要的跨行业技术应用研发领域。二者共同促进行业技术发展、产品性能提升和功能拓展,有利于行业产品获得更广泛的市场认可。有实力进行研发投入的领先企业享受到研发带来的经济收益后,会进一步加大研发设计投入,从而使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形成良性循环,促进行业的集中度提高、产业的整体升级。
(5)国际需求层面
碳减排是在全球范围内形成的重要战略共识,在各国“双碳”政策不断落地的背景下,电动两轮车的国际市场呈现增长趋势。
自电动两轮车面世以来,国内是主要消费市场,而国际市场对电动两轮车的需求有限,比起电动两轮车,摩托车和具有休闲健身功能的电助力产品更受海外消费者青睐。国内一些生产企业
有少量出口业务,少数尝试在东南亚/海外设置工厂以拓展业务,但收效甚微。随着全球范围内的环保意识不断提高,很多国家纷纷出台“禁摩令”或刺激“油换电”相关政策,国际市场对于电动两轮车需求呈现上升趋势,为行业发展提供另一广阔发展空间。
3、行业发展趋势
经济转型与消费升级、网联化与智能化技术的应用以及双碳背景下国际需求的兴起,将驱动电动两轮车行业向差异化、高端化、智能化和国际化发展。
(1)差异化
早期的电动两轮车主要是解决民众的短途出行需求,产品聚焦于骑行功能和性价比,功能简单、同质化严重。随着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和消费升级趋势的发展,电动两轮车的消费需求向品质、功能、个性、体验等方面转变,具体包括色彩、车型风格(如商务、时尚、运动等)、续航里程、智能交互、骑行舒适性、刹车安全及稳定性等。在消费需求转型和消费心智升级的趋势中,电动两轮车的产品也会呈现差异化的趋势,具体表现为针对细分消费需求进行精准定位与深入研判,根据不同的个性化需求进行产品的针对性研发和定制化生产。
(2)高端化
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产业秩序的重构以及消费需求的变迁,高端化既是电动两轮车行业的必然选择,也是品牌企业的必由之路。行业高端化的趋势包括三个层面:一是产品的功能升级与拓展,二是品牌的重新定位与延伸,三是全面的高端化转型。其中,全面的高端化转型主要是指在网联化、智能化、数字化的技术趋势下,对于现有行业模式的创新、演化与升级。
(3)智能化
消费升级和跨行业技术应用为行业智能化提供了机会,包括自动驾驶、自动泊车,智能导航、自动开锁、健康检测、远程诊断故障、防盗报警等智能模块的研发与应用,特别是已经成为主要消费群体之一的Z时代人群更关注智能解锁、人车互联等智能化功能。随着车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智能化功能则有望成为标准功能配置。届时,电动两轮车将不仅限于是短出行交通工具,而是成为居民智能网联媒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网联数据的重要来源。
(4)国际化
随着碳减排国际共识的达成以及海外用户对于电动两轮车绿色便捷特点的认识,国际市场面临发展机遇,电动两轮车产业也将逐渐由国内市场走向全球市场。目前,很多国内生产企业加大了对于国际市场的拓展业务。虽然在国际化进程中面临贸易保护主义的障碍,但电动两轮车产业特有的优势以及部分领先企业的国际化战略,将有助于电动两轮车走向海外,这也将成为该产业发展的重要趋势。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紧紧围绕“用户至上、卓越产品、精耕市场、精细运营”的战略主轴和向数智化科技公司转型的战略方向,专注主业,实施差异化竞争,通过车联网技术应用、行业核心硬件研发等实现产品智能化和高端化,大力推动国际市场拓展。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产品方面
以满足用户需求为核心和出发点,不断完善产品正向开发流程(APDS)和打造爆品项目,推动爱玛造车平台的升级,加大对用户需求调研和数据收集、产品趋势洞察的投入,提升产品精准开发能力产品开发成功率和畅销款销量贡献率;持续推进SKU精简以及平台化、标准化落地,资源聚焦;进一步打通企划、设计、研发、制造、采购全流程,解决产品开发过程中的协同问题,提升效率。持续优化并严格执行全流程质控体系,严控新品质量阀管理,加大产品检测设备投
入,推动关键件标准落地,保证产品品质。持续将提升产品服务体验作为提高品牌和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举措,加大对数智化服务平台和专业服务团队建设的投入,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服务需求响应速度。
2、渠道方面
推进国内渠道精细化管理,坚定厂商价值一体化的方向,持续拓展门店数量,通过优化经销商及门店管理体系及数智化经营,提升经销商营销能力和单店产出。同时,加大对电商平台的投入和线上引流、获取新客的探索,促进线下和线上双渠道协同发展。
3、研发方面
继续深入推行研发项目经理制,聚焦车联网技术应用研究、行业核心技术研究,同时加大对研发成果落地应用的项目投入,积极促进成果转化。
4、营销方面
持续探索与尝试新流量时代下的品牌宣发策略,持续提升经销商在新流量时代下的营销能力,同时将公司调整产品结构作为营销重点,加大对畅销款的营销力度。
5、数智化工程方面
持续推动数智化工程建设,为各业务单位赋能,重点推动制造、营销、信息三大领域系统迭代上线。同时,不断加强公司“养数、管数、用数”的能力,建立数据驱动的经营管理能力。
6、国际市场拓展方面
加大投入,坚定不移地以本土化策略拓展国际市场,聚焦重点市场,实现OEM大客户与自主品牌业务协同发展;积极推进海外本土化建设及国际制造体系升级,建设面向全球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7、人力资源方面
进一步优化组织层级,明确职能职责,全面推行绩效结果在人才培养、人才选拔及激励等方面的应用;增强对技能人才的培育,完善技能人才培养和发展体系,健全与薪酬分配相衔接的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8、供应方面
持续推进供应商优化及赋能工作,通过优质引入、分级评价、技术咨询、管理帮扶等措施打造高质量供应商库;不断加强供应链本地化工作,拉动优秀供应商在公司生产基地或附近建立工厂、办事处或三方中转仓,以提升供应安全及速度;供应链管理部门协同研发、品质、生产等部门打造公司部品平台,共同参与重要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及生产流程,倡导新材料、新工艺的使用,以实现采购降本并保证零部件质量。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电动两轮车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近年来,随着行业的规范发展和竞争秩序的优化,众多小规模企业退出市场,行业竞争焦点在于领先企业之间的竞争,呈现出新的态势,具体体现为在提升产品性能、扩大服务覆盖的同时不断降低销售价格,竞争难度大幅度提升,如果生产企业不能及时根据市场需求持续推出高性价比的产品并提供高品质的服务,很可能会失去原有的竞争优势和行业地位。目前,公司凭借较强的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优秀的成本控制和质量管理能力、良好的品牌形象和用户口碑、覆盖全国的营销渠道和服务网络等竞争优势,保持了行业领先地位。同时公司将继续聚焦用户需求,实施差异化竞争,通过车联网技术应用、行业核心硬件研发等实现产品智能化和高端化,通过数智化升级和研发降本等提高生产效率、实现精细运作,不断提高公司的成本竞争优势。
2、产品研发风险
随着消费者消费意识的提升及消费升级的趋势愈发明显,消费者对电动两轮车的需求呈现出时尚化、智能化、网联化的特征,这就要求电动两轮车生产企业不断对消费需求的趋势进行研究和预判,持续进行产品创新和技术研发,推出具有新造型、新功能的新车型以满足用户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若生产企业预判失误或新车型的市场接受度未达预期,则会对业绩产生不良影响。另外,新车型研发需要一定周期,若有生产企业率先研发出同类产品,进行专利封锁,可能会对其他生产企业的研发带来压力。公司始终将研发和产品创新作为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以及实现长远发展的主要手段,从用户需求出发,经过多年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和探索,以精准的用户需求定位能力、过硬的科技力和创新能力使得公司产品深受消费者喜爱,公司将以用户为中心的研发战略,不断完善APDS流程,提升公司科技力以降低研发风险。
3、对经销商的管理风险
公司产品以经销为主要销售模式,经销商既是公司的直接客户,也是公司向其经销区域内消费者展示品牌形象、提升品牌美誉度的重要窗口,经销商自身的经营能力、风险偏好以及奋斗意愿对及其经销区域内公司产品的销售影响较大。若经销商的经营方式与服务质量有悖于公司经营宗旨或经销商对公司管理理念的理解产生偏差,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品牌形象造成不利影响。对此,公司不断完善经销商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经销商准入、培训、考核评价及退出等方面的管理规范,建立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分级动态渠道管理制度,激发经销商经营热情、提升经销商运营能力,确保公司渠道体系的活力和良性发展。
4、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行业原材料采购价格受到宏观趋势、产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增加了采购成本的管控难度,可能对生产企业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对此,公司打造并将持续完善高质高效的供应链体系,设立专门的供应商品质管理部门,遴选、整合全球范围内的供应链资源。公司投资入股关键零部件供应商,以保障关键零部件的供应安全;同时,对于价格涨势明确的产品,采取提前锁定价格、锁定采购量的方式来规避价格大幅上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与主要零部件供应商建立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实现原材料供给充足和价格稳定。同时,公司通过数智化建设进行供应链平台的升级优化,实现公司造车流程与供应链体系的深度协同,以生产效率的提升来对冲原材料上涨带来的成本控制压力。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运作规范。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职责开展工作。2022年,公司累计召开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9次、监事会8次,针对对外担保、关联交易、
对外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同时,公司持续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建立了公正、透明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标准与激励约束机制,参考公司整体及业务单元经营目标、个人能力和绩效考核等开展多维度综合考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持续提升信息披露工作质量,坚持法定信息披露与自愿信息披露相结合,并确保所有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能平等获得公司信息。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99份临时公告、4份定期报告,并制作印刷版定期报告存放于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门供投资者查阅。同时,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专线电话、邮箱、网站专栏、线上会议、现场接待等方式,多渠道与各类投资者、行业研究员持续保持联系,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信息。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多场业绩说明会及投资者调研活动、积极券商策略会,在搭建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有效沟通桥梁的同时,了解投资者的诉求和期望,引导和规范公司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助力公司提高质量。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采购、销售系统及辅助生产运营的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及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形,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主要相关资产不存在产权界定不清晰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
公司设有独立运行的人力资源部门,制订了有关劳动、人事、工资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三)财务独立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有独立、完整、规范的财务核算体系、会计管理制度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公司依法设置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并设有独立的、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架构,制订了完善的岗位职责和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各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独立运作,不存在股东单位、其他任何单位或
个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独立运作。
(五)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系统和业务体系,具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权,按照经营计划自主组织生产经营,独立开展业务,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5月6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5月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申请2022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1 年度薪酬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7月8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7月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8月5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8月6日 | 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制定<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9月9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9月10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张剑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53 | 1999年9月27日 | 2025年9月8日 | 282,317,000 | 395,243,800 | 112,926,800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360.73 | 否 |
段华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女 | 54 | 2013年9月13日 | 2025年9月8日 | 360.73 | 否 | ||||
张格格 | 董事 | 女 | 29 | 2013年9月13日 | 2025年9月8日 | 60.73 | 否 | ||||
彭伟 | 董事 | 男 | 52 | 2009年8月26日 | 2025年9月8日 | 3,150,000 | 4,147,840 | 997,840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个人原因减持 | 85.59 | 否 |
高辉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4 | 2022年9月9日 | 2025年9月8日 | 1,680,000 | 1,680,000 | 限制性股票授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470.83 | 否 | |
王春彦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43 | 2018年1月24日 | 2025年9月8日 | 141.73 | 否 | ||||
孙明贵 | 独立董事 | 男 | 59 | 2022年9月9日 | 2025年9月8日 | 2.48 | 否 | ||||
刘俊峰 | 独立董事 | 男 | 54 | 2022年9月9日 | 2025年9月8日 | 2.48 | 否 | ||||
马军生 | 独立董事 | 男 | 47 | 2022年9 | 2025年9 | 2.48 | 否 |
月9日 | 月8日 | ||||||||||
徐鹏 | 监事会主席 | 男 | 33 | 2016年9月13日 | 2025年9月8日 | 35.57 | 否 | ||||
李琰 | 职工监事 | 女 | 39 | 2018年5月7日 | 2025年9月8日 | 77.23 | 否 | ||||
刘庭序 | 监事 | 女 | 41 | 2022年9月9日 | 2025年9月8日 | 25.97 | 否 | ||||
李玉宝 | 副总经理 | 男 | 47 | 2018年1月24日 | 2025年9月8日 | 288.83 | 否 | ||||
郑慧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女 | 41 | 2021年7月21日 | 2025年9月8日 | 560,000 | 560,000 | 限制性股票授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234.81 | 否 | |
罗庆一 | 副总经理 | 男 | 43 | 2022年9月9日 | 2025年9月8日 | 840,000 | 840,000 | 限制性股票授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357.66 | 否 | |
刘建欣(离任) | 董事 | 男 | 56 | 2009年8月26日 | 2022年9月9日 | 3,150,000 | 3,611,080 | 461,080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个人原因减持 | 否 | |
方浩 (离任) | 董事 | 男 | 48 | 2017年11月28日 | 2022年7月7日 | 是 | |||||
王爱俭(离任) | 独立董事 | 女 | 68 | 2018年4月16日 | 2022年9月9日 | 5.55 | 否 | ||||
孙广亮(离任) | 独立董事 | 男 | 59 | 2018年1月24日 | 2022年9月9日 | 5.55 | 否 | ||||
徐浩然(离任) | 独立董事 | 男 | 53 | 2018年1月24日 | 2022年9月9日 | 5.55 | 否 | ||||
武履波 | 监事 | 男 | 54 | 2009年8 | 2022年9 | 否 |
(离任) | 月26日 | 月9日 | |||||||||
胡宇鹏(离任) | 副总经理 | 男 | 43 | 2020年5月14日 | 2022年9月9日 | 280,000 | 280,000 | 限制性股票授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104.18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288,617,000 | 406,362,720 | 117,745,720 | / | 2,628.68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张剑 | 曾任天津骑遇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津三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段华 | 曾任爱玛科技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张格格 | 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长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岁万万执行董事、总经理,长兴鼎爱执行事务合伙人。 |
彭伟 | 曾任天津邦德富士达电动车有限公司总经理, 天津运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
高辉 | 曾任公司特种及国际事业部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国内事业部总裁兼任国际事业部总经理。 |
王春彦 | 曾任上海海洋大学讲师,天津三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孙明贵 | 曾任兰州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
刘俊峰 | 曾任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天津上市公司协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 |
马军生 |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融促进会金融研究院主任,兼任山东帕拉蒙德会计师事务所培训合伙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智能财务研究院研究员、上海国惠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西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杨浦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
徐鹏 | 曾任天津邦德富士达电动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三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李琰 | 曾任公司采购部供应商管理科科长、副董事长秘书、品牌管理中心改善办主任、副董事长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职工监事、研发部产品经理。 |
刘庭序 | 曾任公司采购部科长、品牌中心副部长。现任公司监事、副董事长秘书。 |
李玉宝 | 曾任天津新时代车业有限公司采购部部长,天津泰美自行车有限公司采购部部长,公司采购部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
郑慧 | 曾任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公司财务经理,美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佛山市悍格电商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佛山市云米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高级总监,公司高级财经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罗庆一 | 曾任宁波吉利罗佑发动机零部件有限公司行政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总裁助理兼首席人才官。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7月7日,公司董事方浩因个人原因离职。
2、2022年9月9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新选举高辉、王春彦为非独立董事,刘俊峰、孙明贵、马军生为独立董事,刘庭序为非职工监事;原非独立董事刘建欣,原独立董事王爱俭、徐浩然、孙广亮,原非职工监事武履波届满离任。
3、2022年9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新聘任高辉、罗庆一为公司副总经理;原副总经理胡宇鹏届满离任。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方浩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7年8月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中信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金石智娱、金石灏沣、长峡金石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爱玛科技股票,2022年7月25日上述股东不再为公司5%以上股东。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张剑 | 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月 | |
张剑 | 浙江今日阳光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5月 | |
张格格 | 长兴鼎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年12月 | |
高辉 | 无锡绿领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5年5月 | |
刘俊峰 | 天津上市公司协会 | 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 | 2021年8月 | |
孙明贵 | 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2004年2月 | |
马军生 | 上海国惠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0月 | |
马军生 | 洛阳西苑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2月 | 2022年6月 |
马军生 | 上海西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2月 | |
马军生 | 上海杨浦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 外部董事 | 2022年1月 | |
罗庆一 | 宁波恒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1年12月 | |
刘建欣(离任) | 天津三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2月 | |
方浩(离任) | 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6月 | |
方浩(离任) | 浙江华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5月 | 2022年8月 |
方浩(离任) |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1月 | 2022年7月 |
方浩(离任) | 浙江星星冷链集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2月 | |
方浩(离任) |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0月 | |
方浩(离任) |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6月 |
方浩(离任) | CSI Capricornus Limited | 董事 | ||
方浩(离任) | Jupiter Connection Limited | 董事 | ||
方浩(离任) | Neptune Connection Limited | 董事 | ||
方浩(离任) | Uranus Connection Limited | 董事 | ||
方浩(离任) | Pluto Connection Limited | 董事 | ||
方浩(离任) | CS Regal Holding Limited | 董事 | ||
方浩(离任) | 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6月 | |
方浩(离任) | 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7月 | 2023年3月 |
方浩(离任) | 广证领秀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年12月 | |
方浩(离任) | 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0月 | 2022年10月 |
方浩(离任) | Citron PE Holdings Limited | 董事 | ||
王爱俭(离任) |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2月 | 2022年12月 |
王爱俭(离任) |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6月 | |
孙广亮(离任)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12月 | |
孙广亮(离任) |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9月 | |
孙广亮(离任) | 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 | 主任 | 1998年1月 | |
徐浩然(离任) | 北京优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9年9月 | |
徐浩然(离任) | 昆明梦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2月 | |
徐浩然(离任) | 北京高鹏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7月 | |
徐浩然(离任) | 南京无等等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4年3月 | 2022年5月 |
徐浩然(离任) | 重庆云环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0月 | |
徐浩然(离任) | 天九共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9月 | |
徐浩然(离任) | 广州鼎达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8年8月 | |
徐浩然(离任) | 永沪跨境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7月 | |
徐浩然(离任) | 北京汇智华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5月 | |
徐浩然(离任) | 重庆云艺轩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6月 | |
徐浩然(离任) | 勤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7月 |
徐浩然(离任) |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1月 | |
徐浩然(离任) | 天九共享(青岛)金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年10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决定管理层报酬和奖惩事项,股东大会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确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8.0万元整(含税)/年;其他非独立董事、监事不领取董事、监事津贴;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担任的具体管理工作与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2,628.68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高辉 | 董事、副总经理 | 选举 | 换届选举、换届聘任 |
王春彦 | 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孙明贵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刘俊峰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马军生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刘庭序 | 监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罗庆一 | 副总经理 | 聘任 | 换届聘任 |
刘建欣 | 董事 | 离任 | 换届离任 |
方浩 | 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离职 |
王爱俭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换届离任 |
孙广亮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换届离任 |
徐浩然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换届离任 |
武履波 | 监事 | 离任 | 换届离任 |
胡宇鹏 | 副总经理 | 离任 | 换届离任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2年4月14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申请2022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关于制定<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2年4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2年6月2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2年7月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贵港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2年7月1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制定<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2年8月24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2年9月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2年10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2年12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张剑 | 否 | 9 | 9 | 7 | 0 | 0 | 否 | 4 |
段华 | 否 | 9 | 9 | 7 | 0 | 0 | 否 | 4 |
张格格 | 否 | 9 | 9 | 7 | 0 | 0 | 否 | 4 |
彭伟 | 否 | 9 | 9 | 7 | 0 | 0 | 否 | 4 |
高辉 | 否 | 3 | 3 | 2 | 0 | 0 | 否 | 0 |
王春彦 | 否 | 3 | 3 | 2 | 0 | 0 | 否 | 0 |
孙明贵 | 是 | 3 | 3 | 2 | 0 | 0 | 否 | 0 |
马军生 | 是 | 3 | 3 | 2 | 0 | 0 | 否 | 0 |
刘俊峰 | 是 | 3 | 3 | 2 | 0 | 0 | 否 | 0 |
刘建欣 | 否 | 6 | 6 | 5 | 0 | 0 | 否 | 4 |
方浩 | 否 | 4 | 4 | 3 | 0 | 0 | 否 | 2 |
王爱俭 | 是 | 6 | 6 | 5 | 0 | 0 | 否 | 4 |
孙广亮 | 是 | 6 | 6 | 5 | 0 | 0 | 否 | 4 |
徐浩然 | 是 | 6 | 6 | 5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9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7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2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马军生、张剑、孙明贵、刘俊峰 |
提名委员会 | 刘俊峰、张剑、马军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孙明贵、段华、刘俊峰 |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 张剑、孙明贵、刘俊峰、马军生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4月7日 | 审议《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同意提报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2年4月26日 | 审议《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提报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2年7月7日 | 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提报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2年8月22日 | 审议《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同意提报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2年10月26日 | 审议《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提报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2年12月29日 | 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同意提报董事会审议 | 无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8月22日 | 审议《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 同意提报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2年9月9日 |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同意提报董事会审议 | 无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4月7日 |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同意提报董事会审议 | 无 |
(5).报告期内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4月7日 | 审议《关于公司战略及发展规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同意提报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2年7月5日 | 审议《关于公司拟与贵港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 同意提报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2年7月5日 | 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同意提报董事会审议 | 无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112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7,014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8,12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5,155 |
销售人员 | 1,183 |
技术人员 | 917 |
财务人员 | 154 |
行政人员 | 717 |
合计 | 8,12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研究生 | 5 |
硕士研究生 | 64 |
本科 | 1,134 |
专科 | 1,875 |
高中及以下 | 5,048 |
合计 | 8,126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奋斗者文化为根本、以绩效管理为导向,实施对内公平、对外具竞争力、以绩效考评为基础的薪酬政策。以岗位职级体系为标准,以任职资格评定为依据,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人才发展及薪酬管理体系。同时,通过实施股权激励等激励措施,实现骨干员工与公司利益的深度绑定,提高忠诚度。在公司整体薪酬体系框架下,对于关键业务(包括营销、研发及制造),根据业务属性,以相关产品价值的最终实现情况为依据进行绩效考评,包括营销激励制度、生产工艺改进奖励制度等。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聚焦人力资本增值,设有爱玛研习中心以专业能力矩阵为靶心,围绕“研”“产”“销”“服”四个核心领域,结合公司战略目标、岗位需求、经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有的放矢的开展定制化专业赋能培训,组织聚焦于研发科技创新、制造技术改进、技能技巧提升等不同方面的评选和竞赛类项目,在培训的基础上推动学习型组织的建设,并跟进理论知识的实际应用,带动数千名员工向“大国工匠”的方向不断努力。
公司已初步形成三级培训体系,对于关键能力和通用能力、各职能版块的专业能力、各级组织内部工作能力的培训各有偏重。为打造“人人是老师、人人是学生”的良好学习氛围、沉淀专业经验,爱玛研习中心推动内部训战师“百师百课建设项目”,全年认证130位内部训战师,产出92个内训系列课程。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110,759,484元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具体现金分红政策如下:
在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同行业的排名、竞争力、利润率等因素论证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遵循以下原则:
(1)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80%。
(2)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40%。
(3)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4元(含税)。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574,700,004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749,408,805.2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0.00%,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5股。以截至目前公司最新总股本574,700,004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862,050,006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及转增总额。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报告期内,公司未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3.04 |
每10股转增数(股) | 5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749,408,805.22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873,433,343.24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40.00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749,408,805.22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40.00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706.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686.00万股,预留20.00万股,授予价格为20.23元/股。 | 具体详见2021年11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并确定向10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79.00万股,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7日。 | 具体详见2021年12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
2022年1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 具体详见2022年1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因从公司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12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确定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20.00万股,授予日为2022年4月18日。 | 具体详见2022年4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
2022年5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 具体详见2022年5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
2022年6月9日,公司完成对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4名激励对象的12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 | 具体详见2022年6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元) | 已解锁股份 | 未解锁股份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高辉 | 董事、副总经理 | 1,200,000 | 20.23 | 1,680,000 | 1,680,000 | 45.87 |
罗庆一 | 副总经理 | 600,000 | 20.23 | 840,000 | 840,000 | 45.87 | ||
郑慧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400,000 | 20.23 | 560,000 | 560,000 | 45.87 | ||
胡宇鹏(离任) | 副总经理 | 200,000 | 20.23 | 280,000 | 280,000 | 45.87 | ||
合计 | / | 2,400,000 | / | 3,360,000 | 3,360,000 | / |
注:①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410,500,00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2022年6月28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激励对象持有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比例增加。
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原副总经理胡宇鹏届满离任,离任后胡宇鹏仍为公司员工。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与激励机制以“与组织共发展、实现组织目标”为基础、根据业务属性,选择适宜的绩效指标(包括财务指标、运营指标、品质指标、关键事件及否决项等),对其负责的部门或业务单元合理设置短期绩效目标和长期绩效目标,定期跟踪、落实目标实现情况,并根据考核评价及组织目标的达成情况来实施短期与长期激励。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 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持续完善,2022年度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已经董事会审批通过的《子公司管理制度》为基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通过对下属子公司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审计监督管理、档案及印章管理等进行有效的管理控制和考核监督,实现对子公司的规范管理及风险控制,并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要求子公司据以制定相关业务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高子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与2022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2,042.25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2年天津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公司子公司天津车业被列为2022年天津市大气环境、水环境、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根据《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公司子公司河南车业于2022年4月被列为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天津车业及河南车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排污许可的相关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如实向社会公开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天津车业严格按照法规标准、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各类污染物治理设施,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良好,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环保排放标准要求,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妥善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1)天津车业
天津车业主要废气有喷涂粉尘、有机废气及燃气废气,主要污染物因子为粉尘、甲苯、二甲苯、VOCs、烟尘、SO
、NOx,各生产线喷漆室、流平室及烘干室均密闭,有机废气净化方式主要为“沸石转轮+RTO”,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静电粉末喷涂工序粉尘经回收系统回收,尾气通过排气筒集中排放。喷涂车间主要废气排放口设置有在线监测仪器,与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实现联网,实时监测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公司废气治理设施运行良好,甲苯、二甲苯、VOCs、颗粒物、烟尘、SO
、NOx等污染物因子排放均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天津车业排放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重点监测的是涂装废水,主要污染物因子包括PH、COD、B0D5、SS、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等。厂区内建有1座处理能力为500m?/d的污水处理站用于处理含涂装废水在内的生产废水,处理工艺为“絮凝沉淀+微电解+芬顿+生物接触氧化”,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后方可外排出厂。同时,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对污水及雨水管网进行了流向标识,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雨水分开排放。经处理后的废水通过市政管网流向专业的污水处理厂;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良好,各类污染物因子均达标排放;厂区污水总排放口安装有在线监测仪器,与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实现联网,实时监测厂区外排水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情况。天津车业设有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回收区等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废实施垃圾分类,有回收利用价值的交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回收利用,生产、生活垃圾等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危险废物交由有资
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安全处置。2022年,天津车业的危险废物全部依法办理危废转移手续,并进行合规处置。
除了上述环保措施外,天津车业对噪音等也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符合国家、地方的环保要求。
(2)河南车业
根据河南省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分区要求,河南车业厂区所在的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属于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但河南车业厂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且不属于土壤污染风险行业,因此厂区符合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的要求。河南车业厂区可能存在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可能性的主要包括污水和固废。危险废物暂存库作为重点防渗区域进行防渗处理,污水处理区域、调漆室等按照一般防渗区域进行防渗处理。
河南车业排放废水涉及的主要污染物因子为PH、COD、氨氮、SS、总磷等,厂区内建有一座处理规模为100m?/d的污水处理站用以处理生产废水,采用“预处理+物化反应+过滤+生化处理”工艺;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后,排入专门的市政污水处理厂;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良好,各类污染物因子均达标排放;
河南车业设有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回收区等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废实施垃圾分类,有回收利用价值的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利用,生产、生活垃圾等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安全处置。2022年,河南车业的危险废物全部依法办理危废转移手续,并进行合规处置。
除了上述环保措施外,河南车业对废气、噪音等也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符合国家、地方的环保要求。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为新建项目和需要履行环保手续的改扩建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取得环评批复,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环评批复内容进行建设。建设完成后依法办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天津车业、河南车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分别于2021年8月和2022年8月在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取得备案回执,进一步排查企业风险源并采取相应整改措施,从而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机制,降低了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天津车业、河南车业每年分别组织相关人员实施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应急能力。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天津车业废气、废水主要排放口已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对主要污染物进行实时监测,监测数据直接上传至环保数据平台,各类污染物均做到达标排放。天津爱玛日常生产中建立废气、废水治理设施运维记录以及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台账等。
天津车业严格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标准,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排污许可证的监测频次要求,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废水、废气、噪声开展定期监测,检测报告上传至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
另外,河南车业严格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法规标准,以及环评报告和排污许可证的监测频次要求,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废水、废气、噪声开展定期监测,各类污染物均做到达标排放,检测报告上传至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河南车业公司日常生产中建立生产和废气、废水治理设施运维记录,以及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转移台账等记录。
2022年6月,河南车业组织开展厂区土壤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项目,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等相关要求,编制了《土壤地下水隐患排查方案》,先后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进行现场排查,完成土壤和地下水进行采样监测并分别出具检测报告;2022年9月,编制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经全面排查和检测,土壤和地下水检测结果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不断加强,厂区发生土壤污染的风险较小。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承绿色发展理念,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现代化环境管理体系,涵盖研发、生产、营销等各个业务环节,通过建立、实施常态长效的环保措施,提高公司及各子公司环境管理的有效性。公司及各子公司不断完善环境管理体系,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多家子公司已通过第三方认证。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均办理环评手续、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一致,并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相关子公司积极做好污染物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设施处理效果能够满足要求,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各项管理规定,对污染物开展日常性和定期监测,实现废气、废水、噪声的达标排放,以及固体废物的合规处置;且均按要求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相关演练活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生产运营,通过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管理,不断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积极打造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公司及各子公司定期开展高耗能设备排查、改进工作,加强能源耗用分析,提升能源利用率;积极选用节能型、节水型产品,尽量使用可循环包装,提高周转箱使用寿命等,以减少资源能源耗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802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积极探索降低资源消耗、增加资源循环利用的有效途径,切实提高能源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在全公司树立节能减排意识,营造良好的节能减排氛围。2022年公司在生产环节实施的节能减排项目包括天津车业燃气节能改造项目、天津车业变压器减容项目、广西车业涂装预热烤炉改造项目等。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情况详见与《2022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2,751.13 | 主要为慈善捐赠、教育捐赠等投入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总投入(万元) | 574.78 |
其中:资金(万元) | 352 |
物资折款(万元) | 222.78 |
惠及人数(人) | 不适用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公司不断探索尝试新的社会责任方式,根据帮扶对象的实际需求采取不同的帮扶措施,近年来公司响应国家号召,重点助力乡村振兴、支持国家教育事业发展,通过捐款捐物、提供就业岗位、对口帮扶等方式贡献爱玛力量。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张剑、张格格 | 附注1 | 2021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14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长兴鼎爱及其合伙人 | 附注2 | 2021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14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中信投资、金石智娱、金石灏沣、长峡金石、刘建欣、彭伟、韩建华、李世爽、乔保刚 | 附注3 | 2021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14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张剑、张格格、长兴鼎爱及其合伙人、刘建欣、彭伟 | 附注4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张剑、张格格、段华、刘建欣、彭伟、方浩、徐鹏、武履波、李琰、王全章、李玉宝、郝鸿、王春彦、任勇、胡宇鹏 | 附注5 | 2021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14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张剑、张格格 | 附注6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张剑、张格格 | 附注7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张剑 | 附注8 | 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9月3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张格格、高辉、彭伟、王春彦、郑慧、李玉宝、罗庆一 | 附注9 | 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9月3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孙明贵、刘俊峰、马军生、徐鹏、李琰 | 附注10 | 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3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段华、刘庭序 | 附注11 | 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9月3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附注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剑,实际控制人张格格作出如下承诺与确认: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或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自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附注2:长兴鼎爱及其合伙人股份锁定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或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附注3:中信投资、金石智娱、金石灏沣、长峡金石、刘建欣、彭伟、韩建华、李世爽、乔保刚股份锁定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附注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长兴鼎爱及其合伙人、刘建欣、彭伟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2)本人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3)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免除履行。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附注5:关于稳定股价及股份回购的承诺
(1)公司承诺
①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果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收盘价将作相应调整,下同),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保证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回购公司股份。
②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成就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之日起次交易日启动回购。
③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在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单次用以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原则上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④如公司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时点至稳定股价措施尚未正式实施前或稳定股价措施实施过程中,触发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之“终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一情形,则终止实施上述稳定股价方案。
⑤自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除独立董事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①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果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收盘价将作相应调整,下同),本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保证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增持公司股份。
②在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以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在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以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公司股票再次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本人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③本人将在上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成就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期限等)并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公告增持方案,本人将在增持公告之日的次交易日启动增持。
④本人增持股份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及自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触发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前提下,本人用于股份增持的资金为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触发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不少于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直接或间接税后现金分红和税后薪酬或津贴合计金额的30%。
⑤如在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时点至稳定股价措施尚未正式实施前或稳定股价措施实施过程中,触发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之“终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一情形,则终止实施上述稳定股价方案。
⑥本人保证在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方案时,就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①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果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收盘价将作相应调整,下同),本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保证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增持公司股份。
②在公司、实际控制人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以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在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以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公司股票再次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本人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③本人将在上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成就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期限等)并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公告增持方案,本人将在增持公告之日的次交易日启动增持。
④本人增持股份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及自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触发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前提下,本人用于股份增持的资金为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触发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不少于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直接或间接税后现金分红和税后薪酬或津贴合计金额的30%。
⑤如在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时点至稳定股价措施尚未正式实施前或稳定股价措施实施过程中,触发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之“终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一情形,则终止实施上述稳定股价方案。
⑥本人保证在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方案时,就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附注6:关于解决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剑,实际控制人张格格已出具关于解决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为避免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上市后的爱玛科技产生同业竞争问题,本人特此承诺:本人作为爱玛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爱玛科技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本人不会在与爱玛科技存在同业竞争的任何经济组织中担任实际承担管理职责的任何职务。如爱玛科技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人承诺并将督促本人拥有控制权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承诺不与爱玛科技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如本人及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爱玛科技现时或将来的经营构成竞争的活动,则本人将采取并将督促本人拥有控制权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此类企业采取一切可能的、合理的措施将此类机会转让给爱玛科技,若爱玛科技不受让该等机会,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将在该等机会进入实施阶段之前采取可能的措施转让给其他非关联第三方或自动退出此类商业机会或采取其他有利于维护爱玛科技权益的方式做出避免同业竞争的处理。对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本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以及取得控股地位等方式使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的义务,保证不与爱玛科技发生同业竞争。
(2)本人保证不利用本人作为爱玛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身份优势损害爱玛科技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利用自身特殊地位谋取非正常的额外利益。
(3)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则爱玛科技有权要求本人及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立即停止同业竞争行为,并有权要求本人或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承担由此给爱玛科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
(4)本人保证上述承诺在爱玛科技于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且本人为爱玛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在此期间,因相关法律、法规、规则性指引等规定发生变化,本人将按照规定适时更新或补充出具相关承诺。
附注7:公司为减少关联交易而采取的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剑,实际控制人张格格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所控制的其他经济组织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爱玛科技(含其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下同)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爱玛科技能够通过市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爱玛科技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所控制的其他经济组织将严格避免向爱玛科技拆借、占用爱玛科技资金或采取由爱玛科技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占用爱玛科技资金。
(2)对于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所控制的其他经济组织与爱玛科技之间必需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市场公允价格;没有政府定价且无可参考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可比较的合理利润水平确定成本价执行。
(3)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所控制的其他经济组织与爱玛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规定,并将严格遵守爱玛科技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在爱玛科技权力机构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本人将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对需报经有权机构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予执行。
(4)本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爱玛科技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爱玛科技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爱玛科技利益的,爱玛科技有权单方终止该等关联交易,爱玛科技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5)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督促爱玛科技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制定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回避表决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允,避免关联交易损害爱玛科技及股东利益。
(6)上述承诺在本人构成爱玛科技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
附注8:张剑参与可转债发行认购承诺
(1)本人将参与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相关资金为本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体认购金额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可转债发行具体方案以及本人届时资金状况确定。
(2)若本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本人将不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3)若本人成功认购本次可转债,本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即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4)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接受上述承诺的约束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若本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出现违反上述事项的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附注9:张格格、高辉、彭伟、王春彦、郑慧、李玉宝、罗庆一参与可转债发行认购承诺
(1)若在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本人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2)若在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情形,则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若本人参与并成功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即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认购的本次发行可转债。
(3)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若违反上述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或认购的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附注10:孙明贵、刘俊峰、马军生、徐鹏、李琰参与可转债发行认购承诺
本人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亦不通过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及他人账户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本人放弃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如果违反约定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违规所得收益归属公司所有,并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附注11:段华、刘庭序参与可转债发行认购承诺
(1)本人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如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因持有公司股份、具备本次可转债优先认购权,其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如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参与并成功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即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如有)。除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可能行使其享有之优先配售权参与的本次可转债认购外,本人承诺本人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亦不会通过操纵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及他人账户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本人放弃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2)本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若违反上述承诺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29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0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郭晶、张斌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郭晶1年、张斌3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5 |
保荐人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8月5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剑、段华、张格格回避表决,具体详见2022年4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主体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2年预计金额 | 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 |
公司及子公司 |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 | 2,221.29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200.00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150.00 | 40.06 | ||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1,500.00 | 990.33 | ||
向关联人租入设备 | 100.00 |
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 300.00 | 200.00 | ||
小计 | 7,250.00 | 3,451.68 | ||
公司 | 向关联人租入房屋 | 段华 | 500.00 | 476.19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和商品 | 商丘亿崇商贸有限公司 | 5,000.00 | 1,897.47 | |
合计 | 12,750.00 | 5,825.34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844,138,346.08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454,170,625.88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454,170,625.88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6.76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394,184,340.52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394,184,340.52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
担保情况说明 | 2022年5月7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担保计划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 | 自有资金 | 58,680.00 | 6,870.00 | 0 |
注:上表中委托理财发生额为该类型理财产品购买单日最高余额。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年化 收益率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工商银行 | 结构型存款 | 30,000 | 2022.1.12 | 2022.7.18 | 自有资金 | 2.36% | 362.11 | 已收回 | 是 | 是 |
渤海银行 | 结构型存款 | 20,000 | 2022.1.26 | 2022.5.5 | 自有资金 | 2.76% | 149.96 | 已收回 | 是 | 是 |
注:上表为报告期内公司单项金额重大的结构性存款的理财产品,其他开放式理财产品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子公司河南车业、爱玛共享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起连续三年(即2022年、2023年、2024年)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38,660,003 | 83.90 | 6,960,000 | 122,436,000 | -39,530,003 | 89,865,997 | 428,526,000 | 74.57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38,660,003 | 83.90 | 6,960,000 | 122,436,000 | -39,530,003 | 89,865,997 | 428,526,000 | 74.57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40,593,003 | 10.06 | 6,773,200 | -23,660,003 | -16,886,803 | 23,706,200 | 4.13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98,067,000 | 73.84 | 6,960,000 | 115,662,800 | -15,870,000 | 106,752,800 | 404,819,800 | 70.44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 | 65,000,000 | 16.10 | 41,764,001 | 39,410,003 | 81,174,004 | 146,174,004 | 25.43 |
件流通股份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5,000,000 | 16.10 | 41,764,001 | 39,410,003 | 81,174,004 | 146,174,004 | 25.43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403,660,003 | 100 | 6,960,000 | 164,200,001 | -120,000 | 171,040,001 | 574,700,004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1月24日,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10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780,000股,公司总股本由403,660,003股增加至410,440,003股。
(2)2022年5月19日,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180,000股,公司总股本由410,440,003股增加至410,620,003股。
(3)2022年6月9日,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4名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120,000股的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由410,620,003股变更为410,500,003股。
(4)2022年6月28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410,500,00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转增164,200,001股,公司总股本由410,500,003股变更为574,700,004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总股本由403,660,003股变更为574,700,004股。上述股份变动事项致使公司2022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被摊薄。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张剑 | 282,317,000 | 112,926,800 | 395,243,800 | 首发限售36个 | 2024年6月15 |
月 | 日 | |||||
长兴鼎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933,000 | 6,773,200 | 23,706,200 | 首发限售36个月 | 2024年6月15日 |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8,400,000 | -8,400,000 | 首发限售12个月 | 2022年6月15日 | ||
金石智娱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260,001 | -8,260,001 | 首发限售12个月 | 2022年6月15日 | ||
长峡金石(武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00,001 | -3,500,001 | 首发限售12个月 | 2022年6月15日 | ||
金石灏沣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00,001 | -3,500,001 | 首发限售12个月 | 2022年6月15日 | ||
彭伟 | 3,150,000 | -3,150,000 | 首发限售12个月 | 2022年6月15日 | ||
韩建华 | 3,150,000 | -3,150,000 | 首发限售12个月 | 2022年6月15日 | ||
李世爽 | 3,150,000 | -3,150,000 | 首发限售12个月 | 2022年6月15日 | ||
刘建欣 | 3,150,000 | -3,150,000 | 首发限售12个月 | 2022年6月15日 | ||
乔保刚 | 3,150,000 | -3,150,000 | 首发限售12个月 | 2022年6月15日 |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 | 9,576,000 | 9,576,000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 | — | ||
合计 | 338,660,003 | -39,410,003 | 129,276,000 | 428,526,000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 | 交易终止日期 |
数量 | ||||||
普通股股票类 | ||||||
限制性股票 | 2022年1月24日 | 20.23元/股 | 6,780,000 | |||
限制性股票 | 2022年5月19日 | 20.23元/股 | 180,000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 |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10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780,000股,2022年1月24日,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180,000股,2022年5月19日,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总股本由403,660,003股变更为574,700,004股。上年末资产总额为13,396,944,911.18元,负债总额为8,417,177,181.15元,资产负债率为62.83%;本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18,471,355,153.82元,负债总额为11,737,033,435.82元,资产负债率为63.54%。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5,99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3,94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张剑 | 112,926,800 | 395,243,800 | 68.77 | 395,243,8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长兴鼎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773,200 | 23,706,200 | 4.12 | 23,706,200 | 无 | 其他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2,017,351 | 12,017,351 | 2.09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韩建华 | 1,260,000 | 4,410,000 | 0.77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彭伟 | 997,840 | 4,147,840 | 0.72 | 无 | 境内自然人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4,416,747 | 3,983,253 | 0.69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金石智娱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10,679 | 3,810,680 | 0.66 | 无 | 其他 | |||
李世爽 | 657,121 | 3,807,121 | 0.66 | 无 | 其他 | |||
乔保刚 | 627,000 | 3,777,000 | 0.66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刘建欣 | 461,080 | 3,611,080 | 0.63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2,017,351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17,351 | |||||
韩建华 | 4,4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410,000 | |||||
彭伟 | 4,147,84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47,840 |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3,983,253 | 人民币普通股 | 3,983,253 | |||||
金石智娱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10,68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10,680 | |||||
李世爽 | 3,807,121 | 人民币普通股 | 3,807,121 | |||||
乔保刚 | 3,77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77,000 | |||||
刘建欣 | 3,611,08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11,080 | |||||
北京乐雪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460,886 | 人民币普通股 | 3,460,886 | |||||
景顺长城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景顺长城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 2,567,62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67,62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中信投资和金石智娱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之外,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张剑 | 395,243,800 | 2024年6月15日 | 395,243,800 | 首发限售36个月 |
2 | 长兴鼎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706,200 | 2024年6月15日 | 23,706,200 | 首发限售36个月 |
3 | 任勇 | 1,680,000 | 股权激励限售 | ||
4 | 高辉 | 1,680,000 | 股权激励限售 | ||
5 | 罗庆一 | 840,000 | 股权激励限售 | ||
6 | 周斯秀 | 560,000 | 股权激励限售 | ||
7 | 杨万里 | 560,000 | 股权激励限售 | ||
8 | 郑慧 | 560,000 | 股权激励限售 | ||
9 | 胡宇鹏 | 280,000 | 股权激励限售 | ||
10 | 杨俊伟 | 280,000 | 股权激励限售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注: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发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将于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达成后方可申请上市交易。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张剑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张剑、张格格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张剑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格格为公司董事、岁万万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长兴鼎爱执行事务合伙人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不适用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303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公开发行了2,0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00,000万元,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发行出具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41号文同意,公司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3月2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爱玛转债”,债券代码“113666”。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0968971_L01号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
销售返利及奖励 | |
2022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应付销售返利及奖励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37,665,926.26元,公司财务报表中应付销售返利及奖励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54,468,061.13元。 与经销商签订的经销协议中约定,基于购买量给予销售返利及其他特定奖励,抵减营业收入。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经销商的购买量以及其他返利及促销政策估计销售返利及奖励。由于经销商数量众多,销售返利及奖励的形式多样,销售返利及奖励所属期间的确定需要考虑每一经销商购买量及其他业绩的达成情况,对销售返利及奖励的计算取决于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 对销售返利及奖励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披露,载于财务报表附注五、38及43和附注七、38。 | 我们就销售返利及奖励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销售返利及奖励管理的内部控制,对其执行穿行测试,并对识别的控制点进行控制测试; 2)检查2022年与若干家经销商签订的经销协议,查看经销协议中对于销售返利及奖励等相关条款的约定; 3)抽取若干家经销商,查看其获得的销售返利及奖励是否符合相关销售政策,查看这些经销商销售返利及奖励的使用情况; 4)复核管理层编制的年末返利预提表,并抽取样本查看相关的支持性文件; 5)执行期后程序查看公司年末应付销售返利及奖励期后实际兑付情况。 |
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 | |
2022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90,365,547.11元,公司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32,291,280.96元。 管理层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 | 我们就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对于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访谈销售部、法务部经办人员,复核管理层估计坏账准备的依据,包括管理层与相关客户的沟通函件、管理层结合客户经营情况及历史还款情况等对客户信用风险作出的评估; 2)对于按照组合评估的应收账款,我们复核了管理层对于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设定,抽 |
量损失准备。管理层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经销商客户分散且数量众多,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估计取决于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 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及披露载于财务报表附注五、10及43,附注七、5和附注十七、1。 | 样复核了各组合的账龄、信用优质记录等关键信息,并以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即账龄组合)为基础,复核了管理层评估信用风险以及预期信用损失金额的依据,包括测试历史违约数据,根据当前经济状况评估对历史损失率的调整,并通过检查公开的宏观经济因素评估前瞻性资料,以及检查本年实际发生的信用损失; 3)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收款情况,考虑期后事项对坏账准备估计的影响; 4)重新测算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算过程,复核坏账准备的金额; 5)复核了财务报表中对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披露。 |
四、其他信息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 晶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 斌
中国 北京 2023年4月14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6,633,455,070.29 | 2,846,143,310.7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42,668,675.59 | 1,265,981,818.24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290,365,547.11 | 207,629,801.65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8,332,754.00 | 49,295,422.59 |
预付款项 | 七、7 | 17,554,574.37 | 21,538,098.3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28,051,920.26 | 150,069,854.58 |
其中:应收利息 | 1,160,941.82 | 642,997.45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810,511,287.32 | 795,689,208.89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3,524,708,328.77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77,023,491.16 | 170,807,953.30 |
流动资产合计 | 11,532,671,648.87 | 5,507,155,468.3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28,152,070.40 | 105,073,280.2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254,380,733.64 | 270,188,544.27 |
固定资产 | 七、21 | 2,032,623,909.57 | 1,966,085,704.31 |
在建工程 | 七、22 | 86,011,318.10 | 114,131,095.1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42,520,495.80 | 41,226,833.58 |
无形资产 | 七、26 | 457,986,772.95 | 332,074,064.2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43,895,107.41 | 29,394,318.6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84,023,263.65 | 88,843,633.3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3,809,089,833.43 | 4,942,771,969.1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938,683,504.95 | 7,889,789,442.85 | |
资产总计 | 18,471,355,153.82 | 13,396,944,911.1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511,25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6,853,338,997.32 | 4,926,337,711.40 |
应付账款 | 七、36 | 2,535,832,081.83 | 2,132,113,371.54 |
预收款项 | 七、37 | 20,619,060.26 | 13,125,994.89 |
合同负债 | 七、38 | 638,429,605.04 | 483,535,624.5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62,900,880.50 | 113,584,622.70 |
应交税费 | 七、40 | 154,033,696.44 | 58,301,487.57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564,648,489.37 | 478,360,431.7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5,682,224.67 | 5,923,801.00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24,329,644.32 | 39,990,259.74 |
流动负债合计 | 11,471,064,679.75 | 8,251,273,305.1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53,522,636.81 | 46,589,311.07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98,066,664.29 | 118,883,340.4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14,379,454.97 | 431,224.4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65,968,756.07 | 165,903,875.97 | |
负债合计 | 11,737,033,435.82 | 8,417,177,181.1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574,700,004.00 | 403,660,00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977,765,415.63 | 1,935,686,839.31 |
减:库存股 | 七、56 | 134,953,20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290,784,296.91 | 201,830,001.5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4,012,879,593.44 | 2,433,650,547.1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721,176,109.98 | 4,974,827,390.92 | |
少数股东权益 | 13,145,608.02 | 4,940,339.1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734,321,718.00 | 4,979,767,730.0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8,471,355,153.82 | 13,396,944,911.18 |
公司负责人:张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慧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266,016,159.86 | 1,381,189,954.7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3,480,000.00 | 487,120,547.95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32,291,280.96 | 90,196,112.09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7,235,274.40 | 8,325,601.78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68,706,590.46 | 226,834,333.25 |
其中:应收利息 | 350,530.03 | 255,452.31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4,103,773.21 | 11,327,860.00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306,865,479.45 | ||
其他流动资产 | 1,908,746.07 | ||
流动资产合计 | 7,868,698,558.34 | 2,206,903,155.8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141,022,337.98 | 874,946,715.4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396,853,576.99 | 426,912,592.10 | |
固定资产 | 53,213,577.74 | 62,254,198.18 | |
在建工程 | 21,015,488.53 | 49,538,123.4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601,760.89 | 11,005,806.85 | |
无形资产 | 101,097,036.78 | 59,929,778.2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1,412,482.96 | 14,285,240.2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3,885,593.6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02,486,388.12 | 4,108,653,262.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143,702,649.99 | 5,651,411,310.23 | |
资产总计 | 11,012,401,208.33 | 7,858,314,466.1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513,457,663.63 | 1,200,158,631.00 | |
应付账款 | 662,254,935.86 | 1,856,691,257.42 | |
预收款项 | 21,964,709.66 | 18,776,664.32 | |
合同负债 | 224,829,884.12 | 259,774,265.64 | |
应付职工薪酬 | 39,866,027.04 | 32,754,658.59 | |
应交税费 | 29,001,097.89 | 1,220,779.78 | |
其他应付款 | 396,088,908.57 | 356,709,196.6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555,680.46 | 4,349,098.29 | |
其他流动负债 | 8,375,154.72 | 22,063,245.17 | |
流动负债合计 | 5,900,394,061.95 | 3,752,497,796.8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353,501.71 | 6,909,182.17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52,366,165.75 | 35,407,977.8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790,576.99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5,510,244.45 | 42,317,160.05 | |
负债合计 | 5,965,904,306.40 | 3,794,814,956.9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74,700,004.00 | 403,660,003.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173,462,800.28 | 1,910,845,161.11 | |
减:库存股 | 134,953,20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90,784,296.91 | 201,830,001.50 | |
未分配利润 | 2,142,503,000.74 | 1,547,164,343.5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046,496,901.93 | 4,063,499,509.1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1,012,401,208.33 | 7,858,314,466.10 |
公司负责人:张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慧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0,802,212,994.46 | 15,398,710,870.72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0,802,212,994.46 | 15,398,710,870.7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8,647,645,240.06 | 14,659,904,964.29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7,398,502,632.36 | 13,593,606,029.5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05,061,796.17 | 56,148,586.05 |
销售费用 | 七、63 | 587,315,848.35 | 550,605,290.98 |
管理费用 | 七、64 | 432,777,222.67 | 316,594,598.36 |
研发费用 | 七、65 | 506,685,038.01 | 404,084,127.91 |
财务费用 | 七、66 | -382,697,297.50 | -261,133,668.57 |
其中:利息费用 | 8,693,658.65 | 1,869,959.31 | |
利息收入 | 394,300,036.06 | 264,701,993.37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78,130,046.97 | 22,672,276.6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3,687,987.74 | -16,374,983.6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1,624,009.83 | -39,867,033.98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2,120,000.00 | 9,978,187.68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8,855,144.03 | 5,960,856.2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3,399,468.47 | -11,557,401.9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286,052.98 | -10,592,015.11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233,631,542.17 | 738,892,826.26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34,198,940.47 | 30,687,494.4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40,844,163.45 | 11,326,697.8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226,986,319.19 | 758,253,622.80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354,443,490.41 | 90,532,343.6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72,542,828.78 | 667,721,279.1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72,542,828.78 | 667,721,279.1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73,433,343.24 | 663,998,092.90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890,514.46 | 3,723,186.2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872,542,828.78 | 667,721,279.1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873,433,343.24 | 663,998,092.9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890,514.46 | 3,723,186.29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31 | 1.7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3.31 | 1.7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张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慧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8,263,777,075.64 | 10,943,228,159.23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7,659,354,139.02 | 10,678,372,712.23 |
税金及附加 | 20,983,232.85 | 10,355,046.08 | |
销售费用 | 229,438,863.69 | 365,753,276.19 | |
管理费用 | 237,029,411.46 | 179,546,823.66 | |
研发费用 | 8,732,594.46 | 8,486,096.33 | |
财务费用 | -252,311,999.65 | -210,284,084.80 | |
其中:利息费用 | 426,973.01 | 646,375.99 | |
利息收入 | 255,146,331.63 | 211,239,319.46 | |
加:其他收益 | 3,541,812.97 | 3,645,613.8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647,705,392.11 | 511,195,864.4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0,086,884.58 | -39,589,711.8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120,000.00 | 3,122,647.95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964,963.11 | 7,853,598.9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9,760.98 | 1,101,007.69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93,862,836.76 | 437,917,022.50 | |
加:营业外收入 | 5,728,258.49 | 11,846,519.04 | |
减:营业外支出 | 30,327,413.42 | 5,497,070.2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69,263,681.83 | 444,266,471.30 | |
减:所得税费用 | 79,720,727.74 | -23,009,306.85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89,542,954.09 | 467,275,778.1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89,542,954.09 | 467,275,778.1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89,542,954.09 | 467,275,778.15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张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慧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380,468,973.47 | 17,756,512,273.66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6,364,189.79 | 52,669,169.3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04,578,051.90 | 151,715,468.8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901,411,215.16 | 17,960,896,911.8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219,896,063.13 | 13,901,355,060.7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25,598,702.09 | 993,967,512.5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37,473,429.98 | 427,444,370.3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66,988,903.02 | 543,942,594.4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849,957,098.22 | 15,866,709,537.9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51,454,116.94 | 2,094,187,373.9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48,910,000.00 | 119,8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0,575,165.50 | 141,528,971.2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5,787,319.61 | 17,849,229.4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6,002,1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85,272,485.11 | 295,180,300.6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42,288,846.59 | 659,592,055.1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521,302,800.00 | 1,659,730,000.04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63,591,646.59 | 2,319,322,055.2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78,319,161.48 | -2,024,141,754.5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9,989,800.00 | 1,828,453,699.4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4,5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11,25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1,239,800.00 | 1,828,453,699.4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06,028,719.13 | 13,230,000.0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778,717.63 | 13,23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17,454,858.42 | 17,292,740.7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23,483,577.55 | 30,522,740.7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2,243,777.55 | 1,797,930,958.6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967,800.79 | -534,069.8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89,923,377.12 | 1,867,442,508.2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46,143,310.70 | 978,700,802.4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536,066,687.82 | 2,846,143,310.70 |
公司负责人:张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慧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269,088,699.76 | 12,479,010,351.9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047,760.47 | 31,843,942.8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3,287,403.34 | 58,877,297.1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398,423,863.57 | 12,569,731,591.9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519,217,665.28 | 13,036,232,276.18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40,801,779.74 | 254,458,245.2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7,132,482.41 | 25,016,277.1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73,977,904.75 | 353,843,037.9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531,129,832.18 | 13,669,549,836.4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67,294,031.39 | -1,099,818,244.5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07,856,433.66 | 5,724,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85,878,871.32 | 661,081,902.7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116,717.78 | 1,516,772.1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0,000,000.00 | 26,002,1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65,852,022.76 | 694,324,774.9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3,428,354.80 | 135,643,702.1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24,392,160.00 | 673,914,101.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400,000.00 | 185,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53,220,514.80 | 994,557,803.1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2,631,507.96 | -300,233,028.2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909,800.00 | 1,828,453,699.4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909,800.00 | 1,828,453,699.4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05,250,001.50 | 646,375.9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61,904.76 | 8,327,413.7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0,011,906.26 | 8,973,789.6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1,102,106.26 | 1,819,479,909.7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13,369.57 | -308,858.6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98,110,063.52 | 419,119,778.2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81,189,954.73 | 962,070,176.4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79,300,018.25 | 1,381,189,954.73 |
公司负责人:张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慧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3,660,003.00 | 1,935,686,839.31 | 201,830,001.50 | 2,433,650,547.11 | 4,974,827,390.92 | 4,940,339.11 | 4,979,767,730.0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3,660,003.00 | 1,935,686,839.31 | 201,830,001.50 | 2,433,650,547.11 | 4,974,827,390.92 | 4,940,339.11 | 4,979,767,730.0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1,040,001.00 | 42,078,576.32 | 134,953,200.00 | 88,954,295.41 | 1,579,229,046.33 | 1,746,348,719.06 | 8,205,268.91 | 1,754,553,987.9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73,433,343.24 | 1,873,433,343.24 | -890,514.46 | 1,872,542,828.7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840,000.00 | 212,194,107.94 | 134,953,200.00 | 84,080,907.94 | 3,958,970.38 | 88,039,878.32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960,000.00 | 131,533,200.00 | 134,953,200.00 | 3,540,000.00 | 4,500,000.00 | 8,04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80,660,907.94 | 80,660,907.94 | 80,660,907.94 | ||||||||||||
4.其他 | -120,000.00 | -120,000.00 | -541,029.62 | -661,029.62 | |||||||||||
(三)利润分配 | 88,954,295.41 | -294,204,296.91 | -205,250,001.50 | -778,717.63 | -206,028,719.1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8,954,295.41 | -88,954,295.4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5,250,001.50 | -205,250,001.50 | -778,717.63 | -206,028,719.13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64,200,001.00 | -170,115,531.62 | -5,915,530.62 | 5,915,530.62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64,200,001.00 | -164,200,001.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5,915,530.62 | -5,915,530.62 | 5,915,530.62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74,700,004.00 | 1,977,765,415.63 | 134,953,200.00 | 290,784,296.91 | 4,012,879,593.44 | 6,721,176,109.98 | 13,145,608.02 | 6,734,321,718.00 |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38,660,003.00 | 319,618,893.64 | 189,936,412.55 | 1,781,546,043.16 | 2,629,761,352.35 | 18,081,486.56 | 2,647,842,838.9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38,660,003.00 | 319,618,893.64 | 189,936,412.55 | 1,781,546,043.16 | 2,629,761,352.35 | 18,081,486.56 | 2,647,842,838.9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65,000,000.00 | 1,616,067,945.67 | 11,893,588.95 | 652,104,503.95 | 2,345,066,038.57 | -13,141,147.45 | 2,331,924,891.12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63,998,092.90 | 663,998,092.90 | 3,723,186.29 | 667,721,279.1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5,000,000.00 | 1,616,067,945.67 | 1,681,067,945.67 | -3,634,333.74 | 1,677,433,611.9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5,000,000.00 | 1,615,863,800.00 | 1,680,863,800.00 | 1,680,863,8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5.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 204,145.67 | 204,145.67 | -3,898,246.67 | -3,694,101.00 | |||||||||||
6.处置子公司 | 263,912.93 | 263,912.93 | |||||||||||||
(三)利润分配 | 11,893,588.95 | -11,893,588.95 | -13,230,000.00 | -13,23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893,588.95 | -11,893,588.9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3,230,000.00 | -13,23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3,660,003.00 | 1,935,686,839.31 | 201,830,001.50 | 2,433,650,547.11 | 4,974,827,390.92 | 4,940,339.11 | 4,979,767,730.03 |
公司负责人:张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慧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3,660,003.00 | 1,910,845,161.11 | 201,830,001.50 | 1,547,164,343.56 | 4,063,499,509.1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3,660,003.00 | 1,910,845,161.11 | 201,830,001.50 | 1,547,164,343.56 | 4,063,499,509.1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1,040,001.00 | 262,617,639.17 | 134,953,200.00 | 88,954,295.41 | 595,338,657.18 | 982,997,392.7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89,542,954.09 | 889,542,954.0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840,000.00 | 426,817,640.17 | 134,953,200.00 | 298,704,440.1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960,000.00 | 131,533,200.00 | 134,953,200.00 | 3,54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80,660,907.94 | 80,660,907.94 | |||||||||
4.其他 | -120,000.00 | 214,623,532.23 | 214,503,532.23 | ||||||||
(三)利润分配 | 88,954,295.41 | -294,204,296.91 | -205,250,001.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8,954,295.41 | -88,954,295.4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5,250,001.50 | -205,250,001.5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64,200,001.00 | -164,200,001.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64,200,001.00 | -164,200,001.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74,700,004.00 | 2,173,462,800.28 | 134,953,200.00 | 290,784,296.91 | 2,142,503,000.74 | 5,046,496,901.93 |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38,660,003.00 | 294,981,361.11 | 189,936,412.55 | 1,091,782,154.36 | 1,915,359,931.0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38,660,003.00 | 294,981,361.11 | 189,936,412.55 | 1,091,782,154.36 | 1,915,359,931.0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5,000,000.00 | 1,615,863,800.00 | 11,893,588.95 | 455,382,189.20 | 2,148,139,578.1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67,275,778.15 | 467,275,778.1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5,000,000.00 | 1,615,863,800.00 | 1,680,863,8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5,000,000.00 | 1,615,863,800.00 | 1,680,863,8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1,893,588.95 | -11,893,588.9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893,588.95 | -11,893,588.9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3,660,003.00 | 1,910,845,161.11 | 201,830,001.50 | 1,547,164,343.56 | 4,063,499,509.17 |
公司负责人:张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慧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9月27日成立。本公司总部位于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爱玛路5号。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本集团控股股东为自然人张剑先生。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年度变化情况详见“第十节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第十节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计价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折旧与摊销、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
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②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 (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含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关于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假设等详见 “第十节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公司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5)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除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外,其余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者孰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7)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及“五、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及“五、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及“五、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等。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和产成品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
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对于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还应扣除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确认投资损益。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中的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方法详见“第十节 五、23固定资产”的相关内容,投资性房地产中的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方法详见“第十节 五、29无形资产”的相关内容。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直线法 | 20年 | 5% | 4.75% |
机器设备 | 直线法 | 10年 | 5% | 9.50% |
办公设备 | 直线法 | 5年 | 5% | 19.00% |
运输工具 | 直线法 | 4年 | 5% | 23.75% |
电子设备 | 直线法 | 3年 | 5% | 31.67% |
生产工具 | 直线法 | 3年 | 5% | 31.67% |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因租赁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项目 | 使用寿命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软件 | 5-10年 |
商标权 | 5-10年 |
本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除存货、合同资产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采用直线法摊销,摊销期如下:
项目 | 摊销期 |
装修支出 | 36个月 |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36个月 |
其他 | 24-60个月 |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负债。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33.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后的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还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或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或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确认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
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本公司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采用市场价格确定,参见附注十三。
对由于未满足非市场条件和/或服务期限条件而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股份支付协议中规定了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的,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其他业绩条件和/或服务期限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①销售商品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非外销以商品出厂时点确认收入,外销以商品装船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②提供服务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售后服务保障履约义务,由于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直线法,根据时间进度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③可变对价
本公司部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销售返利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④应付客户对价
对于应付客户对价,本公司将该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除非该应付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
⑤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⑥质保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集团为所销售的商品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集团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集团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报在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除非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对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政府补助适用总额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
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①作为承租人
(a)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会计处理见附注五、28和附注五、34。
(b)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0,000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②作为出租人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③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1)判断
①业务模式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公司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公司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②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需要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2)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①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②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③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其所处的经济环境、技术环境以及其他环境有可能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产生较大影响。管理层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进行复核。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④销售返利及奖励的计提
本集团对经销商适用销售返利及奖励政策,根据经销协议相关约定,参考经销商对约定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于每年末估计并预提销售返利及奖励。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 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20%、1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天津岁万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0 |
天津天锂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 | 20 |
爱玛创业投资(宁波)有限公司 | 20 |
小帕电动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20 |
重庆小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0 |
重庆爱玛智联物流有限公司 | 20 |
爱玛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15 |
重庆小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5 |
重庆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 15 |
重庆爱玛车服科技有限公司 | 15 |
重庆爱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15 |
超级宇宙(重庆)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广东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广西爱玛车业有限公司 | 15 |
河南爱玛车业有限公司 | 15 |
天津爱玛共享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1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度,本集团内天津岁万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小帕电动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爱玛创业投资(宁波)有限公司、重庆爱玛智联物流有限公司、天津天锂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以及重庆小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爱玛科技(重庆)有限公司、重庆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小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爱玛车服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爱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和超级宇宙(重庆)车业科技有限公司属于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公司,从2021年至2030年可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广西爱玛车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从2021年至2023年可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河南爱玛车业有限公司和天津爱玛共享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于2022年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从2022年至2024年可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6,030,234,206.13 | 2,844,921,448.22 |
其他货币资金 | 603,220,864.16 | 1,221,862.48 |
合计 | 6,633,455,070.29 | 2,846,143,310.70 |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1,096,591,549.00 |
其他说明
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一年期定期存款合计人民币470,000,000.00元。短期定期存款的存款期为12个月,依本集团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明细详见十.七.81。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42,668,675.59 | 1,265,981,818.24 |
其中: | ||
股票 | 73,480,000.00 | 85,600,000.00 |
理财产品 | 69,188,675.59 | 1,180,381,818.24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142,668,675.59 | 1,265,981,818.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所有权受到限制的理财产品(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390,000,000.00元)。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91,745,445.04 |
1年以内小计 | 291,745,445.04 |
1至2年 | 5,622,082.11 |
2至3年 | 138,725.00 |
3年以上 | |
合计 | 297,506,252.1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176,317.65 | 1.07 | 3,176,317.65 | 100.00 | ||||||
其中: |
按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3,176,317.65 | 1.07 | 3,176,317.65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94,329,934.50 | 98.93 | 3,964,387.39 | 1.35 | 290,365,547.11 | 209,966,445.36 | 100.00 | 2,336,643.71 | 1.11 | 207,629,801.65 |
其中: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294,329,934.50 | 98.93 | 3,964,387.39 | 1.35 | 290,365,547.11 | 209,966,445.36 | 100.00 | 2,336,643.71 | 1.11 | 207,629,801.65 |
合计 | 297,506,252.15 | 100.00 | 7,140,705.04 | 2.40 | 290,365,547.11 | 209,966,445.36 | 100.00 | 2,336,643.71 | 1.11 | 207,629,801.6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采购中心 | 3,176,317.65 | 3,176,317.65 | 100.00 | 预期收回可能性较小 |
合计 | 3,176,317.65 | 3,176,317.65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291,742,766.04 | 3,296,693.25 | 1.13 |
1年至2年(含2年) | 2,448,443.46 | 596,930.52 | 24.38 |
2年至3年(含3年) | 138,725.00 | 70,763.62 | 51.01 |
合计 | 294,329,934.50 | 3,964,387.39 | 1.3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2,336,643.71 | 9,474,851.97 | 2,336,643.71 | 2,334,146.93 | 7,140,705.04 | |
合计 | 2,336,643.71 | 9,474,851.97 | 2,336,643.71 | 2,334,146.93 | 7,140,705.0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公司一 | 15,998,598.60 | 5.38 | 180,784.16 |
公司二 | 10,927,560.62 | 3.67 | 123,481.44 |
公司三 | 8,753,822.48 | 2.94 | 98,918.19 |
公司四 | 8,521,841.71 | 2.86 | 304,685.07 |
公司五 | 8,140,000.00 | 2.74 | 91,982.00 |
合计 | 52,341,823.41 | 17.59 | 799,850.86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8,332,754.00 | 49,295,422.59 |
合计 | 8,332,754.00 | 49,295,422.59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6,958,698.72 | 96.61 | 20,878,129.11 | 96.94 |
1至2年 | 342,330.47 | 1.95 | 559,969.27 | 2.60 |
2至3年 | 185,675.17 | 1.06 | ||
3年以上 | 67,870.01 | 0.38 | 100,000.00 | 0.46 |
合计 | 17,554,574.37 | 100.00 | 21,538,098.38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一 | 720,886.95 | 4.11 |
供应商二 | 694,622.39 | 3.96 |
供应商三 | 563,244.77 | 3.21 |
供应商四 | 538,200.00 | 3.07 |
供应商五 | 537,566.43 | 3.06 |
合计 | 3,054,520.54 | 17.4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160,941.82 | 642,997.45 |
其他应收款 | 26,890,978.44 | 149,426,857.13 |
合计 | 28,051,920.26 | 150,069,854.5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账款利息 | 1,160,941.82 | 642,997.45 |
合计 | 1,160,941.82 | 642,997.45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5,350,872.34 |
1年以内小计 | 25,350,872.34 |
1至2年 | 205,256.89 |
2至3年 | 82,649.15 |
3年以上 | 1,265,939.69 |
合计 | 26,904,718.07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三包费用 | 11,527,981.67 | 5,447,697.83 |
固定资产处置款 | 4,928,340.21 | 5,248,574.23 |
采购定金、押金及保证金 | 1,766,722.22 | 138,555,562.94 |
员工预支报销款 | 242,296.80 | 406,934.00 |
工程款 | 24,164,117.84 | |
其他 | 8,439,377.17 | 1,611,062.21 |
合计 | 26,904,718.07 | 175,433,949.0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21,647.20 | 1,821,326.88 | 24,164,117.84 | 26,007,091.92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0,300.00 | 3,439.63 | 13,739.63 | |
本期转回 | 21,647.20 | 1,821,326.88 | 24,164,117.84 | 26,007,091.92 |
本期转销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0,300.00 | 3,439.63 | 13,739.6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26,007,091.92 | 13,739.63 | 26,007,091.92 | 13,739.63 | ||
合计 | 26,007,091.92 | 13,739.63 | 26,007,091.92 | 13,739.6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公司一 | 固定资产转让款和服务费 | 4,821,488.81 | 1年以内 | 17.92 | |
公司二 | 押金保证金 | 500,000.00 | 3年以上 | 1.86 | |
公司三 | 押金保证金 | 450,000.00 | 3年以上 | 1.67 | |
公司四 | 固定资产转让款 | 359,238.69 | 1年以内 | 1.34 | |
公司五 | 其他 | 291,482.80 | 1年以内 | 1.08 | |
合计 | / | 6,422,210.30 | / | 23.87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43,462,948.77 | 63,577.07 | 343,399,371.70 | 359,993,370.61 | 4,730,148.62 | 355,263,221.99 |
库存商品 | 467,111,915.62 | 467,111,915.62 | 440,425,986.90 | 440,425,986.90 | ||
合计 | 810,574,864.39 | 63,577.07 | 810,511,287.32 | 800,419,357.51 | 4,730,148.62 | 795,689,208.89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4,730,148.62 | 63,577.07 | 4,730,148.62 | 63,577.07 | ||
合计 | 4,730,148.62 | 63,577.07 | 4,730,148.62 | 63,577.07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524,708,328.77 | |
合计 | 3,524,708,328.77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人民币3,200,000,000.00元的一年以内到期的三年期定期存单为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2021年12月31日: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61,570,447.87 | 91,878,628.00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5,453,043.29 | 78,929,325.30 |
合计 | 77,023,491.16 | 170,807,953.30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今日阳光 | 11,569,394.32 | -1,665,571.43 | 9,903,822.89 | ||||||||
天津捷马 | 14,575,599.85 | 1,835,264.92 | -2,800,000.00 | 13,610,864.77 | |||||||
格瓴新能源 | 19,255,284.44 | 24,502,800.00 | -4,428,681.67 | 39,329,402.77 | |||||||
台州锦福 | 54,950,323.80 | -16,133,028.28 | 38,817,295.52 | ||||||||
北京众众 | 4,722,677.82 | 23,000,000.00 | -1,231,993.37 | 26,490,684.45 | |||||||
小计 | 105,073,280.23 | 47,502,800.00 | -21,624,009.83 | -2,800,000.00 | 128,152,070.40 | ||||||
合计 | 105,073,280.23 | 47,502,800.00 | -21,624,009.83 | -2,800,000.00 | 128,152,070.40 |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46,029,096.71 | 79,009,461.34 | 325,038,558.0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1,652.01 | 32,841.04 | 154,493.05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121,652.01 | 32,841.04 | 154,493.05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46,150,748.72 | 79,042,302.38 | 325,193,051.10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7,801,869.77 | 7,048,144.01 | 54,850,013.7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129,348.86 | 1,832,954.82 | 15,962,303.68 |
(1)计提或摊销 | 14,113,825.29 | 1,827,809.72 | 15,941,635.01 |
(2)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入 | 15,523.57 | 5,145.10 | 20,668.67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61,931,218.63 | 8,881,098.83 | 70,812,317.4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4,219,530.09 | 70,161,203.55 | 254,380,733.6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8,227,226.94 | 71,961,317.33 | 270,188,544.27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032,571,583.72 | 1,964,000,630.29 |
固定资产清理 | 52,325.85 | 2,085,074.02 |
合计 | 2,032,623,909.57 | 1,966,085,704.3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 | 电子设备 | 生产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908,363,871.86 | 514,978,381.70 | 37,869,667.39 | 36,399,405.37 | 43,231,672.84 | 244,091,091.18 | 2,784,934,090.34 |
2.本期增加金额 | 44,019,733.95 | 84,760,593.86 | 1,629,341.47 | 5,744,487.22 | 22,002,354.70 | 147,559,953.46 | 305,716,464.66 |
(1)购置 | 3,720,260.90 | 39,225,963.63 | 1,406,102.53 | 4,246,254.35 | 14,855,665.50 | 23,420,712.65 | 86,874,959.56 |
(2)在建工程转入 | 40,299,473.05 | 45,534,630.23 | 223,238.94 | 1,498,232.87 | 7,146,689.20 | 124,139,240.81 | 218,841,505.10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7,802.28 | 16,804,383.23 | 118,571.74 | 877,742.03 | 2,359,652.21 | 42,464,270.21 | 62,862,421.70 |
(1)处置或报废 | 116,150.27 | 16,804,383.23 | 118,571.74 | 877,742.03 | 2,359,652.21 | 42,464,270.21 | 62,740,769.69 |
(2)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 121,652.01 | 121,652.01 | |||||
4.期末余额 | 1,952,145,803.53 | 582,934,592.33 | 39,380,437.12 | 41,266,150.56 | 62,874,375.33 | 349,186,774.43 | 3,027,788,133.3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52,772,632.21 | 187,186,767.20 | 23,631,127.71 | 17,671,357.06 | 28,327,255.86 | 108,124,306.51 | 817,713,446.55 |
2.本期增加金额 | 82,130,045.54 | 44,826,252.61 | 4,709,880.55 | 6,108,250.54 | 8,572,096.12 | 67,085,473.64 | 213,431,999.00 |
(1)计提 | 82,130,045.54 | 44,826,252.61 | 4,709,880.55 | 6,108,250.54 | 8,572,096.12 | 67,085,473.64 | 213,431,999.00 |
3.本期减 | 24,286.00 | 10,074,440.33 | 101,961.60 | 393,166.94 | 1,910,861.68 | 26,158,334.06 | 38,663,050.61 |
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8,762.43 | 10,074,440.33 | 101,961.60 | 393,166.94 | 1,910,861.68 | 26,158,334.06 | 38,647,527.04 |
(2)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 15,523.57 | 15,523.57 | |||||
4.期末余额 | 534,878,391.75 | 221,938,579.48 | 28,239,046.66 | 23,386,440.66 | 34,988,490.30 | 149,051,446.09 | 992,482,394.9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219,879.02 | 134.48 | 3,220,013.5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20,019.68 | 1,615,871.72 | 3,335,891.40 | ||||
(1)计提 | 1,720,019.68 | 1,615,871.72 | 3,335,891.4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88,624.01 | 134.48 | 832,991.77 | 3,821,750.26 | |||
(1)处置或报废 | 2,988,624.01 | 134.48 | 832,991.77 | 3,821,750.26 | |||
4.期末余额 | 1,951,274.69 | 782,879.95 | 2,734,154.64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17,267,411.78 | 359,044,738.16 | 11,141,390.46 | 17,879,709.90 | 27,885,885.03 | 199,352,448.39 | 2,032,571,583.7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55,591,239.65 | 324,571,735.48 | 14,238,539.68 | 18,728,048.31 | 14,904,282.50 | 135,966,784.67 | 1,964,000,630.29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5,629,363.91 | 自建辅助功能用房,无需办理产权证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51,854,177.47元)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清理 | 52,325.85 | 2,085,074.02 |
合计 | 52,325.85 | 2,085,074.02 |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63,522,676.76 | 96,123,598.65 |
工程物资 | 22,488,641.34 | 18,007,496.51 |
合计 | 86,011,318.10 | 114,131,095.1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台州制造房屋建筑物 | 17,716,240.10 | 17,716,240.10 | ||||
爱玛科技软件系统 | 10,749,759.11 | 10,749,759.11 | 35,596,259.61 | 35,596,259.61 | ||
天津车业模具 | 8,403,362.82 | 8,403,362.82 | ||||
浙江车业房屋建筑物 | 8,269,289.96 | 8,269,289.96 | ||||
江苏车业模具 | 3,272,592.74 | 3,272,592.74 | ||||
河南车业机器设备 | 2,352,654.94 | 2,352,654.94 | ||||
广东车业模具 | 2,137,168.19 | 2,137,168.19 |
重庆车业房屋建筑物 | 23,791,124.92 | 23,791,124.92 | ||||
广东车业机器设备 | 10,564,885.68 | 10,564,885.68 | ||||
天津车业机器设备 | 5,289,305.01 | 5,289,305.01 | ||||
江苏车业模具 | 5,026,548.70 | 5,026,548.70 | ||||
重庆车业机器设备 | 2,682,300.92 | 2,682,300.92 | ||||
天津车业工程 | 2,655,991.45 | 2,655,991.45 | ||||
其他 | 10,621,608.90 | 10,621,608.90 | 10,517,182.36 | 10,517,182.36 | ||
合计 | 63,522,676.76 | 63,522,676.76 | 96,123,598.65 | 96,123,598.65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重庆车业厂房 | 201,880,000.00 | 23,791,124.92 | 13,050,211.92 | -36,841,336.84 | 102 | 102 | ||
天津车业设备 | 193,410,800.00 | 5,289,305.01 | 50,517,068.23 | -55,035,576.79 | 770,796.45 | 85 | 85 | |
爱玛科技软件系统 | 80,720,000.00 | 35,596,259.61 | 14,212,065.44 | -49,710,693.91 | 97,631.14 | 108 | 108 | |
合计 | 476,010,800.00 | 64,676,689.54 | 77,779,345.59 | -141,587,607.54 | 868,427.59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 | 账面价值 |
准备 | 准备 | |||||
工程物资 | 22,488,641.34 | 22,488,641.34 | 18,007,496.51 | 18,007,496.51 | ||
合计 | 22,488,641.34 | 22,488,641.34 | 18,007,496.51 | 18,007,496.51 |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9,567,842.94 | 49,567,842.9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840,537.52 | 16,840,537.52 |
租入房屋建筑物 | 16,840,537.52 | 16,840,537.52 |
3.本期减少金额 | 9,319,172.28 | 9,319,172.28 |
租赁合同到期 | 9,319,172.28 | 9,319,172.28 |
4.期末余额 | 57,089,208.18 | 57,089,208.1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341,009.36 | 8,341,009.36 |
2.本期增加金额 | 9,032,240.71 | 9,032,240.71 |
(1)计提 | 9,032,240.71 | 9,032,240.71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04,537.69 | 2,804,537.69 |
(1)处置 | 2,804,537.69 | 2,804,537.69 |
4.期末余额 | 14,568,712.38 | 14,568,712.3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2,520,495.80 | 42,520,495.80 |
2.期初账面价值 | 41,226,833.58 | 41,226,833.58 |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商标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28,987,007.60 | 123,910,550.77 | 1,011,803.97 | 453,909,362.34 |
2.本期增加金额 | 95,735,523.09 | 59,979,589.88 | 1,124,245.28 | 156,839,358.25 |
(1)购置 | 2,625,615.96 | 1,011,037.73 | 3,636,653.69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在建工程转入 | 95,735,523.09 | 57,353,973.92 | 113,207.55 | 153,202,704.56 |
3.本期减少金额 | 32,841.04 | 1,447,334.67 | 1,480,175.71 | |
(1)处置 | 1,447,334.67 | 1,447,334.67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32,841.04 | 32,841.04 | ||
4.期末余额 | 424,689,689.65 | 182,442,805.98 | 2,136,049.25 | 609,268,544.88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6,359,375.93 | 64,645,040.09 | 830,882.09 | 121,835,298.11 |
2.本期增加金额 | 7,676,228.44 | 22,558,905.09 | 148,298.61 | 30,383,432.14 |
(1)计提 | 7,676,228.44 | 22,558,905.09 | 148,298.61 | 30,383,432.14 |
3.本期减少金额 | 5,145.10 | 931,813.22 | 936,958.32 | |
(1)处置 | 931,813.22 | 931,813.22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5,145.10 | 5,145.10 | ||
4.期末余额 | 64,030,459.27 | 86,272,131.96 | 979,180.70 | 151,281,771.9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60,659,230.38 | 96,170,674.02 | 1,156,868.55 | 457,986,772.95 |
2.期初账面价值 | 272,627,631.67 | 59,265,510.68 | 180,921.88 | 332,074,064.2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土地使用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30,632,651.23元)。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支出 | 13,252,168.01 | 4,437,653.98 | 6,753,010.79 | 10,936,811.20 | |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6,712,870.09 | 1,521,411.01 | 3,566,970.56 | 4,667,310.54 | |
其他 | 9,429,280.53 | 27,274,703.48 | 8,033,346.80 | 379,651.54 | 28,290,985.67 |
合计 | 29,394,318.63 | 33,233,768.47 | 18,353,328.15 | 379,651.54 | 43,895,107.41 |
其他说明:
无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递延收益 | 198,066,664.29 | 40,218,297.85 | 118,883,340.46 | 23,421,534.15 |
坏账准备 | 7,154,444.67 | 1,598,398.96 | 28,343,735.63 | 4,322,808.35 |
存货跌价准备 | 63,577.07 | 15,894.27 | 4,730,148.62 | 810,887.28 |
固定资产折旧税会差异 | 15,391,982.03 | 3,846,248.38 | 23,503,828.28 | 5,875,957.07 |
可抵扣亏损 | 37,414,598.87 | 6,262,650.43 | 251,596,721.32 | 62,899,180.33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2,734,154.64 | 582,125.16 | 3,220,013.50 | 483,002.03 |
联营企业损失 | 51,544,467.53 | 12,804,720.20 | 29,920,457.76 | 7,480,114.44 |
销售返利及奖励 | 437,665,926.26 | 84,566,172.38 | 186,926,832.16 | 39,381,257.94 |
新租赁准则税会差异 | 16,113,185.19 | 2,397,321.32 | 2,275,394.88 | 568,848.72 |
股权激励 | 80,660,907.94 | 19,156,587.56 | ||
预提费用 | 11,182,837.33 | 3,983,843.20 | 7,155,963.27 | 1,073,394.49 |
合计 | 857,992,745.82 | 175,432,259.71 | 656,556,435.88 | 146,316,984.80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税会差异 | 416,695,525.12 | 100,558,415.87 | 234,362,931.94 | 57,782,106.18 |
固定资产折旧税会差异 | 33,398,236.17 | 5,009,735.43 | ||
延期支付占用费利息税会差异 | 1,158,116.42 | 219,920.55 | 642,997.45 | 122,469.75 |
新租赁准则税会差异 | 15,167.35 | 379.18 | ||
合计 | 451,267,045.06 | 105,788,451.03 | 235,005,929.39 | 57,904,575.93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1,408,996.06 | 84,023,263.65 | 57,473,351.49 | 88,843,633.3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1,408,996.06 | 14,379,454.97 | 57,473,351.49 | 431,224.44 |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87,174.84 | 12,860.00 |
可抵扣亏损 | 20,898,005.44 | 16,775,342.31 |
合计 | 21,285,180.28 | 16,788,202.31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975,536.59 | ||
2024年 | |||
2025年 | |||
2026年 | 10,066,688.21 | 16,788,202.31 | |
2027年 | 10,242,955.48 |
合计 | 21,285,180.28 | 16,788,202.3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三年定期存单 | 3,524,838,013.71 | 3,524,838,013.71 | 4,919,789,013.47 | 4,919,789,013.47 | ||
店面装修 | 150,975,384.28 | 150,975,384.28 | ||||
预付土地设备工程款 | 133,276,435.44 | 133,276,435.44 | 22,982,955.66 | 22,982,955.66 | ||
合计 | 3,809,089,833.43 | 3,809,089,833.43 | 4,942,771,969.13 | 4,942,771,969.13 |
其他说明: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人民币3,230,000,000.00元的三年期定期存单为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4,700,000,000.00元),详见附注七.81。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511,250,000.00 | |
合计 | 511,25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853,338,997.32 | 4,926,337,711.40 |
合计 | 6,853,338,997.32 | 4,926,337,711.4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账款 | 2,535,832,081.83 | 2,132,113,371.54 |
合计 | 2,535,832,081.83 | 2,132,113,371.5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应付账款不计息,并通常在3个月内清偿。
②于2022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厂房租赁款 | 20,619,060.26 | 13,125,994.89 |
合计 | 20,619,060.26 | 13,125,994.8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销售返利 | 437,665,926.26 | 186,926,832.16 |
销售商品的预收款项 | 198,486,523.06 | 286,324,441.22 |
预收服务款 | 2,277,155.72 | 10,284,351.19 |
合计 | 638,429,605.04 | 483,535,624.57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销售返利 | 250,739,094.10 | 增加返利力度以拓展渠道,促进销售 |
销售商品的预收款项 | -87,837,918.16 | 客户预付货款减少 |
合计 | 162,901,175.9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13,222,680.79 | 1,198,711,851.56 | 1,149,462,577.79 | 162,471,954.5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61,941.91 | 76,203,108.33 | 76,136,124.30 | 428,925.94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13,584,622.70 | 1,274,914,959.89 | 1,225,598,702.09 | 162,900,880.50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08,967,463.73 | 1,044,540,989.78 | 995,624,251.75 | 157,884,201.76 |
二、职工福利费 | 3,570,473.19 | 80,223,348.63 | 80,131,976.62 | 3,661,845.20 |
三、社会保险费 | 182,111.55 | 43,595,035.28 | 43,458,419.97 | 318,726.86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58,156.84 | 38,105,798.32 | 37,973,532.24 | 290,422.92 |
工伤保险费 | 22,355.11 | 3,242,598.08 | 3,243,768.85 | 21,184.34 |
生育保险费 | 1,599.60 | 2,246,638.88 | 2,241,118.88 | 7,119.60 |
四、住房公积金 | 381,340.00 | 26,777,536.60 | 26,668,006.60 | 490,870.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21,292.32 | 457,683.80 | 462,665.38 | 116,310.74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员工其他保险 | 3,117,257.47 | 3,117,257.47 | ||
合计 | 113,222,680.79 | 1,198,711,851.56 | 1,149,462,577.79 | 162,471,954.56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49,822.28 | 73,871,739.29 | 73,806,992.53 | 414,569.04 |
2、失业保险费 | 12,119.63 | 2,331,369.04 | 2,329,131.77 | 14,356.90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361,941.91 | 76,203,108.33 | 76,136,124.30 | 428,925.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7,961,223.12 | 3,743,717.32 |
企业所得税 | 134,652,186.50 | 47,385,304.15 |
个人所得税 | 2,867,285.91 | 2,287,395.2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86,791.60 | 512,943.01 |
印花税 | 4,566,646.41 | 1,114,037.62 |
土地使用税 | 589,381.87 | 631,354.38 |
教育费附加 | 419,518.73 | 389,398.48 |
其他 | 2,390,662.30 | 2,237,337.37 |
合计 | 154,033,696.44 | 58,301,487.57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564,648,489.37 | 478,360,431.77 |
合计 | 564,648,489.37 | 478,360,431.7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304,954,079.97 | 290,556,463.25 |
限制性股票认购款 | 134,953,200.00 | 112,883,400.00 |
费用预提 | 72,492,382.44 | 45,047,280.28 |
设备工程款 | 30,572,005.48 | 12,069,100.76 |
其他 | 21,676,821.48 | 17,804,187.48 |
合计 | 564,648,489.37 | 478,360,431.7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保证金 | 172,620,136.30 | 仍在合作,押金还未退还 |
经销商保证金 | 70,826,510.45 | 仍在合作,押金还未退还 |
合计 | 243,446,646.7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682,224.67 | 5,923,801.00 |
合计 | 5,682,224.67 | 5,923,801.00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24,329,644.32 | 39,990,259.74 |
合计 | 24,329,644.32 | 39,990,259.74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69,772,565.55 | 59,855,125.79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16,249,928.74 | -13,265,814.72 |
合计 | 53,522,636.81 | 46,589,311.07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18,883,340.46 | 89,121,100.00 | 9,937,776.17 | 198,066,664.29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118,883,340.46 | 89,121,100.00 | 9,937,776.17 | 198,066,664.29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河南车业基础建设补助 | 17,078,028.14 | 410,542.44 | 16,667,485.70 | 与资产相关 |
江苏车业资产购买补助 | 1,222,222.20 | 111,111.12 | 1,111,111.08 | 与资产相关 | |||
江苏车业技术改造补助 | 985,262.93 | 261,700.00 | 313,608.57 | 933,354.36 | 与资产相关 | ||
江苏车业高标准厂房建设补贴 | 368,421.15 | 26,315.76 | 342,105.39 | 与资产相关 | |||
江苏车业两化深度融合项目 | 189,400.00 | 89,006.66 | 100,393.34 | 与资产相关 | |||
爱玛科技设备生产线补助 | 333,333.46 | 333,333.46 | 与资产相关 | ||||
爱玛科技技术改造补助 | 1,474,303.08 | 500,000.00 | 885,554.89 | 1,088,748.19 | 与资产相关 | ||
爱玛科技烤漆废气处理环保设备补助 | 5,133,333.55 | 1,119,999.96 | 4,013,333.59 | 与资产相关 | |||
爱玛科技基础建设补助 | 28,467,007.63 | 743,568.12 | 27,723,439.51 | 与资产相关 | |||
爱玛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资金 | 20,000,000.00 | 459,355.86 | 19,540,644.14 | 与资产相关 | |||
天津车业基础建设补助 | 12,876,071.13 | 288,270.24 | 12,587,800.89 | 与资产相关 | |||
天津车业变电站电缆线补助 | 793,778.76 | 96,215.64 | 697,563.12 | 与资产相关 | |||
天津车业智能制造专项补助 | 2,481,264.12 | 328,472.52 | 2,152,791.60 | 与资产相关 | |||
河南车业技术改造补助 | 545,242.24 | 170,000.00 | 148,167.75 | 567,074.49 | 与资产相关 | ||
浙江车业技术改造补助 | 283,176.79 | 53,325.00 | 229,851.79 | 与资产相关 | |||
广西车业设备生产线补助 | 20,657,237.44 | 2,685,525.12 | 17,971,712.32 | 与资产相关 | |||
丽水车业基础建设补助(土地)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重庆车业基础建设补助 | 21,000,000.00 | 18,000,000.00 | 1,845,403.06 | 37,154,596.94 | 与资产相关 | ||
重庆车业财政优惠政策资金 | 5,184,657.84 | 5,184,657.84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18,883,340.46 | 89,121,100.00 | 9,937,776.17 | 198,066,664.2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03,660,003.00 | 6,960,000.00 | 164,200,001.00 | -120,000.00 | 171,040,001.00 | 574,700,004.00 |
其他说明:
2022年1月24日,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10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780,000股,公司总股本由403,660,003股增加至410,440,003股。
2022年5月19日,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180,000股,公司总股本由410,440,003股增加至410,620,003股。
2022年6月9日,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4名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120,000股的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由410,620,003股变更为410,500,003股。
2022年6月28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410,500,00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转增164,200,001股,公司总股本由410,500,003股变更为574,700,004股。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本溢价 | 1,798,924,284.43 | 131,533,200.00 | 1,930,457,484.43 | |
股东权益份额变化 | -880,906.06 | 5,915,530.62 | -6,796,436.68 |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164,200,001.00 | -164,200,001.00 | ||
股份支付 | 137,643,460.94 | 80,660,907.94 | 218,304,368.88 | |
合计 | 1,935,686,839.31 | 212,194,107.94 | 170,115,531.62 | 1,977,765,415.6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年资本公积变动分别来自用于股权激励所发行新股产生的溢价人民币131,533,200.00元,零元收购小帕电动科技(上海)有限公司38%的少数股权减少资本公积人民币5,915,530.62元,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减少资本公积人民币164,200,001.00元,以及确认股权激励费用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80,660,907.94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份支付 | 134,953,200.00 | 134,953,200.00 |
合计 | 134,953,200.00 | 134,953,200.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01,830,001.50 | 88,954,295.41 | 290,784,296.91 | |
合计 | 201,830,001.50 | 88,954,295.41 | 290,784,296.9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433,650,547.11 | 1,781,546,043.1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433,650,547.11 | 1,781,546,043.1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873,433,343.24 | 663,998,092.9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88,954,295.41 | 11,893,588.95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05,250,001.5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012,879,593.44 | 2,433,650,547.1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20,665,424,894.78 | 17,312,624,672.57 | 15,264,913,767.38 | 13,491,387,679.85 |
其他业务 | 136,788,099.68 | 85,877,959.79 | 133,797,103.34 | 102,218,349.71 |
合计 | 20,802,212,994.46 | 17,398,502,632.36 | 15,398,710,870.72 | 13,593,606,029.5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自行车及配件收入 | 20,665,424,894.78 |
其他收入 | 87,518,398.95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 | 20,531,756,831.08 |
境外 | 221,186,462.65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
销售商品 | 20,665,424,894.78 |
材料收入 | 55,464,959.86 |
其他 | 8,191,173.48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
售后服务收入 | 23,862,265.61 |
合计 | 20,752,943,293.73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销售商品
向客户交付商品时履行履约义务。对于经销商销售,大部分客户需要预付价款,部分客户合同价款通常在交付产品后1年内到期。
2、售后服务
在提供服务的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售后服务合同期间为1年,根据发生的时间结算,在提供售后服务之前客户通常需要预付款。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00,763,678.78元,其中:200,763,678.78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当年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年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296,608,792.41 | 106,355,078.68 |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1,536,406.84 | 13,946,140.59 |
教育费附加 | 9,186,588.15 | 6,192,599.61 |
房产税 | 20,144,185.11 | 17,876,192.00 |
土地使用税 | 4,917,111.34 | 3,534,624.49 |
车船使用税 | 57,516.00 | 53,600.04 |
印花税 | 25,217,252.62 | 9,890,360.61 |
其他 | 218,331.65 | 526,668.9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3,784,404.46 | 4,128,399.74 |
合计 | 105,061,796.17 | 56,148,586.05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40,972,332.90 | 257,554,844.33 |
广告及业务宣传费 | 100,574,326.15 | 111,889,907.42 |
差旅费 | 37,211,421.89 | 35,916,040.16 |
运费 | 32,326,093.02 | 41,223,042.77 |
咨询服务费 | 25,139,713.34 | 41,336,729.66 |
其他 | 51,091,961.05 | 62,684,726.64 |
合计 | 587,315,848.35 | 550,605,290.98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244,895,671.09 | 150,147,109.18 |
折旧及摊销费 | 76,108,989.94 | 58,312,277.30 |
咨询服务费 | 33,971,119.44 | 37,096,614.25 |
其他 | 77,801,442.20 | 71,038,597.63 |
合计 | 432,777,222.67 | 316,594,598.36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212,768,918.62 | 154,206,183.20 |
折旧及摊销费 | 71,713,991.80 | 52,553,979.40 |
专业服务费 | 185,359,756.90 | 179,006,416.22 |
其他 | 36,842,370.69 | 18,317,549.09 |
合计 | 506,685,038.01 | 404,084,127.91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394,300,036.06 | -264,701,993.37 |
利息费用 | 8,693,658.65 | 1,869,959.31 |
手续费支出 | 1,941,279.12 | 1,164,295.65 |
汇兑净损益 | 967,800.79 | 534,069.84 |
合计 | -382,697,297.50 | -261,133,668.57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78,068,464.81 | 20,852,054.87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295,995.29 |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46,432.16 | 153,226.45 |
贫困人员及招用退役军人减免税 | 15,150.00 | 371,000.00 |
合计 | 78,130,046.97 | 22,672,276.61 |
其他说明: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如下: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爱玛重庆政府扶持资金 | 36,064,031.00 | 与收益相关 | |
广西车业物流补贴款 | 25,333,891.00 | 15,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浙江销售政府补助 | 5,0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广西车业投资建设补贴 | 2,685,525.12 | 1,342,762.56 | 与资产相关 |
重庆车业基础建设补助 | 1,845,403.06 | 与资产相关 | |
丽水车业房屋物业免租补助 | 1,702,766.64 | 与收益相关 | |
爱玛科技烤漆废气处理环保设备补助 | 1,119,999.96 | 1,119,999.96 | 与资产相关 |
爱玛科技智能制造专项资金补助 | 861,413.41 | 与资产相关 | |
爱玛科技基础建设补助 | 743,568.96 | 743,568.96 | 与资产相关 |
爱玛科技基础建设补助 | 459,355.86 | 与资产相关 | |
河南车业基础建设补助 | 410,542.44 | 410,542.44 | 与资产相关 |
爱玛科技设备生产线补助 | 333,333.30 | 399,999.96 | 与资产相关 |
天津车业智能制造补贴 | 328,472.52 | 318,735.88 | 与资产相关 |
江苏车业技术改造补助 | 313,608.57 | 724,592.16 | 与资产相关 |
天津车业基础建设补助 | 288,270.24 | 288,270.24 | 与资产相关 |
河南车业技术改造补助 | 148,167.60 | 130,565.49 | 与资产相关 |
江苏车业资产购买补助 | 111,111.12 | 111,111.12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政府补助 | 289,004.01 | 261,906.10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78,068,464.81 | 20,852,054.87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16,736,022.09 | 21,896,185.97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200,000.00 | 1,2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1,624,009.83 | -39,867,033.9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95,864.38 | |
合计 | -3,687,987.74 | -16,374,983.63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120,000.00 | 9,978,187.68 |
合计 | -12,120,000.00 | 9,978,187.68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138,208.26 | 7,759,504.1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5,993,352.29 | -1,798,647.87 |
合计 | 18,855,144.03 | 5,960,856.26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63,577.07 | -6,516,185.89 |
二、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3,335,891.40 | -5,041,216.09 |
合计 | -3,399,468.47 | -11,557,401.98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1,286,052.98 | -10,592,015.11 |
合计 | 1,286,052.98 | -10,592,015.11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12,908,508.78 | 11,622,656.94 | 12,908,508.78 |
合同违约金收入 | 9,495,487.50 | 8,483,131.36 | 9,495,487.50 |
其他 | 11,794,944.19 | 10,581,706.10 | 11,794,944.19 |
合计 | 34,198,940.47 | 30,687,494.40 | 34,198,940.4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稳岗补贴 | 5,346,603.78 | 4,975,484.71 | 与收益相关 |
爱玛科技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补助 | 2,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广东车业“倍增计划”服务包奖励 | 764,4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江苏车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补贴 | 7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江苏车业技能训补贴 | 605,8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河南车业高质量发展奖励金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江苏车业2021年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补贴 | 4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爱玛科技上市专项补助 | 3,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广东车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技术改造资金 | 738,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职业技能培训补助 | 50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广西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补贴款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江苏工业转型升级资金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政府补助 | 2,541,705.00 | 1,404,172.23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12,908,508.78 | 11,622,656.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6,491,365.24 | 2,121,076.58 | 6,491,365.24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6,491,365.24 | 2,121,076.58 | 6,491,365.24 |
对外捐赠 | 27,511,324.99 | 3,987,935.98 | 27,511,324.99 |
其他 | 6,841,473.22 | 5,217,685.30 | 6,841,473.22 |
合计 | 40,844,163.45 | 11,326,697.86 | 40,844,163.45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35,674,890.22 | 122,717,324.9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8,768,600.19 | -32,184,981.35 |
合计 | 354,443,490.41 | 90,532,343.6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226,986,319.1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56,746,579.8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42,904,072.0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812,922.6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969,882.8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451,877.7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13,471.02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00,441.29 |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 3,384,146.49 |
研发费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 | -65,565,051.71 |
所得税费用 | 354,443,490.4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76,106,716.62 | 69,232,716.23 |
政府补助 | 170,221,879.89 | 57,403,078.76 |
收回工程索赔款 | 24,164,117.84 | |
合同违约金收入 | 9,495,487.50 | 8,483,131.36 |
收保证金及代垫款 | 5,987,605.72 | 13,500,510.39 |
其他 | 18,602,244.33 | 3,096,032.13 |
合计 | 404,578,051.90 | 151,715,468.87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之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 | 272,474,014.29 | 272,875,287.80 |
付现之销售费用 | 201,212,849.54 | 250,325,799.04 |
付票据保证金 | 79,544,463.13 | |
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 1,941,279.12 | 1,164,295.68 |
其他 | 11,816,296.94 | 19,577,211.88 |
合计 | 566,988,903.02 | 543,942,594.40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天能股票投资款 | 16,002,100.00 | |
合计 | 16,002,100.00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借款保证金 | 511,250,000.00 | |
长期租入资产相关的现金流出 | 6,204,858.42 | 9,427,106.51 |
上市费用 | 4,171,533.23 | |
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 3,694,101.00 | |
合计 | 517,454,858.42 | 17,292,740.74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872,542,828.78 | 667,721,279.1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399,468.47 | 11,557,401.98 |
信用减值损失 | -18,855,144.03 | -5,960,856.2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13,431,999.00 | 183,522,689.2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9,032,240.71 | 13,543,970.77 |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及摊销 | 15,941,635.01 | 15,837,165.34 |
无形资产摊销 | 30,383,432.14 | 19,289,301.4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8,353,328.15 | 8,250,604.8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584,963.80 | 12,713,091.69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120,000.00 | -9,978,187.68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96,253,286.61 | -168,283,587.7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687,987.74 | 16,374,983.6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820,369.66 | -32,477,813.4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3,948,230.53 | 422,484.1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885,655.50 | -307,454,125.1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6,574,148.98 | 241,903,721.5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846,422,709.33 | 1,427,205,250.39 |
股份支付计入成本费用 | 80,660,907.94 | |
其他 | 34,543,952.8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51,454,116.94 | 2,094,187,373.9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536,066,687.82 | 2,846,143,310.7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846,143,310.70 | 978,700,802.4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89,923,377.12 | 1,867,442,508.22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536,066,687.82 | 2,846,143,310.70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536,066,687.82 | 2,846,143,310.7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536,066,687.82 | 2,846,143,310.7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096,591,549.00 | 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注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230,000,000.00 | 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注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200,000,000.00 | 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注2 |
合计 | 7,526,591,549.00 | / |
其他说明:
注1:
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人民币602,044,463.13元的银行承兑票据保证金为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2021年12月31日:无)。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银行理财产品(2021年12月31日:
人民币390,000,000.00元)。
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人民币470,000,000.00元的一年期定期存单为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2021年12月31日:无)。
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人民币23,600,000.00元申购理财产品,截止2022年12月31日,尚未申购完成(2021年12月31日:无)。注2:
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人民币6,430,000,000.00元的三年期定期存单为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4,700,000,000.00元)。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因劳动诉讼,被申请人申请冻结人民币947,085.87元(2021年12月31日: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稳岗补贴 | 5,346,603.78 | 营业外收入 | 5,346,603.78 |
爱玛科技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补助 | 2,0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000,000.00 |
广东车业“倍增计划”服务包奖励 | 764,400.00 | 营业外收入 | 764,400.00 |
江苏车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补贴 | 7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700,000.00 |
江苏车业技能训补贴 | 605,800.00 | 营业外收入 | 605,800.00 |
河南车业高质量发展奖励金 | 5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500,000.00 |
江苏车业2021年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补贴 | 45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450,000.00 |
其他政府补助 | 2,541,705.00 | 营业外收入 | 2,541,705.00 |
爱玛重庆政府扶持资金 | 36,064,031.00 | 其他收益 | 36,064,031.00 |
广西车业物流补贴款 | 25,333,891.00 | 其他收益 | 25,333,891.00 |
爱玛创投政府补助 | 5,030,000.00 | 其他收益 | 5,030,000.00 |
广西车业投资建设补贴 | 2,685,525.12 | 其他收益 | 2,685,525.12 |
重庆车业基础建设补助 | 1,845,403.06 | 其他收益 | 1,845,403.06 |
丽水车业房屋物业免租补助 | 1,702,766.64 | 其他收益 | 1,702,766.64 |
爱玛科技烤漆废气处理环保设备补助 | 1,119,999.96 | 其他收益 | 1,119,999.96 |
爱玛科技智能制造专项资金补助 | 861,413.41 | 其他收益 | 861,413.41 |
爱玛科技基础建设补助 | 743,568.96 | 其他收益 | 743,568.96 |
爱玛科技基础建设补助 | 459,355.86 | 其他收益 | 459,355.86 |
河南车业基础建设补助 | 410,542.44 | 其他收益 | 410,542.44 |
爱玛科技设备生产线补助 | 333,333.30 | 其他收益 | 333,333.30 |
天津车业智能制造补贴 | 328,472.52 | 其他收益 | 328,472.52 |
江苏车业技术改造补助 | 313,608.57 | 其他收益 | 313,608.57 |
天津车业基础建设补助 | 288,270.24 | 其他收益 | 288,270.24 |
河南车业技术改造补助 | 148,167.60 | 其他收益 | 148,167.60 |
江苏车业资产购买补助 | 111,111.12 | 其他收益 | 111,111.12 |
其他政府补助 | 289,004.01 | 其他收益 | 289,004.01 |
合计 | 90,976,973.59 | 90,976,973.59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本公司合计持股比例 (%) | 本公司合计享有的表决权比例 (%) | 新增成为子公司原因 |
小玛智能 | 重庆 | 批发零售业 | 100.00 | 100.00 | 新设成立 |
重庆机电 | 重庆 | 制造业 | 100.00 | 100.00 | 新设成立 |
重庆车服 | 重庆 | 批发零售业 | 100.00 | 100.00 | 新设成立 |
超级宇宙 | 重庆 | 批发零售业 | 100.00 | 100.00 | 新设成立 |
爱玛新加坡 | 新加坡 | 批发零售业 | 100.00 | 100.00 | 新设成立 |
爱玛物流 | 重庆 | 物流业 | 55.00 | 55.00 | 新设成立 |
天津金戈 | 天津 | 设计业 | 76.00 | 76.00 | 注销 |
爱玛科技(海南)有限公司 | 海南 | 销售业 | 100.00 | 100.00 | 注销 |
四川爱玛 | 四川 | 销售业 | 100.00 | 100.00 | 注销 |
深圳爱玛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100.00 | 注销 |
浙江贝丝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 | 批发零售业 | 100.00 | 100.00 | 注销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公司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天津车业 | 天津 | 天津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河南车业 | 河南 | 河南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江苏车业 | 江苏 | 江苏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广东车业 | 广东 | 广东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浙江车业 | 浙江 | 浙江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爱玛南方 | 江苏 | 江苏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小帕电动 | 上海 | 上海 | 服务业 | 100 | 设立 | |
天津运动 | 天津 | 天津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小玛网络 | 重庆 | 重庆 | 批发零售业 | 100 | 设立 | |
爱玛共享 | 天津 | 天津 | 制造业 | 73 | 设立 | |
广西车业 | 广西 | 广西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天津天锂 | 天津 | 天津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爱玛重庆 | 重庆 | 重庆 | 批发零售业 | 100 | 设立 | |
重庆车业 | 重庆 | 重庆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浙江销售 | 浙江 | 浙江 | 批发零售业 | 100 | 设立 | |
台州制造 | 浙江 | 浙江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爱玛创投 | 浙江 | 浙江 | 投资平台 | 100 | 设立 | |
丽水车业 | 浙江 | 浙江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索腾科技 | 香港 | 香港 | 批发零售业 | 100 | 设立 | |
小玛智能 | 重庆 | 重庆 | 批发零售业 | 100 | 设立 | |
重庆机电 | 重庆 | 重庆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重庆车服 | 重庆 | 重庆 | 批发零售业 | 100 | 设立 | |
超级宇宙 | 重庆 | 重庆 | 批发零售业 | 100 | 设立 | |
爱玛新加坡 | 新加坡 | 新加坡 | 批发零售业 | 100 | 设立 | |
爱玛物流 | 重庆 | 重庆 | 物流业 | 55 | 设立 | |
岁万万 | 天津 | 天津 | 服务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其他说明:
爱玛新加坡、重庆机电、小玛智能、重庆车服、爱玛物流以及超级宇宙为2022年新设成立。
本公司于2022年下半年完成公司内部分公司的股权层级调整,该调整对于本公司合并范围并无影响。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公司资产和清偿企业公司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3月,本公司向少数股东侍秀敏收购其持有的小帕电动38%的股权,收购对价为人民币零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小帕电动100%的股权。该项交易导致合并财务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增加人民币5,915,530.62元,资本公积减少人民币5,915,530.62元。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小帕电动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0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5,915,530.62 |
差额 | 5,915,530.62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5,915,530.62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28,152,070.40 | 129,206,858.54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1,624,009.83 | -39,867,033.98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1,624,009.83 | -39,867,033.98 |
其他说明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直接 | 间接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今日阳光 | 浙江 | 浙江 | 制造业 | 10.42 | 权益法 | |
天津捷马 | 天津 | 天津 | 制造业 | 40.00 | 权益法 | |
台州锦福 | 浙江 | 浙江 | 创业投资 | 55.90 | 权益法 | |
格瓴新能源 | 山东 | 山东 | 制造业 | 49.01 | 权益法 | |
北京众众 | 北京 | 北京 | 服务业 | 38.00 | 权益法 |
根据今日阳光的公司章程,本公司有权向其董事会委派董事,相应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从而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根据台州锦福合伙协议,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并无单方面决定合伙企业相关活动的权利,因此对台州锦福不形成控制,但对其形成重大影响。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及汇率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如下所述。
(1)信用风险
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公司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公司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由于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广泛地分散于客户群中,因此在本公司内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
本公司因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的量化数据,参见“第十节
七、5应收账款”和“第十节 七、8其他应收款”。
(2)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的目标是运用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等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
(3)汇率风险
本公司面临交易性的汇率风险。此类风险由于经营单位以其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销售或采购所致。本公司销售额约1.15%(2021年:0.80%)是以发生销售的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计价的。由于公司外币业务金额不重大,本公司认为外汇汇率变动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142,668,675.59 | 8,332,754.00 | 151,001,429.59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2,668,675.59 | 142,668,675.59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42,668,675.59 | 142,668,675.59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8,332,754.00 | 8,332,754.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42,668,675.59 | 8,332,754.00 | 151,001,429.59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详见附注九、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第十节“七、17 长期股权投资”和“九、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担任董事的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山东爱德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的参股公司 |
台州爱德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的参股公司之子公司 |
天津魔方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
商丘亿崇商贸有限公司 | 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段华 | 董事、高管,控股股东之配偶 |
其他说明2021年8月15日,本公司与台州市黄岩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苏州金沙江联合三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中新博通金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苏州金沙湖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台州锦福。于2021年9月27日,台州锦福与山东爱德邦原股东签署《股东协议》和《增资协议》,向山东爱德邦投资人民币1.6亿元,持股比例21.05%。基于会计审慎性原则,山东爱德邦于2021年9月27日成为本公司关联方,相关交易作为关联交易披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山东爱德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公司信息披露口径的关联方。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天津捷马 | 采购原材料 | 6,917,694.49 | 50,000,000.00 | 否 | 11,095,671.78 |
格瓴新能源 | 采购原材料 | 24,803,224.66 | |||
台州爱德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120,959,079.64 | |||
商丘亿崇商贸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18,974,739.23 | 50,000,000.00 | 否 | |
山东爱德邦 | 采购原材料 | 53,999,230.71 | 69,726,294.77 | ||
合计 | 225,653,968.73 | 80,821,966.55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天津捷马 | 提供劳务 | 400,633.54 | 223,442.56 |
北京众众 | 销售商品 | 3,565,572.70 | 5,860,008.19 |
格瓴新能源 | 销售商品、配件 | 30,758,228.37 | |
天津魔方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653,539.83 | |
合计 | 36,377,974.44 | 6,083,450.75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2022年度,本公司向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配件、半成品及获取劳务共计人民币6,917,694.49元(代为出口产品采用净额法核算,含支付的采购违约金200万元)(2021年:人民币11,095,671.78元)。
②2022年度,本公司向格瓴新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共计人民币24,803,224.66元(2021年:无)。
③2022年度,本公司向台州爱德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共计人民币120,959,079.64元(2021年:无)。
④2022年度,本公司向商丘亿崇商贸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共计人民币18,974,739.23元(2021年:无)。
⑤2022年度,本公司向山东爱德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配件、半成品及获取劳务共计人民币53,999,230.71元(2021年:人民币69,726,294.77元)。
⑥2022年度,本公司对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共计人民币400,633.54元(2021年:人民币223,442.56元)。
⑦2022年度,本公司向北京众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收入共计人民币3,565,572,70元(2021年:人民币5,860,008.19元)。
⑧2022年度,本公司对格瓴新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销售商品、配件等共计人民币30,758,228.37元(2021年:无)。
⑨2022年度,本公司向天津魔方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收入共计人民币1,653,539.83元(2021年:无)。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天津捷马 | 房屋租赁 | 5,795,080.18 | 6,333,512.82 |
合计 | 5,795,080.18 | 6,333,512.82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天津捷马 | 设备租赁 | 26,548.68 | 26,548.68 | 26,548.68 | |||||||
段华 | 房屋租赁 | 4,761,904.76 | 4,761,904.76 | 412,806.47 | 606,024.29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2022年度,本公司向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出租房屋,获取房租收入共计人民币5,795,080.18元(不含代收水电费)(2021年:人民币6,333,512.82元)。
②2019年7月,本公司向段华租入津塔办公室用于日常经营,租赁期限为2019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9日,年租金为人民币4,761,904.76元,按季度支付租金。2022年度共支付租赁款人民币4,761,904.76元(2021年:人民币4,761,904.76元)。2021年1月1日起公司适用新租赁准则,因此租金在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科目核算。
③2022年度,本公司未从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租入设备。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格瓴新能源 | 固定资产转让 | 11,277,349.19 | |
合计 | 11,277,349.19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4,784,735.46 | 13,086,510.11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度,本集团发生的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包括采用货币、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总额为人民币54,784,735.46元(2021年:人民币13,086,510.11元)。其中本年度股份支付摊销确认的费用总额中所对应的关键管理人员相关费用为人民币28,497,920.00元(2021年:无)。
2、2022年度,本集团收到来自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股息分红总额为人民币2,800,000.00元(2021年:人民币5,724,000.00元)。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天津捷马 | 87,750.00 | 938.93 | ||
预付款项 | 天津捷马 | 9,469.19 | 2,593,313.53 | ||
其他应收款 | 天津捷马 | 291,482.00 | 2,685,921.37 | 1,125,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山东爱德邦 | 107,506,442.86 | |||
其他应收款 | 格瓴新能源 | 4,821,488.81 | |||
其他应收款 | 段华 | 450,000.00 | 450,0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天津捷马 | 1,162,195.26 | 2,232,360.55 |
应付账款 | 格瓴新能源 | 1,606,049.08 | |
应付账款 | 台州爱德邦 | 1,103,656.70 | |
应付账款 | 商丘亿崇 | 14,031,638.68 | |
应付账款 | 山东爱德邦 | 22,567.50 | 445,120.13 |
应付票据 | 山东爱德邦 | 24,796,814.74 | |
合同负债 | 北京众众 | 8,167.96 | |
合同负债 | 天津魔方 | 3,729,203.54 | |
其他流动负债 | 北京众众 | 1,061.83 | |
其他流动负债 | 天津魔方 | 484,796.46 | |
预收账款 | 天津捷马 | 2,439,875.78 | 2,910,301.01 |
其他应付款 | 格瓴新能源 | 2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商丘亿崇 | 5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天津捷马 | 1,297,834.33 | 228,242.60 |
其他应付款 | 台州爱德邦 | 1,0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山东爱德邦 | 1,007,368.00 | |
租赁负债 | 段华 | 2,353,501.71 | 6,909,182.17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80,660,907.94 |
其他说明
2021年12月27日,本公司在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计
706.00万股,约占股本总额403,660,003股的1.75%,其中首次授予686.00万股,预留20.00万股;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12人,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23元。
2021年12月27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本次调整后,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2名变更为106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由686.00万股调整为
679.00万股。后因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万股,因此最终实际向105名股权激励对象共授予678.00万股限制性股票。截至2022年1月5日止,本公司已收到105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678.00万股限制性股票募集股款合计人民币137,159,400.00元。
2022年4月14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由678.00万股变为666.00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05人变为101人。本公司就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为人民币2,427,600.00元(另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同时确定以2022年4月18日为预留授予日,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20.23元/股。最终,由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向其授予的2.00万股限制
性股票。因此,本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实际数量由20.00万股调整为18.00万股,预留授予人数由15名调整为14名,截至2022年5月5日止,本公司已收到14名激励对象缴纳的18.00万股限制性股票募集股款合计人民币3,641,400.00元。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5个月、27个月、39个月。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收盘价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个人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数量为确定依据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80,660,907.94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80,660,907.94 |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已签约但未拨备资本承诺 | 68,081,624.42 | 50,470,332.66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749,408,805.22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749,408,805.22 |
于2023年4月14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开第六次会议,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749,408,805.22元(即每股现金股利人民币1.304元)。同时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5股,以截止2022年4月14日公司总股本574,700,004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为862,050,006股。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2022年8月5日,本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038号文核准,本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 (2023年2月22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根据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0968971_L01号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3月1日止,扣除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人民币3,800,000.00元,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996,200,000.00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41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2,0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爱玛转债”,债券代码“113666”。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3年4月14日,本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28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81.20万份,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8.07元/份。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3)成立子公司
2023年1月12日,重庆小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广西贵港市福帅电动车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广西小玛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小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0%。广西小玛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0.00元,双方股东已实缴人民币20,000,000.00元。
2023年2月16日,重庆爱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爱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机电”),持股比例100%。天津机电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0.00元,已实缴人民币18,619,000.00元。
(4)外部投资
2023年1月5日,本公司向广西宁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50,000,000.00元,持股比例4.9261%。
2023年2月6日,本公司认缴昆明米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10%股份,尚未完成实缴出资。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主要经营电动两轮车业务,且与提供服务相关的资产均位于国内,本公司在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要求方面,将本公司的业务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内部报告的复核、资源配置及业绩评价。故除已在财务报表中列示的信息外,无需列示其他分部信息。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对外交易收入绝大多数来源于中国大陆。本集团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均处于中国大陆。
2022年,本公司无超过10%的营业收入来自公司对某一单个客户的营业收入。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32,394,484.26 |
1年以内小计 | 132,394,484.26 |
1至2年 | 4,491,535.52 |
2至3年 | 138,725.00 |
3年以上 |
合计 | 137,024,744.7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2,471,486.51 | 23.70 | 3,176,317.65 | 9.78 | 29,295,168.86 | 10,964,633.94 | 12.03 | 10,964,633.94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2,471,486.51 | 23.70 | 3,176,317.65 | 9.78 | 29,295,168.86 | 10,964,633.94 | 12.03 | 10,964,633.94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4,553,258.27 | 76.30 | 1,557,146.17 | 1.49 | 102,996,112.10 | 80,170,079.09 | 87.97 | 938,600.94 | 1.18 | 79,231,478.15 |
其中: | ||||||||||
信用风险特征 | 104,553,258.27 | 76.30 | 1,557,146.17 | 1.49 | 102,996,112.10 | 80,170,079.09 | 87.97 | 938,600.94 | 1.18 | 79,231,478.15 |
合计 | 137,024,744.78 | 100.00 | 4,733,463.82 | / | 132,291,280.96 | 91,134,713.03 | 100.00 | 938,600.94 | / | 90,196,112.0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苏宁易购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苏宁采购中心 | 3,176,317.65 | 3,176,317.65 | 100.00 | 预期收回可能性较小 |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应收账款 | 29,295,168.86 | |||
合计 | 32,471,486.51 | 3,176,317.65 | 9.78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03,096,636.40 | 1,164,992.00 | 1.13 |
1年至2年(含2年) | 1,317,569.07 | 321,223.34 | 24.38 |
2年至3年(含3年) | 139,052.80 | 70,930.83 | 51.01 |
合计 | 104,553,258.27 | 1,557,146.17 | 1.49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938,600.94 | 6,907,610.75 | 938,600.94 | 2,174,146.93 | 4,733,463.82 | |
合计 | 938,600.94 | 6,907,610.75 | 938,600.94 | 2,174,146.93 | 4,733,463.8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公司一 | 8,478,929.97 | 6.19 | 304,210.17 |
公司二 | 8,140,000.00 | 5.94 | 91,982.00 |
公司三 | 6,289,132.53 | 4.59 | 71,067.20 |
公司四 | 6,228,065.34 | 4.55 | 70,377.14 |
公司五 | 5,906,898.47 | 4.31 | 66,747.95 |
合计 | 35,043,026.31 | 25.58 | 604,384.46 |
其他说明应收账款前五名公司按照单一主体进行披露。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350,530.03 | 255,452.31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8,356,060.43 | 226,578,880.94 |
合计 | 68,706,590.46 | 226,834,333.2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账款利息 | 350,530.03 | 255,452.31 |
合计 | 350,530.03 | 255,452.31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67,617,489.04 |
1年以内小计 | 67,617,489.04 |
1至2年 | 137,476.89 |
2至3年 | 32,000.00 |
3年以上 | 579,394.50 |
合计 | 68,366,360.4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4,346.70 | 14,346.70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14,346.70 | 14,346.70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0,300.00 | 10,300.00 | ||
本期转回 | 14,346.70 | 14,346.7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0,300.00 | 10,300.0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14,346.70 | 10,300.00 | 14,346.70 | 10,300.00 | ||
合计 | 14,346.70 | 10,300.00 | 14,346.70 | 10,3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公司一 | 公司间往来款 | 15,400,000.00 | 1年以内 | 22.53 | |
公司二 | 公司间往来款 | 15,000,000.00 | 1年以内 | 21.83 | |
公司三 | 公司间往来款 | 13,019,590.39 | 1年以内 | 18.95 | |
公司四 | 公司间往来款 | 4,851,369.54 | 1年以内 | 7.06 | |
公司五 | 公司间往来款 | 3,434,871.24 | 1年以内 | 5.00 | |
合计 | / | 51,705,831.17 | / | 75.37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102,205,042.46 | 1,102,205,042.46 | 774,596,113.08 | 774,596,113.08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8,817,295.52 | 38,817,295.52 | 100,350,602.41 | 100,350,602.41 | ||
合计 | 1,141,022,337.98 | 1,141,022,337.98 | 874,946,715.49 | 874,946,715.49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 | 减值准备期末 |
准备 | 余额 | |||||
爱玛南方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爱玛重庆 | 866,070,335.76 | 866,070,335.76 | ||||
河南车业 | 5,676,019.01 | 5,676,019.01 | ||||
广东车业 | 2,838,009.50 | 2,838,009.50 | ||||
江苏车业 | 495,706,179.13 | 495,706,179.13 | ||||
浙江车业 | 2,838,009.50 | 2,838,009.50 | ||||
天津车业 | 9,933,033.27 | 9,933,033.27 | ||||
四川爱玛 | 10,211,400.00 | 10,211,400.00 | ||||
小帕电动 | 1,240,000.00 | 1,240,000.00 | ||||
天津金戈 | 1,411,080.50 | 1,411,080.50 | ||||
爱玛创投 | 10,000,000.00 | 82,329,028.97 | 92,329,028.97 | |||
浙江销售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重庆车业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天津运动 | 10,000,000.00 | 356,223.96 | 10,356,223.96 | |||
小玛网络 | 8,500,000.00 | 8,500,000.00 | ||||
爱玛共享 | 8,586,100.00 | 8,586,100.00 | ||||
岁万万 | 2,156,281.17 | 118,741.32 | 2,275,022.49 | |||
台州制造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超级宇宙 | 9,888,260.00 | 9,888,260.00 | ||||
索腾科技 | 1,100.00 | 1,100.00 | ||||
天津天锂 | 4,500,001.00 | 4,500,001.00 | ||||
合计 | 774,596,113.08 | 958,763,690.01 | 631,154,760.63 | 1,102,205,042.46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今日阳光 | 11,569,394.32 | -1,231,629.61 | -10,337,764.71 | ||||||||
天津捷马 | 14,575,599.85 | -664,754.28 | 2,800,000.00 | -11,110,845.57 | |||||||
格瓴新能源 | 19,255,284.44 | 24,502,800.00 | -12,057,472.41 | -31,700,612.03 | |||||||
台州锦福 | 54,950,323.80 | -16,133,028.28 | 38,817,295.52 | ||||||||
小计 | 100,350,602.41 | 24,502,800.00 | -30,086,884.58 | 2,800,000.00 | -53,149,222.31 | 38,817,295.52 | |||||
合计 | 100,350,602.41 | 24,502,800.00 | -30,086,884.58 | 2,800,000.00 | -53,149,222.31 | 38,817,295.52 |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032,042,197.59 | 7,464,933,212.00 | 10,790,139,364.31 | 10,568,578,183.78 |
其他业务 | 231,734,878.05 | 194,420,927.02 | 153,088,794.92 | 109,794,528.45 |
合计 | 8,263,777,075.64 | 7,659,354,139.02 | 10,943,228,159.23 | 10,678,372,712.23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电动二轮车、电动三轮车、自行车及配件收入 | 8,032,042,197.59 |
其他收入 | 185,489,980.8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大陆 | 8,196,154,830.70 |
其他国家或地区 | 21,377,347.69 |
收入确认时间 | |
销售商品 | 8,032,042,197.59 |
材料收入 | 157,356,118.73 |
其他 | 13,785,022.89 |
售后服务收入 | 14,348,839.18 |
合计 | 8,217,532,178.39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如下:
向客户交付商品时履行履约义务。对于经销商销售,大部分客户需要预付价款,部分客户合同价款通常在交付产品后1年内到期。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70,361,822.99元,其中:70,361,822.99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当年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年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销售商品 | 158,708,940.97 | 87,057,363.44 |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66,500,000.00 | 536,57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0,086,884.58 | -39,589,711.8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54,407.60 | -600,000.00 |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11,346,684.29 | 14,815,576.27 |
合计 | 647,705,392.11 | 511,195,864.47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205,312.2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1,038,555.75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2,120,000.00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24,164,117.84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062,366.52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6,736,022.09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5,387,754.23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87,628.85 |
合计 | 76,075,633.8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1.15 | 3.31 | 3.3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0.08 | 3.17 | 3.17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剑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14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