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529 公司简称:爱玛科技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3,433,343.2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89,542,954.0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42,503,000.74元。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4元(含税)。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574,700,004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749,408,805.2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0.00%,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5股。以截至目前公司最新总股本574,700,004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862,050,006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及转增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爱玛科技 | 603529 | 不适用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王春彦 | 李新、马群博 |
办公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 |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 |
电话 | 022-5959 6888 | 022-5959 6888 |
电子信箱 | amkj@aimatech.com | amkj@aimatech.com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行业分类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公司所属行业为“C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大类——“C377-C3770助动车制造”(中类-小类)。
(2)行业发展情况
1995年第一辆电动两轮车在我国问世,经过二十多年的高速发展和监管探索,电动两轮车已成为我国居民短途出行的重要民生交通工具和生产力工具。2019年《新国标》实施前,行业已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体系和广泛的市场基础。电动自行车的社会保有量已突破2.5亿辆,年均产销量多年维持在3500万辆上下,市场竞争激烈,产业集中度较低。
2019年《新国标》规范了电动自行车的研发、生产、销售、流通和使用等环节,行业迎来规范发展的机遇。同时,各地为《新国标》的实施设置了长短不同的过渡期,根据现有实施情况,预计将于2024年底结束。过渡期结束后,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的车型将不允许上路通行,由此产生的替换需求带来了市场容量新的增长点。在规范发展与过渡期替换需求的双重驱动下,行业再次进入高速发展期。在这个阶段,市场份额呈现出向规模企业、龙头企业和品牌企业集中的趋势,行业秩序加速优化、市场集中度不断提升。
在经济转型、信息技术、双碳政策的宏观背景下,电动两轮车的消费市场逐渐呈现出三个趋势,即消费升级与消费需求个性化、消费者环保意识的觉醒,以及消费者追求便捷与智能。此外,由于国际市场的需求增加,电动两轮车产业正在由一个本土诞生、本土发展、本土繁荣的产业,进一步走向海外,加速该产业的国际化之路。基于此,未来电动两轮车行业将呈现出差异化、高端化、智能化和国际化的趋势。随着消费者需求的深度洞察与产品的定制化开发,互联网技术、智能化技术和新能源技术等在电动两轮车行业的持续应用,以及全球业务的不断开发与拓展,《新国标》过渡期结束后,上述因素将成为行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因素,促进行业进入新一轮的高速发展期。
表 电动两轮车行业的发展阶段
行业发展的阶段 | 时期 | 发展特征 | 行业特点与格局 |
诞生与快速发展 | 1995年至《新国标》生效 | 从无到有 快速发展 | 生产企业众多、产品同质化严重、市场份额分散 |
过渡与有序发展 | 《新国标》生效至过渡期结束 | 市场容量增加 监管体系完善 行业秩序规范 市场集中度提升 | 大量小企业退出竞争、头部企业市场份额提高、资源向头部企业聚集 |
未来与转型发展 | 自《新国标》过渡期结束起 | 市场由主要依赖本土转变为本土与海外市场并重 行业由造车卖车转型为基于用户的服务供给 | 行业发展呈现出差异化、高端化、智能化、国际化的特点 |
2.1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成立于1999年,并于2004年进入电动两轮车行业,是中国最早的电动两轮车生产企业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等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是电动两轮车行业龙头企业之一。
2.2公司主要产品
2.2.1电动两轮车
2.2.1.1产品分类
分类 | 电动自行车 | 电动两轮摩托车 | |
电动轻便摩托车 | 电动摩托车 | ||
属性 | 非机动车 | 机动车 | 机动车 |
脚踏骑行能力 | 强制要求 | 无 | 无 |
最高车速 | ≤25km/h | ≤50km/h | >50km/h |
整车质量 | 不得超过55kg | 可以超过55kg | 可以超过55kg |
电池电压 | ≤48V | 无限制 | 无限制 |
生产资质 | 无 | 具备生产资质 | 具备生产资质 |
产品资质 | 3C认证 | 3C认证及工信部的目录公告 | 3C认证及工信部的目录公告 |
骑行资质 | 无 | 摩托车驾驶执照 | 摩托车驾驶执照 |
2.2.2电动三轮车
公司的电动三轮车产品以休闲电动三轮车为主,同时还有篷车电动三轮车、货运电动三轮车产品。公司的休闲电动三轮车产品造型及配色时尚,功能配置上更符合宝妈、中老年等消费群体的休闲出行、接送孩子上下学等需求,深受消费者喜爱;篷车电动三轮车具有遮风挡雨的功能,在整车造型设计和制造工艺方面,借鉴了汽车级的生产装配工艺,产品极具功能性和时尚性,很好地满足了舒适短途出行的需求;货运电动三轮车在耐用的基础上增添了时尚元素,更受消费者欢迎。报告期内,公司电动三轮车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1.76%。此外,公司还有自行车、电助力自行车、电动滑板车等产品,具有完善的绿色中短途出行交通工具产品体系。
2.3经营模式
公司以用户为中心,推动自我变革和转型,实施品类创新与技术创新,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集成电动两轮车全产业链的平台型科技公司。
研发和设计环节,公司坚持技术为本,创新为王,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不断加大投入。在杭州设立爱玛研究院,主要承担着三电等行业核心技术及前沿技术的研发和验证工作;爱玛研究院下设智能化中心,推动智能化技术升级与应用、车联网消费端软件、网联智能硬件等研发项目的落地;公司研发事业部研发负责新车型的开发、新技术和工艺的落地应用,包括产品设计、开发、试验检验、法规、质量管理等工作。在天津、无锡和重庆分别设有研发基地,并下设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工业设计中心和CMF中心(负责产品色彩、视觉效果的设计与应用)。
零部件采购环节,公司着力构建一个集成度高、适应性强的全产业供应链体系,设立供应链管理中心(下设供应商质量管理部)和事业部采购中心,遴选优质供应商建立紧密友好的长期供应关系。同时,公司积极构建核心零部件的自制能力,包括车架、喷涂件、电机等。
制造环节,公司在全国各地共拥有7个生产基地,另有4个智能化生产基地正在建设/规划中。
销售环节,以经销模式为主,公司坚持厂商价值一体化,经销商既是公司的直接客户,也是公司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提供服务、展示品牌形象的重要窗口,是公司重要的合作伙伴,公司建立完善的经销商管理体系,通过运营帮扶、培训输出、城市经理专项服务、新零售客资精准推送等方式全面赋能经销商。
物流环节,公司设立了专门的物流管理平台公司,逐步推行统一物流配送管理,通过对各销售终端网点货物配送的集约化管理,减少“公司成品仓-物流-终端门店”过程所耗用的时间,有效利用物流资源,从而实现库存优化,进一步提高产品周转效率。
服务环节,为满足用户从“购车时代”到“用车时代”的需求变化,公司致力于打造能为用户提供销售、维修、换车、检修、租赁、换电等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已成立专门的服务公司,以经销渠道为支撑铺设专门的服务门店,为用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20年 | |
总资产 | 18,471,355,153.82 | 13,396,944,911.18 | 37.88 | 9,558,496,657.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721,176,109.98 | 4,974,827,390.92 | 35.10 | 2,629,761,352.35 |
营业收入 | 20,802,212,994.46 | 15,398,710,870.72 | 35.09 | 12,904,586,099.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73,433,343.24 | 663,998,092.90 | 182.14 | 598,524,584.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797,357,709.42 | 616,214,620.89 | 191.68 | 513,503,070.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51,454,116.94 | 2,094,187,373.97 | 141.21 | 1,154,579,844.7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1.15 | 17.46 | 增加13.69个百分点 | 25.6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31 | 1.79 | 84.92 | 1.7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3.31 | 1.79 | 84.92 | 1.77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4,586,633,662.82 | 4,851,032,662.39 | 7,790,597,846.78 | 3,573,948,822.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17,478,581.47 | 372,443,626.63 | 686,561,796.23 | 496,949,338.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23,580,131.73 | 371,277,867.55 | 669,440,490.93 | 433,059,219.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1,740,553.97 | 804,078,517.97 | 4,587,520,289.69 | -1,331,885,244.69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5,994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3,948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张剑 | 112,926,800 | 395,243,800 | 68.77 | 395,243,8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长兴鼎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773,200 | 23,706,200 | 4.12 | 23,706,200 | 无 | 其他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2,017,351 | 12,017,351 | 2.09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韩建华 | 1,260,000 | 4,410,000 | 0.77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彭伟 | 997,840 | 4,147,840 | 0.72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4,416,747 | 3,983,253 | 0.69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金石智娱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10,679 | 3,810,680 | 0.66 | 无 | 其他 | ||
李世爽 | 657,121 | 3,807,121 | 0.66 | 无 | 其他 | ||
乔保刚 | 627,000 | 3,777,000 | 0.66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刘建欣 | 461,080 | 3,611,080 | 0.63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中信投资和金石智娱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之外,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80,221.30万元,同比增长35.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7,343.33万元,同比增长182.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9,735.77万元,同比增长191.68%。主要原因是公司2022年度继续专注于电动两轮车研发与生产的核心业务,执行年度经营计划,不断提升产品力、渠道力、品牌力、科技力、生产力和运营力,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效。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