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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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 2
二、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 8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0968971_L01号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2年度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2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0968971_L01号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 晶 |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 斌 | |
中国 北京 | 2023年4月14日 |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玛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5号文)的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00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7.86元,此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1,0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003.6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086.3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0968971_B0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8,886.23万元。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7,058.0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1,142.97万元(含累计收到的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6月,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爱玛”)和江苏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爱玛”)、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监管分别与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8月,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公司因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另行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履行相
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其尚未完成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华泰联合证券承接。鉴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及子公司已连同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相关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开户主体 | 开户行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1 | 天津车业 | 浦发银行天津浦祥支行 | 77120078801000001251 | 天津爱玛电动车自行车整车及配件加工制造一期项目至六期项目 | 0.60 |
2 | 天津车业 | 民生银行天津分行 | 689789789 | 天津爱玛电动自行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4,594.37 |
3 | 江苏车业 | 浦发银行天津浦祥支行 | 77120078801600001253 | 江苏爱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38.81 |
4 | 天津车业 | 民生银行天津分行 | 639899888 | 天津爱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395.93 |
5 | 江苏车业 | 浦发银行天津浦祥支行 | 77120078801400001254 | 江苏爱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207.01 |
6 | 爱玛科技 | 民生银行天津分行 | 681688681 | 爱玛科技信息化升级及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 | 0.20 |
7 | 爱玛科技 | 中信银行天津红旗路支行 | 8111401012700652488 | 爱玛科技终端店面营销网络升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8,906.05 |
合计 | / | 31,142.97 |
注:本文中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7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2,013.5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3,894.87万元(不含增值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85,908.45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0968971_B09号),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
2021年7月30日,公司已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85,908.45万元用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并延长投资期限的议案》,同意自2021年8月26日起,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同时将投资期限延长至2022年6月22日,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增值服务类活期存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31,103.56万元,上述资金均在募集资金专户内存放,并不存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外进行现金管理的现象。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江苏爱玛塑件喷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转入江苏爱玛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7,462.35万元用于江苏爱玛日常经营。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附表: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68,086.3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058.0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462.35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8,886.2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44%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天津爱玛电动车自行车整车及配件加工制造一期项目 | 否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 | 8,000.00 | - | 100.00% | 2021年8月 | 8,040.77 | 否 | 否 |
天津爱玛电动车自行车整车及配件加工制造二期项目 | 否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 | 8,000.00 | - | 100.00% | 2021年8月 | |||
天津爱玛电动车自行车整车及配件加工制造三期项目 | 否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 | 8,000.00 | - | 100.00% | 2021年8月 | |||
天津爱玛电动车自行车整车及配件加工制造四期项目 | 否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 | 8,000.00 | - | 100.00% | 2021年8月 | |||
天津爱玛电动车自行车整车及配件加工制造五期项目 | 否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 | 8,147.90 | 147.90 | 101.85% | 2021年8月 | |||
天津爱玛电动车自行车整车及配件加工制造六期项目 | 否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 | 8,000.00 | - | 100.00% | 2021年8月 | |||
天津爱玛电动自行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19,341.08 | 19,341.08 | 19,341.08 | 2,636.00 | 14,930.59 | -4,410.49 | 77.20% | 2023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江苏爱玛塑件喷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是 | 7,462.35 | - | -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天津爱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5,053.59 | 5,053.59 | 5,053.59 | 472.21 | 841.83 | -4,211.76 | 16.66% | 2023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江苏爱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5,047.58 | 5,047.58 | 5,047.58 | 351.12 | 2,056.37 | -2,991.21 | 40.74% | 2023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爱玛科技信息化升级及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8,341.03 | 8,341.03 | 8,341.03 | - | 8,377.92 | 36.89 | 100.44% | 2022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爱玛科技终端店面营销网络升级项目 | 否 | 48,840.75 | 48,840.75 | 48,840.75 | 15,965.24 | 30,898.18 | -17,942.57 | 63.26% | 2024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26,000.00 | 26,000.00 | 26,000.00 | - | 26,0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江苏爱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是 | 7,633.46 | 7,633.46 | 7,633.44 | 7,633.44 | -0.02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168,086.38 | 168,257.49 | 168,257.49 | 27,058.01 | 138,886.23 | -29,371.26 | 82.54%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江苏爱玛塑件喷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于2018年立项,环保政策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当地政府下发专项文件,重点整治“两车”(电动车、摩托车)配套喷涂行业安全环保问题,以产业集中区为依托,建设片区集中式喷涂中心,推广使用水性涂料及水性涂装线,切实推动喷涂企业规范发展、集约发展、绿色发展。为响应国家环保号召,并综合考虑后续的环保政策风险,公司将该环节调整为委托片区集中喷涂中心内的企业代为进行塑件喷涂,委托喷涂已能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并且随着塑件免烤漆工艺的逐步推广,原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大大降低。经2022年5月6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终止该项目,并已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转入江苏爱玛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31日实际余额合计为31,142.97万元,结余原因主要系募投项目尚在实施中。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3:共享单车及电动车业务受行业周期波动、出行限制等外部因素影响,销量不及预期,导致天津车业电动车自行车整车及配件加工制造一至六期项目在达到可使用状态后未实现预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