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32证券代码:873726 证券简称:卓兆点胶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于2023年4月14号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于2023年4月14号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股东或者潜在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相关人员,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等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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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