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31证券代码:873726 证券简称:卓兆点胶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于2023年4月14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于2023年4月14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独立董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