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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4日,你公司披露控股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控股子公司江西丰锦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锦锂能)以现金方式受让奉新县华峰瓷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瓷矿)51%股权。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交易标的情况。根据公司公告,华峰瓷矿预估值为1.6亿元,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请公司结合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说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判断依据;(2)公司未对华峰瓷矿作出评估。请公司结合华峰瓷矿主要资产,说明此次预估值的依据及合理性;(3)华峰瓷矿取得的《采矿许可证》已超过有效期限。请补充披露重新办理采矿许可证的现行进展以及可能性,并充分提示无法重新办证的风险以及是否存在可替代处理措施;(4)请公司结合交易标的现行状况补充说明此次交易是否能够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中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的要求。
二、交易支付安排。丰锦锂能为2023年2月16日成立的公司,
尚未开展实际经营。公司将向交易对方张婷支付预付款2,208万元,张婷所持股权已被查封。(1)请公司结合丰锦锂能的现金储备、融资能力、借款安排等因素说明此次交易对价支付的资金来源;(2)请公司结合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进一步补充说明张婷的债务及股权查封的成因,以及向其支持预付款的主要考虑;(3)公司此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在尚未对标的评估下,即对外支付预付款,是否存在后续款项难以收回的风险,以及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所采取的主要手段;(4)请公司结合交易进展补充披露计划的交易支付安排。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