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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475公司简称:萤石网络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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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于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存在的相关风险,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风险因素的相应内容。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蒋海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航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艳芳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62,5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8,75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66%。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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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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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公司治理 ...... 45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65
第六节重要事项 ...... 81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9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9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20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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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公司章程》 | 指 |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本公司或萤石网络 | 指 |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海康威视 | 指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002415.SZ),系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 |
中电海康 | 指 | 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
电科集团、中国电科 | 指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
中电五十二研究所 | 指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系海康威视直接股东,与中电海康同受电科集团控制 |
电科投资 | 指 |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系海康威视直接股东,与中电海康同受电科集团控制 |
萤石软件 | 指 | 杭州萤石软件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子公司 |
萤石重庆 | 指 | 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子公司 |
萤石香港 | 指 | EZVIZInternationalLimited,系本公司子公司 |
萤石欧洲 | 指 | EZVIZEuropeB.V.,系本公司子公司 |
萤石美国 | 指 | EZVIZInc,系本公司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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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萤石网络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angzhouEZVIZNetwork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EZVIZ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蒋海青 |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2号楼B楼301室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启智街630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0000 |
公司网址 | https://www.ezviz.com/ |
电子信箱 | ir@ezvizlife.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郭航标 | 陈菁婧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启智街630号C座7楼董事会办公室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启智街630号C座7楼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 | 0571-86612086 | 0571-86612086 |
传真 | 0571-86939713 | 0571-86939713 |
电子信箱 | ir@ezvizlife.com | ir@ezvizlife.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https://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https://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证券日报(http://www.zqrb.cn)经济参考报(http://www.jjckb.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启智街630号C座7楼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交所科创板 | 萤石网络 | 688475 | 不适用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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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唐恋炯、陈彦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王健、黄雨灏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12月28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4,306,313,778.13 | 4,237,935,652.70 | 1.61 | 3,078,589,504.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3,072,577.56 | 450,712,844.36 | -26.10 | 326,209,486.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95,637,148.57 | 396,616,110.98 | -25.46 | 271,750,334.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5,558,043.45 | 289,042,379.68 | 154.48 | -226,308,521.34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859,174,354.61 | 1,409,154,429.44 | 244.83 | 909,861,674.63 |
总资产 | 7,181,712,908.64 | 3,731,437,147.78 | 92.47 | 2,396,685,266.38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4 | 1.00 | -26.00 | 0.7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5 | 0.88 | -26.14 | 0.6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22 | 38.79 | 减少18.57个百分点 | 47.0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95 | 34.13 | 减少16.18个百分点 | 39.20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4.00 | 11.57 | 增加2.43个百分点 | 1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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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0,631.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307.2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10%。主要原因系:(1)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受到宏观外部因素的影响,增速有所减缓;(2)公司加大了物联网云平台服务和智能家居新品类的研发,加强了国内和国际新渠道的建设投入,期间费用增长,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较2021年度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555.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4.48%,主要系公司推进精益管理,积极调整备货策略,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相应减少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同比增长92.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增长244.83%,主要原因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035,015,180.40 | 1,056,177,612.02 | 1,045,734,098.67 | 1,169,386,887.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8,190,795.60 | 83,780,215.09 | 67,081,236.31 | 114,020,330.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67,176,765.38 | 80,706,919.48 | 64,738,479.61 | 83,014,984.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61,470.87 | 171,089,651.82 | 109,629,393.56 | 464,400,468.94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80,310.05 | -956,170.52 | -97,87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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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4,046,484.21 | 56,077,430.08 | 55,111,344.6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00,638.37 | -24,337.61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78,795.37 | 522,694.99 | 1,968,100.0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109,540.54 | 1,747,859.54 | 2,498,083.9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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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7,435,428.99 | 54,096,733.38 | 54,459,152.2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6,756,338.29 | 2,290,950.59 | 4,465,387.70 | - |
合计 | 6,756,338.29 | 2,290,950.59 | 4,465,387.70 | - |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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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2022年总体经营成果2022年度,公司业务受到宏观外部因素的影响,增速有所减缓。面对经营环境的多重不确定性,公司坚定信心,聚焦核心优势,持续进行物联网云平台服务和智能家居新产品的研发,进一步加强国内和国际渠道的建设,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3.06亿元,同比增长1.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3亿元,同比下降26.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6亿元,同比下降25.46%。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产品和服务方面
2022年,公司在核心自研产品方面持续创新,推出了电池和4G智能家居摄像机、人脸视频锁、新一代智能清洁机器人等多款具有竞争力的智能新品;同时,公司不断丰富云服务的广度和深度,面向C端消费用户率先推出养老服务,面向B端客户推出ERTC
、专有云等开放云服务,均获得了不错的市场反馈。
(1)智能家居摄像机
2022年,顺应智能家居摄像机无线化、便捷化的发展趋势,公司发布了多款低功耗电池和4G产品,主要是满足在无电无宽带网络场景下的监控需求,在此类场景下,电池类4G产品相比传统方案在整体易用性上有明显优势。同时,公司迭代了室内、室外全系列产品,在图像分辨率、智能算法丰富度、智能算法准确度等方面做了全面升级,进一步提升了产品竞争力。
(2)智能视频锁
2022年,消费者对智能门锁产品的关注度持续提升。公司推出了多款主打人脸识别和视频功能的智能门锁:比如新款Y3000系列,覆盖人脸锁、人脸视频锁、人脸猫眼锁三个品类,利用3D人脸识别技术,解决老人、小孩等指纹识别率低的用户痛点,真正做到一锁全家用。产品性价比高,市场竞争力强,得到了渠道客户和用户多方积极反馈。
ERTC是EZVIZRealTimeCommunication的缩写,萤石实时通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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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智能服务机器人智能服务机器人是公司面向消费者用户在智能家居场景下的多元化需求开发的机器人产品线,目前主要布局了清洁机器人和陪伴机器人。
智能清洁机器人基于自主研发的智能视觉算法能力,并融合了多维传感的感知、分析和理解能力,公司打造了以智能视觉能力为核心的清洁机器人。
2022年,公司发布了新一代智能扫拖宝RS2,进一步升级了视觉识别技术,结合双线激光探测,实现了更精准的融合避障和垃圾识别功能;搭载了双盘拖地系统和自动洗拖布基站,首次实现了双盘拖布自动装洗烘的功能(即自动装卸拖布、自动洗拖布和自动热风干),用户无需手动拆装拖布也能实现干扫和湿拖的智能切换。智能扫拖宝RS2还将公司核心的视觉识别技术应用在当前热门的宠物场景上,通过搭载的500万像素高清摄像头,实现了宠物识别,智能捕捉宠物活动片段,并智能剪辑生成Vlog,便于爱宠用户查看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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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陪伴机器人RK2是公司针对儿童陪护场景推出的全新家用机器人。搭载卡通交互引擎(渐进式交互
+云脑
+表情动作系统),集遥控行走、安防监控、语音交互、绘本伴读、防跌避障、自动回充、海量儿童内容点播、双向视频通话功能于一身。内置众多高精度传感器,配合萤石网络自研智能算法,实现了人脸识别、人体跟随等能力。
2022年6月,萤宝RK2遥控编程版在“萤石网络2022智居服务机器人新品发布会”中正式亮相和发布,在RK2Pro的基础上,配件加入蓝牙手柄,机器人秒变遥控玩具,操作更快、更稳、更灵活,娱乐性大幅提升,同时支持积木式实体编程和APP进阶编程,从小培养孩子的编程思维。
(4)C端增值服务
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超2.8亿人。随着居家养老需求不断增大,公司开始重点关注老人居家安全看护等相关问题,希望用科技为更多老人的居家养老保驾护航。
2022年,公司推出了首款老人看护服务套包,通过智能算法以及可见光和非可见光多设备联动检测,做到隐私场所的安心覆盖,满足多种场景需求的远程监测和看护服务。如在老人长时间未活动、发生跌倒、紧急呼救等场景下,及时将老人的异常和危险状况以智能语音电话或者短信的形式通知到紧急联系人或医疗机构,7X24小时守护老人,及时帮助老人脱困,减少老人所受到的伤害和痛苦。
渐进式交互:按照设计,用户与机器人之间在不同交互距离上,会产生的不同交互反馈。
云脑是指具有云计算处理系统特征的,在AIOT网络设备基础之上多用户参与按照特定规则进行数据交流、分析、统计、反馈的信息交流和决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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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B端开放平台公司持续打造全栈开放的云平台服务,以持续升级的PaaS
服务为基础,以音视频能力为核心,与开发者客户一起服务于行业用户,助力千行百业业务创新。
萤石开放平台以中台服务能力为基础,为开发者客户提供物联平台的API、SDK等组件,方便开发者打造行业智能化解决方案。2022年,公司进一步丰富行业组件,完善效率工具,覆盖了更广泛的碎片化场景。截止到2022年末,公司已为超过27万的客户提供服务,助力开发者客户实现在智慧工地、智慧农业、智慧连锁、智慧教学、智慧医疗、智慧景区等海量场景下的音视频应用的构建。2022年,公司全新推出了ERTC(实时音视频)服务,面向办公、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开发者客户,提供兼容性好、稳定性佳、弱网对抗性能强、集成速度快的音视频通信服务,助力打造远程会议、远程课堂、远程问诊等高效的行业应用。萤石网络ERTC支持公有云、专有云和混合云部署,满足不同场景、不同业务的实时音视频应用需求。
萤石物联专有云是为企业级开发者客户提供PaaS云平台私有化部署的服务,平台可满足海量智能设备的接入,轻松实现数十万路视频类设备的运营和管理。2022年,面向电工照明、家居家电等更多非视频类智能设备企业专有云平台需求,推出了全新升级的2.0版本,实现更轻量化的
PaaS是PlatformasaService的缩写,是指平台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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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架构,基于云原生
和分布式技术,通过组件架构调整和精简,在同等设备规模下,对硬件资源的占用大幅降低。全新升级后的平台具备更轻量、交付快、高可用、易部署等优点,助力更多企业开发者客户部署自主可控的物联网平台。
2.市场渠道方面
(1)国内市场积极布局兴趣电商:2022年,除了加大在常规的电商平台上直播和优质达人带货等方式的销售力度,公司还积极开拓抖音等内容兴趣电商的直播渠道销售,进一步拓宽线上销售渠道。新渠道和终端化提升:在智能单品到多品互联到全屋智能系统的发展大趋势下,对智能家居企业线下终端店的体验、服务、系统性交付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在2022年积极推进渠道终端化的改造和提升,形成了直营旗舰店、经销商专卖店、下沉市场堡垒店等多层次的终端渠道架构。
公司在核心城市打造直营旗舰体验店和经销商专卖店,持续提升消费者对全屋智能的沉浸式体验感,助力公司全屋智能系统业务的推广;通过打造和运营直营旗舰体验店,也为专卖店做出标杆示范。在下沉市场方面,通过系统式产品陈列展墙的方式铺设社区街边堡垒店,进行多品类和智能家居系统消费者教育,扩大和加深渠道通路。
2022年,公司还积极拓展专业大型连锁KA渠道,以此扩大零售入口。配合智能锁的推广,公司积极开拓五金渠道,为智能锁新品做新渠道适配。
云原生是基于分布部署和统一运管的分布式云,以容器、微服务、DevOps(过程、方法与系统)等技术为基础建立的一套云技术产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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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际市场
公司在国际市场采取因地制宜的灵活策略,不断推进渠道和业务优化,在海外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
2022年,公司在部分国家和地区重点发展线下连锁KA渠道;持续拓展经销商、街边店等分销渠道,不断提升分销客户的数量和质量,一级、二级经销商客户和门店数量都取得不错的增长。截止到2022年末,公司在KA渠道,包括大型3C数码和家电连锁店、家居建材连锁店、五金电工连锁店等的入驻规模已经超过万家。同时,公司覆盖的渠道与智能家居摄像机、智能门锁、清洁类机器人等多类智能家居产品都高度适配。下沉的、多层次的海外渠道架构为公司未来快速导入新品类智能家居产品提供了良好的渠道基础。
除了线下渠道的布局,公司在国际市场同步进行线上渠道的开拓。2022年,公司海外跨境电商业务取得了不错的增长,并同时在多地开展本地电商业务。
3.品牌营销方面
2022年,围绕“暖科技”和“年轻化”两大关键词,公司着重在内容传播、市场活动、公关媒介、品牌视觉四个方面推进品牌建设。
内容传播方面,2022年11月,公司官宣了品牌虚拟代言人“星石”Astro,这也是智能家居行业的首位虚拟技术官,通过数字化营销,把“致力于人人轻松享有安全的智能生活”的企业使命传递给千家万户,满足年轻消费群体对智能化产品的需求与喜好,实现品牌的年轻化“圈粉”。公司结合年轻人、家庭主力消费人群的社交媒体习惯,加大在抖音、小红书、B站等内容平台的投入力度,广泛联动各类优质达人进行内容种草,实现了品牌声量的持续提升。
市场活动方面,2022年,公司与美的等多家品牌进行了品牌联合推广和官方微博互动联合营销;作为杭州亚运会官方指定的智居物联服务企业,公司参与了由杭州亚组委宣传部指导,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主办的“牵手亚运遇见成长”公益巡回赛。同时,公司自办了一系列新品线上发布会、线下产品推广会,也参与了境内外多场具有影响力的行业展会,持续推进品牌建设。
品牌视觉方面,2022年,公司对宣传片、宣传页、体验店等进行了“暖科技”元素的设计和建设,进一步构筑“暖科技”的品牌形象。
公关媒介方面,2022年,公司获得了新浪乐居消费者口碑品牌奖、天猫家居人气品牌奖、建博网智能锁葵花金奖和行业领导力品牌奖、明源云智能锁和智能家居行业竞争力十强供应商等多个行业奖项;同时,公司成为杭州亚运会官方指定智居物联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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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体系方面
公司高度重视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工作。公司始终紧跟最新法律法规、对标行业最佳实践,采取多种措施建设和完善公司安全合规运营体系,提升业务安全治理水平。
隐私保护方面,2022年,公司基于GB/T41391-2022《App收集个人信息基本要求》等最新合规要求,进一步优化提升了APP、小程序等应用程序的隐私保护工作,并结合与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开展的APP安全认证等外部咨询认证工作,对公司各类业务应用的隐私保护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检查和完善,有效提升了用户隐私保护水平。同时,公司进一步完善升级了移动应用程序隐私合规的生命周期管理流程与制度,形成了覆盖从需求评审、上线测试到发版报备全阶段的安全合规研发机制,能够更好地支撑应用程序安全运行。
安全管理方面,公司持续对安全管理体系进行优化升级,引入先进的安全管理体系。2022年,公司新通过了以下6项认证的测评:
信通院云管端一体化测评
卓信大数据数据安全风险评估认证
信通院工业互联网产品互操作测评
ISO/IEC22301:2012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
ETSI303645欧洲物联网设备安全标准认证
CCRC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安全认证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致力于成为可信赖的智能家居服务商及物联网云平台提供商,面向智能家居场景下的消费者用户,提供以视觉交互为主的智能生活解决方案;面向行业开发者客户,提供用于管理物联网设备的开放式云平台服务。
1.智能家居产品体系
智能家居是一个融合感知、计算和决策、执行和反馈的系统工程,而感知和反馈系统中视频和视觉技术扮演了最重要的角色之一。公司以视频IoT
设备为基础,结合智能算法、大数据、云服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出基于物联网公有云的智能摄像机系列产品,并以此为突破口,将视频和视觉技术延伸到智能猫眼、可视门铃、智能锁、智能控制以及服务机器人等多类智能产品,结合其他生态合作产品,萤石网络打造了1+4+N产品生态体系,为消费者用户及行业开发者客户提供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
IoT是InternetofThings的缩写,意思是物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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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公司打造的智能家居摄像机、智能入户、智能控制和智能服务机器人四大核心产品线,形成了三大产品发展梯队:
第一梯队-智能家居摄像机:智能家居摄像机作为家居安防的核心产品,在网络基础设施成熟、硬件算力提升、终端用户对居家安全的需求增长等多方因素驱动下,渗透率逐步提升。公司的智能家居摄像机连续多年在双11、618等购物节的天猫平台网络摄像机品类中排名第一,处于市场领先地位。公司的智能家居摄像机具备产品线布局全面、产品性能良好、智能化水平行业领先等特点,目前在国内市场已占据了领先的市场位置,且积极拓展海外市场,作为公司稳定的“现金牛”业务,持续为公司发展提供动力。
第二梯队-智能入户:我国智能门锁的渗透率较低,智能入户的行业市场规模较大,前景广阔。目前,公司的智能门铃、智能猫眼产品均处于市场领先位置,智能猫眼产品连续多年在双11、618等购物节的天猫平台门镜/猫眼类目中位列第一,已经得到了一定的市场认可。同时,2022年公司的智能门锁在618等购物节的天猫平台电子门锁类目中位列前四。伴随着消费者对智能门锁的需求持续提升,智能门锁中视频/视觉相关功能的渗透率持续提升,公司有望凭借领先的视频和视觉技术能力,更好地把握智能入户市场红利,进一步提升市场地位,形成公司增长的第二动力。
第三梯队-智能服务机器人+其他智能家居产品智能服务机器人行业的发展空间大,潜在产品类型丰富,有巨大的市场增长空间。目前公司智能服务机器人主要包括陪伴机器人和清洁机器人:陪伴机器人基于视听觉环境感知能力及自主运动能力,通过连接萤石物联云平台,为儿童提供个性化的教育和陪伴服务;清洁机器人融合智能视觉算法能力、多维传感能力,能够实现精确高效的清扫。2022年,公司发布了包括智能扫地宝RS2(新一代扫地机器人)、儿童陪护机器人萤宝RK2遥控编程版在内的多款创新智能服务机器人产品,后续公司将对产品进行持续迭代和优化。截止到2022年末,萤石清洁机器人已经获授110项技术和产品专利。
智能控制作为全屋智能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由智能中控、智能屏等产品组成,随着智能家居行业的深入发展,智能控制正快速被消费者用户接受。同时,为了满足多元化的智能家居产品需求,公司利用在云平台服务方面的技术优势持续拓展自主研发和生态合作产品矩阵,打造更完善的全屋智能系统解决方案。
2.萤石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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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萤石云已成为全球领先的视频/视觉公有云平台。作为全球化物联云服务平台,通过构建多数据中心+就近服务点的方式服务于全球客户。
(1)萤石云业务架构体系
公司通过租赁数据中心和采购第三方云计算资源的方式,打造了计算、存储、网络等云基础设施保障;基于底层IaaS
资源,公司自主研发建设PaaS层物联云平台,包括音视频多媒体、消息通知处理、智能算法调度、视频存储备份、ERTC、大数据、物联接入等多种云平台PaaS服务。
(2)萤石云业务ToC和ToB双轮驱动面向消费者用户,萤石物联云平台通过“萤石云视频”应用为消费者提供包括基础服务、增值服务、算法商店在内的适用于家居和类家居场景的SaaS
服务。
IaaS是InfrastructureasaService的缩写,意思是基础设施即服务。
SaaS是SoftwareasaService的缩写,意思是软件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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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B端开发者客户,萤石云将积累的能力逐步开放出来,形成全栈开放平台PaaS服务,输出平台开放能力。通过为设备制造商提供设备接入和运维保障,为软件开发者、系统集成商等提供API、SDK、SaaS组件、智能算法等技术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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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萤石云的业务收入数据拆分萤石云服务收入拆分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
C端增值服务收入 | 36,715.87 | 29,304.41 | 22,593.51 |
B端开发者客户服务收入 | 30,297.99 | 24,491.36 | 18,955.21 |
合计 | 67,013.86 | 53,795.77 | 41,548.72 |
萤石物联云平台运营数据
单位:万台、万名
类别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连接设备数 | 20,492.46 | 15,891.92 | 11,701.03 |
注册用户数 | 12,454.59 | 9,573.87 | 7,183.12 |
月活跃用户数 | 4,393.80 | 3,530.67 | 2,688.26 |
平均日活跃用户数 | 1,796.48 | 1,419.45 | 1,013.75 |
注:月活跃用户是指当月使用过由萤石物联云平台支撑的应用程序的用户数量;平均日活跃用户数是指当月各日使用过由萤石物联云平台支撑的应用程序的平均用户数量报告期内,C端用户情况
单位:万名
类别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持有萤石设备用户数合计 | 2,635.52 | 1,998.72 | 1,424.13 |
持有萤石设备的年度累计活跃用户数 | 2,101.88 | 1,638.97 | 1,207.99 |
持有萤石设备的年度累计付费用户数 | 226.60 | 200.64 | 161.40 |
注:持有萤石设备的用户,是指截止当年年末,账号下有萤石网络智能家居产品的累计用户数量;持有萤石设备的年度累计活跃用户数,是指持有萤石设备的用户,在当年使用过由萤石物联云平台支撑的应用程序的用户数量;持有萤石设备的年度累计付费用户数,是指持有萤石设备的用户,在当年或之前发生过付费行为以在该年获得过相关增值服务权益的用户数量。报告期内,B端客户情况
单位:名
类别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B端客户数量 | 272,853 | 209,201 | 142,435 |
年度累计B端付费客户数 | 17,198 | 14,019 | 5,963 |
注:B端客户数量指萤石云平台上注册过的客户账户数量;年度累计B端付费客户数量指该年度享有萤石云平台服务付费权益的客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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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经营模式1.双主业模式
萤石网络自成立起就确立了云平台在公司商业模式中的核心地位,并以云平台为基础,发展了“智能家居+物联网云平台”的双主业,构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成为了行业内少有的从硬件设计研发制造到物联云平台,具备完整垂直一体化服务能力的AIoT
企业。
ToC端,基于硬件+服务的业务模式,公司坚持以视觉交互为主的智能家居产品为基础,通过多元化的增值服务和开放式算法服务切实赋能用户的智慧生活。
ToB端,萤石云提供开放的PaaS云平台服务。公司聚焦于自身擅长的视觉技术,依托物联网云平台,通过开放云平台服务帮助开发者客户完成硬件产品智能化转型,或协助开发者客户开发面向复杂场景的解决方案。
2.研发模式
作为研发驱动型的创新公司,公司自成立起即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建立了完善的研发管理制度,集中力量研发核心技术,通过技术革新不断实现产品迭代,有计划地扩充产品品类及应用场景。
在组织架构上,设置了多个研发部门,形成了智能家居产品和物联网云平台两个主要的产品及服务领域。除了产品研发部门,公司还设置了多个基础研发部门,包括质量运营部、技术共享部、中台研发部等,提升核心底层技术竞争力,保障公司研发流程的流程完整及效率提升。
公司采用集成化产品研发的模式,通过多部门、跨领域的团队协作和强大的研发管理平台支撑,将开发产品所需的主要研发活动整合起来,保证计划、交付等研发周期环节的有效管理。
此外,公司还特别设置了网络安全委员会、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用于统筹负责公司的信息安全及隐私保护工作。
3.销售模式
公司建立了国内和国际市场并举,线上和线下渠道协同的多元化、多层次的营销渠道。
境内市场,公司建立了多元化渠道,以多层次的渠道结构推动渠道下沉,提升智能家居产品及全屋智能解决方案的交付能力。
AIoT:智能物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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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渠道方面,公司主要通过天猫、京东、兴趣电商及公司官方商城等平台销售。在境内市场,公司加大了直播销售的能力建设,通过陈列式销售和内容兴趣牵引式销售相结合的方式驱动电商业务的发展。
线下渠道方面,公司高度重视线下多元化、多层次的销售渠道构建。公司在境内各个城市建立了完善的经销商渠道,通过经销商的数量和质量的不断提升,增强对终端用户的覆盖能力。同时,公司通过自主开发的“萤石派”等应用数字化管理经销商,提升效率。
围绕终端建设,公司在国内核心城市建设线下直营旗舰店、专卖体验店,在下沉市场铺设社区街边堡垒店等多种终端门店,同时公司积极入驻专业大型连锁KA卖场,拓宽终端零售入口,不断强化全屋智能产品和系统在消费者端的购买体验。
除经销商外,公司还拓展了专业客户,主要包括电信运营商、系统集成商、家居工程商等。过往两年,公司产品凭借值得信赖的技术和品质,在国内电信运营商中的智能家居产品市场占有率逐步提升。
境外市场,公司目前已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
线上渠道方面,公司目前线上销售主要通过跨境电商进行销售。公司正在不断加强境外品牌建设投入,强化境外电商产品的竞争力和销售能力,继续在各个国家和地区发展本地电商,建设官网电商的销售渠道。
线下渠道方面,公司境外智能家居产品销售主要以经销商渠道为主,采取因地制宜的灵活策略。公司会选择区域代理商作为核心经销商,重点拓展街边店等分销渠道;还会积极拓展大型家居连锁超市或家居精品店进行销售。
4.供应链管理模式
公司采用自主生产、外协生产、生态产品、外采成品多种灵活的生产及采购模式。目前,自主生产是公司的主要生产方式。
为应对当前复杂多变的产业链及供应链环境,公司持续在提升供应商多元化布局和供应链稳定性上发力。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多货源A/B料互替机制,持续提升供应链本地化比例,保障供应链稳定性;同时,供应链内部建立了物料交付风险预警机制。
公司坚持数字化、智能化供应链升级改造。公司供应链开发了统一管理平台和数据应用报表平台,利用平台对市场大数据自动差别分析、协同预测并以不同的渠道和业务模块进行展示,助力计划部门更准确地指导生产和采购,实现计划和调度间的智能协同。在制造端对装配设备进行自动化升级改造,导入全自动SMT设备流水线,自动化测试线和自动化组装流水线,同时深度耦合MES
制造执行系统,实现了生产数据自动收集和分析,并实现不同模板的报表展示,通过自动化设备运行状态以及生产产品过程监控的信息互联集成,逐步建设形成萤石网络制造全流程可视化。另外,在仓储物流方面全覆盖式引入了智能仓储机器人,实现了自动叫料、发料、入库、发货、运输的全链路系统监控。公司通过对供应链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实现计划、生产、采购、内外物流的智能协同生产模式。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智能家居以住宅为平台,利用物联网技术、智能控制技术、音视频技术等将家居生活有关设施集成,构建安全、便捷、高效、舒适、节能环保的居住环境。
MES是ManufacturingExecutionSystem的缩写,意思是制造执行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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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家居是一个融合感知、计算和决策、执行和反馈的系统工程,智能家居企业需要具备有竞争力的视觉技术、传感技术、自然语言处理技术、机器人技术、智能化能力、云能力、智能制造能力等覆盖硬件研发、生产和软件技术的综合AIoT技术能力架构,对企业的单项以及综合能力都提出了较高要求。同时,全屋智能系统业务对从业企业的系统交付和后期维护保障能力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我们认为,智能家居的发展趋势可分为四个阶段:智能单品,智能单品系统,全屋智能系统和以人为中心的个性化智能服务。
第一阶段,智能家居单品:是IoT设备的一种类型,对传统家居产品赋予了智能化功能,实现家居产品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在家庭场景下的各类智能硬件设备。
第二阶段,智能单品互联互通:随着技术进步,单品之间的互联互通能力逐步增强,不同品牌、不同品类的产品之间实现互联互通。
第三阶段,全屋智能系统:继跨品牌、跨品类智能产品实现数据互通和互动之后,智能系统和传统家居产品开始融合,形成全屋空间的感知、交互、连接以及控制等作用,需要智能家居中的产品运营在同一平台之上,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屋智能。
第四阶段,以人为中心的个性化智能服务:随着家居智能化程度的不断提升,智能化重心从家居硬件设施的智能化转移到以人为中心的服务的智能化,满足家居场景中不同的人的智能化服务的需求,比如健康、娱乐、学习、健身、美妆、亲情互动、居家养老等。未来,当全屋智装系统下大量物联感知数据和智能算法、机器自主学习、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进一步深度融合,通过构建用户的画像,学习和理解用户在不同时间和空间下的行为和习惯,对人的需求进一步深度挖掘,主动交互服务将成为可能。在智能产品和全屋智装系统的基础上,服务价值将不断提升,智能家居最终将发展成以生活本质为基础,以人为中心,聚焦于用户提供个性化、无感主动化的智能服务的商业形态。
我们观察到,过往几年,C端消费者用户及市场已经普遍对智能家居的单品、单品组合及子系统建立了一定的认知基础,从单品和子系统的角度而言,智能家居已经开始渗透到千家万户。随着智能化和互联互通技术的不断发展,智能家居正从智能单品互联互通向全屋智能系统发展。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根据Statista的分析和统计,智能家居设备大致可以分为智能家电、家居安防、控制连接、家庭娱乐、能源管理、家庭照明六大子系统。在智能家居设备的六大板块中,家居安防、控制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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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接、智能家电是占据较高市场份额的三个品类;Statista预估到2024年家居安防占比达到28%,控制与连接达到21%,智能家电达到19%,和公司目前业务和产品的布局高度吻合。
数据来源:Statista全球智能家居市场规模及品类分布家居安全是智能家居场景下的刚需之一,家居安防产品在智能家居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智能家居摄像机作为家居安防的核心产品逐步渗透到C端用户的各种家居和类家居场景中,但目前渗透率仍处于低位。根据艾瑞咨询预测,2020-2025年,全球家用摄像头产品出货量将从0.89亿台增长到2.15亿台,复合增速为19.3%,市场规模从373亿元增长到721亿元,复合增速为14.1%。公司的智能家居摄像机市场占有率处于市场前列,且连续多年在双11、618等购物节的天猫平台相关类目品牌排行中位列第一。公司的智能猫眼也已连续多年在双11、618等购物节的天猫平台门镜/猫眼类目品牌排行中位列第一,智能门锁在2022年618等购物节的天猫平台电子门锁类目中位列前四。除了家居安防类产品,公司的智能控制、智能服务机器人等创新智能家居产品也在积极拓展市场的过程中。
在智能家居行业,根据QuestMobile平台2023年2月份的最新统计数据,在智能家居品类的应用程序中,公司的“萤石云视频”应用目前拥有行业内前两位的月度活跃数量。公司以其视频视觉能力为核心特色,凭借视频类设备丰富的信息量和信息维度,能够为C端消费者用户及B端开发者客户提供形式多样的,价值更丰厚的增值服务和技术工具。截至2022年12月末,公司的萤石物联云平台共接入各类物联网设备超过2.05亿台,其中视频类设备接入数超过1.5亿台。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2022年,伴随着国家政策的支持,科技技术成熟,产品迭代更新,及消费者需求变化,我们在智能家居行业技术端、产品端、业态和商业模式等方面都看到了新的变化和发展趋势。
(1)主要产品发展趋势
a)智能家居摄像机沿着智能化、无线化、便捷化的方向持续迭代。报告期内,电池相机和4G相机的市场需求明显提升;b)具备视频和视觉能力的智能锁,市场关注度和渗透率持续提升。根据洛图科技(RUNTO)线上数据,2022年,人脸识别门锁线上销量同比增长达100%,市场份额从2021年1月的
3.2%增至2022年
月的
13.5%。(
)主要技术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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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视频和视觉技术方面,从看得到,到看得清、看得懂,从可见光到非可见光,从简单的
2D智能化,逐步升级高级的3D智能化;b)机器人技术方面,多维感知技术、自然语言交互技术重要性逐步提升;c)智能算法技术方面,从专项算法到多模态大模型算法;d)通信技术方面,从有线到无线,通信入口将无处不在;e)互联互通技术方面,从封闭系统逐步走向开放互联系统;f)家庭能源技术方面,从单一市电供电到智能供电。
(3)新业态趋势
a)满足特殊人群的需求随着老人、宠物主等特殊群体的增加,老人照料及宠物看护等安全及情感需求不断提升,将成为继儿童陪伴照顾之后的重要智能家居细分场景。
根据国家统计局2023年1月17日发布的数据,2022年中国人口增长出现拐点,比上年末减少85万人,60岁及以上人口2.8亿人,占全国人口的19.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2.1亿人,占全国人口的14.9%;预判2035年,60岁及以上人口突破4亿,占比超过30%,中国社会老龄化现象逐步凸显,居家养老看护陪伴需求日益提升,智能居家养老服务将成为智能家居的重要细分市场需求。
此外,根据《2022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的统计,中国2022年城镇犬猫数量为11,655万只,较2021年增长3.7%。养宠家庭渗透率持续提升,宠物看护和陪伴需求持续提升。
b)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专有云需求提升
随着物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物联和视频应用对优化企业业务经营管理的价值日益凸显。对数据可控性和物联网应用的灵活性有较高需求的企业,会倾向于寻找更高效、可控、低成本的解决方案,物联专有云在这类需求驱动下应运而生。
物联专有云是建立在企业自有的基础设施之上的物联网云服务平台,专为企业物联网应用而打造,可以高效、便捷地按企业需求集成到其自身业务系统里,也可以根据业务规模做扩展,同时可满足企业对数据可控性的诉求。
(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作为技术创新驱动型的公司,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研发为核心,自主掌握核心科技,快速响应用户需求,推动业务持续发展。自成立以来,公司深耕于云平台服务和智能家居领域,前瞻性把握行业和技术趋势,持续坚定在核心技术领域研发投入。截至2022年12月末,公司拥有1,232名研发人员,占公司总员工人数的30.87%;2022年研发费用投入6.03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4%。
目前,以智能视频和视觉技术为基础,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智能家居行业技术体系,涵盖云平台构建技术、视音频智能算法技术、智能硬件技术三大技术领域。公司的核心技术均以物联网云平台为核心、以视觉交互形式为特色开展研发,在物联网云平台形成的强大中台能力基础之上,配合以智能家居产品的硬件技术创新,形成了为消费者用户和行业开发者客户服务的完整技术能力,同时兼备渐进性的、连续的小创新和开拓全新领域、有重大技术突破的创新能力。
基于多年在技术研发上的沉淀积累,公司在云平台构建技术、视音频智能算法技术、产品智能化技术等领域,已取得了一系列科研成果。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授权发明专利76项,软件著作权6项,受理中发明专利174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拥有授权发明专利129项,软件著作权80项,受理中发明专利57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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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74 | 76 | 571 | 129 |
实用新型专利 | 94 | 80 | 225 | 185 |
外观设计专利 | 124 | 77 | 579 | 461 |
软件著作权 | 6 | 6 | 80 | 80 |
其他 | 1 | 1 | 11 | 11 |
合计 | 399 | 240 | 1,466 | 866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602,974,205.46 | 490,490,862.28 | 22.93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602,974,205.46 | 490,490,862.28 | 22.93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4.00 | 11.57 | 增加2.43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本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22.93%,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数量及薪酬均有上涨,同时,研发活动相关费用均有增加。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基于特征报文识别的ez-mesh网络自收敛技术研发项目 | 34,000.00 | 17,017.93 | 17,017.93 | 已完成特征报文识别测试版本的开发工作 | 通过特征报文识别技术精确识别、过滤并分级智能家居系统中的各类报文,为ez-mesh网络中各节点收敛提供算法支撑 | 领先于业内主流的智能家居系统 | 智能家居产品 |
2 | 萤石边缘计算能力升级研发 | 22,500.00 | 12,044.11 | 12,044.11 | 已完成EzConnect产品开发,使其具备自组网、边缘配对、就近唤醒等功能;针对GB28281接入协议、NB-IOT协议,持续进行兼容研发和功能完善 | 南北向通过支撑丰富的接入协议以连接更丰富的产品,东西向通过互联互通协议进行高效的、云边结合的互操作通信 | 在协议兼容性方面逐步丰富,云边结合的互操作能力保持领先 | 物联网云平台 |
3 | 基于智能视觉的新一代清洁服务机器人研发 | 22,000.00 | 10,010.61 | 10,010.61 | 正在进行产品预研工作 | 针对现有市场,布局新一代产品,并通过技术创新、形态创新,解决用户使用痛点,满足不同市场的用户需求,升级体验 | 实现高精度导航与定位;实现底盘运动控制模块平台化;将视觉与其他类别传感器融合,可检测障碍物距离并智能识别障碍物 | 智能家居产品 |
4 | 基于家庭边缘计算的室内行为识别 | 17,500.00 | 8,059.37 | 8,059.37 | 已完成TOF摄像机预研项目立项和算法准备工作 | 通过室内智能家居摄像机及智能传感器,基于用户隐私的设计原则,结合家庭内设备的边缘运算技术,帮助智能家居系统了解用户行为规律,为用户推荐更精准的智能家居场景,带来更好的系 | 领先于业内主流智能家居全屋系统水平 | 智能家居产品 |
/
统使用体验 | ||||||||
5 | 萤石生产自动化设备研发 | 800.00 | 419.28 | 419.28 | 已初步完成多条自动化产线,试生产中 | 减少人工投入,提高生产效率及生产一致性 | 探索并实现更加高效、高性价比的人机结合自动化生产技术 | 智能家居产品 |
合计 | / | 96,800.00 | 47,551.30 | 47,551.30 | / | / | / | / |
情况说明无
/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232 | 1,119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0.87 | 28.35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48,528.97 | 37,876.2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39.4 | 33.8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2 |
硕士研究生 | 394 |
本科 | 824 |
专科 | 12 |
高中及以下 | 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711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487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3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 |
60岁及以上 | 0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1.视觉技术凸显核心能力,智能算法应用驱动长期发展在各类物联网设备中,视频类设备能够获取海量的数据和密集的信息。公司以智能视频与视觉技术为核心,以视频IoT设备感知的信息为基础,结合互联网云计算、智能算法、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能够发展出具备智能化应用能力的视觉技术。
长远来看,视觉交互和语音交互产品将成为智能家居场景应用的核心端口,视觉交互与语音交互将成为智能家居人机交互核心方式。
公司坚持将视频/视觉技术作为产品核心优势,在智能家居摄像机、智能视频锁、智能门铃猫眼等视觉类产品上建立了领先的市场地位,并以此为基础进行了大量智能服务的应用探索,为智能应用构建了完善的技术架构。面向消费者用户打造了算法商店,用户可以根据应用场景的需要,自主选智能算法,以快速定制化家居或类家居场景的解决方案;面向开发者客户,公司打造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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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开放平台,为开发者客户提供自主计算、自主训练、自主部署的开发环境,推动开发者客户解决方案往智能化发展。2.多维度多层次产品矩阵,构建全屋智能系统基于核心视觉技术,公司将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应用于四大核心自研智能家居产品,包括智能家居摄像机、智能入户、智能控制和智能服务机器人。同时,公司结合自身与战略合作伙伴各自的技术优势,以萤石云物联接入为基础,合作开发了创新品类的生态产品,建设平台型智能家居入口,更好地为消费者用户提供智能生活解决方案。通过“1+4+N”的产品生态架构,公司构建了多维度、多层次的产品矩阵,为全屋智能系统打造了完善的产品基础。3.一体化AIoT服务能力,构筑公司发展基石公司自成立以来就确立了云平台在其商业模式中的核心地位,并以云平台为基础,发展了“智能家居+物联网云平台”的双主业。得益于持续独立的技术探索,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的云平台,构建了其核心竞争力,形成了类型丰富的商业模式,成为了行业内少有的从硬件设计研发制造到物联云平台,具备完整垂直一体化服务能力的AIoT企业。
公司不以单一硬件产品研发为核心,而是以用户对智能家居场景下的实际需求为驱动,以公司自主研发的萤石物联云平台为基础,以视觉交互形式和视音频智能算法技术为特色,自主研发或与战略合作伙伴协同开发面向不同场景的各类智能家居产品及服务,使增值服务和智能家居产品能够按照用户需求进行快速迭代和拓展,能够为用户提供高度一体化的使用体验和质量保证。
作为行业内少有的兼具云平台服务和智能家居产品研发能力的企业,公司借助物联网云平台强大的技术能力,基于技术架构的完整性、产品体系的多元性、增值服务的丰富性共同铸造了其长期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4.长期持续安全投入,形成体系化安全保障
公司高度重视对安全体系的投入,在成立之初就配备了专业化技术安全力量,负责技术安全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处置以及安全能力的持续建设。公司多年来坚持在业务安全方面持续投入,安全技术水平保持业内领先。
随着业务推进,公司引入了外部咨询、专业安全机构、国际认证机构年度审计等外部安全力量,并引入了成熟的解决方案提高基线安全,持续改进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能力。
2017年,公司即成为了业内首家通过ISO27001安全认证的企业,采用ISO27001框架下的信息安全管理标准,优化了内外部安全管理体系,使企业具备持续提升组织安全的能力,树立了业内云平台的信息安全标杆。目前,公司已获得了多项信息系统安全认证,完成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备案证明,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使萤石网络具备了支持客户承建重大项目的基础能力;通过了ISO/IEC29151:2017与ISO/IEC27701:2019认证,覆盖了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要求,满足国际高水平的个人数据安全保护要求;公司还获得了云安全国际认证(CSASTAR)等国际安全认证和隐私保护认证,使得公司的信息安全标准实现了国际化。
2022年,萤石基于内外部合规、认证等要求,新增与更新了37个内部相关规范,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体系。公司通过多种运营措施,在全公司范围内积极推动安全体系的落地,有效保护业务安全。
与此同时,公司也持续加强产品安全方面的投入。2022年,公司多款产品通过了欧洲电信标准委员会发布的消费类物联网网络安全标准(ETSI303645),有效提升设备产品的安全基线水准,更好地保障产品系统安全与用户隐私。同时,2022年,公司根据在安全方面的经验积累,制定了萤石产品安全红线,并基于产品安全红线,升级了萤石的产品安全开发流程。此外,公司积极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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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机构、独立安全研究员、高等院校等外部安全支撑力量建立安全合作机制,协作开展安全研究工作,并基于研究成果,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安全性。
公司在不断提升自身的安全能力的同时,也将相关的安全经验进行总结、输出,助力行业应用实践。2022年,公司参与编制了国标《信息安全智能门锁网络安全技术规范》与团标《网联消费电器信息安全通用技术要求》。此类标准的发布,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网联消费电器信息安全评估领域的空白。公司在安全标准工作上注重事实鉴定,始终确保有依据、可验证、易操作,为政府相关部门、技术机构和行业企业“管好”、“看好”、“防好”网联消费电器信息安全问题提供参考依据,助力网联消费电器产品信息安全保护水平稳步提升。
截止到2022年末,萤石网络已通过测评的网络安全认证列表如下:
ISO/IEC27701:2019隐私信息管理体系
ISO/IEC29151个人身份信息保护
ISO/IEC27018:2019云上隐私保护体系
ISO/IEC27017:2015云上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CSASTAR云服务安全评级和认证体系
ISO/IEC20000-1:2018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
SOC2TypeI系统和内部控制情况审计报告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
ISO/IEC27001:2013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信通院云管端一体化测评
ETSI303645欧洲物联网设备安全标准认证
卓信大数据数据安全风险评估认证
信通院工业互联网产品互操作测评
ISO/IEC22301:2012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
CCRC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安全认证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不适用
1.产品研发风险
近年来,消费者品质消费意识不断提升,智能家居企业需要不断创新,同时精确地判断与把握市场走势,不断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具有新造型、新功能的产品,引领市场发展,巩固自身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地位。
公司在产品研发方面存在一定风险。一方面,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需要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若公司对市场需求的趋势判断失误,或新产品的市场接受度未如预期,会对公司的业绩带来不利的影响;另一方面,新技术、新工艺从研发到实际应用需要一定周期,如果其他公司率先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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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同类新技术、新工艺,可能会建立起对比公司产品的比较优势,使得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下降,将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推广带来不利的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的影响。2.知识产权保护的风险公司是一家技术推动型的科技创新企业,各业务领域的技术、产品创新主要体现在公司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方面。这些核心技术直接决定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公司未来得以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本公司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保护依赖国内外一系列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相关的法律和操作实践。如果公司不能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或无法有效执行知识产权相关权利,可能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3.专业人才稀缺或流失风险公司所处的智能家居和物联网云平台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行业。随着行业的发展,专业知识更新迅速,高端人才争夺激烈。因此,保持公司研发团队的稳定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之一。若出现关键研发技术人员流失,将可能削弱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影响公司核心产品和服务的研发进度,进而影响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与此同时,持续良好的管理和运营能力对公司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至关重要,因此,公司对优秀的管理及商务人才需求较大,如果公司不能制定行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公司将面临无法吸引或保留优秀专业人才的风险。
4.云平台服务的数据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风险公司通过萤石物联云平台为消费者用户及开发者客户提供音视频等数据的处理服务,系统安全、信息保护工作至关重要。物联网开放环境下存在软件漏洞、网络恶意攻击、电力供应故障、自然灾害等不可控因素,可能会因此导致公司出现系统故障、数据丢失、服务中断等后果。近年来,数据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世界各国监管重点,境内外多个国家、地区相继颁布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行业标准,如若公司未能对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及时、有效应对,则公司可能存在因立法或监管政策的发展变化而引发的数据合规方面的潜在法律风险。
(四)经营风险
√适用□不适用1.上游行业发展制约的风险公司智能家居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集成电路产品、机电器件、塑胶结构件、五金结构件、光学器件等,其中集成电路产品为智能家居产品的核心零部件之一。上游集成电路行业发展制约着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发展和技术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如果上游集成电路制造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芯片供应商不能满足智能家居产品研发及设计的需求,或在产品授权方面设限,或者因国际政治、市场环境等因素使得芯片供求失衡,将带来企业成本和利润波动的风险,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2.全球化经营风险公司业务覆盖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并设有多家境外子公司,开展当地的销售、售后服务等海外市场运营业务。因此,公司面临与全球化经营相关的风险与挑战,除需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外,还须遵守境外子公司注册地及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其他境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受到相关国家或地区政治及文化环境或经济状况变动的影响,此类风险和挑战可能会对公司扩大业务和提升持续经营的能力、业务和财务发展状况以及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同时,全球地缘政治不确定性大大提高,公司将根据业务机会调整营销资源的投放,但如果地缘政治环境进一步恶化,公司在部分国家与地区的经营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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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货减值风险
随着公司产品的快速迭代,为及时满足下游客户的订单需求,减少因产品缺货而造成的损失,公司会维持一定规模的存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均按照会计准则严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若公司不能准确预期原材料价格波动或下游市场需求的变动,可能导致原材料和产成品的积压、滞销及价格下降等情形。当原材料或产品价格下降超过一定幅度时,公司的存货可能发生减值,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汇率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海外市场多个不同币种的国家和地区开展经营,境外销售以欧元及美元等外币结算。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以及海外市场收入规模的提升,外币交易规模会进一步扩大,如果未来结算汇率出现不利变动,产生大额的汇兑损失,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行业风险
√适用□不适用1.行业竞争加剧及市场集中度提升的风险
近年来,智能家居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大型科技公司、各类智能家居产品的代表性企业、物联网云平台厂商都积极利用各自优势拓展业务。智能家居行业的重要发展趋势是单品之间互联互通,随着不同智能家居和物联网云平台企业产业链的延伸,智能家居行业有望从单品的竞争发展至平台和生态体系的竞争,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并将重点竞争物联网云平台的主导权和运营权。
如果公司未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能及时根据市场需求持续提升云平台的设备规模,完善智能家居产品的生态体系,并推出高品质的产品及服务,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宏观经济变化导致市场需求下滑的风险
公司致力于成为可信赖的智能家居服务商及物联网云平台提供商,面向智能家居场景下的消费者用户,提供以视觉交互为主的智能家居产品及服务,这与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及消费观念息息相关。居民可支配收入上升和消费观念的升级有利于公司所处行业未来的发展,而居民可支配收入以及消费观念受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运行周期的影响较大。海外部分国家经济增速减缓,各地区经济波动、债务违约等潜在风险难以消除,国内经济恢复节奏尚需观察,同时处于向新发展模式切换过程中,公司以多品类业务布局分散经营风险,但如果出现全球经济衰退,可能造成市场需求不及预期,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0,631.3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307.26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6.10%;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18,171.29万元,比年初增长92.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85,917.44万元,比年初增长24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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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306,313,778.13 | 4,237,935,652.70 | 1.61 |
营业成本 | 2,738,091,151.91 | 2,743,468,148.87 | -0.20 |
销售费用 | 542,554,728.48 | 454,786,562.17 | 19.30 |
管理费用 | 147,203,981.05 | 135,931,960.04 | 8.29 |
财务费用 | -29,210,980.05 | 6,358,767.24 | -559.38 |
研发费用 | 602,974,205.46 | 490,490,862.28 | 22.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5,558,043.45 | 289,042,379.68 | 154.4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6,835,941.85 | -382,582,331.76 | -11.9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68,308,823.93 | 313,731,756.52 | 909.88 |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为进一步拓展海内外市场,相应市场推广费、人员费用、平台费用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职能部门人员增长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本期汇兑收益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数量及薪酬均有上涨,同时,研发活动相关费用均有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推进精益管理,积极调整备货策略,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相应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智能家居产品 | 3,596,987,178.12 | 2,523,663,333.99 | 29.84 | -1.74 | -2.36 | 增加0.45个百分点 |
云平台服务 | 670,138,610.72 | 184,756,393.45 | 72.43 | 24.57 | 33.55 | 减少1.8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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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智能家居摄像机 | 2,902,609,958.45 | 2,003,623,950.23 | 30.97 | -1.22 | -1.51 | 增加0.20个百分点 |
智能入户 | 338,184,866.84 | 227,920,363.40 | 32.60 | 1.04 | -0.49 | 增加1.04个百分点 |
其他智能家居产品 | 130,019,092.08 | 98,501,862.84 | 24.24 | 33.56 | 37.78 | 减少2.32个百分点 |
配件产品 | 226,173,260.75 | 193,617,157.52 | 14.39 | -22.04 | -22.52 | 增加0.52个百分点 |
云平台服务 | 670,138,610.72 | 184,756,393.45 | 72.43 | 24.57 | 33.55 | 减少1.8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境内 | 3,055,105,212.51 | 1,959,047,211.72 | 35.88 | -7.41 | -9.20 | 增加1.27个百分点 |
境外 | 1,212,020,576.33 | 749,372,515.72 | 38.17 | 34.81 | 32.53 | 增加1.0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线上 | 994,188,963.69 | 485,168,060.92 | 51.20 | -0.08 | 4.07 | 减少1.95个百分点 |
线下 | 3,272,936,825.15 | 2,223,251,666.52 | 32.07 | 2.16 | -1.49 | 增加2.5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智能家居产品及云平台服务。报告期内,智能家居产品收入同比减少1.74%,主要系受到宏观外部因素的影响,增速有所减缓,同时,因公司经过多年经营,已形成成熟的产研销体系,毛利率保持稳定。报告期内,云平台服务收入同比增幅为24.57%,主要得益于公司的设备接入数和用户数量不断增加、平台能力和云服务产品的不断强化,C端的云增值服务与智能家居产品紧密结合增强了用户使用粘性,B端的开放云服务进一步赋能行业开发者客户驱动营业收入的不断增长。因云平台服务系服务性收入,其经营成本主要为云资源和人工成本,因此毛利率维持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同比增幅为34.81%,主要系公司持续开拓新区域和新客户,持续构建多层次的海外渠道架构所致。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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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智能家居摄像机 | 台 | 15,852,604.00 | 17,120,521.00 | 2,519,444.00 | -22.01 | -4.70 | -33.48 |
智能入户 | 台 | 624,596.00 | 654,855.00 | 136,100.00 | -17.49 | 0.35 | -18.19 |
产销量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库存量较上期有所降低,主要系公司推进精益管理,积极调整备货策略所致。(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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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智能家居产品成本 | 直接材料 | 2,170,972,430.45 | 80.16 | 2,209,127,074.24 | 81.13 | -1.73 | |
智能家居产品成本 | 直接人工 | 167,214,781.92 | 6.17 | 132,738,278.51 | 4.87 | 25.97 | 重庆生产基地产能提升,减少委外加工 |
智能家居产品成本 | 制造费用 | 97,523,435.16 | 3.60 | 84,700,283.77 | 3.11 | 15.14 | 重庆生产基地产能提升,减少委外加工 |
智能家居产品成本 | 委外加工费 | 27,350,490.74 | 1.01 | 113,036,590.84 | 4.15 | -75.80 | 重庆生产基地产能提升,减少委外加工 |
智能家居产品成本 | 运费 | 60,602,195.72 | 2.24 | 45,153,811.87 | 1.66 | 34.21 | 国际运输费用单价和业务量均增长 |
云平台服务成本 | 云平台服务成本 | 184,756,393.45 | 6.82 | 138,341,587.92 | 5.08 | 33.55 | 销售规模增长以及云平台能力建设持续投入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智能家居摄像机 | 直接材料 | 1,700,511,289.68 | 84.87 | 1,721,459,545.64 | 84.62 | -1.22 | |
智能家居摄像机 | 直接人工 | 149,792,047.83 | 7.48 | 115,347,147.19 | 5.67 | 29.86 | 重庆生产基地产能提升,减少委外加工 |
智能家居摄像机 | 制造费用 | 86,629,082.49 | 4.32 | 74,253,454.54 | 3.65 | 16.67 | 重庆生产基地产能提升,减少委外加工 |
智能家居摄像机 | 委外加工费 | 18,577,342.75 | 0.93 | 90,731,618.43 | 4.46 | -79.52 | 重庆生产基地产能提升,减少委外加工 |
智能家居摄像机 | 运费 | 48,114,187.48 | 2.40 | 32,549,459.53 | 1.60 | 47.82 | 国际运输费用单价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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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量均增长 | |||||||
智能入户 | 直接材料 | 197,110,445.42 | 86.48 | 190,915,032.16 | 83.35 | 3.25 | |
智能入户 | 直接人工 | 16,772,517.31 | 7.36 | 16,249,500.16 | 7.09 | 3.22 | 重庆生产基地产能提升,减少委外加工 |
智能入户 | 制造费用 | 8,564,216.40 | 3.76 | 7,685,300.08 | 3.36 | 11.44 | 重庆生产基地产能提升,减少委外加工 |
智能入户 | 委外加工费 | - | - | 10,525,000.11 | 4.60 | -100.00 | 重庆生产基地产能提升,减少委外加工 |
智能入户 | 运费 | 5,473,184.27 | 2.40 | 3,669,800.04 | 1.60 | 49.14 | 国际运输费用单价和业务量均增长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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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35,487.3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1.46%;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62,549.2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4.53%。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第一名 | 625,492,115.22 | 14.53 | 是 |
2 | 第二名 | 306,272,892.60 | 7.11 | 否 |
3 | 第三名 | 204,887,944.78 | 4.76 | 否 |
4 | 第四名 | 122,438,707.57 | 2.84 | 否 |
5 | 第五名 | 95,782,235.21 | 2.22 | 否 |
合计 | / | 1,354,873,895.38 | 31.46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1,935.6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2.46%;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18,298.0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9.80%。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第一名 | 106,553,584.02 | 5.71 | 否 |
2 | 第二名 | 100,196,330.07 | 5.37 | 是 |
3 | 第三名 | 82,784,117.72 | 4.43 | 是 |
4 | 第四名 | 70,990,950.93 | 3.80 | 否 |
5 | 第五名 | 58,831,940.02 | 3.15 | 否 |
合计 | / | 419,356,922.76 | 22.4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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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542,554,728.48 | 454,786,562.17 | 19.30 |
管理费用 | 147,203,981.05 | 135,931,960.04 | 8.29 |
研发费用 | 602,974,205.46 | 490,490,862.28 | 22.93 |
财务费用 | -29,210,980.05 | 6,358,767.24 | -559.38 |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19.30%,主要系公司为进一步拓展海内外市场,相应市场推广费用、平台费用及人员费用增加;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8.29%,主要系公司职能部门人员增长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22.93%,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数量及薪酬均有上涨,同时,研发活动相关费用均有增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变动559.38%,主要系受汇率波动影响,汇兑收益增加。
4.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5,558,043.45 | 289,042,379.68 | 154.4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6,835,941.85 | -382,582,331.76 | -11.9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68,308,823.93 | 313,731,756.52 | 909.88 |
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同比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推进精益管理,积极调整备货策略所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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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4,806,366,681.46 | 66.93 | 1,232,086,279.23 | 33.02 | 290.10 | 说明1 |
应收账款 | 716,296,512.50 | 9.97 | 756,849,820.54 | 20.28 | -5.36 | |
存货 | 590,346,677.01 | 8.22 | 1,021,190,876.36 | 27.37 | -42.19 | 说明2 |
固定资产 | 153,546,259.23 | 2.14 | 152,331,465.89 | 4.08 | 0.80 | |
在建工程 | 367,890,779.46 | 5.12 | 107,007,510.62 | 2.87 | 243.80 | 说明3 |
无形资产 | 233,541,519.79 | 3.25 | 26,815,040.67 | 0.72 | 770.93 | 说明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726,739.31 | 0.05 | 205,403,017.77 | 5.50 | -98.19 | 说明5 |
短期借款 | 200,165,000.00 | 2.79 | 350,359,180.56 | 9.39 | -42.87 | 说明6 |
应付票据 | 143,496,422.45 | 2.00 | 317,834,968.50 | 8.52 | -54.85 | 说明7 |
应付账款 | 781,687,259.59 | 10.88 | 743,766,658.34 | 19.93 | 5.10 | |
合同负债 | 259,544,232.75 | 3.61 | 263,446,459.67 | 7.06 | -1.48 | |
应付职工薪酬 | 244,501,025.80 | 3.40 | 215,743,374.09 | 5.78 | 13.33 | 说明8 |
长期借款 | 227,811,259.46 | 3.17 | 说明9 | |||
递延收益 | 169,348,274.05 | 2.36 | 167,788,820.36 | 4.50 | 0.93 |
其他说明说明1: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于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到账所致;说明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推进精益管理,积极调整备货策略所致;说明3: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和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投入增加所致;说明4:主要系报告期预付土地款转无形资产所致;说明5:主要系报告期预付土地款转无形资产所致;说明6: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归还部分短期借款所致;说明7: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材料采购减少所致;说明8: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员工数量增长所致;说明9:主要系报告期因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建设,公司新增长期借款所致。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109,793,686.11(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53%。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元)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600,000.00 | 受限资金用于海关关税保函 |
合计 | 1,600,000.00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近年来,伴随着科技的进步以及消费者对生活品质要求的不断提升,智能化产品逐渐走入大众家庭,并深刻改变家居的产品生态与居民的生活体验。家装、家电、互联网、房地产等行业巨头纷纷瞄向智能家居赛道,中国智能家居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同时,中国智能家居行业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支持。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鼓励智能家居行业发展与创新,《“十四五”智能家居产业发展规划》、《关于加快发展数字家庭提高居住品质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等产业政策明确指出了要引导和促进智能家居产品的互联互通,强化智能产品在住宅中的设置,推进统一智能家居标准的大方向,为智能家居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广阔的市场前景,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展望未来,随着技术发展进步,智能单品的持续升级及组合,互联互通技术和标准协议的不断发展,政策扶持支持产业升级,以及需求端智能家居空间概念在消费者心智中不断成熟,将持续改变家居产品生态以及消费者体验和消费习惯,推进智能家居行业向全屋智能迈进。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公司致力于成为可信赖的智能家居服务商及物联网云平台提供商,面向智能家居场景下的消费者用户,提供以视觉交互为主的智能生活解决方案;面向行业开发者客户,提供用于管理物联网设备的开放式云平台服务。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1.持续加大核心技术、核心自研产品的研发投入,保持技术、产品研发优势。
2.持续建设运营全球合规可靠的视频视觉物联云平台;围绕C端用户产品使用场景开发运营更
丰富的增值服务,做好用户生命周期运营;针对第三方开发者提供便捷、可靠、有竞争力的
平台服务方案。
3.加强数字化品牌营销能力。
4.提速渠道终端矩阵建设,拉升渠道势能;数字化驱动提升标准化渠道管理与执行能力。
5.海外市场客户由数量向质量转变,渠道逐步细分;积极拓展新品类,遵循从单品到多品,从
多品到系统的业务路径,形成更加稳健的收入结构
6.持续健全C2M
中台、全面质量管理和人才管理体系,夯实供应链的基础能力,提供快速交付
及响应服务,打造具备综合成本与质量优势的供应链。同时,持续提升供应链的本地化比例,
持续提升供应链的灵活性、安全性和稳定性。
7.以客用户为中心,提升生产、研发、营销、服务协同能力,持续创造价值。
(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C2M是英文Customer-to-Manufacturer的缩写(用户直连制造),是一种新型的工业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商业模式
/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依法合规科学决策。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同时,公司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月1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免去栗皓独立董事职务并增补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豁免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的议案》 |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月17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4月16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
/
七、审议通过审议《关于修订<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5月7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一、审议通过《董事会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二、审议通过《监事会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三、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四、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5月25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方案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豁免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的议案》 |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8月23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2月26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一、审议《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二、审议《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三、审议《关于向关联方采购智能化工程建设服务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蒋海青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54 | 2021年6月 | 2024年6月 | 0 | 1,316,000 | 1,316,000 | 二级市场买卖 | 225.19 | 否 |
郭旭东 | 董事 | 男 | 51 | 2021年10月 | 2024年6月 | 0 | 0 | 0 | 0 | 是 | |
金艳 | 董事 | 女 | 44 | 2021年6月 | 2024年6月 | 0 | 0 | 0 | 0 | 是 | |
浦世亮 | 董事 | 男 | 46 | 2021年6月 | 2024年6月 | 0 | 0 | 0 | 0 | 是 | |
陈俊 | 独立董事 | 男 | 46 | 2021年6月 | 2024年6月 | 0 | 0 | 0 | 15 | 否 | |
方刚 | 独立董事 | 男 | 53 | 2021年6月 | 2024年6月 | 0 | 0 | 0 | 15 | 否 | |
葛伟军 | 独立董事 | 男 | 48 | 2022年1月 | 2024年6月 | 0 | 0 | 0 | 15 | 否 | |
栗皓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57 | 2021年6月 | 2022年1月 | 0 | 0 | 0 | - | 0 | 否 |
王丹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46 | 2021年6月 | 2024年6月 | 0 | 0 | 0 | 59.62 | 否 | |
徐礼荣 | 监事 | 男 | 60 | 2021年6月 | 2024年6月 | 0 | 0 | 0 | 0 | 是 | |
杨颖 | 监事 | 男 | 45 | 2021年6月 | 2024年6月 | 0 | 0 | 0 | 0 | 是 | |
金升阳 | 副总经理 | 男 | 46 | 2021年6月 | 2024年6月 | 0 | 0 | 0 | 139.79 | 否 | |
郭航标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男 | 42 | 2021年6月 | 2024年6月 | 0 | 78,975 | 78,975 | 二级市场买卖 | 113.98 | 否 |
李兴波 | 副总经理 | 男 | 40 | 2021年6月 | 2024年6月 | 0 | 0 | 0 | 120.92 | 否 | |
金静阳 | 研发总监 | 男 | 45 | 2018年1月 | 至今 | 0 | 0 | 0 | 99.11 | 否 |
/
明旭 | 研发总监 | 男 | 45 | 2018年1月 | 至今 | 0 | 0 | 0 | 113.11 | 否 | |
李凯 | 产品总监 | 男 | 44 | 2018年1月 | 至今 | 0 | 0 | 0 | 80.81 | 否 | |
李辅炳 | 产品总监 | 男 | 43 | 2018年1月 | 至今 | 0 | 0 | 0 | 85.98 | 否 | |
苏辉 | 研发总监 | 男 | 40 | 2018年1月 | 至今 | 0 | 0 | 0 | 86.20 | 否 | |
陈冠兰(注1) | 产品总监 | 男 | 40 | 2018年1月 | 至今 | 0 | 0 | 0 | 109.35 | 否 | |
郑建平 | 产品总监 | 男 | 37 | 2018年1月 | 至今 | 0 | 0 | 0 | 70.23 | 否 | |
葛迪锋 | 研发总监 | 男 | 36 | 2018年1月 | 至今 | 0 | 500 | 500 | 69.21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0 | 1,395,475 | 1,395,475 | / | 1,418.50 | / |
注1:2023年4月13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冠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蒋海青 | 蒋海青先生于1993年7月至2001年11月,历任中电五十二研究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01年11月至2019年10月,历任海康威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高级副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21年6月,任萤石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郭旭东 | 郭旭东先生于1993年8月至2001年6月,分别于杭州市热电厂、北京康银商贸中心、杭州康银电子系统工程联营公司工作;2001年7月至2002年6月,于浙江海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2年7月至今,历任海康威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国内营销中心市场总监、国内营销中心副总经理,现任海康威视高级副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金艳 | 金艳女士于2004年7月至2015年7月,历任海康威视财务经理、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2015年3月至2021年6月,任萤石有限监事;2015年7月至今,任海康威视高级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浦世亮 | 浦世亮先生于2006年4月至今,历任海康威视研发工程师、研发经理、研发总监、首席专家,现任海康威视高级副总经理;2015年4月至今,任海康威视研究院院长;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陈俊 | 陈俊先生于1999年5月至2008年7月,任安徽财经大学讲师;2008年7月至2019年3月,历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系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副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年3月至今,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此外,陈俊先生目前亦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
方刚 | 方刚先生于1992年8月至1995年9月,分别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六研究所、杭州大恒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工作;1995年9月至2001年6月,任杭州泛华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7月至2004年6月,任星际(杭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04年6月至2005年4月,任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呼叫中心事业部营销总监;后至浙江大学攻读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瑞士洛桑大学攻读信息系统博士学位;2009年4月至今,历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管理学院教授,MBA教育中心执行主任;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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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伟军 | 葛伟军先生于1997年7月至1999年1月,任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1999年2月至2006年2月,任星韵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2006年2月至2021年12月,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2022年1月至今,任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此外,葛伟军先生目前亦于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易控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
栗皓 | 栗皓先生于1992年7月至1994年6月就职于天津市外国企业专家服务总公司业务经理;1994年6月至1995年8月天津市华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1995年8月至1998年12月任天津市吉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1998年12月至1999年6月任北京市建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1999年6月至2001年7月任北京市颐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1年7月至2002年10月任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2年10月至2004年12月任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04年12月至离任前,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1年6月至2022年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
王丹 | 王丹女士于2000年8月至2002年1月,任中电五十二研究所开发工程师;2002年1月至2016年6月,任海康威视高级测试经理;2016年7月至2017年12月,任萤石有限测试总监;2018年1月至2020年7月,任萤石软件测试总监;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任萤石软件综合总监;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综合总监;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徐礼荣 | 徐礼荣先生于1990年3月至2001年12月,历任中电五十二研究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02年1月至2018年3月,历任海康威视研发中心发展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内审负责人;2018年3月至今,任海康威视职工监事;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杨颖 | 杨颖先生于2001年8月至2002年1月,任浙江海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师;2002年1月至2023年3月,历任海康威视开发工程师,现任测试部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金升阳 | 金升阳先生于2000年8月至2001年2月,任中电五十二研究所工程师;2001年2月至2002年2月,任浙江海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2002年3月至2015年12月,历任海康威视摄像机部门项目总监、前端部门产品总监、互联网业务中心产品总监;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萤石有限副总经理;2018年1月至2020年7月,任萤石软件常务副总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郭航标 | 郭航标先生于2002年7月至2002年12月,就职于中电五十二研究所;2002年12月至2004年7月,就职浙江海康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8月至2016年1月,历任海康威视杭州分公司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沈阳分公司总经理、国内营销中心产品经理、经销渠道总监;2016年1月至2021年6月,任萤石有限副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李兴波 | 李兴波先生于2009年7月至2015年12月,历任海康威视系统业务部工程师、互联网业务中心研发经理、产品总监;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萤石有限副总经理;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萤石软件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任萤石有限副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金静阳 | 金静阳先生于2001年9月至2004年4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开发工程师;2004年4月至2010年5月,任UT斯达康通讯有限公司高级嵌入式软件工程师及系统工程师;2010年5月至2013年12月,任浙江网新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系统工程部门经理;2013年12月至2014年11月,任杭州翘曲点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合伙人;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历任海康威视互联网业务中心高级软件开发经理、资深软件开发专家;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萤石有限研发总监;2018年1月至今,任萤石软件研发总监。 |
明旭 | 明旭先生于2005年7月至2010年1月,任理光软件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理光图像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软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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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2010年1月至2013年7月,历任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项目负责人;2013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海康威视互联网业务中心软件架构专家;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历任萤石有限应用软件开发总监、开发总监;2018年1月至今,任萤石软件研发总监。 | |
李凯 | 李凯先生于2001年7月至2003年7月,任浙江中浙国际展览商务有限公司设计师;2003年8月至2006年5月,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网络研究所主管;2006年5月至2008年2月,任杭州新中大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经理;2008年2月至2009年5月,任中兴软件技术(杭州)有限公司研发部主管;2009年5月至2015年12月,历任海康威视共享平台开发部高级经理、互联网业务中心电商应用部总监;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萤石有限电商应用部总监;2018年1月至今,任萤石软件产品总监。 |
李辅炳 | 李辅炳先生于2003年12月至2006年3月,历任网迅(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初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2006年4月至2012年4月,历任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资深工程师、技术主管;2012年4月至2014年1月,任杭州淘淘搜科技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14年2月至2015年12月,任海康威视互联网业务中心架构专家;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萤石有限开发总监;2018年1月至今,任萤石软件产品总监。 |
苏辉 | 苏辉先生于2009年10月至2015年12月,历任海康威视算法工程师、高级嵌入式软件开发工程师;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萤石有限高级算法工程师;2018年1月至今,任萤石软件研发总监。 |
陈冠兰 | 陈冠兰先生于2009年4月至2010年4月,任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10年5月至2013年1月,任亚信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高级软件工程师;2013年2月至2015年12月,任海康威视互联网业务中心高级软件工程师;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历任萤石有限高级产品经理、产品总监;2018年1月至2023年4月,任萤石软件产品总监;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IOT产品一部总经理。 |
郑建平 | 郑建平先生于2007年7月至2013年6月,任海康威视硬件开发经理;2013年6月至2015年12月,任海康威视互联网业务中心硬件设计经理;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萤石有限产品总监;2018年1月至今,任萤石软件产品总监。 |
葛迪锋 | 葛迪锋先生于2011年6月至2012年3月,任无锡紫芯集成电路系统有限公司嵌入式软件工程师;2012年3月至2013年8月,任杭州尚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嵌入式软件工程师;2013年9月至2015年12月,任海康威视互联网业务中心嵌入式软件工程师;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萤石有限嵌入式软件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萤石软件研发总监。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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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郭旭东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高级副总经理 | 2021年3月 | 2024年3月 |
浦世亮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高级副总经理 | 2018年3月 | 2024年3月 |
金艳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高级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2015年7月 | 2024年3月 |
徐礼荣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3月 | 2024年3月 |
徐礼荣 | 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纪委委员 | 2013年12月 | 至今 |
杨颖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测试部总经理 | 2004年6月 | 2023年3月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郭旭东 | 浙江非线数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月 | 至今 |
金艳 | 海康威视西安雪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2月 | 至今 |
金艳 | 新疆中电驿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8月 | 至今 |
金艳 | 重庆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1年3月 | 至今 |
金艳 | 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10月 | 至今 |
金艳 | HikvisionUSAInc. | 董事 | 2009年3月 | 至今 |
金艳 | HikvisionPeruS.A.C | 董事 | 2018年10月 | 至今 |
金艳 | HikvisionTechnologyEgyptJSC | 董事 | 2019年5月 | 至今 |
金艳 | 西安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12月 | 至今 |
金艳 | 武汉海康威视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11月 | 至今 |
葛伟军 | 复旦大学法学院 | 教授 | 2022年1月 | 至今 |
葛伟军 |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2月 | 至今 |
葛伟军 | 无锡臻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2月 | 2022年8月 |
葛伟军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9月 | 至今 |
葛伟军 | 常州易控汽车电子股 | 独立董事 | 2021年9月 | 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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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 | ||||
葛伟军 |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5月 | 至今 |
方刚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 教授、MBA教育中心执行主任 | 2009年4月 | 至今 |
方刚 | 睿华创新管理研究院(杭州)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9年11月 | 至今 |
方刚 | 杭州佰米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1月 | 至今 |
方刚 | 杭州协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4月 | 至今 |
方刚 | 杭州正蓝图文制作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1年11月 | 至今 |
陈俊 | 浙江大学 | 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学系主任 | 2019年3月 | 至今 |
陈俊 | 浙江大学 | 教授 | 2017年12月 | 至今 |
陈俊 | 浙江大学 | 博士生导师 | 2016年7月 | 至今 |
陈俊 |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4月 | 2022年5月 |
陈俊 | 浙江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7月 | 2022年3月 |
陈俊 |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4月 | 至今 |
陈俊 |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5月 | 至今 |
徐礼荣 | 重庆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1年3月 | 至今 |
徐礼荣 | 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5年12月 | 至今 |
徐礼荣 | HikvisionJapan株式会社 | 董事长 | 2019年12月 | 至今 |
徐礼荣 | 武汉皓榕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年1月 | 至今 |
徐礼荣 | 南昌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年7月 | 至今 |
徐礼荣 | 海康威视数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年7月 | 至今 |
徐礼荣 | 天津海康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年9月 | 至今 |
徐礼荣 | 郑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年6月 | 至今 |
徐礼荣 | 重庆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12月 | 至今 |
徐礼荣 | 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4月 | 2022年7月 |
徐礼荣 | 杭州海康威视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8月 | 至今 |
徐礼荣 | 杭州海康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9月 | 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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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礼荣 | 上海高德威智能交通系统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4月 | 至今 |
徐礼荣 | 杭州海康威视安防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9年8月 | 至今 |
徐礼荣 | 武汉海康存储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4月 | 至今 |
徐礼荣 | 杭州富阳海康保泰安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1年7月 | 至今 |
徐礼荣 | 杭州海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7月 | 至今 |
徐礼荣 | 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9年3月 | 至今 |
栗皓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律师 | 2004年12月 | 离任前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栗皓已于2021年1月离任公司独立董事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董事薪酬事项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分别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监事薪酬事项由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管薪酬事项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独立董事享有津贴;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不另行发放津贴;内部董事按照其担任的具体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规定领取相应的薪酬。外部监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监事)、内部监事(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监事,包括职工监事)不另行发放津贴;内部监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规定领取相应的薪酬。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担任的具体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规定领取相应的薪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704.5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714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栗皓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 |
葛伟军 | 独立董事 | 选举 | 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增补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2年1月10日 |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免去栗皓独立董事职务并增补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豁免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的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2年1月11日 |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2年4月3日 |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的议案》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2年4月15日 | 一、审议通过《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二、审议通过《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三、审议通过《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四、审议通过《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五、审议通过《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六、审议通过《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七、审议通过《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薪酬与绩 |
/
效考核方案》八、审议通过《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九、审议通过《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细则>的议案》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管理制度>的议案》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2年5月16日 |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方案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豁免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的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2年5月27日 |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1-3月审阅报告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采购固定资产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2年8月8日 |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1-6月审阅报告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2年10月13日 |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1-6月审计报告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1-6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采购消防工程建设服务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2年11月11日 |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1-9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2年12月9日 |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采购智能化工程建设服务的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蒋海青 | 否 | 10 | 10 | 0 | 0 | 0 | 否 | 7 |
郭旭东 | 否 | 10 | 1 | 9 | 0 | 0 | 否 | 7 |
金艳 | 否 | 10 | 1 | 9 | 0 | 0 | 否 | 7 |
浦世亮 | 否 | 10 | 1 | 9 | 0 | 0 | 否 | 7 |
陈俊 | 是 | 10 | 1 | 9 | 0 | 0 | 否 | 7 |
方刚 | 是 | 10 | 1 | 9 | 0 | 0 | 否 | 7 |
葛伟军 | 是 | 9 | 1 | 8 | 0 | 0 | 否 | 7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0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9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陈俊(召集人)、金艳、葛伟军 |
提名委员会 | 葛伟军(召集人)、方刚、浦世亮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方刚(召集人)、陈俊、金艳 |
战略委员会 | 蒋海青(召集人),方刚、郭旭东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
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1月5日 | 《关于2021年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 陈俊、金艳同意栗皓缺席未发表相关意见或建议 | 无 |
2022年4月13日 | 《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年度审 | 全体委员同意 | 无 |
/
计工作总结报告》;《2021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2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2022年6月6日 |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1-3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 全体委员同意 | 无 |
2022年8月8日 |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1-6月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全体委员同意 | 无 |
2022年10月14日 |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1-6月审计报告的议案》;《公司2022年1-6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向关联方采购消防工程建设服务的议案》 | 全体委员同意 | 无 |
2022年11月11日 |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1-9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 全体委员同意 | 无 |
2022年12月9日 |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向关联方采购智能化工程建设服务的议案》 | 全体委员同意 | 无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
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1月10日 | 《关于增补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全体委员同意 | 无 |
(4).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4月17日 | 《2021年年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报告》 | 全体委员同意 | 无 |
2022年5月16日 | 《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方案的议案》 | 全体委员同意 | 无 |
(5).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4月17日 | 《2022年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2022年度公司综合业绩考核结果与奖金计提分配方案》 | 全体委员同意 | 无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
□适用√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650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34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3,99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研发人员 | 1,232 |
生产人员 | 1,216 |
技术人员 | 621 |
销售人员 | 573 |
管理人员 | 349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2 |
硕士 | 527 |
大学本科 | 1,569 |
大专及以下 | 1,893 |
合计 | 3,991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依据整体业务发展战略、行业标准、岗位价值等因素,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建立起有竞争力、业绩导向的薪酬体系,并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给员工提供相关的福利保障。公司定期根据外部市场变化、公司经营业绩、员工绩效表现等因素调整工资薪酬。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重视人才的发展成长,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制定培训体系和培训计划,引进和开发线上和线下的培训课程,逐步建立起新员工入职培训、在职人员专业培训、通能素质培训、管理能力培训等课程体系,以满足各类员工在不同阶段的培训需求,助力公司人才梯队的建设。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257,227.62小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1168.88万元人民币 |
/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和《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了相应规定,具体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现金分红优先于其他分红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3、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4、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5、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6、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7、决策程序与机制:
(1)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
(2)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对董事会制定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在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4)在公司当年度盈利且提取法定公积金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仍有剩余时,董事会应当作出现金分红预案。在符合前项规定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董事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未作出现金分红预案的,董事会应当做出详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此外,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8、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如因外部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3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168,750,000.00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33,072,577.56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50.66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168,750,000.0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50.66 |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公司董事会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以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并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内审部,配备专职人员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按照年度审计计划,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合理性进行监督检查。内审部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和自我提升工作,不断推进内部控制在各个部门的完善与深入,强化合规经营意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授权管理制度》等制度和规定对子公司进行管控。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涉及
十八、其他
□适用√不适用
/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萤石网络董事会高度重视环境、社会及其他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工作,并将其放在业务发展与企业运营的重要位置。董事会作为最重要的领导角色,直接管理并监督公司的ESG事项,对于确保本公司ESG工作及ESG报告的有效性负有全面责任。
为了加强董事会在ESG方面的管理水平,公司由董事会办公室牵头开展ESG事宜的管理与披露,并联动了公司多个研发部门、供应链中心、品牌部、国内/国际营销中心、用户体验设计部、客户服务部、人力资源部、云安全部、质量运营部、综合部等多个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公司ESG管理,将ESG理念融入到公司的日常管理运营之中。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报告期内”),董事会对ESG的相关工作开展进行监督和审核,推动了公司可持续发展水平的稳步提升。未来,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ESG表现,披露可靠、准确的ESG相关信息,坚持科技有温度的品牌理念,让生活变得轻松简单,让用户乐享安全智能生活。
二、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12 | 15.34 |
(一)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
萤石网络作为品质智能家居领导品牌,主营业务包含为智能家居场景下的消费者用户提供以视觉交互为主的智能生活解决方案,并为行业开发者客户提供用于管理物联网设备的开放式云平台服务,因此不属于重污染行业,亦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不适用
在资源消耗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消耗的能源主要是电力,同时涉及水资源和天然气的使用。
在排放物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及废弃物。公司均通过完善的管理流程进行有序排放,确保排放达到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减少自身运营对环境的影响。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始终将低碳发展的理念纳入经营管理过程中,并嵌入产品生命周期的每一个环节。公司努力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严格控制运营生产环节的污染物排放,减少企业价值链的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该数据统计了公司2022年度各类环保项目及工作的资金投入,包括:重庆基地的VOC废气收集排放治理项目、三防漆线体废弃收集及排放装置建设项目、年度环境因素检测工作、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环境安全专项问题整改治理工作、环保宣传工作,以及桐庐基地的废气排烟管路环保处置设施接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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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统计了运营范围内的能源消耗情况,涵盖了萤石网络杭州三家园区、桐庐基地与重庆基地。公司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如下:
关键绩效指标 | 单位 | 2022年 |
排放总量(范围一13+范围二14) | 吨二氧化碳当量 | 8084.35 |
范围一 | 吨二氧化碳当量 | 298.76 |
范围二 | 吨二氧化碳当量 | 7785.59 |
排放密度 | 吨二氧化碳当量/万元收入 | 0.02 |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始终秉持绿色环保理念,提升对资源的有效利用率,践行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涉及的能源使用包括电力与天然气,涉及的资源使用包括水与包装材料。报告期内,公司的能源、资源使用情况如下:
关键绩效指标 | 单位 | 2022年 |
能源使用 | ||
外购电力 | 兆瓦时 | 13,651.74 |
天然气 | 万立方米 | 13.65 |
清洁能源 | ||
光伏发电 | 兆瓦时 | 21.28 |
水资源 | ||
总用水量 | 吨 | 234,526.00 |
市政用水 | 吨 | 234,526.00 |
水耗密度 | 吨/万元收入 | 0.54 |
包装材料 | ||
包装材料使用总计 | 吨 | 2,553.91 |
塑料 | 吨 | 190.13 |
纸箱 | 吨 | 2,150.33 |
木材 | 吨 | 206.45 |
金属箱 | 吨 | 7.00 |
包材使用密度 | 吨/万元收入 | 0.01 |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废弃物进行合规处理,降低其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公司建立了《废弃物管理规范》,对公司生产运营所产生的废弃物进行严格分类。对于危险废弃物,公司对工厂实施危废暂存区管理,对各类批次的危险废弃物在产出环节进行称重记录,并将其交至原厂商或有资质的厂商进行统一规范处理。
公司亦重视通过工艺改造与升级,尽量降低废弃物的产生。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在生产线上配置自动定焦设备,相较之前,单位产品平均减少使用1.1克固化胶水,平均每日减少3个塑料点胶瓶消耗,有效从源头降低了废弃物的产生,优化了废弃物的管理。
范围一指直接温室气体排放,由企业直接控制的燃料燃烧活动和物理化学生产过程所产生。报告期内,公司所涉及的范围一排放源为天然气燃烧。
范围二指间接温室气体排放,由企业从公用事业公司或其他供应商处购买的能源所产生。报告期内,公司所涉及的范围二排放源为外购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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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危险废物合法处置率100%,未发生任何化学品泄漏污染环境事故。2022年公司的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关键绩效指标 | 单位 | 2022年 |
可回收废弃物 | ||
总计 | 吨 | 1,177.00 |
塑料 | 吨 | 227.30 |
木材 | 吨 | 14.66 |
纸质 | 吨 | 847.86 |
金属 | 吨 | 71.47 |
其他(线束、油纸等) | 吨 | 15.71 |
密度 | 吨/万元收入 | 0.003 |
不可回收废弃物 | ||
总计 | 吨 | 120.12 |
餐厨垃圾 | 吨 | 0.53 |
办公垃圾 | 吨 | 3.57 |
一般工业废弃物 | 吨 | 116.02 |
密度 | 吨/万元收入 | 0.0003 |
危险废弃物 | ||
处置总量 | 吨 | 109.42 |
处置密度 | 吨/万元收入 | 0.0003 |
4.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绿色环保工作,在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建立了一系列环境保护制度,涵盖了污染物排放、废弃物管理、化学品管理等各个方面。同时,公司亦组织了员工进行环保专题培训,确保政策宣贯到位,环保理念深入人心。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15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温室气体排放的环节主要为公司日常生产及办公过程中所使用的电力与天然气。对此,公司通过清洁能源发电、技术改造、包材优化、强化员工节能意识等举措,降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总量。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1.绿色生产
公司始终坚持绿色生产的理念和方式,希望通过自身的降碳、低碳举措,助力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公司积极开展绿色园区的建设活动。公司目前已推进了光伏发电的使用,报告期内,桐庐基地光伏发电总量达21.28兆瓦时,重庆基地亦在建设过程中规划了新能源分布式光伏发电,并已留有设备接口。未来,公司将逐步提升光伏发电量,降低外购电力的比重,实现节能降碳。
报告期内,公司并未统计通过减碳措施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公司计划于2023年度开展此项工作,并将结果披露于2023年度报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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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为了加大装备技术升级力度、提升自动化水平,公司采用AGV自动搬运机器人小车,打造智能物流,提高了工作效率,并实现了黑灯环境下24小时不间断作业。目前,萤石网络重庆基地的电子料仓已完成改造,打造了AGV无人黑灯仓库,有效降低了外购电力的使用。
此外,公司高度重视产品包装材料的节约使用。报告期内,公司与多家结构件供应商合作,将原有一次性气泡袋升级为可循环吸塑盘,每月减少气泡袋超百万;针对本地供应商,公司推广使用了可循环使用周转箱,每月减少黄纸包装盒使用量超30,000个;对于公司所生产的半成品,公司推行了拉动式精益生产方式
,节省大量周转箱,有效降低了包装材料的使用。此外,公司对全部产品的说明书均进行了电子化替代,包装内仅保留纸质的产品快速指南,用户可于线上获取完整版说明书,该举措亦在保证用户体验的基础上减少了包材消耗。
2.绿色办公
公司注重对每位员工节能减排意识的培养,通过制定多项环保举措,大力推行绿色办公的环保文化。
报告期内,公司在符合职业健康检测标准、保证在岗员工照度符合要求、现场通道指示灯正常开启的基本条件下,关闭了部分区域的采光照明,将部分普通照明灯更换为声控灯,将办公区三组灯管更换为一组灯管照明,并同时开展日常节能检查,确保人员离岗后切断电气并关闭区域照明。此外,公司通过在办公区、卫生间等区域张贴绿色环保小贴士,邮件宣传提醒等方式,积极提倡员工养成随手关灯、及时关水、节约用纸等习惯,培养公司员工形成低碳环保意识。(五)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始终坚持绿色产品设计理念,在保证产品使用性能的条件下,提高绿色环保属性。报告期内,公司从产品生命周期各阶段严格把控,将绿色理念融入其中。
1.电池摄像机产品
公司多型号摄像机均内置可充电锂电池,配备多种省电模式,可通过PIR检测、用户主动观看等手段唤醒摄像机,其余时间自动进入低功耗休眠模式,从而降低电量消耗。同时,该品类产品亦可搭配公司的太阳能充电板产品使用,减少了温室气体的排放。2.清洁机器人产品
在产品原材料方面,公司RC3、RC3P、RE5、RE5P系列清洁机器人产品均开始减少使用传统注塑原料,导入再生环保材料,并获得了美国UL2809再生料含量验证。例如,每台清洁机器人所使用的环保回收材料,相当于消耗掉16个塑料瓶,有效减少了对环境的破坏。
在包装材料方面,公司将产品的EPS包装内缓冲结构替换成了纸卡、纸塑托架等可回收材料,及EPE环保珍珠棉等,绿色环保程度大大提升。
3.智能门锁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的智能门锁产品线不断探索和实验高密度包材设计方案,利用环保纸质材料,不仅克服了大重量、大体积产品在运输中的客观困难,亦成功降低了传统化工EPE材料的使用比例,在提高产品整体打包效率的同时,显著降低了碳排放的产生。4.全屋智能解决方案
拉动式精益生产方式:指从产品产出的最后环节开始,按反工艺顺序,使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严格地按照先后工序所需的品种、数量和时间进行生产,消除生产过程的无效劳动和各种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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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屋智能解决方案中,公司应用了ZigBee、蓝牙Bluetooth等高速通信协议,降低家庭设备在互联过程中的用电量。同时,公司在选品和系统设计中均尽可能通过智能的方式达成节能效果,如:在照明类生态产品的选品中,公司均采用LED光源产品,对比传统光源产品可达成70%节能效果。在此基础上,公司通过智能化场景设计,如:一键关灯、设置休息模式等,进一步达成10%-30%的综合节能效果。目前,公司已推出了智能插座及温湿度传感器产品,帮助用户监测家居环境,用户亦可通过自主设置,在家居环境发生变化时实现灯具、供暖、空调等设备的自动开关,避免电器过度使用,达到节约用电的效果。未来,公司将逐步推出更多的家居环境管理产品,不断完善智能家居系统构建,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六)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工作,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内部管理提升、产品设计优化等举措,积极履行社会责任。1.内部管理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桐庐、重庆两大生产基地获得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对于正在建设过程中的新基地,公司亦完成了项目建设前的环评工作。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并成立了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在事件发生时,快速、科学地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环境事件对公共环境造成的污染。
2.产品设计优化
公司致力于设计生产出对环境更加友好的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的清洁机器人产品实现了显著的节水效果,以200㎡户型为例,该产品在单次扫拖中相较于传统拖把可节约9L水。此外,公司推出的智慧屏产品和净水机产品亦分别满足了中国能效和水效的要求,实现了向客户和消费者提供更节能、节水的产品的目标。
公司亦积极参与绿色产品认证,报告期内,公司50余个型号产品取得了ROHS、REACHSVHC、WEEE等认证。
三、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请参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详见下文“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公益项目 | 详见下文“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救助人数(人) | / | |
乡村振兴 | 详见下文“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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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在创造企业利润的同时,公司积极承担对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重要社会责任。公司始终秉持着“科技有温度”的品牌理念,脚踏实地践行公益慈善,为社会创造更大地价值。
2022年1月,公司联合杭州市拱墅区融媒体中心、拱宸桥街道办事处共同发起了《“家门口”拜年》2022春节公益活动,在杭州街头搭起“家门口拜年”主题门锁亭。让无法回家探亲团聚的人们可以通过走近门锁亭,对着视频锁录制新春的祝福和问候,工作人员会将视频传到家人或朋友的手机上,送去温暖和惊喜。
《“家门口”拜年》2022春节公益活动
为了加强对独居老人的关怀,报告期内,公司联合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民政局、浙江省微笑明天慈善基金会、开化县商企义工服务中心推动了“萤领老人守望计划”公益行活动,为衢州市开化县独居、残疾、失独老人赠送“萤石护老包裹”,用科技和行动解决老人的陪伴及安全需求,并希望通过媒体及公益组织的作用,呼吁并影响更多人加强对独居老人群体的关爱。
萤领老人守望计划
作为杭州亚运会官方指定智居物联服务企业,报告期内,公司支持了“牵手亚运遇见成长”迎亚运亲子公益巡回赛。同时,公司的儿童陪伴机器人也亮相了活动现场,与小朋友们进行智趣互动,进一步增进了市民对亚运知识的了解,激发了全民参与亚运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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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手亚运遇见成长”迎亚运亲子公益巡回赛在海外,公司赞助了越南ColorRunforSmiles2022彩虹跑活动,该项活动旨在为越南的唇腭裂儿童筹集资金进行手术,让该类儿童获得新的生活。据统计,该活动可支持80-100个本地儿童进行免费手术。
ColorRunforSmiles2022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坚持以科技化、信息化的方式助力国家乡村振兴。报告期内,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免费午餐基金十一周年发布会在杭州花开岭公益基地举办,公司为本次免费午餐开餐活动提供直播技术支持,通过在厨房安装智能摄像设备,结合萤石物联开放平台的云直播服务,实时为公众展示了后厨的午餐制作过程,为“免费午餐”工作添砖加瓦,助力乡村振兴。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断优化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水平,建立健全了能够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享有平等地位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为核心的内部决策与经营机制,切实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第一资源和根本,公司始终视员工为企业经营发展的关键要素。公司密切关注员工的培养与发展,通过完善的人力资源制度保障员工发展需求,并重视员工的健康与安全,坚决维护员工的基本权益。公司亦通过多种多样的员工活动,提升员工对于公司的归属感,推动员工与企业实现共同成长。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在原有人力资源制度的基础上,公司优化形成了《员工手册》,涵盖了公司全体高级与初级员工,使员工管理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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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雇佣
公司坚持多元共融发展,通过校园招聘、社会招聘等方式积极吸引外部人才加入公司。公司积极为青年人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截止到2022年末雇佣的18-30岁员工共2,269人,占比达
56.85%。同时,公司尊重员工差异,坚决杜绝对于少数民族、残障人士的不公平待遇,做到人人平等,并严格把控所有招聘活动,确保所雇佣的员工不会出现童工、强制劳工的情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雇佣少数民族员工153人、残障人士员工3人。
2.员工健康与安全
员工的健康与安全是公司最重要的关注之一。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了安全、环保与职业健康管理的规范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职业健康相关制度12份,修订相关制度2份,致力于将安全意识充分融入工作流程,全面保障每一位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EHS管理体系:公司成立了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部门第一责任人。报告期内,公司重庆基地通过了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在评审的过程中,第三方认证公司也协助提出了整改意见,有效助力了公司在该方面实现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发生工伤事件5项,其中4项为交通事故,1项为滑倒扭伤,均属于轻微伤事故,公司对此亦积极进行了工伤申报等妥善处理。
安全生产:为了提高员工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理技能,公司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萤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多项规范制度。公司每年定期组织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岗位、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强化全员安全责任意识,2022年2月份共完成签订3,324份。同时,对于危险作业和特种设备及人员,公司实行了许可审批和专项管理制度。此外,公司亦组织开展了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与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并定期为员工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报告期内,公司共计排查治理隐患407项;组织安排各项安全教育培训31场,覆盖707人次;开展17场应急演练,覆盖2,726人次。通过本年度的努力,完成了年初设立的安全生产目标,公司的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被评为重庆市健康企业公司。
员工健康:公司持续关注员工的身体健康,并期待可以通过公司的举措,助力员工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降低健康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组织了全体员工体检,并提供线上报告解读。针对特殊岗位员工,公司亦组织了职业健康体检,覆盖594名员工。同时,公司设立了EAP关爱计划,与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合作,为员工提供24小时心理咨询热线,保障员工的心理健康。3.员工发展
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与员工的成长发展密不可分。公司搭建了完善的培训体系,涵盖新员工培训、管理培训、专业培训、内部技术分享以及不定期的外部专家顾问交流分享等多方面的内容,多角度全方位提升员工能力。通过系列培训课程满足不同级别员工的差异化管理,助力员工的成长与发展,使员工能够不断收获,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报告期内,公司组织的培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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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员工关怀公司全面立足于员工需求,设置了合理完善的激励体系。同时,为了提升员工的归属感与幸福感,公司亦定期举办多样化的文体活动,加强员工交流,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满足员工更高的精神需求,提升员工幸福感。
激励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激励方案,并通过宣传优秀员工事迹,树立优秀员工标杆,引领全体员工共同成长。
员工交流:为了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公司持续重视民主沟通。报告期内,公司组织了“萤石之声”调研,累计收集了1,333份有效问卷。根据本次调研结果,公司进一步深入开展了针对性访谈,听取了员工的反馈,并推动相应问题的解决。
员工活动:公司在向员工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的同时,亦重视员工工作与生活的平衡。报告期内,公司举办了多种形式的活动,包括:员工下午茶、端午节主题活动、中秋节主题活动等,为员工增添了热情与活力。
女性员工关爱:公司高度重视女性力量,并深刻意识到女性员工在职场中所可能面对的困难,因此针对全体女性员工及孕期妈妈们开展了多样化的关怀,包括:3.8女神节活动、孕妇食堂免排队机制、设置母婴室、发放女性员工生育慰问金等。同时,公司提供的商业保险特别涵盖了女性员工孕产检医疗费用报销。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 |
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同时,公司充分考虑自身的发展阶段、行业情况,部分员工参与了与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相匹配的海康威视跟投计划
。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1.供应商管理
供应商是公司重要的合作伙伴,公司希望通过完善的管理方式,一同营造良性循环的发展环境。报告期内,公司针对供应链管理流程共发布了制度文件42份,覆盖了订单管理、库存管理、供应商管理等多个领域。
在准入阶段,公司设置了《供应商及分包商的社会责任评估》,对潜在供应商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审查,并设置了ESG相关准入红线。同时,在与供应商正式开展合作之前,公司亦会要求供应商签署社会责任协议。
海康威视跟投计划是海康威视结合国有控股企业的制度要求与自身创新业务发展的内在需要,在确保海康威视对创新业务子公司的控制力、国有资本控股地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核心前提下,为激发核心员工对创新业务支持热情,拓展员工投资渠道而设立的投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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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升供应链稳定性,公司实行供应商多元化布局战略。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多货源/AB料互替机制,保障供应的连续性。同时,公司亦于内部建立了物料交付风险预警机制。
公司亦积极开展供应商合作,报告期内,公司打造了供应商入驻平台,保障了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的权利,并组织了对各级供应商的颁奖激励工作。为了助力供应商提升供应质量与交付能力,公司于报告期内多次安排了质量工程师对上百家供应商持续进行工艺、质量辅导,推动部分机电、结构物料良率提升了5%以上;公司多次安排采购工程师场巡查辅导,协助供应商提升精益排单、计划、备货的能力,确保客户订单的顺利交付。此外,公司还协助供应链推行了端到端存货清理,有效减轻了供应商库存压力,形成了一整套有效的预防、控制、处理供应商库存的机制。
2.经销商管理
为规范经销商管理,建立经销商经营长效管理机制,公司于报告期内制定了《渠道签约政策》《萤石市场秩序管理条例》等内部政策,营造公平、公正、共同发展的合作环境,夯实公司的核心营销渠道,落实营销基础建设。同时,公司启用了萤石派与EZVIZPNR
APP,集成经销商管理、学习、意见反馈等功能,实现了对经销商进行统一的数字化管理。
为了加强渠道能力建设,公司与第三方咨询机构合作,加强了经销商内部问题诊断及优化方向确认,并完成了经销商规划、帮扶、生命周期管理、数字化管理等工作。报告期内,针对国内经销商,公司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客户总结会、产品推广展销会等多种类型的经销商赋能活动;针对国际经销商,公司以远程会议的方式开展经销商培训,培训覆盖了非洲、亚洲、欧洲、大洋洲等地,学员满意度均值达4.73分(满分5分)。公司的经销商培训数据汇总如下:
3.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始终站在消费者和客户的角度,关注客/用户的体验,从多方面满足消费者需求,多举措并行提升消费者体验感和满意度。报告期内,公司自主进行了用户满意度调查,C端用户和线下经销商整体满意度相较往年均实现了有效提升。报告期内,针对用户满意度调研的结果,公司针对性制定了优化目标与举措,并将在后续的定期满意度调研中进行验证,实现闭环管理。
EZVIZPNR为萤石派APP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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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公司高度重视售后服务流程,于报告期内新增并修订了多项制度规范,致力于全面提升售后服务质量与水平。为了及时响应用户的需求,公司对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反馈按照普通问题、疑难问题、重大问题进行三线分类,实现快速响应,满足全渠道用户的服务诉求。报告期内,公司的多项售后服务指标均达到较高水平:
针对老年人用户,公司在服务过程中依据老人需求特点,提供更贴心的服务,减少老人因对电子产品使用不熟悉等情况,造成使用困难或者售后不顺畅的困扰。公司特别开设了视频客服服务,通过人工视频化对讲服务,即时掌握老人家中产品使用场景,及时指导老人学习使用产品及解决老人产品使用中碰到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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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保护:公司高度重视客用户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对此,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并于报告期内新增、修订了包括《萤石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管理策略》等共37份制度文件,全面加强了公司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报告期内,公司紧跟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提升了APP、小程序等应用程序的隐私保护工作,结合与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开展的APP安全认证等外部咨询认证工作,对公司各类业务应用的隐私保护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检查和完善,有效提升了用户隐私保护水平。
为了加强员工信息安全意识,公司亦举办了网络安全周活动,通过在园区重要出入口树立公共牌、电视循环播放安全意识视频等方式,加强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且在内部专题公众号上共发布相关主题文章40余篇。此外,针对海外用户,公司在官网上线了DataSecurityCenter,公开展示了公司的隐私保护理念、措施等,传达了公司对数据于隐私安全的重视度和专业度。截至到2023年3月末,公司共获得了14项网络安全管理相关认证:
ISO/IEC27701:2019隐私信息管理体系
ISO/IEC29151个人身份信息保护
ISO/IEC27018:2019云上隐私保护体系
ISO/IEC27017:2015云上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CSASTAR云服务安全评级和认证体系
ISO/IEC20000-1:2018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
SOC2TypeI系统和内部控制情况审计报告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
ISO/IEC27001:2013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信通院云管端一体化测评
ETSI303645欧洲物联网设备安全标准认证(2022年新增)
“卓信大数据”数据安全风险评估认证(2022年新增)
工业互联网产品互操作测评(2022年新增)
ISO/IEC22301:2012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2023年3月新增)
责任营销: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制定了广告合规政策,确保产品的宣传、营销环节合法合规。针对公司的宣传物料,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对外传播信息发布及审核流程,经由品牌管理部、法律与合规部、营销部门多重把关,小语种宣传物料会经由专业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后发布,确保对外宣传物料的准确合规。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致力于利用先进技术为用户打造智能化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让人们在智能技术营造的安全、便捷和绿色的居住环境里,享受科技带来的轻松、舒适和愉悦的生活。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的质量与安全,并于报告期内新增、修订质量管理制度文件60余份,完善了问题到解决的流程架构与数字化度量运营机制。公司设立了质量管理委员会并建立了质量责任制,明确质量红线及质量行为规范,使质量职责、行为要求融入每个人的日常工作,推动全员参与质量管理。报告期内,公司采用了ISO9001与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绩效,通过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认可,并获得了体系认证证书。
为了强化公司员工的质量意识,提高工作质量、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形成以质量为核心和导向的价值观,公司于报告期内开展了多项产品质量相关的活动。公司开展了线上、线下质量培训31场次,培训范围覆盖公司全员,累计参会人次超12,100;开展了质量月活动,参与人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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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人;坚持推送质量宣传专栏,并持续开展JIRA
协同开发工作坊与变更管理工作坊,推动全员质量意识的提升。在产品方面,公司的产品材料在选用阶段均考虑了安全性。尤其在儿童产品方面,公司的儿童产品选材均采用无害材料,不使用喷涂工艺,符合国家儿童3C认证等多项标准,确保儿童用户的安全,让父母更安心。
基于公司一贯以来对产品质量与安全的高度重视,公司成为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团体会员单位,并于报告期内获得了多项社会认可:
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品牌
全国智能家居行业质量领先品牌
全国质量诚信标杆企业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是每一个企业公民的责任。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安全可信、科技有温度”与“EZVIZGreen”两大品牌关键词,开展了一系列社会责任相关工作。1.安全可信
“致力于人人轻松享有安全的智能生活”是公司的使命,成为“可信赖的智能家居服务商及物联网云平台提供商”是公司的愿景。作为品质智能家居领导品牌,安全理念贯穿产品研发设计的始终。通过智能设备应用,公司的产品可实现防盗、防火和防水等意外事件的及时处理和告警,保障用户的基础安全;通过智能设备和算法的应用,看护重点人群,如老人和儿童的身体状况,守护用户的人身安全;通过智能设备的应用,监测空气质量、用水质量、温湿度适宜性,增强用户的环境安全。同时,公司的新风、清洁类等产品以及全屋智能解决方案,可以有效为用户打造轻松、舒适的居住环境,提高用户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2.科技有温度
科技改变我们的生活,公司高度重视老人、儿童、女性与宠物等群体的看护和陪伴,致力于提供有温度的产品,让科技成为美好生活的守护者、记录者和见证者。
老人关怀:
居家养老服务套包: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居家养老服务套包,针对老人在居家环境中易发生跌倒且无法有效求救的场景提供服务。该服务套包包含了硬件看护设备:智能家用摄像机与智家跌倒检测雷达探测器,及软件增值服务:老人看护服务。当发生跌倒等异常情况时,会快速对用户进行电话通知,让老人的异常情况得到及时的处理,避免更严重的情况发生。
萤石智能居家养老工作站:公司以萤石云为基础,为智慧养老行业客户提供智能硬件管理和云端数据统计及设置的服务。工作站可看护老人居家生活状态,客户在收到告警消息后亦可分派工单进行上门服务与处理。如老人按下紧急按钮,值守人员可通过摄像头快速沟通并了解现场状况;可通过各类传感器检测老人是否发生意外,并通过派单系统派遣工作人员上门查看处理,保障老人安全。
儿童关怀:
宝宝看护摄像机:针对婴儿看护这一垂类场景,推出母婴看护类摄像机(BM1),该产品真正实现全无线,灵活放置,避免线缆缠绕婴儿的安全风险。可通过APP一键规划虚拟围栏,当宝宝离开设定好的安全区域范围时,摄像机智能检测并推送告警信息,保障宝宝安全。毫秒级PIR感
JIRA是一款基于Java架构,集项目计划、任务分配、需求管理、错误跟踪于一体的商业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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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与哭声检测,APP第一时间推送提醒消息,爸爸妈妈可通过远程通话或远程音乐给宝宝以安抚,让宝宝每一次翻身、踢被子,每一次哭泣,都能被及时获悉与温柔对待。
儿童陪伴机器人:该儿童陪伴机器人产品集陪护、娱乐和编程学习为一体,致力于4-9岁儿童综合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的儿童教育意义。
儿童手表:公司推出的儿童手表产品具备远程定位、电子围栏、视频通话等功能,满足了家长对孩子安全的关注需求。此外,公司还与杭州某医疗公司达成合作,在手表产品下支持该公司医疗应用功能接入,针对I型儿童糖尿病患者,通过儿童连续血糖仪及实时数据解析能力对儿童当前血糖值进行监测与分析预警,当血糖异常时,可在手表端通过卡通友好的方式提醒儿童,并及时通知父母,让父母及时对孩子的异常情况进行干预和照顾。
此外,针对儿童群体,公司亦推出了儿童蓝牙跳绳、儿童视力防护台灯、儿童坐姿提醒和纠正台灯等产品,全面守护儿童健康成长。
女性关怀和家庭安全:
智能门铃:为了帮助独居女性提升居家安全感,公司推出了多款智能门铃产品,配合内置的PIR人体感应传感器或厘米波雷达,当用户门前区域有人迎面走来时,门铃会启动抓拍录像,并将告警信息推送至手机APP。同时,用户可根据需要选择变声对讲,有效解决独居女性对居家安全的焦虑。
智能门锁:公司的智能门锁产品自研了3D人脸识别技术,能够有效防止照片、视频等伪造人脸开锁等安全隐患。同时,用户可自主设置告警事件提醒,在遇到异常情况时智能锁将自动发出告警声,同时推送告警消息至用户APP,全方位守护家庭安全。
宠物关怀:
清洁机器人:公司的扫拖宝RS2产品推出了“爱宠时光”功能,通过装备了具有图像识别能力的摄像头,可以按照用户设定的条件,在清洁和巡检过程中识别宠物,通过视频记录爱宠的活动,并可在设备空闲时间自动剪辑记录下的视频,生成爱宠的VLOG精彩片段。
儿童陪伴机器人:该儿童陪伴机器人不仅可以作为儿童陪伴使用,也可用于宠物陪伴。通过APP远程遥控,可使其机器人在家里自由行走,随时关注宠物状态。在家中无人时,用户可直接接通视频通话,查看宠物的实时情况,与宠物进行互动。此外,机器人可以智能识别家中的宠物,当宠物出现时机器人会进行录像,帮助用户记录宠物的精彩瞬间。
3.EZVIZGreen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EZVIZGreen标识,作为公司绿色环保理念的产品标注。目前,公司在太阳能电池板的系列产品上已经使用了该标识,包括电池相机太阳能套包、太阳能充电板等,意在告知消费者,购买具有该标识的产品可以有效减少产品使用碳足迹,形成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未来,公司也将持续拓展该标识的使用场景,将EZVIZGreen的理念融入到公司的更多产品中。
四、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党建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党总支组织各类学习6次,积极组织参加上级党委活动6次,举办了3次党主题日活动。
(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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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业绩说明会 | 0 |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正式在上海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截止到2022年底尚未涉及业绩披露和业绩说明会。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0 |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否 | 具体详见:https://www.ezviz.com/cn/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上市公司公告、投资者交流会、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电话、邮件、投资者关系微信公众号、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主页等诸多渠道与投资者保持密切沟通,保持公司营运透明度。萤石网络投资者关系团队联系方式:
邮箱:ir@ezvizlife.com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启智街630号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https://www.ezviz.com/cn/ir.html微信公众号:萤石网络投资者关系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十分重视投资者的意见与反馈,致力于为投资者建立起公开、透明的沟通渠道。
萤石网络于2022年12月28日正式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在网下路演阶段,公司通过现场/视频会议的方式向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的投资者进行路演推介活动,通过超60场路演,逾200家投资者,其中一对一路演覆盖了网下前50家大机构中的43家。
自上市以来至2023年3月15日,公司多次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以一对一、一对多以及小组讨论、参加券商策略会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深入交流,形成了良好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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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调研的接待场次(现场、电话会议) | 54 |
日常接待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数量(人次) | 325 |
参加券商策略会/主动路演场次 | 7 |
(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信息披露的保密措施等作出了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前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内部制度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公司设置了董事会秘书作为信息披露工作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公司股东资料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以及信息披露等事宜。
此外,投资者可以通过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官方途径便捷获取信息。
(四)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不适用
随着知识产权在企业经营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成为了企业长远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和动力。为了提高企业辨识性和行业竞争力,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司在知识产权的申请、使用及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的知识产权申请与获得情况如下: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受理中(个) | 获得数(个) | 受理中(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74 | 76 | 571 | 129 |
实用新型专利 | 94 | 80 | 225 | 185 |
外观设计专利 | 124 | 77 | 579 | 461 |
软件著作权 | 6 | 6 | 80 | 80 |
其他 | 1 | 1 | 11 | 11 |
合计 | 399 | 240 | 1,466 | 866 |
(五)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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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海康威视、中电海康 | 详见备注1 | 上市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电科集团 | 详见备注2 | 上市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青荷投资 | 详见备注3 | 上市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详见备注4 | 自2021年1月8日青荷投资从嘉盈投资受让萤石网络40%股权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海康威视、青荷投资 | 详见备注5 | 自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及公司领薪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海康威视 | 详见备注6 | 上市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7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海康威视、中电海康 | 详见备注8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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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电科集团 | 详见备注9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10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海康威视、中电海康 | 详见备注11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电科集团 | 详见备注12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13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海康威视、中电海康 | 详见备注14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电科集团 | 详见备注15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16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公司 | 详见备注17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海康威视、中电海康 | 详见备注18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电科集团 | 详见备注19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20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21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22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海康威视、中电海康 | 详见备注23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电科集团 | 详见备注24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25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 | 详见备注26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海康威视 | 详见备注27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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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同业竞争 | 中电海康 | 详见备注28、29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电科集团 | 详见备注30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海康威视 | 详见备注31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电海康 | 详见备注32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电科集团 | 详见备注33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青荷投资 | 详见备注34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 | 详见备注35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海康威视、中电海康 | 详见备注36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电科集团 | 详见备注37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海康威视 | 详见备注38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39 | 2027年6月底之前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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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直接控股股东海康威视、间接控股股东中电海康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的承诺:
“1、自萤石网络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萤石网络本次发行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以下简称“上述股份”),也不提议由萤石网络回购上述股份。
2、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持有的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指萤石网络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萤石网络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萤石网络本次发行并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萤石网络股票全天停牌的除外)均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并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
3、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公司同意对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持有的上述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4、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向萤石网络申报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萤石网络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5、本公司承诺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给萤石网络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备注2:实际控制人电科集团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的承诺:
“1、本公司间接持有的萤石网络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公司所持萤石网络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除因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有权部门的要求而需进行股权划转、转让等导致本公司间接持有的萤石网络股份发生变动的情况外,本公司于萤石网络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中国电科已间接持有的萤石网络的股份,也不由萤石网络回购该部分股份。
3、萤石网络上市后6个月内如萤石网络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萤石网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萤石网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则中国电科间接持有萤石网络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若萤石网络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萤石网络股票终止上市前,本公司不减持间接控制的萤石网络的股份。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造成投资者和/或萤石网络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损失。”备注3:持有萤石网络5%以上股份的股东青荷投资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的承诺:
“1、自本企业自杭州阡陌嘉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萤石网络40%股权之日(即2021年1月8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萤石网络本次发行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以下简称“上述股份”),也不提议由萤石网络回购上述股份。
2、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企业同意对本企业所持有的上述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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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向萤石网络申报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萤石网络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4、本企业承诺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给萤石网络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备注4:通过海康威视跟投计划持有萤石网络股份对应权益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2021年1月8日青荷投资从嘉盈投资受让萤石网络40%股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萤石网络上市之前参与海康威视跟投计划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对应的权益,也不由萤石网络回购本人在其上市之前参与海康威视跟投计划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对应的权益。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参与海康威视跟投计划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对应的权益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和/或股份对应的权益及其变动情况。
2、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如本人发生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况,根据海康威视跟投计划相关制度的规定本人可继续保留海康威视跟投计划相应份额的,本人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3、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备注5:控股股东海康威视、持有萤石网络5%以上股份的股东青荷投资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和本公司/本企业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锁定事项。
2、减持方式: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符合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方式减持所持萤石网络股份。
3、减持数量:如本公司/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萤石网络股份的,每年内减持所持萤石网络股份总数不超过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限制。
4、减持价格:如本公司/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萤石网络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萤石网络本次发行并上市时的发行价,若萤石网络自本次发行并上市至本公司减持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公告:本公司/本企业在减持萤石网络股份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20]101号)、《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萤石网络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6、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本公司/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减持所持萤石网络股份,本公司/本企业则自愿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备注6:公司及其领薪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海康威视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一、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和停止条件
1、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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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下同)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公开披露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则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以下简称“启动条件”),且同时满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公司及相关主体应当按照本预案启动以下稳定股价措施,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稳定股价措施的停止条件自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满足后,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已制定或公告的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执行,已开始执行的稳定股价措施视为实施完毕而无需继续执行:①在本承诺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实施期间内或实施前,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将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将违反当时有效的相关禁止性规定的,或增持公司股份将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当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满足时,公司及相关主体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按以下顺序实施一项或多项稳定股价措施:(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他证券监督管理部分认可的稳定股价措施。公司制定股价稳定的具体实施方案时,应当综合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及各种稳定股价措施的作用及影响,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方协商确定并通知当次稳定股价预案的实施主体,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触发启动条件,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董事会应在首次触发股票回购义务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作出实施回购股份预案(包括拟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回购期限及其他有关回购的内容)的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实施回购的,回购的股份将被依法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3)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4)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的稳定股价措施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需)、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a.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b.公司未按照预案规定如期公告股票回购计划;c.因各种原因导致公司的股票回购计划未能通过公司股东大会。
(2)公司控股股东应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应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增持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增持期限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3)控股股东增持股票的要求: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高于控股股东自本次发行及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30%。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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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以终止增持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在增持计划完成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3、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股价措施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a.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b.控股股东未如期公告增持计划。
(2)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应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增持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增持期限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3)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高于其上年度初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日期间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30%。上述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以终止增持股份。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增持计划完成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4)自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公司新聘任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承诺函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次发行及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4、其他稳定股价措施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稳定股价程序的相关约束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上述相关责任主体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则该等主体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相关责任主体将通过公司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上述承诺为相关责任主体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责任主体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人/本公司在此郑重承诺:
本人/本公司将严格执行本承诺函中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措施。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本人/本公司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采取相关措施。”备注7: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及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1、公司承诺本次发行之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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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在买卖公司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损失。
3、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及购回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1)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2)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司董事会将启动股票回购有关的程序,依照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价格应相应调整)。”备注8:直接控股股东海康威视、间接控股股东中电海康关于股份回购及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1、萤石网络本次发行之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萤石网络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在买卖萤石网络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损失。
3、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萤石网络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萤石网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利用控股股东地位督促萤石网络依法回购及购回萤石网络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备注9:实际控制人电科集团关于股份回购及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1、本公司保证萤石网络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萤石网络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萤石网络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备注10:公司关于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承诺“1、公司保证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票回购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A股股票。”备注11:直接控股股东海康威视、间接控股股东中电海康关于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承诺“1、本公司保证萤石网络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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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萤石网络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萤石网络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A股股票。”备注12:实际控制人电科集团关于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承诺电科集团出具了《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具体情况参见备注9“实际控制人电科集团关于股份回购及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备注13:公司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将采取持续加强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提高销售收入,增厚未来收益,提升股东回报,以填补本次发行并上市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充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1、巩固并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及财务风险将有所降低,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从而保障公司稳定运营和长远发展,符合股东利益。随着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将大力推进技术研发,巩固并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带来持续回报。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符合行业相关政策,有利于公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随着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将有助于公司实现规划发展目标,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同时,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加强事后监督检查,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信息披露,确保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股利分配的条款进行了相应规定。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高度重视保护股东权益,努力提升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蓄发展活力多年来,公司深耕物联云平台及智能家居领域,已锤炼出一支技术实力过硬的技术团队。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搭建市场化人才运作模式,建立更为有效的薪酬考核和激励机制,提高整体人力资源运作效率,吸纳引进优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增强对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提高公司员工的工作绩效,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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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积极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如违反前述承诺,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依法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积极配合证券监管机构及自律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备注14:直接控股股东海康威视、间接控股股东中电海康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萤石网络和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萤石网络的经营管理活动。
2、本公司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占萤石网络的利益,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公司承诺严格履行本公司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如果本公司违反本公司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萤石网络或者萤石网络股东/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备注15:实际控制人电科集团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备注16: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约束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在职务消费过程中本着节约原则行事,不奢侈、不铺张浪费;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填补即期回报的要求;支持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严格遵守该等制度;
5、在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如有)时,积极支持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颁布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并积极配合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备注17: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分配利润,严格履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如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责任。”备注18: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海康威视、间接控股股东中电海康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公司/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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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公司/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公司/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备注19:实际控制人电科集团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若萤石网络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萤石网络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在买卖萤石网络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萤石网络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损失。”备注20: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本人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备注21: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情况的承诺:
“1、本公司股东2名,为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阡陌青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主体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本公司股东均为真实持股,不存在股份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3、除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情形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4、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5、本公司提交首发上市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杭州阡陌青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入股交易价格明显异常的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6、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备注22:公司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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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公司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2、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履行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3)若因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公司将依法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赔偿损失;
(4)公司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5)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和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6)其他根据届时相关规定可以采取的措施。”备注23:直接控股股东海康威视、间接控股股东中电海康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本公司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2、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履行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本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萤石网络其他股东/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3)若因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萤石网络其他股东/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向萤石网络其他股东/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赔偿损失;
(4)其他根据届时相关规定可以采取的措施。”备注24:实际控制人电科集团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鉴于本公司间接持有萤石网络股份,如违反承诺擅自减持萤石网络股份,违规减持萤石网络股份所得归萤石网络所有,同时本公司间接持有的剩余萤石网络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
2、及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备注2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本人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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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履行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3)若因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赔偿损失;
(4)本人若从萤石网络处领取薪酬,则同意萤石网络停止向本人发放薪酬,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人未履行承诺而给萤石网络及其股东造成的损失。
(5)其他根据届时相关规定可以采取的措施。”备注26: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次分拆上市完成后,本公司承诺将持续围绕消费者用户在智能家居场景下的需求,以公有云上的物联网云平台为基础,提供智能家居产品及服务。本次分拆上市完成后,若本公司未来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公司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与海康威及其直接或控制的其他企业视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情形的业务或活动。上述承诺自本公司签署本承诺之日起具有法律约束力,且在本公司作为海康威视控股子公司期间持续有效。”备注27:直接控股股东海康威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公司承诺将萤石网络及其控制的企业作为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范围内,经营搭载在公有云上的物联网云平台,提供智能家居产品及服务,并为行业客户提供开放式云平台服务的唯一主体。
2、针对本公司中小企业事业群的行业专用视频设备,为了避免其与萤石网络智能家居摄像机在智慧生活场景中潜在的用途重合,本公司将配合萤石网络逐步限制上述行业专用视频设备直接接入萤石物联云平台。本公司承诺将持续控制前述相关设备中直接接入萤石物联云平台的产品规模,保证其营业收入及毛利的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及毛利的比例保持在10%以下。
3、除上述情况之外,本次分拆上市完成后,本公司在作为萤石网络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从事直接或间接对萤石网络及其控制的企业的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情形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亦将促使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除萤石网络及其子公司外,下同)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从事直接或间接对萤石网络及其控制的企业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情形的业务或活动。
4、本次分拆上市完成后,若萤石网络未来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与萤石网络新的业务领域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情形的业务或活动。
5、本次分拆上市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任何第三方获得任何商业机会若与萤石网络及其控制的企业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应于发现该业务机会后立即通知萤石网络,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公平、合理的条款与条件优先提供予萤石网络,从而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萤石网络形成同业竞争情况。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萤石网络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上述承诺自萤石网络就其首次公开公司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报材料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且在本公司作为萤石网络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备注28:间接控股股东中电海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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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承诺将萤石网络及其控制的企业作为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范围内,从事为智能家居等相关行业提供用于管理物联网设备的开放式云平台服务,以及智能家居摄像机、智能入户、智能控制和智能服务机器人等智能家居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的唯一主体。
2、本公司在作为萤石网络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从事直接或间接对萤石网络及其控制的企业的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亦将促使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除萤石网络及其子公司外,下同)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从事直接或间接对萤石网络及其控制的企业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的业务或活动。
3、若萤石网络未来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与萤石网络新的业务领域构成或可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的业务或活动。
4、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任何第三方获得任何商业机会若与萤石网络及其控制的企业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应于发现该业务机会后立即通知萤石网络,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公平、合理的条款与条件优先提供予萤石网络,从而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萤石网络形成同业竞争情况。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萤石网络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上述承诺自萤石网络就其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报材料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且在本公司作为萤石网络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备注29:间接控股股东中电海康关于关于解决鸿雁电器与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由中电海康统筹管理,于2021年10月同意将鸿雁电器52.77%股权无偿划转至中电海康,于2021年12月完成无偿划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目前鸿雁电器为中电海康的控股子公司。
2、因鸿雁电器及其子公司从事智能家居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萤石网络提供智能家居产品及服务的业务存在一定的类似。但鸿雁电器以智能面板为核心拓展智能家居产品及服务,与萤石网络以物联网云平台为基础提供智能家居摄像机、智能入户、智能控制和智能服务机器人等智能家居产品及服务的模式存在区别,且鸿雁电器与萤石网络之间不存在非公平竞争、利益输送、相互或者单方让渡商业机会的情形。
3、对于鸿雁电器股权划转而产生的同业竞争,本公司将通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企业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加强对前述与萤石网络竞争业务的监督和协调,每半年定期向公司提供鸿雁电器智能家居产品的营业收入、毛利等关键财务数据,保证公司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定期监控,避免该等竞争业务对萤石网络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4、若每半年定期监控发现鸿雁电器智能家居产品的同类收入或毛利占萤石网络该类业务收入或毛利的比例超过10%,本公司承诺根据有关规定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在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综合运用业务调整、委托管理、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在5年内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本公司将采取如下具体措施之一予以解决,具体的措施需履行必要的国有资产监管流程及各级股东的审议程序后予以选择并实施:
(1)业务调整:协调萤石网络与鸿雁电器调整业务边界,在不会影响萤石网络中小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制定不存在业务重合、不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边界划分,双方就业务调整结果进行公告;
(2)资产重组/股权置换:若鸿雁电器就智能家居产业具备与萤石网络进行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的客观条件,在不会影响萤石网络中小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本公司将推动鸿雁电器就智能家居产业与萤石网络进行资产重组/股权置换,具体方式需履行必要的国有资产监管流程及各级股东的审议程序后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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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托管理:若鸿雁电器智能家居产业不具备与萤石网络进行资产重组的客观条件,或可能影响萤石网络中小股东利益的,本公司将推动履行必要的国有资产监管流程及各级股东的审批程序,将鸿雁电器智能家居业务委托萤石网络管理。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萤石网络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备注30:实际控制人电科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一、本公司作为国务院授权投资机构向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成员单位行使出资人权利,进行国有股权管理,以实现国有资本的增值保值。本公司自身不参与具体业务,与萤石网络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萤石网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事业单位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萤石网络主要经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业务。
三、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事业单位获得的商业机会与萤石网络主要经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如萤石网络拟争取该等商业机会的,本公司将加强内部协调与控制管理,避免出现因为同业竞争损害萤石网络及其公众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本承诺函在萤石网络合法有效存续且本公司作为萤石网络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任何条款而致使萤石网络遭受或产生任何损失,在有关的损失金额确定后,本公司将在合理时限内予以全额赔偿。”备注31:直接控股股东海康威视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公司将合法合规地审慎行使和履行作为萤石网络控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尊重萤石网络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萤石网络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影响萤石网络的独立性。
2、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除萤石网络及其子公司外,下同)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萤石网络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公允合理的原则,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萤石网络公司章程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事项的合理合法性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并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司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向萤石网络及其控制的企业谋求超出该等交易以外的不当利益或收益,不会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萤石网络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其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萤石网络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萤石网络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萤石网络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萤石网络关联人期间持续有效。”备注32:间接控股股东中电海康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除萤石网络及其子公司外,下同)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萤石网络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公允合理的原则,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萤石网络公司章程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事项的合理合法性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并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公司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向萤石网络及其控制的企业谋求超出该等交易以外的不当利益或收益,不会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萤石网络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其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萤石网络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萤石网络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萤石网络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萤石网络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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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33:实际控制人电科集团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单位(不包括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拥有控制权的单位,下同)将尽可能避免与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拥有控制权的单位(以下合称为“萤石网络”)发生关联交易,对于将来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即正常的商业条款)与萤石网络发生交易。
2、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单位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萤石网络的资金和资产,也不要求萤石网络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单位提供违规担保。
3、如果萤石网络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单位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促使该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萤石网络章程履行审批程序,在萤石网络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公司及/或本公司的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将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就该等交易与萤石网络依法签订书面协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单位将不会要求或接受萤石网络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萤石网络及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单位将不会利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萤石网络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4、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单位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萤石网络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单位将不会向萤石网络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5、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萤石网络造成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在本公司作为萤石网络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对本公司具有约束力。”备注34:持股5%以上的股东青荷投资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除萤石网络及其子公司外,下同)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萤石网络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公允合理的原则,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萤石网络公司章程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事项的合理合法性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并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企业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向萤石网络及其控制的企业谋求超出该等交易以外的不当利益或收益,不会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萤石网络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其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萤石网络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萤石网络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萤石网络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萤石网络关联人期间持续有效。”备注35:公司关于境外市场经销业务部分关联销售的承诺“为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送关联交易,本公司承诺在本承诺函出具后五年之内将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对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销售智能家居产品用于境外市场经销业务的金额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的境外市场经销业务总额中的占比下降至10%以内。”备注36:直接控股股东海康威视、间接控股股东中电海康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不包括萤石网络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不存在违法违规占用萤石网络及其控制的企业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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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方式占用萤石网络及其控制的企业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相关规定,避免与萤石网络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金往来;也不要求萤石网络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3、本公司承诺,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导致萤石网络或萤石网络股东/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萤石网络或萤石网络股东/其他股东造成的实际损失。”备注37:实际控制人电科集团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电科集团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及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参见备注33“实际控制人电科集团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备注38:海康威视关于系统独立性的承诺:
“1、未经萤石网络(包括萤石网络控制的企业,下同)事先书面同意,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及相关人员(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员工、聘请的外包服务人员及顾问等非正式员工人员,下同)将无权通过授权系统对萤石网络相关财务、业务数据、信息、工作流程进行查看或修改;也不得因经萤石网络同意后的查看或修改行为,对萤石网络生产经营及其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已与萤石网络使用的授权系统进行有效隔离,并保证萤石网络持续独立使用相关授权系统。
2、在本公司控股萤石网络期间,除与萤石网络协商一致外,本公司不会亦无权提前终止对萤石网络的系统授权。
3、本公司对萤石网络使用本公司系统所产生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并将督促本公司相关人员遵守保密义务及萤石网络的系统操作流程。
4、在萤石网络使用授权系统期间,本公司未通过该等授权系统干涉萤石网络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未影响萤石网络的独立性。”备注39:公司关于系统独立性建设的方案说明的承诺:
“公司计划通过自主开发和采购的方式于2023年底之前完成MES系统自建和上线、2024年底之前完成SRM系统自建和上线、2025年底之前完成iRDMS系统自建和上线、2026年底之前完成ERP系统自建和上线、2027年6月底之前完成BPC系统自建和上线,5年内实现生产、研发和财务系统自建,替代目前海康威视授权使用的生产管理系统、研发管理系统和财务系统。”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6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5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唐恋炯、陈彦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年限 | 唐恋炯审计服务连续5年、陈彦审计服务 |
/
连续1年名称
名称 | 报酬 | |
保荐人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控股股东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双方协议价确定 | - | 625,492,115.22 | 14.53 | 货到付款 | - | -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间接控股股东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双方协议价确定 | - | - | - | 货到付款 | - | - |
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控股股东 | 购买商品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双方协议价确定 | - | 151,437,567.58 | 4.66 | 货到付款 | - | -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间接控股股东 | 购买商品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双方协议价确定 | - | 38,506,584.83 | 1.18 | 货到付款 | - | - |
海康威视股份公司董监高及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 其他 | 购买商品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双方协议价确定 | - | 100,196,330.07 | 3.08 | 货到付款 | - | - |
海康威视股份 | 控股股东 | 租入租出 | 短期租赁生产 | 双方协议价确 | - | 4,089,789.51 | 8.64 | 月结 | - | - |
/
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经营及办公场所 | 定 | ||||||||
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控股股东 | 租入租出 | 长期租赁生产经营及办公场所 | 双方协议价确定 | - | 32,419,360.93 | 68.46 | 月结 | - | - |
合计 | / | / | 952,141,748.14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不包括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 | 转让资产的评估价值 | 转让价格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转让资产获得的收益 | 交易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 | 交易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市场公允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 |
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控股股东 | 购买除商品以外的资产 | 采购固定资产 | 双方协议定价 | 16,454,031.46 | - | 16,454,031.46 | 货到付款 | - | 无不利影响 | - |
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及 | 控股股东 | 销售除商品以 | 销售固 | 双方协 | 25,784.28 | - | 25,784.28 | 货到付 | - | 无不利影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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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下属企业 | 外的资产 | 定资产 | 议定价 | 款 |
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说明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2022年10月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采购消防工程建设服务的议案》,公司萤石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建设施工需要,拟向公司关联方浙江智源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采购消防工程建设服务,预计采购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35,000,000元(含税)。
2022年12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采购智能化工程建设服务的议案》,因公司萤石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建设施工需要,拟向公司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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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采购智能化工程建设服务,预计采购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31,394,548.02元(含税)。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萤石网络 | 公司本部 | 重庆萤石 | 全资子公司 | 8,000,000 | 2022/8/17 | 2022/8/18 | 2023/8/1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8,0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8,0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8,00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16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8,000,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8,000,0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 ||||||||||||
担保情况说明 | - |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发 | 3,236,625,000.00 | 3,121,365,252.83 | 3,738,509,000.00 | 3,738,509,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注:“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报告期末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2023年1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发了《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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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 | 不适用 | 首发 | 2,209,201,000.00 | 2,209,201,000.00 | 0.00 | 0.00 | 2024年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新一代物联网云平台项目 | 不适用 | 首发 | 800,502,800.00 | 800,502,800.00 | 0.00 | 0.00 | 2025年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智能家居核心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 不适用 | 首发 | 390,750,600.00 | 390,750,600.00 | 0.00 | 0.00 | 2025年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萤石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 | 不适用 | 首发 | 338,054,600.00 | 338,054,600.00 | 0.00 | 0.00 | 2024年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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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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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50,000,000 | 100 | 28,726,462 | -4,415,200 | 24,311,262 | 474,311,262 | 84.32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270,000,000 | 60 | 13,802,580 | -3,372,500 | 10,430,080 | 280,430,080 | 49.85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80,000,000 | 40 | 14,923,882 | -1,042,700 | 13,881,182 | 193,881,182 | 34.47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80,000,000 | 40 | 14,923,882 | -1,042,700 | 13,881,182 | 193,881,182 | 34.47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0 | 0 | |||||||
4、外资持股 | 0 | 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83,773,538 | 4,415,200 | 88,188,738 | 88,188,738 | 15.68 | ||||
1、人民币普通股 | 83,773,538 | 4,415,200 | 88,188,738 | 88,188,738 | 15.68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450,000,000 | 100 | 112,500,000 | 0 | 112,500,000 | 562,500,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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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4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250万股,并于2022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由450,000,000股增加到562,500,000股。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2,500,000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62,500,000股。上述股本变动使公司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被摊薄,请参阅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指标“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主要财务指标”。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一)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70,000,000 | 270,000,000 | 首发限售 | 2025年12月28日 | ||
杭州阡陌青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0,000,000 | 180,000,000 | 首发限售 | 2024年1月8日 | ||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10,427,528 | 10,427,528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3年12月28日 | ||
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富浙战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951,685 | 6,951,685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3年12月28日 |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注1 | 3,375,000 | 2,500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4年12月28日 | ||
浙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1,737,921 | 1,737,921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3年12月28 |
/
日 | ||||||
重庆数字经济投资有限公司注2 | 1,042,752 | 52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3年12月28日 | ||
网下配售对象(共315个获配售账户) | 5,191,576 | 5,191,576 | 首发网下配售限售 | 2023年6月28日 | ||
合计 | 450,000,000 | 28,726,462 | 474,311,262 | / | / |
根据《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第六条,科创板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可以作为出借人,通过约定申报和非约定申报方式参与科创板证券出借,以下为战略投资者出借股份的注释说明:
注1:截至报告期末,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转融通借出本公司股份数量为3,372,500股;注2:截至报告期末,重庆数字经济投资有限公司转融通借出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042,700股。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2022年12月16日 | 28.77元 | 112,500,000 | 2022年12月28日 | 112,500,000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4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250万股,并于2022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由450,000,000股增加到562,500,000股。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2,500,000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450,000,000股增至562,500,000股。
报告期期初,公司资产总额为373,143.71万元,负债总额为232,228.2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24%;报告期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718,171.29万元,负债总额为232,253.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2.34%。
/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2,01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0,630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0 | 270,000,000 | 48.00 | 270,000,000 | 270,000,000 | 无 | - | 国有法人 |
杭州阡陌青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80,000,000 | 32.00 | 180,000,000 | 180,000,000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10,427,528 | 10,427,528 | 1.85 | 10,427,528 | 10,427,528 | 无 | - | 国有法人 |
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富浙 | 6,951,685 | 6,951,685 | 1.24 | 6,951,685 | 6,951,685 | 无 | - | 国有法人 |
/
战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郭敏芳 | 2,870,000 | 2,870,000 | 0.51 | 0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於之华 | 2,416,151 | 2,416,151 | 0.43 | 0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顾青 | 2,044,008 | 2,044,008 | 0.36 | 0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浙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1,737,921 | 1,737,921 | 0.31 | 1,737,921 | 1,737,921 | 无 | - | 国有法人 |
蒋海青 | 1,316,000 | 1,316,000 | 0.23 | 0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徐鹏达 | 1,212,959 | 1,212,959 | 0.22 | 0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郭敏芳 | 2,8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70,000 | |||||
於之华 | 2,416,151 | 人民币普通股 | 2,416,151 | |||||
顾青 | 2,044,008 | 人民币普通股 | 2,044,008 | |||||
蒋海青 | 1,31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16,000 | |||||
徐鹏达 | 1,212,959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2,959 | |||||
郭超 | 1,106,668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6,668 | |||||
解荣军 | 1,087,6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7,650 | |||||
北京神农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神农春晓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48,192 | 人民币普通股 | 748,192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54,502 | 人民币普通股 | 654,502 | |||||
李威 | 647,680 | 人民币普通股 | 647,68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自然人股东於之华与公司法人股东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胡扬忠先生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其他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70,000,000 | 2025年12月28日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2 | 杭州阡陌青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0,000,000 | 2024年1月8日 | 自2021年1月8日起36个月 | |
3 |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10,427,528 | 2023年12月28日 | 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4 | 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富浙战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951,685 | 2023年12月28日 | 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5 | 浙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1,737,921 | 2023年12月28日 | 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6 | 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等184位网下配售对象 | 20,526 | 2023年6月28日 | 首发上市之日起6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28日 | 不适用 |
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富浙战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2年12月28日 | 不适用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注1 | 2022年12月28日 | 不适用 |
浙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28日 | 不适用 |
重庆数字经济投资有限公司注2 | 2022年12月28日 | 不适用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参与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自公司上市之日起锁定24个月,除上述战略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战略投资者参与发行的战略配售,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3,375,000 | 2024年12月28日 | 254,111 | 3,626,611 |
/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陈宗年 |
成立日期 | 2001年11月30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海康威视系面向政府和大中型企业,以视频为核心的智能物联网解决方案和大数据服务的提供商,业务聚焦于综合安防、大数据服务和智慧业务,构建开放合作生态,为公共服务领域用户、企事业用户和中小企业用户提供服务,致力于构筑云边融合、物信融合、数智融合的智慧城市和数字化企业;海康威视的创新业务(除公司及子公司外)包括工业机器人、汽车电子、存储器、红外视觉设备、消防设备、X光检测和医疗电子设备等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暂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陈肇雄 |
成立日期 | 2002年2月25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从事国家重要电子信息系统的工程建设,以及装备、通信与电子设备、软件和关键元器件的研制生产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境内外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其他情况说明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德师报(审)字(23)第P03964号
(第1页,共3页)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萤石网络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萤石网络,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智能家居产品销售收入发生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25“收入”及附注(五)、37“营业收入”所示,萤石网络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智能家居产品的销售。本年度,萤石网络智能家居产品销售收入为人民币3,596,987,178.12元,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83.53%,对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智能家居产品销售收入发生作为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
针对上述销售收入,我们所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并评价萤石网络与智能家居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
并测试其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萤石网络重大销售合同,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主要合同条款,评价相关产品销售
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
(3)按产品类型对收入及毛利情况进行分析,获取管理层关于销售量、销售价格及毛利率变动情况的相关解释;
(4)对于通过线上B2C渠道产生的销售收入,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将财务系统中的交易记录,与业务系统中的发货记录和订单进行比对。我们还将业务系统中提取的通过支付宝及微信收款的订单收款明细与从支付宝及微信平台下载的资金对账单流水进行比对,并且对其他的订单收款选取样本,核对至银行收款记录,以验证销售收入发生的真实性;
(5)对于除线上B2C以外其他销售渠道产生的销售收入,从销售收入账面记录中选取交易样本,查看对应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出库单、运输记录、签收记录或结算单(如适用)等支持性文件。
四、其他信息
萤石网络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萤石网络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萤石网络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萤石网络、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萤石网络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
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
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
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萤石网络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萤石网络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萤石网络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唐恋炯
(项目合伙人)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彦
2023年4月13日
/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4,806,366,681.46 | 1,232,086,279.2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209,587.60 | 4,373,000.00 |
应收账款 | (七)5 | 716,296,512.50 | 756,849,820.54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2,290,950.59 | 6,756,338.29 |
预付款项 | (七)7 | 33,956,711.40 | 21,885,904.3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8,666,574.99 | 7,823,656.0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590,346,677.01 | 1,021,190,876.36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8,945,100.00 | 8,237,564.01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48,631,456.14 | 15,108,421.28 |
流动资产合计 | 6,215,710,251.69 | 3,074,311,860.1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18,423,598.98 | 18,888,768.64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53,546,259.23 | 152,331,465.89 |
在建工程 | (七)22 | 367,890,779.46 | 107,007,510.6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84,433,600.93 | 77,679,691.71 |
无形资产 | (七)26 | 233,541,519.79 | 26,815,040.6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7,440,676.77 | 4,819,308.8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96,999,482.48 | 64,180,483.5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3,726,739.31 | 205,403,017.7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66,002,656.95 | 657,125,287.64 | |
资产总计 | 7,181,712,908.64 | 3,731,437,147.7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00,165,000.00 | 350,359,180.56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43,496,422.45 | 317,834,968.50 |
应付账款 | (七)36 | 781,687,259.59 | 743,766,658.34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259,544,232.75 | 263,446,459.6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44,501,025.80 | 215,743,374.09 |
应交税费 | (七)40 | 46,095,205.30 | 77,106,320.70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18,627,013.56 | 70,627,528.22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52,278,577.02 | 31,905,123.67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2,100,708.85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848,495,445.32 | 2,070,789,613.75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227,811,259.46 |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44,095,300.99 | 51,924,856.42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7,849,236.67 | 8,224,603.23 |
递延收益 | (七)51 | 169,348,274.05 | 167,788,820.3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 | 815,027.8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24,939,037.54 | 22,739,796.75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74,043,108.71 | 251,493,104.59 | |
负债合计 | 2,322,538,554.03 | 2,322,282,718.3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562,500,000.00 | 45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336,245,242.12 | 325,121,006.3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2,595,089.93 | 4,081,798.27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40,903,366.63 | 20,385,501.3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922,120,835.79 | 609,566,123.5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859,174,354.61 | 1,409,154,429.44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859,174,354.61 | 1,409,154,429.4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181,712,908.64 | 3,731,437,147.78 |
公司负责人:蒋海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航标会计机构负责人:姚艳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498,045,519.52 | 1,223,080,718.9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09,587.60 | 4,373,000.00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878,461,308.67 | 782,492,118.55 |
应收款项融资 | 2,290,950.59 | 6,756,338.29 | |
预付款项 | 28,120,222.78 | 15,675,534.46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344,095,846.46 | 238,832,232.9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30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存货 | 472,615,983.06 | 974,781,994.43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583,800.00 | 2,739,764.01 | |
其他流动资产 | 73,238,895.63 | 11,154,615.46 | |
流动资产合计 | 6,299,662,114.31 | 3,259,886,317.04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5,235,124.73 | 5,170,427.46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36,208,673.46 | 136,208,673.4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3,980,224.14 | 102,178,116.41 | |
在建工程 | 293,011,129.51 | 107,007,510.6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5,927,887.52 | 61,110,073.52 | |
无形资产 | 25,503,895.36 | 26,038,008.3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036,726.14 | 2,502,35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5,682,533.61 | 32,609,769.6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4,293,962.43 | 3,899,483.7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03,880,156.90 | 476,724,413.24 | |
资产总计 | 6,903,542,271.21 | 3,736,610,730.2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0,165,000.00 | 350,359,180.56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43,496,422.45 | 317,834,968.50 | |
应付账款 | 671,692,379.35 | 843,683,714.81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30,314,614.29 | 252,955,623.70 | |
应付职工薪酬 | 79,995,420.53 | 81,045,948.82 | |
应交税费 | 38,703,653.51 | 25,544,172.74 | |
其他应付款 | 1,233,770,439.38 | 1,083,758,546.7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716,449.79 | 24,310,328.17 | |
其他流动负债 | 2,081,147.72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2,620,935,527.02 | 2,979,492,484.0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27,811,259.46 | -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0,089,109.87 | 41,889,461.96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7,849,236.67 | 8,224,603.23 | |
递延收益 | 816,070.54 | 582,5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4,939,037.54 | 22,739,796.75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71,504,714.08 | 73,436,361.94 | |
负债合计 | 2,892,440,241.10 | 3,052,928,846.0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562,500,000.00 | 45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212,273,451.81 | 202,531,959.1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40,903,366.63 | 20,385,501.31 |
未分配利润 | 195,425,211.67 | 10,764,423.7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011,102,030.11 | 683,681,884.2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903,542,271.21 | 3,736,610,730.28 |
公司负责人:蒋海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航标会计机构负责人:姚艳芳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306,313,778.13 | 4,237,935,652.70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4,306,313,778.13 | 4,237,935,652.7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021,936,664.45 | 3,846,488,424.11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738,091,151.91 | 2,743,468,148.8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0,323,577.60 | 15,452,123.51 |
销售费用 | (七)63 | 542,554,728.48 | 454,786,562.17 |
管理费用 | (七)64 | 147,203,981.05 | 135,931,960.04 |
研发费用 | (七)65 | 602,974,205.46 | 490,490,862.28 |
财务费用 | (七)66 | -29,210,980.05 | 6,358,767.24 |
其中:利息费用 | 13,158,325.10 | 3,920,085.06 | |
利息收入 | 34,833,182.29 | 24,579,867.44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80,015,437.91 | 113,540,862.9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 | -744,670.1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3,032,749.71 | -5,495,322.1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30,409,292.05 | -12,638,829.5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203.42 |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30,932,306.41 | 486,109,269.82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982,251.44 | 739,387.47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465,562.70 | 227,554.5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31,448,995.15 | 486,621,102.79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623,582.41 | 35,908,258.4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3,072,577.56 | 450,712,844.3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3,072,577.56 | 450,712,844.3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3,072,577.56 | 450,712,844.3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676,888.20 | 1,187,232.37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676,888.20 | 1,187,232.37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676,888.20 | 1,187,232.37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七)57 | -6,676,888.20 | 1,187,232.37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26,395,689.36 | 451,900,076.7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26,395,689.36 | 451,900,076.7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4 | 1.0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蒋海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航标会计机构负责人:姚艳芳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4,298,537,607.55 | 4,207,054,824.95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3,697,999,798.62 | 3,694,389,108.69 |
税金及附加 | 9,047,779.71 | 4,133,681.34 | |
销售费用 | 397,868,784.19 | 327,860,055.91 | |
管理费用 | 97,484,091.62 | 93,008,041.70 | |
研发费用 | 4,192,831.23 | - | |
财务费用 | -5,482,205.30 | 12,966,206.09 | |
其中:利息费用 | 38,500,531.63 | 16,744,843.10 | |
利息收入 | 34,563,459.37 | 25,535,277.72 | |
加:其他收益 | 12,304,465.97 | 7,256,613.1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50,000,000.00 | 163,399,956.7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157,701.73 | -5,513,578.8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639,757.24 | -10,944,105.4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203.42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32,915,331.06 | 228,896,616.82 | |
加:营业外收入 | 692,451.13 | 681,393.06 | |
减:营业外支出 | 305,013.72 | 144,170.16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33,302,768.47 | 229,433,839.72 | |
减:所得税费用 | 28,124,115.26 | 25,578,826.6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5,178,653.21 | 203,855,013.0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5,178,653.21 | 203,855,013.0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05,178,653.21 | 203,855,013.0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蒋海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航标会计机构负责人:姚艳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 4,941,491,186.20 | 4,622,405,216.99 |
/
金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9,232,466.07 | 247,728,206.9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90,899,312.77 | 251,227,925.7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11,622,965.04 | 5,121,361,349.6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678,871,630.53 | 3,508,968,589.76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30,007,006.73 | 694,052,242.1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59,136,239.42 | 182,653,155.9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508,050,044.91 | 446,644,982.0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76,064,921.59 | 4,832,318,969.9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七)79(1) | 735,558,043.45 | 289,042,379.6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209,22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73,751.17 | 209,899.1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3,751.17 | 419,119.1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37,109,693.02 | 377,315,213.2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4) | - | 5,686,237.6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7,109,693.02 | 383,001,450.9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6,835,941.85 | -382,582,331.7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147,475,235.85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29,811,259.46 | 35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5) | 305,980.8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77,592,476.11 | 35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51,000,000.00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903,883.20 | 1,205,949.1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6) | 45,379,768.98 | 35,062,294.3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9,283,652.18 | 36,268,243.4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68,308,823.93 | 313,731,756.5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849,476.70 | -2,992,429.7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七)79(1) | 3,573,880,402.23 | 217,199,374.7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30,886,279.23 | 1,013,686,904.5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4) | 4,804,766,681.46 | 1,230,886,279.23 |
公司负责人:蒋海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航标会计机构负责人:姚艳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602,417,192.21 | 4,708,232,033.2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4,087,743.92 | 165,571,505.0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 50,629,148.80 | 36,773,945.26 |
/
现金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97,134,084.93 | 4,910,577,483.5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705,682,186.19 | 4,715,974,862.57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84,803,677.24 | 351,961,832.5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1,309,851.88 | 39,311,607.5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1,596,848.41 | 267,569,546.0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63,392,563.72 | 5,374,817,848.6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741,521.21 | -464,240,365.1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00,617.73 | 11,678,156.2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5,111,122.50 | 308,819.4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204,706.43 | 17,172,300.7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716,446.66 | 29,159,276.3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40,462,110.44 | 155,284,270.0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106,199,68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5,681,456.46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4,781.1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0,462,110.44 | 267,170,187.6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745,663.78 | -238,010,911.2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147,475,235.85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29,811,259.46 | 35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2,473,619.63 | 892,167,193.4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99,760,114.94 | 1,242,167,193.4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51,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0,951,749.26 | 14,598,602.2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519,036.74 | 312,116,527.8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5,470,786.00 | 326,715,130.0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74,289,328.94 | 915,452,063.3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279,614.25 | -2,688,423.7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274,564,800.62 | 210,512,363.2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21,880,718.90 | 1,011,368,355.6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496,445,519.52 | 1,221,880,718.90 |
公司负责人:蒋海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航标会计机构负责人:姚艳芳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50,000,000.00 | 325,121,006.31 | 4,081,798.27 | 20,385,501.31 | 609,566,123.55 | 1,409,154,429.44 | 1,409,154,429.4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50,000,000.00 | 325,121,006.31 | 4,081,798.27 | 20,385,501.31 | 609,566,123.55 | 1,409,154,429.44 | 1,409,154,429.4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2,500,000.00 | 3,011,124,235.81 | -6,676,888.20 | 20,517,865.32 | 312,554,712.24 | 3,450,019,925.17 | 3,450,019,925.1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6,676,888.20 | - | 333,072,577.56 | 326,395,689.36 | 326,395,689.3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2,500,000.00 | 3,011,124,235.81 | - | - | - | 3,123,624,235.81 | 3,123,624,235.8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12,500,000.00 | 3,008,865,252.83 | - | - | - | 3,121,365,252.83 | 3,121,365,252.8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2,258,982.98 | - | - | - | 2,258,982.98 | 2,258,982.98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 | - | - | - | 20,517,865.32 | -20,517,865.32 | - | - |
/
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20,517,865.32 | -20,517,865.32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62,500,000.00 | 3,336,245,242.12 | -2,595,089.93 | 40,903,366.63 | 922,120,835.79 | 4,859,174,354.61 | 4,859,174,354.61 |
/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0,000,000.00 | 242,801,217.93 | 2,894,565.90 | 32,043,601.66 | 532,122,289.14 | 909,861,674.63 | 909,861,674.6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000,000.00 | 242,801,217.93 | 2,894,565.90 | 32,043,601.66 | 532,122,289.14 | 909,861,674.63 | 909,861,674.6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50,000,000.00 | 82,319,788.38 | 1,187,232.37 | -11,658,100.35 | 77,443,834.41 | 499,292,754.81 | 499,292,754.8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1,187,232.37 | - | 450,712,844.36 | 451,900,076.73 | 451,900,076.7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47,392,678.08 | - | - | - | 47,392,678.08 | 47,392,678.0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7,392,678.08 | - | - | - | 47,392,678.08 | 47,392,678.08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20,385,501.31 | -20,385,501.31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20,385,501.31 | -20,385,501.31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
/
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350,000,000.00 | 34,927,110.30 | - | -32,043,601.66 | -352,883,508.64 | - | |||||||
1.设立股份公司 | 350,000,000.00 | 34,927,110.30 | - | -32,043,601.66 | -352,883,508.64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50,000,000.00 | 325,121,006.31 | 4,081,798.27 | 20,385,501.31 | 609,566,123.55 | 1,409,154,429.44 | 1,409,154,429.44 |
公司负责人:蒋海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航标会计机构负责人:姚艳芳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50,000,000.00 | 202,531,959.18 | 20,385,501.31 | 10,764,423.78 | 683,681,884.2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50,000,000.00 | 202,531,959.18 | 20,385,501.31 | 10,764,423.78 | 683,681,884.2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2,500,000.00 | 3,009,741,492.63 | 20,517,865.32 | 184,660,787.89 | 3,327,420,145.8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205,178,653.21 | 205,178,653.2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2,500,000.00 | 3,009,741,492.63 | - | - | 3,122,241,492.6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12,500,000.00 | 3,008,865,252.83 | - | - | 3,121,365,252.8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876,239.80 | - | - | 876,239.8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 - | 20,517,865.32 | -20,517,865.32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20,517,865.32 | -20,517,865.32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62,500,000.00 | 3,212,273,451.81 | 40,903,366.63 | 195,425,211.67 | 4,011,102,030.11 |
/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0,000,000.00 | 143,966,121.86 | 32,043,601.66 | 180,178,420.67 | 456,188,144.1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000,000.00 | 143,966,121.86 | 32,043,601.66 | 180,178,420.67 | 456,188,144.1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50,000,000.00 | 58,565,837.32 | -11,658,100.35 | -169,413,996.89 | 227,493,740.0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203,855,013.06 | 203,855,013.0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23,638,727.02 | - | - | 23,638,727.0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23,638,727.02 | - | - | 23,638,727.02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 - | 20,385,501.31 | -20,385,501.31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20,385,501.31 | -20,385,501.31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350,000,000.00 | 34,927,110.30 | -32,043,601.66 | -352,883,508.64 | - | ||
1.设立股份公司 | 350,000,000.00 | 34,927,110.30 | -32,043,601.66 | -352,883,508.64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50,000,000.00 | 202,531,959.18 | 20,385,501.31 | 10,764,423.78 | 683,681,884.27 |
公司负责人:蒋海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航标会计机构负责人:姚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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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杭州萤石网络有限公司,系由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股份公司”)投资设立,并于2015年3月25日在杭州市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555号。于2021年6月24日,公司依法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000,000.00元。于2022年12月22日,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40号)核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首发上市,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2,5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12,5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562,500,000.00元。投资方实际出资情况详见附注(七)、53。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主要从事智能硬件电子产品及软件的生产制造、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网络信息服务、云计算技术业务等。本公司的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于2023年4月13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集团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参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本公司的母公司为海康威视股份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参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集团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此外,本集团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对自2022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详见如下说明: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公司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的营业周期小于12个月,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流动性的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经济环境中的主要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参见附注(七)、82。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仅有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5.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无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视同该子公司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厘定。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9.1外币业务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按交易发生当月月初的市场汇价中间价计算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
9.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
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按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所有项目及反映利润分配发生额的项目按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单独列示。上年年末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收入准则”)初始确认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时,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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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与计量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等。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则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其余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项目列示于其他流动资产。其他此类金融资产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集团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相关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相关金融资产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金融资产外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或无固定期限)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0.1.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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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下列情况外,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本集团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0.1.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减值损失或利得、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以外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与视同其一直按摊余成本计量而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相等。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0.1.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10.2金融工具减值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本集团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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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0.2.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3)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4)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5)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6)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7)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8)预期将降低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9)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无论经上述评估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当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含)30天的,则表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集团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集团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10.2.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基于本集团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当内部建议的或外部获取的信息中表明金融工具债务人不能全额偿付包括本集团在内的债权人(不考虑本集团取得的任何担保),则本集团认为发生违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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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对于剩余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按照业务的区域和对象的风险特征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本集团对于剩余的其他应收款以及长期应收款按照其性质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本集团对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按照承兑人的信用评级作为共同风险特征的依据,在组合基础上评估其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以确定信用损失。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应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10.2.4减记金融资产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10.3金融资产的转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该被转移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本集团按照下列方式对相关负债进行计量: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摊余成本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公允价值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应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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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和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因资产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在收到时确认为负债。
10.4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确认及计量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0.4.1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及计量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集团仅持有其他金融负债。
10.4.1.1其他金融负债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计算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算的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根据将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金融负债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确定。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成本或费用,本集团调整修改后的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金融负债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
10.4.2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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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4.3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10.5衍生工具与嵌入衍生工具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等。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的混合合同,若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本集团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会计准则规定。若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
(1)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紧密相关。
(2)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的,本集团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规定对混合合同的主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无法根据嵌入衍生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对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可靠计量的,该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混合合同公允价值和主合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使用了上述方法后,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仍然无法单独计量的,本集团将该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10.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应收票据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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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五)“10.2金融工具减值”。
12.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有关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五)“10.2金融工具减值”。
13.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五)、10.1、10.2与10.3。
14.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有关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五)“10.2金融工具减值”。
15.存货
√适用□不适用
15.1存货的分类本集团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在产品、产成品和发出商品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15.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发出时,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15.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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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5.4存货的盘存制度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5.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有关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五)“10.2金融工具减值”。
17.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当本集团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分类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集团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减记账面价值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恢复以前减记的金额,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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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18.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0.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有关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五)“10.2金融工具减值”。
21.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1.1控制的判断依据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21.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1.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21.3.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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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主体。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1.4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2.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3.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10% | 18.00%-30.00%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10% | 18.00%-30.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10% | 18.00% |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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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说明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4.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25.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7.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8.使用权资产
√适用□不适用有关使用权资产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五)“42.1.2使用权资产”。
29.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不适用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应用软件使用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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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
类别 | 摊销方法 | 使用寿命(年) | 残值率(%) |
土地使用权 | 直线法 | 50年 | - |
应用软件使用权 | 直线法 | 5年 | - |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有关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具体参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30.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3-5年中分期平均摊销。
32.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不适用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确认相应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离职后福利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
34.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有关租赁负债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五)“42.1.3租赁负债”。
35.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当与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则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
36.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集团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36.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对于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本集团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本集团的母公司授予本集团员工的股份支付交易,本集团没有结算义务,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36.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股份支付计划被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已授予的权益工具被部分或全部取消。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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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8.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智能家居产品销售和物联网云平台服务。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集团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本集团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业务中,商品销售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物联网云平台销售收入中设备接入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运维支持服务、云增值服务、广告推广服务及开放平台服务属于在一段时间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或服务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在提供服务的期限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本集团主要的收入确认方法为:
(1)对于向经销商、专业客户销售的商品,本集团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即商品运送至对方的指定地点并经对方签收时或交给对方指定的承运人时确认收入。
(2)对于通过线上B2C渠道向客户销售的商品,本集团的客户为商品的最终消费者。本集团通过线上电子商务平台对外销售,本集团收到客户订单后发货,在商品运送至对方的指定地点并经对方签收时或交给对方指定的承运人时确认销售收入。
(3)对于通过电商自营平台渠道销售的商品,本集团与电商自营平台直接签署商品销售合同,将商品销售给平台,再由电商平台进行销售。本集团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即商品送达至电商平台的指定地点并经对方签收结算时确认收入。
(4)物联网云平台服务收入,包括设备接入及运维支持服务、云增值及开放平台服务、广告推广服务等:
1.设备接入及运维支持服务:本集团在完成相关设备接入时确认接入服务收入,并在提供服务的期限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运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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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值服务及开放平台服务:本集团根据合同约定,在提供服务的期限内按照直线法确认收入或按照订单约定的套餐及服务的使用情况确认收入;
3.广告推广服务:本集团根据合同约定,在提供服务的期限内按照约定的收益分配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但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仅与合同中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的,本集团将该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分摊至相关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单独售价,是指本集团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包括销售激励措施,对于向客户提供了重大权利的额外购买选择权,本集团将其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客户行使和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予以估计。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集团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确定。本集团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集团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集团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集团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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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9.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39.1取得合同的成本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39.2履行合同的成本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2)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上述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9.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1)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与合同成本相关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40.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40.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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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的政府补助中的专项补助款及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由于用于补偿集团相关的成本费用,该等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41.1当期所得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41.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所有者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所有者权益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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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1.3所得税的抵销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集团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42.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42.1.1租赁的拆分合同中同时包含一项或多项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各项单独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42.1.2使用权资产除短期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集团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集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42.1.3租赁负债除短期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如因租赁期变化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本集团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2.1.4短期租赁本集团对部分房屋和设备的短期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本集团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2.1.5租赁变更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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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 详见其他说明1.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 详见其他说明2. |
其他说明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规范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亏损合同的判断。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5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同时企业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金额、具体列报项目以及确定试运行销售相关成本时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等相关信息。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经评估,本集团认为采用该规定对本集团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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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经评估,本集团认为采用该规定对本集团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范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6号明确,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该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实施。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的,涉及所得税影响且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涉及所得税影响且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本集团认为采用该规定对本集团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该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实施。对于2022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新增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上述交易,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处理的,企业应当进行调整,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集团认为采用该规定对本集团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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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5.其他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在运用附注(五)所描述的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实际的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的估计存在差异。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资产负债表日,会计估计中很可能导致未来期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作出重大调整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主要有:
应收账款的减值除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相关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按照业务的区域和对象的风险特征,将相关应收账款分为不同组合,基于历史损失率并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行业前瞻性信息对不同组合的各类应收账款确定相应的损失准备的比例。该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金额将随本集团对组合和损失准备的判断估计而发生变化。本集团的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注(七)、5。存货跌价准备如附注(五)、15“存货”中所述,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于原材料,以最近的实际采购价格作为确定可变现净值的依据;对于在产品和半成品,以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确定可变现净值的依据;对于产成品,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确定可变现净值的依据。此外,本集团管理层会定期根据存货库龄复核长库龄存货的减值情况,通过将长库龄存货的账面价值与其相应的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来确定是否需要在财务报表中对长库龄存货提取准备。本集团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注(七)、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债务期间的适用所得税税率计量。预期适用所得税税率是根据有关现行的税务法规及本集团的实际情况而确定。若预计所得税税率与原估计有差异,本集团管理层将对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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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定,以很可能取得用以抵扣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为限。如果预计未来期间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本集团管理层将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反之,若未来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多于预期,则将视情况将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以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在该情况发生期间的利润表中。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具体情况详见附注(七)、30。产品质量保证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预计负债是本集团根据预计的相关产品的维修和更换成本作出的估计。该估计基于产品索赔率趋势、历史残次率和行业惯例等相关信息。管理层认为目前的产品质量保证预计负债的估计是合理的,但本集团将继续检视产品返修情况,一旦有迹象表明需要调整相关会计估计的假设,本集团将在有关迹象发生的期间进行调整。本集团关于产品质量保证预计负债的具体情况详见附注(七)、50。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及预计净残值如附注(五)、23“固定资产”所述,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进行复核。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可使用寿命的估计是根据对类似性质及功能的固定资产实际可使用年限的历史经验为基础,对预计净残值的估计是根据预期处置该项资产时可以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收益为基础。当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与先前估计不同时,本集团将作会计估计变更。本年度,本集团管理层未发现使本集团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缩短或延长及需要改变预计净残值的情况。本集团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详见附注(七)、21。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产品销售收入或应税劳务收入,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可抵扣进项税后的余额 | 注1 |
消费税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营业税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或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注2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土地使用税 | 土地面积10元/平方米 | 10元/平方米 |
注1:应纳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可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本集团营业收入中智能家居产品收
入的销项税额根据相关税收规定计算的销售额的13%计算,物联网云平台收入的销项税额根据相关税收规定计算的销售额的6%计算。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本公司之子公司杭州萤石软件有限公司(“萤石软件”)自行开发研制的软件产品销售,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经主管国家税务局审核后予以退税。注2:本集团主要注册地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下: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25% |
EzvizInc.(“美国萤石”) | 联邦税:21%及加利福尼亚州税:8.84% |
EzvizInternationalLimited(“香港萤石”) | 离岸豁免 |
EzvizEuropeB.V.(“欧洲萤石”)(注2.1) | 15%或25.8% |
萤石软件(附注(六)、2、(1)) | 12.5% |
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重庆萤石”)(附注(六)、2、(2)) | 15% |
注2.1本年度,欧洲萤石所得税针对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9.5万欧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15%;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9.5万欧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25.8%(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4.5万欧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15%;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4.5万欧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25%)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按照《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萤石软件为符合条件的软件公司,自2020年度开始享受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萤石软件本年度企业所得税率为12.5%(上年度:0%)。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12月29日发布的《关于浙江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51号),萤石软件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自2020年至2022年。
(2)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财税〔2011〕58号)以及《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23号),重庆萤石本年度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因此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上年度:25%)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
人民币 | 4,722,242,261.97 | 1,104,148,875.04 |
美元 | 53,036,376.39 | 80,763,333.69 |
欧元 | 13,381,629.87 | 30,791,175.52 |
英镑 | 1,783,483.68 | 1,691,682.65 |
港币 | 872,198.50 | 786,852.19 |
新加坡元 | 3,409.39 | 408,126.23 |
日元 | 265.87 | 0.11 |
澳大利亚元 | 32.71 | 430,174.35 |
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 | ||
人民币 | 9,264,467.35 | 9,522,497.26 |
欧元 | 3,135,952.49 | 2,313,901.44 |
美元 | 1,543,675.59 | 362,301.07 |
英镑 | 517,023.17 | 727,774.68 |
港币 | 370,289.91 | 121,392.16 |
澳大利亚元 | 118,674.49 | 3,105.43 |
其他币种 | 96,940.08 | 15,087.41 |
合计 | 4,806,366,681.46 | 1,232,086,279.2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5,845,527.66 | 8,610,027.67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其他说明其他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外币金额 | 折算率 | 人民币金额 | 外币金额 | 折算率 | 人民币金额 | |
受限资金:(注1) | ||||||
人民币 | 1,600,000.00 | 1,200,000.00 | ||||
小计 | 1,600,000.00 | 1,200,000.00 | ||||
非受限资金:(注2) | ||||||
人民币 | 7,664,467.35 | 8,322,497.26 | ||||
欧元 | 422,469.99 | 7.4229 | 3,135,952.49 | 320,498.28 | 7.2197 | 2,313,901.44 |
英镑 | 61,593.64 | 8.3941 | 517,023.17 | 84,562.03 | 8.6064 | 727,774.68 |
美元 | 221,645.98 | 6.9646 | 1,543,675.59 | 56,825.30 | 6.3757 | 362,301.07 |
港币 | 414,519.10 | 0.8933 | 370,289.91 | 148,473.78 | 0.8176 | 121,392.16 |
澳元 | 25,175.97 | 4.7138 | 118,674.49 | 671.88 | 4.6220 | 3,105.43 |
其他币种 | 96,940.08 | 15,087.41 | ||||
小计 | 13,447,023.08 | 11,866,059.45 |
/
合计 | 15,047,023.08 | 13,066,059.45 |
注1:本年末,本集团其他受限资金人民币1,600,000.00元用于海关关税保函(上年年末数:人民币1,200,000.00元)。注2:本年末,本集团其他非受限资金系存放于支付宝、财付通、贝宝(Paypal)等网上支付平台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09,587.60 | 4,373,0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209,587.60 | 4,373,000.0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不适用
(5).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认为,除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入应收账款的票据外,其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高,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因此未计提损失准备。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信用期内 | 697,342,770.92 |
半年以内 | 18,786,444.32 |
半年至1年 | 4,312,412.17 |
1年至1年半 | 1,252,801.68 |
1年半到2年 | 1,370,148.92 |
2年到2年半 | 113,234.73 |
2年半到3年 | 393,816.86 |
3年以上 | 24,686,711.66 |
应收账款 | 748,258,341.26 |
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 31,961,828.76 |
账面价值 | 716,296,512.50 |
/
(2).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4,679,631.95 | 3.30 | 24,679,631.95 | 100.00 | - | 25,077,464.00 | 3.19 | 22,872,681.20 | 91.21 | 2,204,782.8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23,578,709.31 | 96.70 | 7,282,196.81 | 1.01 | 716,296,512.50 | 760,631,231.87 | 96.81 | 5,986,194.13 | 0.79 | 754,645,037.74 |
其中: | ||||||||||
组合A | 245,057,673.82 | 32.75 | 1,121,411.76 | 0.46 | 243,936,262.06 | 210,778,782.33 | 26.83 | 902,445.05 | 0.43 | 209,876,337.28 |
组合B | 188,055,658.86 | 25.13 | 1,376,020.86 | 0.73 | 186,679,638.00 | 261,585,907.71 | 33.29 | 2,924,609.75 | 1.12 | 258,661,297.96 |
组合C | 290,465,376.63 | 38.82 | 4,784,764.19 | 1.65 | 285,680,612.44 | 288,266,541.83 | 36.69 | 2,159,139.33 | 0.75 | 286,107,402.50 |
合计 | 748,258,341.26 | / | 31,961,828.76 | / | 716,296,512.50 | 785,708,695.87 | / | 28,858,875.33 | / | 756,849,820.54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宝塔集团下属公司 | 24,679,631.95 | 24,679,631.95 | 100.00 | |
合计 | 24,679,631.95 | 24,679,631.95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2018年,出票人为宝塔集团下属公司、承兑人为宝塔集团或其下属公司的部分银行承兑汇票由于未得到履约而由应收票据转入了应收账款,金额共计人民币39,850,000.00元。本集团积极通过诉讼、向前手追偿、退票、与前手共同协商分担损失等方式追回欠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相关款项的账面余额为人民币24,679,631.95元,本集团已全额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组合A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信用期内 | 242,103,728.30 | 242,103.73 | 0.10 |
逾期半年以内 | 1,660,239.95 | 28,224.08 | 1.70 |
逾期半年至1年 | 804,766.59 | 362,144.97 | 45.00 |
逾期1年至1年半 | - | - | - |
逾期1年半到2年 | 13,886.12 | 13,886.12 | 100.00 |
逾期2年到2年半 | 82,750.09 | 82,750.09 | 100.00 |
逾期2年半到3年 | 391,806.39 | 391,806.39 | 100.00 |
逾期3年以上 | 496.38 | 496.38 | 100.00 |
合计 | 245,057,673.82 | 1,121,411.76 | 0.4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有关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参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组合计提项目:组合B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信用期内 | 179,925,546.37 | 180,336.60 | 0.10 |
逾期半年以内 | 7,107,080.35 | 895,492.12 | 12.60 |
逾期半年至1年 | 846,581.33 | 241,275.68 | 28.50 |
/
逾期1年至1年半 | 163,394.10 | 49,018.23 | 30.00 |
逾期1年半到2年 | 6,316.96 | 3,158.48 | 50.00 |
逾期2年到2年半 | - | - | - |
逾期2年半到3年 | 156.42 | 156.42 | 100.00 |
逾期3年以上 | 6,583.33 | 6,583.33 | 100.00 |
合计 | 188,055,658.86 | 1,376,020.86 | 0.73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有关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参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组合计提项目:组合C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信用期内 | 275,313,496.25 | 302,844.85 | 0.11 |
逾期半年以内 | 10,019,124.02 | 280,535.47 | 2.80 |
逾期半年至1年 | 2,661,064.25 | 1,729,691.76 | 65.00 |
逾期1年至1年半 | 1,089,407.58 | 1,089,407.58 | 100.00 |
逾期1年半到2年 | 1,349,945.84 | 1,349,945.84 | 100.00 |
逾期2年到2年半 | 30,484.64 | 30,484.64 | 100.00 |
逾期2年半到3年 | 1,854.05 | 1,854.05 | 100.00 |
逾期3年以上 | - | - | - |
合计 | 290,465,376.63 | 4,784,764.19 | 1.6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有关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参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8,858,875.33 | 3,090,293.28 | 12,660.15 | 31,961,828.76 | ||
合计 | 28,858,875.33 | 3,090,293.28 | 12,660.15 | 31,961,828.7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30,332,041.71 | 30.78 | 260,600.22 |
第二名 | 84,755,180.08 | 11.33 | 84,948.81 |
第三名 | 30,174,479.82 | 4.03 | 33,191.93 |
第四名 | 29,904,144.49 | 4.00 | 170,177.93 |
第五名 | 29,493,779.06 | 3.94 | 32,443.16 |
合计 | 404,659,625.16 | 54.08 | 581,362.05 |
其他说明无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290,950.59 | 6,756,338.29 |
合计 | 2,290,950.59 | 6,756,338.29 |
对于承兑银行为信用等级较高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已上市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本集团认为该类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后,其相关的主要风险与报酬已转移给了交易对手,应终止确认该类已背书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6,756,338.29 | 6,552,764.58 | 11,018,152.28 | 2,290,950.59 |
合计 | 6,756,338.29 | 6,552,764.58 | 11,018,152.28 | 2,290,950.59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2,237,258.37 | 94.94 | 21,675,664.81 | 99.04 |
1至2年 | 1,585,745.76 | 4.67 | 210,239.57 | 0.96 |
2至3年 | 133,707.27 | 0.39 | - | - |
3年以上 | ||||
合计 | 33,956,711.40 | 100.00 | 21,885,904.38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7,979,579.11 | 23.50 |
第二名 | 5,348,985.85 | 15.75 |
第三名 | 3,150,000.00 | 9.28 |
第四名 | 2,054,189.78 | 6.05 |
第五名 | 1,362,148.39 | 4.01 |
合计 | 19,894,903.13 | 58.5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8,666,574.99 | 7,823,656.05 |
合计 | 8,666,574.99 | 7,823,656.0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5).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6).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7).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753,397.78 |
1至2年 | 50,613.40 |
2至3年 | 374.10 |
3年以上 | 24,500.00 |
其他应收款 | 8,828,885.28 |
减:信用减值准备 | 162,310.29 |
合计 | 8,666,574.99 |
(8).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员工备用金 | 3,390,819.04 | 3,046,701.98 |
押金保证金 | 5,438,066.24 | 2,981,234.36 |
保险理赔款 | - | 2,015,259.56 |
合计 | 8,828,885.28 | 8,043,195.90 |
(9).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201,106.81 | 3,940.28 | 14,492.76 | 219,539.85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870.55 | 870.55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846.38 | 846.38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51,987.24 | -374.43 | -5,181.90 | -57,543.57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314.01 | - | - | 314.01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48,563.03 | 3,590.02 | 10,157.24 | 162,310.2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0).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19,539.85 | 57,543.57 | 314.01 | 162,310.29 | ||
合计 | 219,539.85 | 57,543.57 | 314.01 | 162,310.2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1).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押金保证金 | 2,525,000.00 | 1年以内 | 28.60 | 21,967.50 |
第二名 | 押金保证金 | 363,612.02 | 1年以内 | 4.12 | 3,163.42 |
第三名 | 押金保证金 | 332,999.93 | 1年以内 | 3.77 | 14,085.90 |
第四名 | 押金保证金 | 300,000.00 | 1年以内 | 3.40 | 5,970.00 |
第五名 | 押金保证金 | 200,003.00 | 1年以内 | 2.27 | 1,740.03 |
合计 | / | 3,721,614.95 | / | 42.16 | 46,926.85 |
(13).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14).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15).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9、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50,621,265.48 | 11,398,142.01 | 139,223,123.47 | 353,256,640.16 | 5,407,393.93 | 347,849,246.23 |
在产品 | 33,731,176.44 | - | 33,731,176.44 | 41,382,606.68 | - | 41,382,606.68 |
库存商品 | 304,310,060.91 | 20,558,590.62 | 283,751,470.29 | 473,642,413.35 | 8,851,623.20 | 464,790,790.15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半成品 | 40,272,127.67 | - | 40,272,127.67 | 64,139,539.43 | - | 64,139,539.43 |
发出商品 | 93,368,779.14 | - | 93,368,779.14 | 103,028,693.87 | - | 103,028,693.87 |
合计 | 622,303,409.64 | 31,956,732.63 | 590,346,677.01 | 1,035,449,893.49 | 14,259,017.13 | 1,021,190,876.36 |
/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5,407,393.93 | 9,273,828.22 | 3,283,080.14 | 11,398,142.01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8,851,623.20 | 21,135,463.83 | 84,774.09 | 9,513,270.50 | 20,558,590.62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14,259,017.13 | 30,409,292.05 | 84,774.09 | 12,796,350.64 | 31,956,732.63 |
/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员工借款(附注七、16) | 8,945,100.00 | 8,237,564.01 |
合计 | 8,945,100.00 | 8,237,564.01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1,699,081.47 | 1,421,557.63 |
待抵扣增值税 | 24,790,052.28 | 184,699.28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7,878,731.29 | 513,361.58 |
待摊费用 | 4,263,591.10 | 4,319,645.84 |
上市费用 | - | 8,669,156.95 |
合计 | 48,631,456.14 | 15,108,421.28 |
其他说明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员工住房借款 | 27,368,698.98 | 27,368,698.98 | 27,126,332.65 | 27,126,332.65 | 4.75%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3,409,701.02 | 3,409,701.02 | 3,260,267.35 | 3,260,267.35 | |||
减:一年内到期的员工住房借款(附注七、12) | 8,945,100.00 | 8,945,100.00 | 8,237,564.01 | 8,237,564.01 | |||
合计 | 18,423,598.98 | 18,423,598.98 | 18,888,768.64 | 18,888,768.64 | /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3).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
(4).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认为长期应收员工住房借款对应的员工均为本集团在职员工,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因此未计提损失准备。
17、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53,546,259.23 | 152,331,465.89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53,546,259.23 | 152,331,465.8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通用设备 | 专用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0,393,535.07 | 127,249,161.83 | 57,366.91 | 207,700,063.8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295,062.80 | 26,572,293.27 | 365,215.04 | 42,232,571.11 |
(1)购置 | 15,295,062.80 | 17,822,427.34 | 365,215.04 | 33,482,705.18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8,749,865.93 | - | 8,749,865.93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37,718.84 | 1,432,351.20 | - | 2,270,070.04 |
(1)处置或报废 | 837,718.84 | 1,432,351.20 | - | 2,270,070.04 |
4.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18,820.61 | - | - | 18,820.61 |
5.期末余额 | 94,869,699.64 | 152,389,103.90 | 422,581.95 | 247,681,385.4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7,019,683.12 | 28,325,415.09 | 23,499.71 | 55,368,597.9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673,290.71 | 25,497,729.18 | 202,205.78 | 40,373,225.67 |
(1)计提 | 14,673,290.71 | 25,497,729.18 | 202,205.78 | 40,373,225.67 |
3.本期减少金额 | 396,373.12 | 1,219,635.70 | - | 1,616,008.82 |
(1)处置或报废 | 396,373.12 | 1,219,635.70 | - | 1,616,008.82 |
4.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9,311.49 | - | - | 9,311.49 |
5.期末余额 | 41,305,912.20 | 52,603,508.57 | 225,705.49 | 94,135,126.2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3,563,787.44 | 99,785,595.33 | 196,876.46 | 153,546,259.23 |
2.期初账面价值 | 53,373,851.95 | 98,923,746.74 | 33,867.20 | 152,331,465.89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67,890,779.46 | 107,007,510.62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367,890,779.46 | 107,007,510.6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萤石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基建部分) | 282,125,289.92 | - | 282,125,289.92 | 95,322,172.33 | - | 95,322,172.33 |
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基建部分) | 72,173,018.20 | - | 72,173,018.20 | - | - | |
桐庐电装产线建设项目 | 6,014,976.77 | - | 6,014,976.77 | 3,586,283.19 | - | 3,586,283.19 |
重庆电装产线建设项目 | 151,858.40 | - | 151,858.40 | 4,623,008.85 | - | 4,623,008.85 |
其他 | 7,425,636.17 | - | 7,425,636.17 | 3,476,046.25 | - | 3,476,046.25 |
合计 | 367,890,779.46 | - | 367,890,779.46 | 107,007,510.62 | - | 107,007,510.62 |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萤石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基建部分) | 752,570,000.00 | 95,322,172.33 | 186,803,117.59 | - | - | 282,125,289.92 | 37.49% | 37.49% | 3,833,236.08 | 3,833,236.08 | 3.70% | 自有资金/专项借款 |
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基建部分) | 1,170,112,400.00 | - | 72,173,018.20 | - | - | 72,173,018.20 | 6.17% | 6.17% | - | - | 自有资金 | |
桐庐电装产线建设项目 | 54,827,000.00 | 3,586,283.19 | 4,509,196.15 | 2,080,502.57 | - | 6,014,976.77 | 95.33% | 95.33% | - | - | 自有资金 |
/
重庆电装产线建设项目 | 52,575,000.00 | 4,623,008.85 | 570,419.11 | 5,041,569.56 | - | 151,858.40 | 90.69% | 90.69% | - | -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2,030,084,400.00 | 103,531,464.37 | 264,055,751.05 | 7,122,072.13 | - | 360,465,143.29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于本年末,本集团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工程物资
(4).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厂房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6,087,038.66 | 106,087,038.66 |
2.本期增加金额 | 62,456,951.87 | 62,456,951.87 |
3.本期减少金额 | 36,602,855.68 | 36,602,855.68 |
4.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
5.期末余额 | 131,941,134.85 | 131,941,134.8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8,407,346.95 | 28,407,346.95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805,032.39 | 38,805,032.39 |
(1)计提 | 38,805,032.39 | 38,805,032.39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704,845.42 | 19,704,845.42 |
4.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
/
5.期末余额 | 47,507,533.92 | 47,507,533.9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1)计提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4,433,600.93 | 84,433,600.93 |
2.期初账面价值 | 77,679,691.71 | 77,679,691.71 |
其他说明:
本集团租赁了多项资产,包括生产经营及办公场所、设备及员工宿舍,租赁期为1个月至10年。上述使用权资产无法用于借款抵押、担保等目的。本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为人民币5,671,472.63元(上年度:人民币13,307,694.63元)。本年度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为人民币42,342,308.57元(上年度:人民币37,919,708.54元)。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应用软件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6,705,649.59 | 4,799,429.99 | 31,505,079.5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0,144,617.72 | 11,230,627.39 | 211,375,245.11 | ||
(1)购置 | 200,144,617.72 | 11,230,627.39 | 211,375,245.11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4.期末余额 | 226,850,267.31 | 16,030,057.38 | 242,880,324.69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67,641.24 | 4,022,397.67 | 4,690,038.9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36,282.26 | 1,112,483.73 | 4,648,765.99 | ||
(1)计提 | 3,536,282.26 | 1,112,483.73 | 4,648,765.9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4.期末余额 | 4,203,923.50 | 5,134,881.40 | 9,338,804.9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22,646,343.81 | 10,895,175.98 | 233,541,519.7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6,038,008.35 | 777,032.32 | 26,815,040.6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用于借款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4,285,650.00元,详见附注(七)、45。
27、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不适用
(5).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9、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1,559,041.47 | 3,242,064.61 | 770,130.33 | - | 4,030,975.75 |
员工住房借款待摊利息 | 3,260,267.35 | 1,041,469.93 | 892,036.26 | - | 3,409,701.02 |
合计 | 4,819,308.82 | 4,283,534.54 | 1,662,166.59 | - | 7,440,676.77 |
其他说明:
无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7,695,573.93 | 6,634,054.12 | 13,729,826.51 | 3,432,456.63 |
未实现利润 | 19,170,611.45 | 4,792,652.86 | 28,162,735.08 | 7,040,683.77 |
可抵扣亏损 | 249,266,660.81 | 32,045,710.43 | - | - |
信用损失准备 | 32,053,449.54 | 8,013,362.39 | 28,895,747.81 | 7,223,936.95 |
已计提未结算的负债 | 139,411,683.88 | 28,682,814.86 | 57,964,431.35 | 14,491,107.84 |
预计负债 | 7,849,236.67 | 1,962,309.17 | 8,224,603.23 | 2,056,150.81 |
股份支付 | - | - | 21,962,329.88 | 5,490,582.47 |
政府补助 | 174,348,274.05 | 26,287,818.07 | 163,191,000.00 | 24,478,650.00 |
合计 | 649,795,490.33 | 108,418,721.90 | 322,130,673.86 | 64,213,568.47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 |
/
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固定资产折旧税会差异 | 66,275,645.64 | 11,419,239.42 | 3,392,451.13 | 848,112.78 |
合计 | 66,275,645.64 | 11,419,239.42 | 3,392,451.13 | 848,112.78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419,239.42 | 96,999,482.48 | 33,084.95 | 64,180,483.5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419,239.42 | - | 33,084.95 | 815,027.83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5,438,023.34 | 44,635,201.13 |
可抵扣亏损 | 79,699,609.72 | 80,579,282.36 |
合计 | 85,137,633.06 | 125,214,483.49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无限期 | 79,699,609.72 | 80,579,282.36 | |
合计 | 79,699,609.72 | 80,579,282.36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备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固定资产采购款 | 1,545,681.35 | 1,545,681.35 | 3,514,262.42 | 3,514,262.42 | ||
房屋租赁押金 | 2,181,057.96 | 2,181,057.96 | 1,781,123.46 | 1,781,123.46 | ||
预付土地款 | - | 200,107,631.89 | 200,107,631.89 | |||
合计 | 3,726,739.31 | 3,726,739.31 | 205,403,017.77 | 205,403,017.77 |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本金 | 200,000,000.00 | 350,000,000.00 |
信用借款-利息 | 165,000.00 | 359,180.56 |
合计 | 200,165,000.00 | 350,359,180.56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本集团短期借款均为固定利率借款,本年度上述固定借款年利率为2.70%至3.80%(上年度:2.70%至3.80%)。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143,496,422.45 | 317,834,968.50 |
合计 | 143,496,422.45 | 317,834,968.5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经营货款 | 753,547,802.75 | 686,661,481.71 |
应付工程设备款 | 28,139,456.84 | 57,105,176.63 |
合计 | 781,687,259.59 | 743,766,658.34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云增值及开放平台服务 | 218,964,650.14 | 215,595,382.28 |
预收产品销售款 | 65,518,620.15 | 70,590,874.14 |
小计 | 284,483,270.29 | 286,186,256.42 |
减:计入其他非流动负债的合同负债(附注(七)、52) | 24,939,037.54 | 22,739,796.75 |
合计 | 259,544,232.75 | 263,446,459.67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有关合同负债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本集团的云增值及开放平台服务收入在一段时间内确认。在收到客户预先支付的服务款时将收到的服务款确认一项合同负债,并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预收产品销售款包括向经销商提供的销售返点和客户预先支付的货款。本集团的销售返点主要为月度、季度及年度的销售返点。当经销商完成目标销售额时,本集团按实际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发放返点,由经销商用于抵扣未来采购货款。销售返点向经销商提供了其在未来采购可行使的重大权利,因此向经销商提供该未来采购款的抵扣承诺是一项单独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销售交易发生时确认一项合同负债,详见附注(七)、61。本集团的产品销售收入在交易时将客户预先支付的货款确认一项合同负债,直至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入。
在本年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的收入年初合同负债账面价值中金额为人民币263,446,459.67元已于本年度确认为收入,包括云服务产生的合同负债人民币192,855,585.53元及产品销售产生的合同负债人民币70,590,874.14元。年末合同负债账面价值中预计人民币259,544,232.75元将于2023年度确认为收入,人民币24,939,037.54元将于2024年度确认为收入。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210,945,930.65 | 895,884,293.95 | 869,630,833.94 | 237,199,390.6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797,443.44 | 62,880,364.49 | 60,376,172.79 | 7,301,635.14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15,743,374.09 | 958,764,658.44 | 930,007,006.73 | 244,501,025.80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87,943,539.19 | 776,645,459.03 | 756,561,834.98 | 208,027,163.24 |
二、职工福利费 | - | 18,745,864.71 | 18,745,864.71 | - |
三、社会保险费 | 3,278,697.58 | 41,831,039.47 | 40,479,675.11 | 4,630,061.9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137,154.18 | 40,074,819.64 | 38,716,784.80 | 4,495,189.02 |
工伤保险费 | 117,506.38 | 1,514,118.75 | 1,502,092.69 | 129,532.44 |
生育保险费 | 24,037.02 | 242,101.08 | 260,797.62 | 5,340.48 |
四、住房公积金 | - | 43,238,596.25 | 42,913,370.25 | 325,226.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9,723,693.88 | 15,423,334.49 | 10,930,088.89 | 24,216,939.48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10,945,930.65 | 895,884,293.95 | 869,630,833.94 | 237,199,390.66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636,273.64 | 60,754,527.84 | 58,340,551.68 | 7,050,249.80 |
2、失业保险费 | 161,169.80 | 2,125,836.65 | 2,035,621.11 | 251,385.34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4,797,443.44 | 62,880,364.49 | 60,376,172.79 | 7,301,635.1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按缴存基数的相应比例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
本集团本年应分别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缴存费用人民币60,754,527.84元及人民币2,125,836.65元(2021年:人民币46,946,636.31元及1,643,453.18元)。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有人民币7,050,249.80元及人民币251,385.34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4,636,273.64元及人民币161,169.80元)的应缴存费用是于本报告期间到期而未支付给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计划的。有关缴存费用已于报告期后支付。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4,006,238.60 | 11,991,060.48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25,691,409.74 | 61,747,512.88 |
个人所得税 | 2,953,212.53 | 1,887,405.9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74,835.02 | 630,513.80 |
印花税 | 1,473,633.50 | 10,857.60 |
教育费附加 | 388,091.62 | 297,699.75 |
地方教育附加 | 258,727.78 | 198,466.52 |
其他 | 549,056.51 | 342,803.72 |
合计 | 46,095,205.30 | 77,106,320.70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18,627,013.56 | 70,627,528.22 |
合计 | 118,627,013.56 | 70,627,528.2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付利息
(1).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
应付股利
(2).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提费用 | 90,186,770.19 | 50,981,354.41 |
押金保证金 | 18,358,202.32 | 13,737,370.49 |
专项应付款 | 5,000,000.00 | - |
其他 | 5,082,041.05 | 5,908,803.32 |
合计 | 118,627,013.56 | 70,627,528.22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258,940.79 | -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1,019,636.23 | 31,905,123.67 |
合计 | 52,278,577.02 | 31,905,123.67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2,100,708.85 | - |
合计 | 2,100,708.85 | -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本金 | 228,811,259.46 | - |
抵押借款-利息 | 258,940.79 |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
减: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七)、43) | 1,258,940.79 | - |
合计 | 227,811,259.46 | -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不适用于2022年1月13日,本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以账面原值为人民币25,430,000.00元的土地使用权为抵押以获取贷款用于萤石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开发建设。该贷款总额度为人民币650,000,000.00元,贷款期限为55个月,即自2022年1月13日至2026年8月13日,年利率为1年期LPR利率,每12个月调整一次。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租赁款 | 95,114,937.22 | 83,829,980.09 |
减:计入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七)、43) | 51,019,636.23 | 31,905,123.67 |
合计 | 44,095,300.99 | 51,924,856.42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
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不适用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不适用计划资产:
□适用√不适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不适用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不适用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5,471,916.32 | 4,244,527.21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2,752,686.91 | 3,604,709.46 | |
其他 | |||
合计 | 8,224,603.23 | 7,849,236.67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67,788,820.36 | 4,338,703.00 | 2,779,249.31 | 169,348,274.05 | |
合计 | 167,788,820.36 | 4,338,703.00 | 2,779,249.31 | 169,348,274.05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涉及政府补助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年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专项补助款 | 167,206,320.36 | 3,200,000.00 | 1,874,116.85 | 168,532,203.51 | 与资产相关 |
专项补助款 | 582,500.00 | 1,138,703.00 | 905,132.46 | 816,070.54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167,788,820.36 | 4,338,703.00 | 2,779,249.31 | 169,348,274.05 |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云增值及开放平台服务(附注(七)、38) | 24,939,037.54 | 22,739,796.75 |
合计 | 24,939,037.54 | 22,739,796.75 |
其他说明:
无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 其他 | 小计 |
/
转股 | |||||||
股份总数 | 450,000,000.00 | 112,500,000.00 | 112,500,000.00 | 562,500,000.00 |
其他说明:
2022年12月28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首发上市,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2,500,000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2,500,000.00元。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77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36,625,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15,259,747.1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21,365,252.83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12,5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3,008,865,252.83元。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86,603,922.99 | 3,025,968,078.49 | - | 3,312,572,001.48 |
其中:投资者投入的资本(注1) | 286,603,922.99 | 3,025,968,078.49 | - | 3,312,572,001.48 |
其他资本公积(注2) | 38,517,083.32 | 2,258,982.98 | 17,102,825.66 | 23,673,240.64 |
合计 | 325,121,006.31 | 3,028,227,061.47 | 17,102,825.66 | 3,336,245,242.1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本集团发行新股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3,008,865,252.83元,详见附注(七)、53。本年度,本集团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行权,将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股本溢价人民币17,102,825.66元。注2:其他资本公积系母公司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对本集团员工授予的股权激励计划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对本集团员工授予的员工跟投创新业务计划作为股份支付进行处理,本年依据权益工具授
/
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年取得的服务确认股份支付费用人民币21,275,216.85元,同时,由于部分权益工具未达到可行权条件导致失效冲回股份支付费用人民币15,700,980.93元,扣除相关递延所得税影响后,合计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258,982.98元,详见附注(十三)。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081,798.27 | -6,676,888.20 | -6,676,888.20 | -2,595,089.93 | ||
其中:权益法下可 |
/
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081,798.27 | -6,676,888.20 | -6,676,888.20 | -2,595,089.93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4,081,798.27 | -6,676,888.20 | -6,676,888.20 | -2,595,089.93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0,385,501.31 | 20,517,865.32 | - | 40,903,366.63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20,385,501.31 | 20,517,865.32 | - | 40,903,366.6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本年度公司计提盈余公积人民币20,517,865.32元。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609,566,123.55 | 532,122,289.1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609,566,123.55 | 532,122,289.1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33,072,577.56 | 450,712,844.3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0,517,865.32 | 20,385,501.31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 - | 352,883,508.64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922,120,835.79 | 609,566,123.5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267,125,788.84 | 2,708,419,727.44 | 4,198,637,763.48 | 2,723,097,627.15 |
其他业务 | 39,187,989.29 | 29,671,424.47 | 39,297,889.22 | 20,370,521.72 |
合计 | 4,306,313,778.13 | 2,738,091,151.91 | 4,237,935,652.70 | 2,743,468,148.87 |
1)主营业务(按类别)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智能家居摄像机 | 2,902,609,958.45 | 2,003,623,950.23 | 2,938,507,983.14 | 2,034,341,225.33 |
智能入户 | 338,184,866.84 | 227,920,363.40 | 334,705,078.81 | 229,044,632.55 |
其他智能家居产品 | 130,019,092.08 | 98,501,862.84 | 97,347,213.38 | 71,492,021.09 |
配件产品 | 226,173,260.75 | 193,617,157.52 | 290,119,759.26 | 249,878,160.26 |
智能家居产品小计 | 3,596,987,178.12 | 2,523,663,333.99 | 3,660,680,034.59 | 2,584,756,039.23 |
物联网云平台 | 670,138,610.72 | 184,756,393.45 | 537,957,728.89 | 138,341,587.92 |
合计 | 4,267,125,788.84 | 2,708,419,727.44 | 4,198,637,763.48 | 2,723,097,627.15 |
2)智能家居产品(按渠道)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经销商 | 2,408,168,380.72 | 1,681,121,785.82 | 2,278,800,603.04 | 1,645,734,951.77 |
专业客户 | 561,723,277.98 | 458,088,580.60 | 691,844,359.92 | 550,627,069.67 |
线上B2C | 414,505,199.32 | 246,469,502.29 | 418,535,907.57 | 227,544,795.80 |
电商自营平台 | 210,055,968.77 | 136,792,628.51 | 269,235,534.00 | 159,636,378.80 |
直营店 | 2,534,351.33 | 1,190,836.77 | 2,263,630.06 | 1,212,843.19 |
合计 | 3,596,987,178.12 | 2,523,663,333.99 | 3,660,680,034.59 | 2,584,756,039.23 |
/
(2).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740,147.08 | 7,479,212.57 |
教育费附加 | 3,460,991.86 | 3,365,507.77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
土地使用税 | 2,106,427.00 | 655,994.46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3,259,916.91 | 1,707,736.8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307,327.94 | 2,243,671.91 |
文化建设事业费 | 1,448,766.81 | - |
合计 | 20,323,577.60 | 15,452,123.51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02,016,579.78 | 160,642,327.73 |
业务宣传费 | 128,044,431.28 | 99,264,365.35 |
销售服务费 | 107,741,938.62 | 88,234,144.26 |
运营服务费 | 33,447,231.43 | 36,028,443.74 |
办公及差旅费 | 33,361,806.16 | 20,923,810.06 |
/
折旧与摊销 | 9,440,101.43 | 6,413,273.04 |
运输、交通、车辆杂费 | 7,876,038.65 | 6,618,583.84 |
租赁费 | 4,653,364.17 | 2,424,829.35 |
业务招待费 | 4,043,677.63 | 2,979,817.50 |
股份支付费用 | 3,353,092.61 | 18,250,855.93 |
中介费 | 926,189.86 | 4,320,981.67 |
其他 | 7,650,276.86 | 8,685,129.70 |
合计 | 542,554,728.48 | 454,786,562.17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8,455,848.37 | 88,152,391.61 |
办公及差旅费 | 11,546,238.33 | 14,758,648.54 |
折旧与摊销 | 9,336,764.56 | 8,234,657.51 |
中介费 | 5,630,009.08 | 11,803,458.53 |
残疾人保障金 | 3,911,505.04 | 3,624,287.85 |
运杂费 | 2,899,006.95 | 2,035,316.92 |
股份支付费用 | 1,713,099.94 | 3,566,715.08 |
租赁费 | 646,945.69 | 521,802.33 |
其他 | 3,064,563.09 | 3,234,681.67 |
合计 | 147,203,981.05 | 135,931,960.04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85,289,736.52 | 378,762,019.68 |
股份支付费用 | 449,685.34 | 21,437,356.91 |
中间试验费 | 42,391,888.78 | 27,752,762.79 |
耗材及服务费 | 34,331,881.07 | 30,404,489.59 |
折旧与摊销 | 16,942,299.46 | 9,431,608.77 |
办公及差旅费 | 14,677,524.72 | 7,642,530.52 |
租赁费 | 371,162.77 | 206,807.57 |
新产品设计费 | 327,946.93 | 1,667,867.54 |
其他 | 8,192,079.87 | 13,185,418.91 |
/
合计 | 602,974,205.46 | 490,490,862.28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3,158,325.10 | 3,920,085.06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2,396,851.46 | 2,354,955.34 |
减:利息收入 | 34,833,182.29 | 24,579,867.44 |
汇兑差额 | -20,503,631.96 | 17,010,645.10 |
手续费及其他 | 12,967,509.10 | 10,007,904.52 |
合计 | -29,210,980.05 | 6,358,767.24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35,415,418.22 | 57,463,432.91 |
专项补助款 | 44,046,484.21 | 55,810,191.15 |
其他 | 553,535.48 | 267,238.93 |
合计 | 80,015,437.91 | 113,540,862.99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945,308.5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应收账款保理损失 | - | -8,581.63 |
远期外汇合约投资收益 | - | 209,220.00 |
合计 | - | -744,670.13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090,293.28 | -5,583,940.5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57,543.57 | 88,618.45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3,032,749.71 | -5,495,322.13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0,409,292.05 | -12,638,829.50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30,409,292.05 | -12,638,829.50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 17,588.50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7,588.50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赔偿收入 | 737,255.73 | 678,416.61 | 737,255.73 |
其他 | 244,995.71 | 43,382.36 | 244,995.71 |
合计 | 982,251.44 | 739,387.47 | 982,251.4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362,106.63 | 28,450.52 | 362,106.63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362,106.63 | 28,450.52 | 362,106.63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其他 | 103,456.07 | 199,103.98 | 103,456.07 |
/
合计 | 465,562.70 | 227,554.50 | 465,562.70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5,592,896.23 | 82,899,258.0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7,578,732.19 | -47,331,579.02 |
以前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差异 | 362,253.55 | 340,579.43 |
合计 | -1,623,582.41 | 35,908,258.43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31,448,995.15 |
按25%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2,862,248.7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2,576,263.9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880,857.7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利用以前年度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 | -10,537,588.71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112,767,617.77 |
所得税汇算清缴差异 | 362,253.55 |
所得税费用 | -1,623,582.4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51,159,473.38 | 221,058,500.44 |
利息收入 | 34,833,182.29 | 24,579,867.44 |
赔偿收入 | 4,506,657.10 | 5,546,175.48 |
受限资金的减少 | 400,000.00 | - |
代收款及其他 | - | 43,382.35 |
合计 | 90,899,312.77 | 251,227,925.7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及运营服务费 | 141,189,170.05 | 124,262,588.00 |
研发耗材及服务费 | 78,135,376.55 | 58,157,252.38 |
运输、交通、车辆杂费 | 71,625,373.30 | 51,772,395.71 |
业务宣传及赠品费 | 128,074,122.37 | 99,264,365.35 |
办公及差旅费 | 60,393,334.00 | 43,324,989.12 |
平台手续费 | 12,967,509.10 | 10,007,904.52 |
租赁费 | 5,671,472.63 | 3,153,439.25 |
业务招待费 | 5,202,109.91 | 2,979,817.50 |
员工借款支出 | 1,283,836.26 | 27,908,881.95 |
受限资金的增加 | 800,000.00 | - |
其他 | 2,707,740.74 | 25,813,348.23 |
合计 | 508,050,044.91 | 446,644,982.0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5,681,456.46 |
/
其他 | - | 4,781.16 |
合计 | - | 5,686,237.62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租赁押金 | 305,980.80 | |
合计 | 305,980.8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负债支付 | 36,670,835.94 | 24,612,013.91 |
其他 | 8,708,933.04 | 10,450,280.41 |
合计 | 45,379,768.98 | 35,062,294.3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33,072,577.56 | 450,712,844.36 |
加:资产减值损失 | 30,409,292.05 | 12,638,829.50 |
信用减值损失 | 3,032,749.71 | 5,495,322.1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0,373,225.67 | 19,123,934.51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8,805,032.39 | 28,407,346.95 |
无形资产摊销 | 4,648,765.99 | 569,647.1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662,166.59 | 1,255,116.8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203.42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 | 362,106.63 | 10,862.02 |
/
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771,021.24 | 8,082,383.7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744,670.1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2,818,998.96 | -44,361,174.1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15,027.83 | -376,248.0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00,350,133.21 | -440,576,530.9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3,053,911.36 | -184,449,006.2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36,797,819.06 | 184,660,436.46 |
合同负债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702,986.13 | 36,360,541.42 |
递延收益的增加 | 1,559,453.69 | 167,381,070.36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金额 | 5,574,235.92 | 43,362,333.46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5,558,043.45 | 289,042,379.6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以债务购置固定资产 | 28,139,456.84 | 52,344,742.80 |
使用权资产的增加 | 54,577,598.45 | 83,421,661.83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804,766,681.46 | 1,230,886,279.2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230,886,279.23 | 1,013,686,904.5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573,880,402.23 | 217,199,374.73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804,766,681.46 | 1,230,886,279.23 |
其中:库存现金 | - | -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791,319,658.38 | 1,219,020,219.7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3,447,023.08 | 11,866,059.45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04,766,681.46 | 1,230,886,279.23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600,000.00 | 海关保函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24,285,650.00 | 抵押用于长期借款 |
合计 | 25,885,650.00 | / |
其他说明:
无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7,421,549.05 | 6.9646 | 51,688,120.51 |
欧元 | 1,574,303.35 | 7.4229 | 11,685,896.34 |
英镑 | 215,389.08 | 8.3941 | 1,807,997.47 |
/
港币 | 537,051.24 | 0.8933 | 479,731.76 |
澳元 | 6.94 | 4.7138 | 32.71 |
新加坡 | 657.79 | 5.1831 | 3,409.39 |
日元 | 5,078.00 | 0.0524 | 265.87 |
人民币 | 840.60 | 1.0000 | 840.60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19,055,222.63 | 6.9646 | 132,712,003.53 |
欧元 | 28,688,899.63 | 7.4229 | 212,954,833.06 |
英镑 | 674,563.76 | 8.3941 | 5,662,355.66 |
港币 | 859,789.59 | 0.8933 | 768,024.25 |
澳元 | 142,805.89 | 4.7138 | 673,158.40 |
新加坡元 | 79,188.04 | 5.1831 | 410,439.53 |
日元 | 6,302,158.00 | 0.0524 | 329,968.39 |
加拿大元 | 436,588.21 | 5.1385 | 2,243,408.52 |
波兰兹罗提 | 3,536.84 | 1.5878 | 5,615.81 |
瑞典克朗 | 34,642.93 | 0.6659 | 23,068.73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 | - | |
其中:美元 | 66,921.14 | 6.9646 | 466,078.97 |
欧元 | 7,500.00 | 7.4229 | 55,671.75 |
越南盾 | 197,162,000.00 | 0.0003 | 58,198.49 |
应付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2,589,974.52 | 6.9646 | 18,038,136.54 |
港币 | 47,217,084.75 | 0.8933 | 42,177,605.29 |
港币 | 41,352.21 | 7.4229 | 306,953.32 |
英镑 | 8,250.00 | 8.3941 | 69,251.33 |
越南盾 | 63,603,122.00 | 0.0003 | 18,774.45 |
其他应付款 | - | - | |
其中:美元 | 1,576,848.03 | 6.9646 | 10,982,115.79 |
欧元 | 376,272.48 | 7.4229 | 2,793,032.99 |
英镑 | 42,000.00 | 8.3941 | 352,552.20 |
港币 | 485,164.73 | 0.8933 | 433,383.10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
种类 | 境外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选择依据 |
美国萤石 | 美国 | 美元 | 根据所处经济环境决定 |
香港萤石 | 中国香港 | 港币 | 根据所处经济环境决定 |
欧洲萤石 | 欧洲 | 欧元 | 根据所处经济环境决定 |
83、套期
□适用√不适用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专项补助款: | 45,605,937.90 | 44,046,484.21 | |
其中:研发资助经费 | 22,977,500.00 | 其他收益 | 22,977,500.00 |
租房补贴 | 9,923,300.00 | 其他收益 | 9,923,300.00 |
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补助 | 3,200,000.00 | 递延收益 | 1,874,116.85 |
企业上市奖励资金 | 2,500,000.00 | 其他收益 | 2,500,000.00 |
稳岗补贴 | 1,839,187.39 | 其他收益 | 1,839,187.39 |
保费补助 | 1,283,424.52 | 其他收益 | 1,283,424.52 |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1,138,703.00 | 递延收益 | 322,632.47 |
其他 | 2,743,822.99 | 其他收益 | 3,326,322.98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35,415,418.22 | 其他收益 | 35,415,418.22 |
合计 | 81,021,356.12 | 79,461,902.43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85、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
4、处置子公司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萤石软件 | 浙江杭州 | 浙江杭州 | 技术研发 | 100.00 | 0.00 | 投资设立 |
美国萤石 | 美国 | 美国 | 销售 | 100.00 | 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香港萤石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销售 | 100.00 | 0.00 | 投资设立 |
欧洲萤石 | 欧洲 | 欧洲 | 销售 | 100.00 | 0.00 | 投资设立 |
重庆萤石 | 重庆 | 重庆 | 生产 | 100.00 | 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长期借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附注(七)。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金融工具分类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应收款项融资 | 2,290,950.59 | 6,756,338.29 |
以摊余成本计量
/
货币资金 | 4,806,366,681.46 | 1,232,086,279.23 |
应收票据 | 209,587.60 | 4,373,000.00 |
应收账款 | 716,296,512.50 | 756,849,820.54 |
其他应收款 | 8,666,574.99 | 7,823,656.0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8,945,100.00 | 8,237,564.01 |
长期应收款 | 18,423,598.98 | 18,888,768.6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81,057.96 | 1,781,123.46 |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 | ||
以摊余成本计量 | ||
短期借款 | 200,165,000.00 | 350,359,180.56 |
应付票据 | 143,496,422.45 | 317,834,968.50 |
应付账款 | 781,687,259.59 | 743,766,658.34 |
其他应付款 | 118,627,013.56 | 70,627,528.22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258,940.79 | - |
长期借款 | 227,811,259.46 | - |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2、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2.1市场风险
2.1.1.外汇风险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集团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和欧元有关。除本集团位于中国大陆境内的公司的部分进口采购和出口销售主要以美元或欧元结算,以及本集团位于香港和境外的子公司主要以当地货币进行采购、销售及其他主要业务活动外,本集团其他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2年12月31日,除附注(七)、82所述外币货币性项目外,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主要为以各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计价结算。在外币货币性项目中,下表所述美元和欧元余额(已折算为人民币)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币种 | 资产 | 负债 |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美元 | 184,866,203.01 | 224,024,893.23 | 29,020,252.33 | 21,055,165.69 |
欧元 | 224,696,401.15 | 82,998,942.13 | 3,099,986.31 | 494,392.21 |
/
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负责监控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
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汇率变动 | 本年 | 上年 |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美金对记账本位币升值5% | 7,792,297.53 | 7,792,297.53 | 10,148,486.38 | 10,148,486.38 |
美金对记账本位币贬值5% | -7,792,297.53 | -7,792,297.53 | -10,148,486.38 | -10,148,486.38 |
欧元对记账本位币升值5% | 11,079,820.74 | 11,079,820.74 | 4,125,227.50 | 4,125,227.50 |
欧元对记账本位币贬值5% | -11,079,820.74 | -11,079,820.74 | -4,125,227.50 | -4,125,227.50 |
2.1.2.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固定利率银行借款(详见附注七、32)有关。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详见附注七、45)有关。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借款合同的相对比例。
2.2.信用风险于2022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集团信用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货币资金(附注(七)、1)、应收票据(附注
(七)、4)、应收账款(附注(七)、5)、应收款项融资(附注(七)、6)、其他应收款(附注(七)、8)及长期应收款(附注(七)、16)。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交易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逾期债务。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本集团的货币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货币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的信用记录进行监控,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简化方法,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相关预期信用损失计量详见(附注(七)、5)。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主要为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方信用评级较高,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
对于其他应收款,本集团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对于其他应收款,本集团根据违约风险敞口按未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长期应收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应收员工住房借款,相关员工与本集团存在劳务关系且本集团评估相关债务人信用记录均良好,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于2022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集团前五名的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人民币404,659,625.16,占应收账款总余额的比例为54.08%。本集团管理层认为上述客户具有可靠及良好的信誉,因此本集团对该客户的应收款项并无重大信用风险。除上述客户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2.3流动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持有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年限分析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2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205,328,287.67 | - | - | 205,328,287.67 |
应付票据 | 143,496,422.45 | - | - | 143,496,422.45 |
应付账款 | 781,687,259.59 | - | - | 781,687,259.59 |
其他应付款 | 118,627,013.56 | - | - | 118,627,013.56 |
长期借款(含一年以内) | 9,715,631.36 | 249,784,856.36 | - | 259,500,487.72 |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2,290,950.59 | 2,290,950.59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290,950.59 | - | 2,290,950.59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持有的按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2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输入值 | |
应收款项融资 | 2,290,950.59 | 现金流量折现法 | 反映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折现率 |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及租赁负债等。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财务报表中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接近该等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海康威视股份公司 | 杭州 | 安防产品、工程项目、技术研发 | 人民币934,341.72万元 | 48.00 | 48.00 |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海康威视股份公司之控股公司为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海康”)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海康威视股份公司下属企业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中电下属企业(注) | 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海康威视股份公司董监高及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
其他说明注:系中电之子公司,但不包括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采购材料、接受劳务 | 151,437,567.58 | 166,000,000.00 | 否 | 145,878,947.66 |
海康威视股 | 采购材料、 | 100,196,330.07 | 280,000,000.00 | 否 | 151,733,541.12 |
/
份公司董监高及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 接受劳务 | ||||
中电下属企业 | 采购材料、接受劳务 | 38,506,584.83 | 41,000,000.00 | 否 | 19,506,305.14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625,492,115.22 | 527,329,838.07 |
中电下属企业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 1,246.04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短期租赁费(注1) | 4,089,789.51 | 11,851,263.68 | 3,563,396.23 | 11,565,495.11 | ||||||
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长期租赁费(注2) | 27,158,741.30 | 22,425,117.74 | 1,671,851.82 | 1,816,008.90 | 53,776,339.38 | 83,305,056.43 | ||||
合计 | 4,089,789.51 | 11,851,263.68 | 30,722,137.53 | 33,990,612.85 | 1,671,851.82 | 1,816,008.90 | 53,776,339.38 | 83,305,056.43 |
注1:短期租赁费系本集团向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租赁的生产经营及办公场所、设备等;注2:本年度,本集团确认与仓库和生产办公场所关联租赁相关的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用人民币30,747,509.11元(2021年度,人民币24,517,865.49元)。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采购固定资产 | 16,454,031.46 | 2,097,797.77 |
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销售固定资产 | 25,784.28 | 104,868.90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7,045,042.50 | 7,067,086.00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①关联方代收代付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 关联方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本集团为关联方代为支付员工薪酬 | - | 2,649,499.72 |
合计 | - | 2,649,499.72 |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 关联方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关联方为本集团代为支付职工薪酬 | - | 1,773,115.25 |
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关联方为本集团代为支付员工费用报销 | - | 222,938.53 |
合计 | - | 1,996,053.78 |
②关联方股份支付
/
本集团员工参与的与关联方相关的股权激励计划,详见附注(十三)。
③品牌标识本集团与海康威视股份公司、PyronixLimited签订了《品牌标识使用许可合同》,海康威视股份公司、PyronixLimited将其拥有的部分品牌标识(含对应注册商标)无偿许可本集团使用,许可使用期限自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④其他本集团与控股股东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合作参与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并获取研发项目政府补助,按照项目合同约定,相关政府补助统一由政府拨付给项目牵头方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再由海康威视股份公司下发本集团。于2022年度,海康威视股份公司收到并拨付给本集团的该政府补助金额为人民币3,200,000.00元。本集团员工参与海康威视股份公司相关的股权激励计划(详见附注(十三))。海康威视股份公司为本集团员工解禁的限制性股票代缴个人所得税,并由本集团向员工收取后统一与海康威视股份公司进行结算,于2022年度发生金额为人民币1,909,743.41元。本年度,本集团与海康威视股份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智源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消防工程建设合同,浙江智源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集团提供消防工程建设服务,该项工程不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30,756,121.0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该工程施工已结算人民币2,186,760.21元。本年度,本集团与海康威视股份公司下属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合同,该合同包含系统为:信息设施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数据中心配套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机房工程以及基础设施等,该项工程不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28,334,012.3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该工程尚未开始施工。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230,332,041.71 | 260,600.22 | 244,232,377.67 | 272,975.99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59,808,527.54 | 32,440,292.24 |
应付账款 | 海康威视股份公司董监高及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 45,025,964.85 | 31,277,435.02 |
应付账款 | 中电下属企业 | 16,367,394.69 | 6,442,636.68 |
合计 | 121,201,887.08 | 70,160,363.94 |
/
租赁负债(含一年以内) | 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68,558,995.79 | 54,777,102.84 |
合计 | 68,558,995.79 | 54,777,102.84 | |
应付票据 | 海康威视股份公司董监高及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 14,378,188.78 | 24,314,184.13 |
应付票据 | 中电下属企业 | 2,713,099.22 | 2,938,006.99 |
合计 | 17,091,288.00 | 27,252,191.12 |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海康威视股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海康威视股份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根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21,195,458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6.98元/股(“2018股权激励”)。在授予日后的24个月为标的股票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包括锁定期内)的24个月至60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解锁:第一次解锁期为授予日24个月后至36个月内,解锁数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的40%;第二次解锁期为授予日36个月后至48个月内,解锁数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的30%;第三次解锁期为授予日48个月后至60个月内,解锁数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的30%。本集团员工参加海康威视股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海康威视股份公司权益工具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532,372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363,258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不适用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不适用 |
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2018年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标,对应已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344,253股于本年失效。员工跟投创新业务股权激励计划海康威视股份公司于2015年10月22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核心员工跟投创新业务管
/
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16年3月7日,海康威视工会代表大会通过了《核心员工跟投创新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包括本集团在内的创新业务子公司启动实施员工跟投的激励机制(以下简称“员工跟投计划”)。参与员工跟投计划的员工(以下简称“跟投员工”)与海康威视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海康威视工会”)签署《委托投资协议》,委托海康威视工会进行投资,海康威视工会作为委托人与信托公司合作,设立信托计划,由信托公司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将信托资金投资于创新业务子公司(上述跟投形式简称“跟投平台”)。员工跟投计划根据适用对象不同分为A计划和B计划。A计划的对象系由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创新业务子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组成,跟投所有创新业务。B计划的对象系由创新业务子公司核心员工且是全职员工组成,参与跟投其所在的创新业务子公司。跟投平台每年进行增资,增资部分对应的平台权益根据特定规则分配给符合跟投条件的核心员工。员工自持有跟投平台权益后的5年为等待期,在等待期内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则持有的跟投平台份额将由工会根据细则约定的价格退还份额清算价款。跟投平台每年新增份额授予跟投员工,本集团于每个授予日根据本集团员工新获得的跟投平台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判断是否构成股份支付。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海康威视股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根据授予日股票价格及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成本确定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各解锁期的业绩条件估计确定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34,834,521.67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0,352,029.91) |
其他说明员工跟投创新业务股权激励计划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以收益法评估确定(注)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各解锁期的业绩条件估计确定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37,293,652.92 | 121,367,387.09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5,926,265.83 | 36,840,532.29 |
注:跟投平台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主要包括本集团及海康集团下属其他创新业务公司的股权价值。上述股权的公允价值根据第三方机构评估确定,评估方法为现金流量折现法。其中使用的未来盈利预测及折现率等关键假设是基于本集团及其他创新业务公司的最佳估计。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资本承诺
单位:人民币千元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 | ||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 1,402,174 | 312,276 |
合计 | 1,402,174 | 312,276 |
(2)经营租赁承诺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集团对外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短期租赁合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 | 690 | 595 |
合计 | 690 | 595 |
(3)本年末,本集团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68,750,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68,750,000 |
、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集团的经营业务仅划分为1个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该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集团确定了1个报告分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本集团按收入来源地划分的对外交易收入和资产所在地划分的非流动资产: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分部1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来源于中国大陆境内的对外交易营业收入 | 3,089,802,178.54 | 3,089,802,178.54 | |
来源于中国大陆境外的对外交易营业收入 | 1,216,511,599.59 | 1,216,511,599.59 | |
位于中国大陆境内的非流动资产 | 850,528,394.97 | 850,528,394.97 | |
位于中国大陆境外的非流动资产 | 51,180.52 | 51,180.52 |
注:非流动资产归属于该资产所处区域,不包括长期应收款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信用期内 | 648,422,657.98 |
逾期半年以内 | 219,587,218.50 |
逾期半年至1年 | 14,530,493.20 |
逾期1年至1年半 | 1,252,801.68 |
逾期1年半到2年 | 1,370,148.92 |
逾期2年到2年半 | 113,234.73 |
逾期2年半到3年 | 393,816.86 |
逾期3年以上 | 24,686,711.66 |
应收账款 | 910,357,083.53 |
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 31,895,774.86 |
账面价值 | 878,461,308.67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4,679,631.95 | 2.71 | 24,679,631.95 | 100.00 | - | 25,077,464.00 | 3.09 | 22,872,681.20 | 91.21 | 2,204,782.8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85,677,451.58 | 97.29 | 7,216,142.91 | 0.81 | 878,461,308.67 | 786,102,297.80 | 96.91 | 5,814,962.05 | 0.74 | 780,287,335.75 |
其中: | ||||||||||
组合A | 183,297,228.83 | 20.13 | 1,133,388.28 | 0.62 | 182,163,840.55 | 164,309,133.76 | 20.26 | 936,323.50 | 0.57 | 163,372,810.26 |
组合B | 188,055,658.86 | 20.66 | 1,319,526.01 | 0.70 | 186,736,132.85 | 261,585,907.71 | 32.25 | 3,070,341.11 | 1.17 | 258,515,566.60 |
组合C | 255,457,545.72 | 28.06 | 4,763,228.62 | 1.86 | 250,694,317.10 | 243,869,944.15 | 30.06 | 1,808,297.44 | 0.74 | 242,061,646.71 |
集团内关联方 | 258,867,018.17 | 28.44 | - | - | 258,867,018.17 | 116,337,312.18 | 14.34 | - | - | 116,337,312.18 |
合计 | 910,357,083.53 | / | 31,895,774.86 | / | 878,461,308.67 | 811,179,761.80 | / | 28,687,643.25 | / | 782,492,118.55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宝塔集团下属公司 | 24,679,631.95 | 24,679,631.95 | 100.00 | |
合计 | 24,679,631.95 | 24,679,631.95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2018年,出票人为宝塔集团下属公司、承兑人为宝塔集团或其下属公司的部分银行承兑汇票由于未得到履约而由应收票据转入了应收账款,金额共计人民币39,850,000.00元。本集团积极通过诉讼、向前手追偿、退票、与前手共同协商分担损失等方式追回欠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相关款项的账面余额为人民币24,679,631.95元,本集团已全额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组合A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信用期内 | 180,343,283.31 | 261,678.10 | 0.15 |
逾期半年以内 | 1,660,239.95 | 16,602.40 | 1.00 |
逾期半年至1年 | 804,766.59 | 366,168.80 | 45.50 |
逾期1年至1年半 | - | - | - |
逾期1年半到2年 | 13,886.12 | 13,886.12 | 100.00 |
逾期2年到2年半 | 82,750.09 | 82,750.09 | 100.00 |
逾期2年半到3年 | 391,806.39 | 391,806.39 | 100.00 |
逾期3年以上 | 496.38 | 496.38 | 100.00 |
合计 | 183,297,228.83 | 1,133,388.28 | 0.6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有关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参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组合计提项目:组合B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信用期内 | 179,925,546.37 | 223,223.26 | 0.12 |
逾期半年以内 | 7,107,080.35 | 817,314.24 | 11.50 |
逾期半年至1年 | 846,581.33 | 220,111.15 | 26.00 |
逾期1年至1年半 | 163,394.10 | 49,018.23 | 30.00 |
逾期1年半到2年 | 6,316.96 | 3,158.48 | 50.00 |
逾期2年到2年半 | - | - | - |
逾期2年半到3年 | 156.42 | 117.32 | 75.00 |
逾期3年以上 | 6,583.33 | 6,583.33 | 100.00 |
合计 | 188,055,658.86 | 1,319,526.01 | 0.7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有关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参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组合计提项目:组合C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信用期内 | 241,169,360.74 | 392,967.34 | 0.16 |
逾期半年以内 | 9,341,116.64 | 289,574.62 | 3.10 |
逾期半年至1年 | 2,475,376.23 | 1,608,994.55 | 65.00 |
逾期1年至1年半 | 1,089,407.58 | 1,089,407.58 | 100.00 |
逾期1年半到2年 | 1,349,945.84 | 1,349,945.84 | 100.00 |
逾期2年到2年半 | 30,484.64 | 30,484.64 | 100.00 |
逾期2年半到3年 | 1,854.05 | 1,854.05 | 100.00 |
逾期3年以上 | - | - | - |
合计 | 255,457,545.72 | 4,763,228.62 | 1.8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有关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参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8,687,643.25 | 3,208,131.61 | 31,895,774.86 | |||
合计 | 28,687,643.25 | 3,208,131.61 | 31,895,774.8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58,867,018.17 | 28.44 | - |
第二名 | 161,658,273.28 | 17.76 | 191,248.71 |
第三名 | 84,755,180.08 | 9.31 | 84,948.81 |
第四名 | 30,174,479.82 | 3.31 | 33,191.93 |
第五名 | 29,904,144.49 | 3.28 | 170,177.93 |
合计 | 565,359,095.84 | 62.10 | 479,567.38 |
其他说明无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300,000,000.00 | 150,0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44,095,846.46 | 88,832,232.94 |
合计 | 344,095,846.46 | 238,832,232.9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4).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萤石软件 | 300,000,000.00 | 150,000,000.00 |
合计 | 300,000,000.00 | 150,000,000.00 |
(5).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萤石软件 | 300,000,000.00 | 2年以内 | 否 | |
合计 | 300,000,000.00 | / | / | / |
(6).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1年以内 | 44,178,462.88 |
1至2年 | 50,558.26 |
2至3年 | - |
3年以上 | 24,500.00 |
其他应收款 | 44,253,521.14 |
减:信用减值准备 | 157,674.68 |
账面价值 | 44,095,846.46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5,300,829.64 | 2,486,738.84 |
/
关联方往来款 | 36,294,491.99 | 81,807,107.19 |
员工备用金 | 2,658,199.51 | 2,731,231.91 |
保险理赔款 | - | 2,015,259.56 |
合计 | 44,253,521.14 | 89,040,337.50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90,874.75 | 2,737.05 | 14,492.76 | 208,104.56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870.55 | 870.55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846.38 | 846.38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44,873.55 | -374.43 | -5,181.90 | -50,429.88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45,130.65 | 2,386.79 | 10,157.24 | 157,674.68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08,104.56 | 50,429.88 | 157,674.68 | |||
合计 | 208,104.56 | 50,429.88 | 157,674.6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关联方往来款 | 36,294,491.99 | 1年以内 | 82.01 | - |
第二名 | 押金保证金 | 2,525,000.00 | 1年以内 | 5.71 | 21,967.50 |
第三名 | 押金保证金 | 363,612.02 | 1年以内 | 0.82 | 3,163.42 |
第四名 | 押金保证金 | 332,999.93 | 1年以内 | 0.75 | 14,085.90 |
第五名 | 押金保证金 | 300,000.00 | 1年以内 | 0.68 | 5,970.00 |
合计 | / | 39,816,103.94 | / | 89.97 | 45,186.82 |
(7).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36,208,673.46 | 136,208,673.46 | 136,208,673.46 | 136,208,673.46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136,208,673.46 | 136,208,673.46 | 136,208,673.46 | 136,208,673.46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萤石软件 | 30,000,000.00 | - | - | 30,000,000.00 |
/
美国萤石 | 6.46 | - | - | 6.46 |
香港萤石 | 8,987.00 | - | - | 8,987.00 |
欧洲萤石 | 6,199,680.00 | - | - | 6,199,680.00 |
重庆萤石 | 100,000,000.00 | - | - | 100,000,000.00 |
合计 | 136,208,673.46 | - | - | 136,208,673.46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165,733,878.85 | 3,573,171,236.60 | 4,157,410,074.31 | 3,677,809,890.97 |
其他业务 | 132,803,728.70 | 124,828,562.02 | 49,644,750.64 | 16,579,217.72 |
合计 | 4,298,537,607.55 | 3,697,999,798.62 | 4,207,054,824.95 | 3,694,389,108.69 |
主营业务收入(按类别)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智能家居摄像机 | 2,857,645,745.57 | 2,944,814,092.29 |
智能入户 | 335,655,329.75 | 333,222,638.14 |
其他智能家居产品 | 130,538,827.05 | 96,797,078.38 |
配件产品 | 254,596,201.95 | 290,215,255.01 |
物联网云平台 | 404,904,304.45 | 332,527,201.92 |
其他服务收入 | 182,393,470.08 | 159,833,808.57 |
合计 | 4,165,733,878.85 | 4,157,410,074.31 |
(2).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50,000,000.00 | 161,085,869.5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113,448.8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远期外汇合约投资收益 | - | 209,220.00 |
应收账款保理损失 | - | -8,581.63 |
合计 | 150,000,000.00 | 163,399,956.70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1、关联方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方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采购材料、接受劳务 | 116,508,972.21 | 125,745,189.93 |
海康威视股份公司董监高及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 采购材料、接受劳务 | 70,800,457.08 | 151,733,541.12 |
中电下属企业 | 采购材料、接受劳务 | 35,764,390.46 | 19,474,006.26 |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 | 采购材料、接受劳务 | 1,337,638,080.03 | 943,998,641.60 |
合计 | 1,560,711,899.78 | 1,240,951,378.91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417,672,617.12 | 394,076,965.33 |
中电下属企业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 135.89 |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425,738,004.47 | 266,555,248.68 |
合计 | 843,410,621.59 | 660,632,349.90 |
固定资产购销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采购固定资产 | 16,417,006.00 | 1,948,759.36 |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 | 采购固定资产 | 592,476.36 | 586,902.94 |
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销售固定资产 | 21,443.10 | 63,885.57 |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 | 销售固定资产 | 56,205,750.24 | 244,953.71 |
合计 | 73,236,675.70 | 2,844,501.58 |
(2)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短期租赁费(注) | 1,696,516.34 | 9,297,129.94 |
合计 | 1,696,516.34 | 9,297,129.94 |
注:短期租赁费系本公司向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租赁的生产经营及办公场所、设备等。本年度,本公司确认与仓库和生产办公场所关联租赁相关的使用权资产人民币15,477,753.34元(2021年度:人民币60,553,246.88元),分别确认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人民币15,656,441.93元及837,687.74元(2021年度:人民币18,416,289.34元及1,248,113.88元)。
(3)资金拆借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年末余额 | 上年发生额 | 年初余额 |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 | 资金拆出(收回) | -45,204,706.43 | - | -17,172,300.70 | 45,204,706.43 |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 | 资金拆入(偿还) | 122,167,638.83 | 1,152,362,459.05 | 601,835,161.16 | 1,030,194,820.22 |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 关联方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 | 资金拆借利息收入 | 351,131.24 | 1,417,851.43 |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 | 资金拆借利息支出 | 28,047,866.06 | 14,227,288.56 |
(4)关联方代收代付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 关联方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本公司为关联方代为支付员工薪酬 | - | 2,580,477.56 |
合计 | - | 2,580,477.56 |
/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 关联方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关联方为本公司代为支付员工薪酬 | - | 1,577,195.99 |
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关联方为本公司代为支付员工费用报销 | - | 118,875.12 |
合计 | - | 1,696,071.11 |
(5)关联方股份支付
本年度,本公司员工参与的与关联方相关的股权激励计划,详见附注(十三)。
(6)品牌标识
本公司与海康威视股份公司、PyronixLimited签订了《品牌标识使用许可合同》,海康威视股份公司、PyronixLimited将其拥有的部分品牌标识(含对应注册商标)无偿许可本公司使用,许可使用期限自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7)其他本公司员工参与海康威视股份公司相关的股权激励计划(详见附注(十三))。海康威视股份公司为本公司员工解禁的限制性股票代缴个人所得税,并由本公司向员工收取后统一与海康威视股份公司进行结算,于2022年度发生金额为人民币447,503.03元。本年度,本公司与海康威视股份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智源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消防工程建设合同,浙江智源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集团提供消防工程建设服务,该项工程不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30,756,121.0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该工程施工已结算人民币2,186,760.21元。本年度,本公司与海康威视股份公司下属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合同,该合同包含系统为:信息设施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数据中心配套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机房工程以及基础设施等,该项工程不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28,334,012.3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该工程尚未开始施工。
2、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信用减值准备 | 账面余额 | 信用减值准备 | ||
应收账款 | 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161,658,273.28 | 191,248.71 | 197,243,680.30 | 224,450.62 |
应收账款 |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 | 258,867,018.17 | - | 116,337,312.18 | - |
合计 | 420,525,291.45 | 191,248.71 | 313,580,992.48 | 224,450.62 | |
其他应收款 |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 | 36,294,491.99 | - | 81,807,107.19 | - |
应收股利 |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 | 300,000,000.00 | - | 150,000,000.00 | - |
合计 | 336,294,491.99 | - | 231,807,107.19 | - |
(2)应付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应付账款 | 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53,682,757.66 | 27,475,384.94 |
应付账款 | 海康威视股份公司董监高及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 19,075,291.77 | 31,277,435.02 |
应付账款 | 中电下属企业 | 14,221,509.62 | 5,793,636.68 |
应付账款 |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 | 231,445,876.51 | 117,136,181.45 |
合计 | 318,425,435.56 | 181,682,638.09 | |
其他应付款 |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 | 1,163,604,489.85 | 1,041,657,035.52 |
合计 | 1,163,604,489.85 | 1,041,657,035.52 | |
租赁负债 | 21,622,699.69 | 38,735,099.14 | |
合计 | 21,622,699.69 | 38,735,099.14 | |
应付票据 | 海康威视股份公司董监高及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 14,378,188.78 | 24,314,184.13 |
应付票据 | 中电下属企业 | 2,713,099.22 | 2,938,006.99 |
应付票据 |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 | 15,088,871.01 | 2,298,461.35 |
合计 | 32,180,159.01 | 29,550,652.47 |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80,310.05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4,046,484.2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78,795.37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109,540.5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37,435,428.9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22 | 0.7351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7.95 | 0.6525 | 不适用 |
本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表是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而编制的。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蒋海青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15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