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顺钠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就本次续聘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签字注册会计师和相关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且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8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72人,注册会计师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000人。
(7)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共审计上市公司449家。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其中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24家。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合计50,968.97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韩冰,于1999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8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1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 13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明,于2019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3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1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5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娟,于2014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7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1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3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0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8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103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较为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与义务。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
的职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并能够按照相关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够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故我们一致同意2023年度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