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九届七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单项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我们同意《关于2022年度单项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单项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我们同意《关于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我们认为中储智运本次终止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中储智运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重大影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我们同意《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是必要、合理的,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准确、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四、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我们同意《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我们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兼顾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对此方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我们同意《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该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已经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评价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并在经营活动中予以执行,在所有重大决策方面满足了风险有效控制的要求。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六、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我们同意《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通财务公司”)于2012年5月25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批准设立,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与其开展业务合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诚通财务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诚通财务公司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风险可控,与其发生的关联存贷款业务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同意《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于充分发挥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及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各自的资源优势、销售网络渠道优势以及物流业务网络优势,增强公司资源的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其关联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战略利益,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公司董事会对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签字:
马一德 张秋生 许多奇 张建卫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