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会计政策 ...... 5
第三章 会计科目设置 ...... 36
第四章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 53
第五章 会计报表格式 ...... 118
第六章 会计报表附注格式 ...... 119
第七章 附则 ...... 120
第一章 总则
一、制定依据及适应范围
为了规范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实际控制)子公司的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行为,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实际控制)子公司。。
二、财务报告目标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
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
三、会计基本假设
会计基本假设是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前提,是对会计核算所处的时间、空间环境所做的合理设定。会计核算的基本假设包括:
1.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是会计信息所反映的特定对象,也可称之为会计实体、会计个体。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编制应当集中反映特定对象的经济活动,并将其与其他经济实体区别开来,才能向财务报告使用者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提供与其经济决策有用的信息。
作为法律主体的公司是一个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以非法律主体作为会计主体进行会计核算。
2.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是指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企业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
3.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是指将一个企业持续经营的生产活动划分为一个个连续的、长短相同的
期间,又称会计期间。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会计期间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
公司会计年度应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4.货币计量
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财务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以货币计量,反映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在有些情况下,为了弥补货币计量的不足,公司应采用一些非货币指标作为会计报表的补充。公司会计核算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公司,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四、会计基础
公司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
五、记账方法和会计记录文字
公司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并使用中文记录和反映公司本身发生的各项交易和事项。
六、会计要素
公司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1.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公司所控制。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2.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3.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
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4.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公司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5.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6.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七、会计计量
企业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又称财务报告,下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其金额。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1.历史成本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2.重置成本
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在实务中,重置成本多用于盘盈固定资产的计量等。
3.可变现净值
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
额计量。可变现净值通常用于存货资产减值情况下的后续计量。
4.现值
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现值通常用于非流动资产可收回金额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价值的确定等。
5.公允价值
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公允价值主要应用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等。
八、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对企业财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是使财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对投资者等使用者决策有用应具备的基本特征。
1.可靠性
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2.相关性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做出评价或者预测。
3.可理解性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4.可比性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相互可比。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授权审批程序审批,并在财务报告附注中说明。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5.实质重于形式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6.重要性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报告使用者据以做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对上述重要程度的判断,应从质和量两方面分析。从性质上分析,当某一事项有可能对决策产生一定影响时,就属于重要项目;从数量上分析,当某一项目的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时,就可能对决策产生影响。企业在运用重要性原则时,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所采用的重要程度标准。
7.谨慎性
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谨慎性的应用也不允许企业设置秘密准备等。滥用谨慎性原则应按照前期差错更正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企业因滥用会计估计而多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转回(本核算办法允许转回的减值准备)的当期,应当遵循原渠道冲回的原则(如原追溯调整的,当期转回时仍然追溯调整至以前各期;原从上期利润中计提的,当期转回时仍然调整上期利润),不得作为增加当期利润处理。
8.及时性
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二章 会计政策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本政策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如遇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调整会计政策的,按调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第二条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将严格按照本政策的要求,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第二节 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第三条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第四条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五条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六条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第七条 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第八条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会计政策之第九条。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租赁应收款;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
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①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②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应收账款组合2:2015年3月1日(含2015年3月1日)后的污水处理业务客户的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3:供水与2015年3月1日(含2015年3月1日)前的污水处理业务客户的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4:工程施工业务客户的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5:检测业务客户的应收款项
③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1:工程施工
·合同资产组合2:其他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政府及事业单位的各类押金、代垫款、保证金及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的长期应收款包括应收工程款、应收保证金等款项。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工程款、应收押金、代垫款、保证金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长期应收款
·其他长期应收款组合1:应收政府及事业单位的各类押金、代垫款及保证金
·其他长期应收款组合2:应收其他款项对于应收质保金、应收工程款、应收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款、应收分期收款提供劳务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除应收融资租赁款、应收质保金、应收工程款、应收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款、应收分期收款提供劳务款之外的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本公司认为金融资产在下列情况发生违约:
·借款人不大可能全额支付其对本公司的欠款,该评估不考虑本公司采取例如变现抵押品(如果持有)等追索行动;
·或金融资产逾期超过90天。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金融资产转移与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
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第九条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第十条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了将在制水及污水处理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建造施工业务过程中所耗用的原材料及工程施工业务形成的合同履约成本。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为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且合同很可能订立的,在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则计入当期损益。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第十一条 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
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第十二条 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本会计政策之第十一条企业合并所述方法确认。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与其相关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
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本会计政策之第十七条。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及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给予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如运输费、安装费等。
(2)后续计量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15-50年 | 10-5 | 6.33-1.80 |
管网 | 35、40年 | 10-5 | 2.71-2.25 |
专用设备 | 7-15年 | 10-5 | 13.57-6.00 |
办公设备 | 5-7年 | 10-5 | 19-12,85 |
运输设备 | 5-10年 | 10-5 | 19-9 |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固定资产一般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估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本会计政策之第十七条资产减值所述方法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四条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本会计政策之十七条资产减
值所述方法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工程物资
本公司工程物资是指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
购入工程物资按成本计量,领用工程物资转入在建工程,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转作存货。
工程物资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本会计政策之第十七条。
资产负债表中,工程物资期末余额列示于“在建工程”项目。第十五条 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备注 |
软件 | 2-5年 | 直线平均法 | |
土地使用权 | 50-70年 | 直线平均法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本会计政策第十七条。第十六条 研究开发支出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
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第十七条 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第十八条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九条 长期待摊费用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条 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
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2)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3)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5)其他长期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第二十一条 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第二十二条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1)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2)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其后,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利息或分派股利,按照相关具体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处理。即以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分类为基础,确定该工具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等的会计处理。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作为本公司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发行金融工具,其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如分类为债务工具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从权益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 收入
(1)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
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本会计政策第八条(6))。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具体方法
本公司供水业务、污水处理业务及工程施工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销售商品
本公司自来水销售收入按照水表所记录的自来水用水量及物价部门核定的自来水单价确定。
②提供劳务
本公司污水处理服务收入于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时确认。
③工程施工
本公司的工程承包业务主要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在合同期内确认收入,本公司采用投入法,即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根据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④检测业务
本公司检测业务收入于提供检测服务时确认。第二十四条 合同成本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第二十五条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所得税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
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第二十六条 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本公司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根据其性质按照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核算,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确认为资本公积。
第二十七条 租赁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本公司认定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使用权资产的会计政策见本会计政策之第二十八条。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
本公司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短期租赁,本公司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将满足短期租赁条件的项目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低价值资产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4万元的租赁。
本公司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
行会计处理: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
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十八条 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本会计政策之第十七条。
第二十九条 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于提取时计入相关工程施工成本,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第三十条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
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工程施工业务收入
本公司的工程承包业务主要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合同期内按照投入法确定的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本公司管理层根据工程承包项目的合同预算,对于合同预计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作出合理估计以确定合同的履约进度,识别亏损性合同。如果合同总成本很可能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并确认为当期费用。由于建设工程的活动性质,于合同进行过程中,本公司需要对于各合同所编制的预算进行持续评估和修订,该修订会影响相关期间的收入、利润以及其他与工程承包相关的项目。
(2)租赁的归类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或者本公司是否已经实质上承担与租入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作出分析和判断。
(3)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款项减值是基于评估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鉴定应收款项减值要求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及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
计提或转回。
(5)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6)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7)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8)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9)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
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10)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第三十一条 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第三章 会计科目设置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本公司财务信息管理系统的需要,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会计核算特点统一设置会计科目。第二条 财务人员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使用会计科目,一级会计科目、部分二级以及二级以下明细科目由公司统一设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公司所属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在本单位账套中增设公司未作统一要求的二级以及二级以下明细科目及辅助核算。
第三条 财务人员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当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涉及现金收支的凭证应同时定义现金收支所涉及的现金流量表科目。第四条 公司一至二级会计科目名称、编号、级次如下表。
类型 | 级次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资产 | 1 | 1001 | 库存现金 |
资产 | 1 | 1002 | 银行存款 |
资产 | 2 | 100201 | 人民币 |
资产 | 2 | 100202 | 美元 |
资产 | 2 | 100203 | 港币 |
资产 | 2 | 100204 | 日元 |
类型 | 级次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资产 | 2 | 100205 | 欧元 |
资产 | 1 | 1012 | 其他货币资金 |
资产 | 2 | 101201 | 外埠存款 |
资产 | 2 | 101202 | 银行本票 |
资产 | 2 | 101203 | 银行汇票 |
资产 | 2 | 101204 | 信用卡 |
资产 | 2 | 101205 | 信用证保证金 |
资产 | 2 | 101206 | 存出投资款 |
资产 | 2 | 101207 | 在途货币资金 |
资产 | 2 | 101208 | 其他 |
资产 | 1 | 110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资产 | 1 | 1121 | 应收票据 |
资产 | 2 | 112101 | 内部单位 |
资产 | 2 | 112102 | 外部单位 |
资产 | 1 | 1122 | 应收账款 |
资产 | 2 | 112201 | 关联单位 |
资产 | 2 | 112202 | 非关联单位 |
资产 | 2 | 112203 | 抄表截止性差异 |
资产 | 1 | 1123 | 预付账款 |
资产 | 2 | 112301 | 关联单位 |
资产 | 2 | 112302 | 非关联单位 |
资产 | 1 | 1131 | 应收股利 |
资产 | 2 | 113101 | 关联单位 |
资产 | 2 | 113102 | 非关联单位 |
资产 | 1 | 1132 | 应收利息 |
资产 | 1 | 1221 | 其他应收款 |
资产 | 2 | 122101 | 关联单位 |
资产 | 2 | 122102 | 非关联单位 |
资产 | 2 | 122103 | 个人 |
类型 | 级次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资产 | 1 | 1231 | 坏账准备 |
资产 | 2 | 123101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资产 | 2 | 123102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资产 | 1 | 1241 | 拨付所属资金 |
资产 | 1 | 1251 | 待摊费用 |
资产 | 1 | 1403 | 原材料 |
资产 | 1 | 1462 | 合同资产 |
资产 | 2 | 146201 | 关联单位 |
资产 | 2 | 146202 | 非关联单位 |
资产 | 2 | 146299 | 其他 |
资产 | 1 | 1463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资产 | 1 | 1471 | 存货跌价准备 |
资产 | 1 | 1481 | 持有待售资产 |
资产 | 1 | 1482 |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
资产 | 1 | 1505 | 债权投资 |
资产 | 1 | 1506 | 其他债权投资 |
资产 | 1 | 1511 | 长期股权投资 |
资产 | 1 | 1512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资产 | 1 | 1531 | 长期应收款 |
资产 | 1 | 1532 | 未实现融资收益 |
资产 | 1 | 1601 | 固定资产 |
资产 | 1 | 1602 | 累计折旧 |
资产 | 1 | 1603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资产 | 1 | 1604 | 在建工程 |
资产 | 2 | 160401 | 建筑工程 |
资产 | 2 | 160402 | 安装工程 |
资产 | 2 | 160403 | 需安装设备 |
资产 | 2 | 160404 | 不需要安装设备 |
资产 | 2 | 160405 | 待摊费用 |
类型 | 级次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资产 | 2 | 160406 | 技术改造及大修理工程 |
资产 | 1 | 1605 | 工程物资 |
资产 | 2 | 160501 | 专用材料 |
资产 | 2 | 160502 | 专用设备 |
资产 | 2 | 160503 | 预付大型设备款 |
资产 | 1 | 1606 | 固定资产清理 |
资产 | 1 | 1701 | 无形资产 |
资产 | 1 | 1702 | 累计摊销 |
资产 | 1 | 1703 |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资产 | 1 | 1704 | 使用权资产 |
资产 | 2 | 170401 | 房屋及建筑物 |
资产 | 2 | 170402 | 土地使用权 |
资产 | 1 | 1705 | 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
资产 | 2 | 170501 | 房屋及建筑物 |
资产 | 2 | 170502 | 土地使用权 |
资产 | 1 | 1706 | 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 |
资产 | 2 | 170601 | 房屋及建筑物 |
资产 | 2 | 170602 | 土地使用权 |
资产 | 1 | 1711 | 商誉 |
资产 | 1 | 1801 | 长期待摊费用 |
资产 | 1 | 181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资产 | 2 | 181101 | 住房补贴 |
资产 | 2 | 181102 | 坏账准备 |
资产 | 2 | 181103 | 职工教育经费 |
资产 | 2 | 181104 | 三年以上应付未付款 |
资产 | 2 | 181105 | 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 |
资产 | 2 | 181106 | 污水处理费 |
资产 | 2 | 181107 | 以奖代补资金 |
资产 | 2 | 181108 | 项目建设扶持资金 |
类型 | 级次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资产 | 2 | 181109 | 工资 |
资产 | 2 | 181110 | 可抵扣亏损 |
资产 | 2 | 181111 | 其他政府奖励 |
资产 | 1 | 1901 | 待处理财产损溢 |
资产 | 2 | 190101 |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
资产 | 2 | 190102 | 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
负债 | 1 | 2001 | 短期借款 |
负债 | 2 | 200101 | 国内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
负债 | 2 | 200102 | 境外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
负债 | 2 | 200103 | 应付利息 |
负债 | 1 | 2101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负债 | 1 | 2201 | 应付票据 |
负债 | 1 | 2202 | 应付账款 |
负债 | 2 | 220201 | 关联单位 |
负债 | 2 | 220202 | 非关联单位 |
负债 | 1 | 2203 | 预收账款 |
负债 | 2 | 220301 | 关联单位 |
负债 | 2 | 220302 | 非关联单位 |
负债 | 1 | 2211 | 应付职工薪酬 |
负债 | 2 | 221101 | 工资 |
负债 | 2 | 221102 | 职工福利费 |
负债 | 2 | 221103 | 社会保险费 |
负债 | 2 | 221104 | 住房公积金 |
负债 | 2 | 221105 | 工会经费 |
负债 | 2 | 221106 | 职工教育经费 |
负债 | 2 | 221107 | 工资储备 |
负债 | 2 | 221108 | 劳务派遣工资 |
负债 | 2 | 221109 | 辞退福利 |
负债 | 1 | 2212 | 其他流动负债 |
类型 | 级次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负债 | 2 | 221201 | 短期融资券 |
负债 | 2 | 221202 | 其他 |
负债 | 1 | 2221 | 应交税费 |
负债 | 2 | 222101 | 应交增值税 |
负债 | 2 | 222102 | 未交增值税 |
负债 | 2 | 222103 | 预交增值税 |
负债 | 2 | 22210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负债 | 2 | 222105 | 教育费附加 |
负债 | 2 | 222106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负债 | 2 | 222107 | 房产税 |
负债 | 2 | 222108 | 土地使用税 |
负债 | 2 | 222109 | 车船使用税 |
负债 | 2 | 222110 | 印花税 |
负债 | 2 | 222111 | 企业所得税 |
负债 | 2 | 222112 | 水利建设基金 |
负债 | 2 | 222113 | 个人所得税 |
负债 | 2 | 222114 | 耕地占用税 |
负债 | 2 | 222115 | 资源税 |
负债 | 2 | 222116 | 契税 |
负债 | 2 | 222117 | 土地收益金 |
负债 | 2 | 222118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负债 | 2 | 222119 | 代扣代缴境外所得税 |
负债 | 2 | 222120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负债 | 2 | 222121 | 待转销项税额 |
负债 | 2 | 222122 | 简易计税 |
负债 | 2 | 222123 | 暂估入库进项税额 |
负债 | 1 | 2231 | 应付利息 |
负债 | 1 | 2232 | 应付股利 |
负债 | 2 | 223201 | 关联单位 |
类型 | 级次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负债 | 2 | 223202 | 非关联单位 |
负债 | 1 | 2241 | 其他应付款 |
负债 | 2 | 224101 | 关联单位 |
负债 | 2 | 224102 | 非关联单位 |
负债 | 2 | 224103 | 个人 |
负债 | 2 | 224104 | 班会费 |
负债 | 2 | 224105 | 三供一业 |
负债 | 1 | 2341 | 上级拨入资金 |
负债 | 1 | 2401 | 递延收益 |
负债 | 2 | 240101 | 中央财政拨款 |
负债 | 2 | 240102 | 以奖代补资金 |
负债 | 2 | 240103 | 项目建设扶持资金 |
负债 | 2 | 240104 | 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 |
负债 | 2 | 240105 | 三供一业 |
负债 | 2 | 240106 | 污水处理费 |
负债 | 2 | 240107 | 拆迁补偿款 |
负债 | 2 | 240199 | 其他 |
负债 | 1 | 2501 | 长期借款 |
负债 | 2 | 250101 | 境内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
负债 | 2 | 250102 | 境外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
负债 | 2 | 250103 | 应付利息 |
负债 | 1 | 2502 | 应付债券 |
负债 | 2 | 250201 | 债券面值 |
负债 | 2 | 250202 | 债券溢价 |
负债 | 2 | 250203 | 债券折价 |
负债 | 2 | 250204 | 应计利息 |
负债 | 2 | 250205 | 利息调整 |
负债 | 1 | 2701 | 长期应付款 |
负债 | 1 | 2702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类型 | 级次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负债 | 1 | 2703 | 租赁负债 |
负债 | 2 | 270301 | 租赁付款额 |
负债 | 2 | 270302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负债 | 1 | 2711 | 专项应付款 |
负债 | 2 | 271101 | 中央财政拨款 |
负债 | 2 | 271102 | 以奖代补资金 |
负债 | 2 | 271103 | 项目建设扶持资金 |
负债 | 2 | 271104 | 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 |
负债 | 2 | 271199 | 其他 |
负债 | 1 | 2801 | 预计负债 |
负债 | 1 | 2802 | 合同负债 |
负债 | 2 | 280201 | 关联单位 |
负债 | 2 | 280202 | 非关联单位 |
负债 | 2 | 280299 | 其他 |
负债 | 1 | 290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负债 | 2 | 290101 | 预缴税款 |
权益 | 1 | 4001 | 实收资本 |
权益 | 2 | 400101 | 国家资本 |
权益 | 2 | 400102 | 法人资本 |
权益 | 2 | 400103 | 个人资本 |
权益 | 2 | 400104 | 外商资本 |
权益 | 1 | 4002 | 资本公积 |
权益 | 2 | 400201 | 资本(或股本)溢价 |
权益 | 2 | 400202 |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
权益 | 2 | 400203 | 接受现金捐赠 |
权益 | 2 | 400204 | 股权投资准备 |
权益 | 2 | 400205 | 拨款转入 |
权益 | 2 | 400206 | 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
权益 | 2 | 400207 | 无偿调入(调出)固定资产 |
类型 | 级次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权益 | 2 | 400208 | 其他资本公积 |
权益 | 1 | 4003 | 专项储备 |
权益 | 1 | 4004 | 股本 |
权益 | 2 | 400401 | 国有资本 |
权益 | 2 | 400402 | 民营资本 |
权益 | 2 | 400404 | 外商资本 |
权益 | 1 | 4101 | 盈余公积 |
权益 | 2 | 410101 | 法定公积金 |
权益 | 2 | 410102 | 任意公积金 |
权益 | 2 | 410103 | 补充流动资本 |
权益 | 2 | 410104 | 储备基金 |
权益 | 2 | 410105 | 企业发展基金 |
权益 | 2 | 410106 | 利润归还投资 |
权益 | 1 | 4103 | 本年利润 |
权益 | 1 | 4104 | 利润分配 |
权益 | 2 | 410401 | 其他转入 |
权益 | 2 | 410402 | 提取法定公积金 |
权益 | 2 | 410403 | 提取任意公积金 |
权益 | 2 | 410404 | 提取储备基金 |
权益 | 2 | 410405 |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
权益 | 2 | 410406 |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
权益 | 2 | 410407 | 利润归还投资 |
权益 | 2 | 410408 | 应付优先股股利 |
权益 | 2 | 410409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权益 | 2 | 410410 | 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权益 | 2 | 410411 | 未分配利润 |
权益 | 1 | 4201 | 库存股 |
成本 | 1 | 5001 | 生产成本 |
类型 | 级次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成本 | 2 | 500101 | 工资 |
成本 | 2 | 500102 | 职工福利费 |
成本 | 2 | 500103 | 社会保险费 |
成本 | 2 | 500104 | 住房公积金 |
成本 | 2 | 500105 | 工会经费 |
成本 | 2 | 500106 | 职工教育经费 |
成本 | 2 | 500107 | 动力电 |
成本 | 2 | 500108 | 自来水费 |
成本 | 2 | 500109 | 水资源费 |
成本 | 2 | 500110 | 液氯 |
成本 | 2 | 500111 | 盐酸 |
成本 | 2 | 500112 | 氯酸钠 |
成本 | 2 | 500113 | 聚合铝 |
成本 | 2 | 500114 | 絮凝剂 |
成本 | 2 | 500115 | 醋酸钠 |
成本 | 2 | 500116 | 微生物营养剂 |
成本 | 2 | 500117 | 物料消耗 |
成本 | 2 | 500118 | 污泥处置费 |
成本 | 2 | 500119 | 污泥运输费 |
成本 | 2 | 500120 | 检测费 |
成本 | 2 | 500121 | 原水费 |
成本 | 2 | 500122 | 次氯酸钠 |
成本 | 2 | 500123 | 三氯化铁 |
成本 | 2 | 500124 | 氧化钙 |
成本 | 2 | 500199 | 其他 |
成本 | 1 | 5101 | 制造费用 |
成本 | 2 | 510101 | 工资 |
成本 | 2 | 510102 | 职工福利费 |
成本 | 2 | 510103 | 社会保险费 |
类型 | 级次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成本 | 2 | 510104 | 住房公积金 |
成本 | 2 | 510105 | 工会经费 |
成本 | 2 | 510106 | 职工教育经费 |
成本 | 2 | 510107 | 折旧费 |
成本 | 2 | 510108 | 修理费 |
成本 | 2 | 510109 | 办公费 |
成本 | 2 | 510110 | 水费 |
成本 | 2 | 510111 | 电费 |
成本 | 2 | 510112 | 物料消耗 |
成本 | 2 | 510113 | 低值易耗品 |
成本 | 2 | 510114 | 劳动保护费 |
成本 | 2 | 510115 | 租赁费 |
成本 | 2 | 510116 | 差旅费 |
成本 | 2 | 510117 | 会议费 |
成本 | 2 | 510118 | 保险费 |
成本 | 2 | 510119 | 运输费 |
成本 | 2 | 510120 | 大修理基金 |
成本 | 2 | 510121 | 检漏费 |
成本 | 2 | 510122 | 无形资产摊销 |
成本 | 2 | 510123 | 保安服务费 |
成本 | 2 | 510124 | 管网维护费 |
成本 | 2 | 510125 | 绿化费 |
成本 | 2 | 510126 | 物业费 |
成本 | 2 | 510199 | 其他 |
成本 | 1 | 5201 | 劳务成本 |
成本 | 1 | 5301 | 研发支出 |
成本 | 2 | 530101 | 资本化支出 |
成本 | 2 | 530102 | 费用化支出 |
损益 | 1 | 6001 | 主营业务收入 |
类型 | 级次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损益 | 2 | 600101 | 供水销售收入 |
损益 | 2 | 600102 | 工程收入 |
损益 | 2 | 600103 | 污水收入 |
损益 | 2 | 600104 | 流量仪表业务收入 |
损益 | 1 | 6051 | 其他业务收入 |
损益 | 2 | 605101 | 材料销售收入 |
损益 | 2 | 605102 | 租赁收入 |
损益 | 2 | 605103 | 对外工程收入 |
损益 | 2 | 605104 | 移表拆表收入 |
损益 | 2 | 605105 | 其他收入 |
损益 | 1 | 6101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损益 | 1 | 6111 | 投资收益 |
损益 | 2 | 611101 | 关联单位 |
损益 | 2 | 611102 | 非关联单位 |
损益 | 2 | 611103 | 计提减值准备 |
损益 | 1 | 6112 | 其他收益 |
损益 | 2 | 611201 | 税费返还 |
损益 | 2 | 611202 | 上市补助、奖励资金 |
损益 | 2 | 611203 | 发行债券补助、奖励资金 |
损益 | 2 | 611204 | 企业稳岗补贴 |
损益 | 2 | 611205 | 运营补助 |
损益 | 2 | 611206 | 建筑安装工程劳保调剂金 |
损益 | 2 | 611207 | 项目扶持资金 |
损益 | 2 | 611208 | 以奖代补资金 |
损益 | 2 | 611209 | 中央财政拨款 |
损益 | 2 | 611299 | 其他 |
损益 | 1 | 6113 | 资产处置损益 |
损益 | 2 | 611301 | 持有待售资产处置损益 |
损益 | 2 | 611302 | 非持有待售资产处置损益 |
类型 | 级次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损益 | 1 | 6301 | 营业外收入 |
损益 | 2 | 630101 | 非货币性交易收益 |
损益 | 2 | 630102 | 固定资产盘盈 |
损益 | 2 | 630103 | 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
损益 | 2 | 630104 | 罚款净收入 |
损益 | 2 | 630106 | 政府补助 |
损益 | 2 | 630107 | 其他 |
损益 | 1 | 6401 | 主营业务成本 |
损益 | 2 | 640101 | 自来水销售成本 |
损益 | 2 | 640102 | 污水处理业务成本 |
损益 | 2 | 640103 | 工程成本 |
损益 | 2 | 640104 | 流量仪表业务成本 |
损益 | 1 | 6402 | 其他业务成本 |
损益 | 2 | 640201 | 对外工程成本 |
损益 | 2 | 640202 | 材料销售成本 |
损益 | 2 | 640203 | 租赁成本 |
损益 | 2 | 640204 | 水池清洗 |
损益 | 2 | 640205 | 管件加工 |
损益 | 2 | 640206 | 移表拆表成本 |
损益 | 2 | 640299 | 其他成本 |
损益 | 1 | 6404 | 税金及附加 |
损益 | 2 | 640401 | 城市维护建设费 |
损益 | 2 | 640402 | 教育费附加 |
损益 | 2 | 640403 | 地方教育附加 |
损益 | 2 | 640404 | 房产税 |
损益 | 2 | 640405 | 土地使用税 |
损益 | 2 | 640406 | 车船使用税 |
损益 | 2 | 640407 | 印花税 |
损益 | 2 | 640408 | 水利建设基金 |
类型 | 级次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损益 | 2 | 640499 | 其他 |
损益 | 1 | 6601 | 销售费用 |
损益 | 2 | 660101 | 工资 |
损益 | 2 | 660102 | 职工福利费 |
损益 | 2 | 660103 | 职工教育经费 |
损益 | 2 | 660104 | 社会保险费 |
损益 | 2 | 660105 | 住房公积金 |
损益 | 2 | 660106 | 工会经费 |
损益 | 2 | 660107 | 差旅费 |
损益 | 2 | 660108 | 运输费 |
损益 | 2 | 660109 | 折旧费 |
损益 | 2 | 660110 | 修理费 |
损益 | 2 | 660111 | 大修理费用 |
损益 | 2 | 660112 | 劳动保护费 |
损益 | 2 | 660113 | 物料消耗 |
损益 | 2 | 660114 | 低值易耗品 |
损益 | 2 | 660115 | 水费 |
损益 | 2 | 660116 | 电费 |
损益 | 2 | 660117 | 广告费 |
损益 | 2 | 660118 | 装卸费 |
损益 | 2 | 660119 | 包装费 |
损益 | 2 | 660120 | 保险费 |
损益 | 2 | 660121 | 展览费 |
损益 | 2 | 660122 | 业务费 |
损益 | 2 | 660123 | 销售佣金及代理费 |
损益 | 2 | 660124 | 技术转让费 |
损益 | 2 | 660125 | 保安费 |
损益 | 2 | 660126 | 无形资产摊销 |
损益 | 2 | 660127 | 物业费 |
类型 | 级次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损益 | 2 | 660199 | 其他 |
损益 | 1 | 6602 | 管理费用 |
损益 | 2 | 660201 | 工资 |
损益 | 2 | 660202 | 职工福利费 |
损益 | 2 | 660203 | 职工教育经费 |
损益 | 2 | 660204 | 社会保险费 |
损益 | 2 | 660205 | 住房公积金 |
损益 | 2 | 660206 | 工会经费 |
损益 | 2 | 660207 | 差旅费 |
损益 | 2 | 660208 | 运输费 |
损益 | 2 | 660209 | 折旧费 |
损益 | 2 | 660210 | 修理费 |
损益 | 2 | 660211 | 大修理费用 |
损益 | 2 | 660212 | 劳务费 |
损益 | 2 | 660213 | 劳动保险费 |
损益 | 2 | 660214 | 劳动保护费 |
损益 | 2 | 660215 | 物料消耗 |
损益 | 2 | 660216 | 低值易耗品摊销 |
损益 | 2 | 660217 | 水费 |
损益 | 2 | 660218 | 电费 |
损益 | 2 | 660219 | 广告费 |
损益 | 2 | 660220 | 租赁费 |
损益 | 2 | 660221 | 办公费 |
损益 | 2 | 660222 | 会议费 |
损益 | 2 | 660223 | 财产保险费 |
损益 | 2 | 660224 | 业务宣传费 |
损益 | 2 | 660225 | 网络信息费 |
损益 | 2 | 660226 | 董事会会费 |
损益 | 2 | 660227 | 业务招待费 |
类型 | 级次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损益 | 2 | 660228 | 出国人员经费 |
损益 | 2 | 660229 | 咨询费 |
损益 | 2 | 660230 | 中介机构费 |
损益 | 2 | 660231 | 诉讼费 |
损益 | 2 | 660232 | 排污费 |
损益 | 2 | 660233 | 绿化费 |
损益 | 2 | 660234 | 技术转让费 |
损益 | 2 | 660235 | 技术开发费 |
损益 | 2 | 660236 | 救济抚恤金 |
损益 | 2 | 660237 | 辞退福利 |
损益 | 2 | 660238 | 物业管理费 |
损益 | 2 | 660239 | 劳保工资 |
损益 | 2 | 660240 | 无形资产摊销 |
损益 | 2 | 66024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损益 | 2 | 660242 | 工程保修费 |
损益 | 2 | 660243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损益 | 2 | 660244 | 党建工作经费 |
损益 | 2 | 660245 | 保安费 |
损益 | 2 | 660246 | 研发费用 |
损益 | 2 | 660247 | 纪检监察专项工作经费 |
损益 | 2 | 660299 | 其他 |
损益 | 1 | 6603 | 财务费用 |
损益 | 2 | 660301 | 利息支出 |
损益 | 2 | 660302 | 利息收入 |
损益 | 2 | 660303 | 汇兑损益 |
损益 | 2 | 660304 | 借款手续费 |
损益 | 2 | 660305 | 其他 |
损益 | 1 | 6701 | 资产减值损失 |
损益 | 2 | 670101 | 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类型 | 级次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损益 | 2 | 670102 | 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损益 | 2 | 670103 | 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损益 | 2 | 670104 | 计提的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损益 | 1 | 6702 | 信用减值损失 |
损益 | 2 | 670201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损益 | 2 | 670202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损益 | 2 | 67020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损益 | 2 | 670204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损益 | 2 | 670205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损益 | 2 | 670206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损益 | 1 | 6711 | 营业外支出 |
损益 | 2 | 671101 | 固定资产盘亏 |
损益 | 2 | 671102 | 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
损益 | 2 | 671103 | 出售无形资产损失 |
损益 | 2 | 671105 | 罚款支出 |
损益 | 2 | 671106 | 捐款支出 |
损益 | 2 | 671107 | 非常损失 |
损益 | 2 | 67110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损益 | 2 | 671109 | 赔偿金 |
损益 | 2 | 671110 | 违约金 |
损益 | 2 | 671111 | 公益救济性捐赠 |
损益 | 2 | 671112 | 资产评估减值 |
损益 | 2 | 671113 | 处置在建工程净损失 |
损益 | 2 | 671114 | 扶贫支出 |
损益 | 2 | 671199 | 其他 |
损益 | 1 | 6801 | 所得税费用 |
损益 | 2 | 680101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损益 | 2 | 68010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损益 | 1 | 6901 |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第五条 如遇会计相关法规对会计科目进行调整的,或公司因业务需要增减会计科目的,公司可对上述会计科目予以调整。
第四章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科目
1001 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的库存现金。
二、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超过库存现金限额部分应当及时交存银行,并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公司不得坐支相关收入款项。
三、公司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四、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从银行提取现金,根据支票存根所记载的提取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公司因其他原因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属于现金短缺,应按实际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现金溢余,按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查明原因后作如下处理:
1.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或“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属于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处理,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2.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公司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人民币;
2.美元;
3.港币;
4.日元;
5.欧元。
三、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正确地进行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结算,并按照本办法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四、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填制日期和依据:
(一)采用商业汇票方式。其中:⑴采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的,收款时应将要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连同填制的邮划或电划委托收款凭证,一并送交银行办理转账,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时应在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时,据以编制付款凭证。⑵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的,收款时应将要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连同填制的邮划或电划委托收款凭证,一并送交银行办理转账,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时应在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时,据以编制付款凭证。若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时,应按规定填制贴现凭证,连同汇票一并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据以编制收款凭证。
(二)采用银行本票方式。收款时应将本票连同进账单送交银行办理转账,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时在填送“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本票后,根据申请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公司因银行本票超过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在交回本票和填制的进账单经银行审核盖章后,根据进账单第一联编制收款凭证。
(三)采用支票方式。对于收到的支票,应在收到支票的当日填制进账单连同支票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或根据银行转来由签发人送交银行支票后,经银行审查盖章的进账单第一联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对于付出的支票,应根据支票存根和有关原始凭证及时编制付
款凭证。
(四)以现金存入银行,应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交款回单及时编制现金付款凭证,据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不再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向银行提取现金,根据支票存根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据以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不再编制现金收款凭证)。
(五)发生的存款利息,根据银行通知及时编制收款凭证。
五、公司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度终了,公司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六、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公司将现金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库存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外埠存款;
2.银行本票;
3.银行汇票;
4.信用卡;
5.信用证保证金;
6.存出投资款;
7.在途货币资金;
8.其他。
三、本科目除按设置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外,并按银行本票、信用证的收款单位等设置明细账。有信用卡业务的公司应当在“信用卡”明细科目中按开出信用卡的银行和信用卡种类及持卡人设置明细账。
四、公司应加强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及时办理结算,对于逾期尚未办理结算的银行本票等,应按规定及时转回,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司应严格
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其他货币资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五、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的账务处理
(一)外埠存款是指公司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公司将款项委托当地银行汇往采购地开立专户时,根据汇出款项凭证,编制付款凭证,进行帐务处理,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外出采购人员报销用外埠存款支付材料的采购货款等款项时,借记“工程物资\原材料\应交税费”等,货记本科目。完成采购任务,将多余的外埠存款转回当地银行时,应根据银行的收款通知,编制收款凭证,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银行本票存款,是指公司为取得银行本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公司向银行提交“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本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公司使用银行本票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工程物资”“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因本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要求退款时,应当填制进账单一式两联,连同本票一并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银行汇票存款是公司为取得银行汇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公司向银行提交“银行汇票委托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汇票时,应当根据银行盖章的委托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公司使用银行汇票后,应根据发票账单及开户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等凭证,借记“工程物资\原材料\应交税费”等,货记本科目。银行汇票使用完毕,应转销,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信用卡存款,是指公司为取得信用卡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公司应按规定填制申请表,连同支票和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发卡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公司用信用卡购物或支付有关费用,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司信用卡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向其账户续存资金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五)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是指公司为取得信用证按规定存入银行的保证金。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应按规定向银行提交开证申请书、信用证申请人承诺书和购销合同。公司向银行交纳保证金,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根据开证行交来的信用证来单通知书及有关单据列明的金额,借记“工程物资”或“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银行存款”科目。
(六)存出投资款,是指公司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公司
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时,应按实际划出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购买股票、债券等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借记“短期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七)在途货币资金,是指公司同所属单位之间或上下级之间的汇、解款项,在月终时如有未达的汇入款项,应作为在途货币资金处理。根据汇出单位的通知,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持有的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司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明细科目核算。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按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1121 应收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销售自来水、原材料、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内部单位;
2.外部单位。
三、公司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票面利率、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未计提的利息,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四、公司持有的应收票据不得计提坏账准备,待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后,再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但是,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公司所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五、应收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因提供产品或劳务等而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按应收票据的面值,借记本科目,按实现的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二)公司收到应收票据以抵偿应收账款时,按应收票据面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如为带息应收票据,应于期末时,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和确定的利率计算计提利息,计提的利息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三)公司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贴现凭证第四联收账通知,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余额,贷记短期借款。如为带息应收票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借款,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因承兑人的银行账户不足支付,公司收到银行退回的应收票据、支款通知和拒绝付款理由书或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时,按所付本息,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短期借款”,贷记“应收票据”;如果公司的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银行作逾期贷款处理时,应按转作贷款的本息,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四)公司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价值,借记“工程物资”或“原材料”等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
本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如为带息应收票据,公司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价值,借记“工程物资”或“原材料”等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尚未计提的利息,贷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应收或应付的金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应收票据到期,应分别情况处理:
1.收回应收票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2.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绝付款证明等,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3.到期不能收回的带息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后,期末不再计提利息,其所包含的利息,在有关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待实际收到时再冲减收到当期的财务费用。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价值和应计利息。
1122 应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销售自来水、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提供安装业务、销售材料等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二、本科目设置以二级下明细科目:
1.关联单位;
2.非关联单位;
3.抄表截止性差异。
三、应收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公司发生应收账款,按应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等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垫费用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公司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别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处理。
(一)受让包括现金在内的单项或多项金融资产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应当
以其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确认金额与债权终止确认日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但是,收取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即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存在差异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二)受让非金融资产成本等于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加上直接相关税费,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受让非金融资产成本可比照购买相关资产成本确定,将“购买价款”替换为“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即可。
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应当按照下列原则以成本计量:
(1)存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以及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
(2)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资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
(3)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
(4)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其他成本。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
(5)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
(6)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以及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1123 预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照相关合同规定预付给供货单位或提供劳务单位的款项。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关联单位;
2.非关联单位。
三、预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公司预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所购物资、商品供
货单位或提供劳务单位的发票账单时,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本科目。补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公司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公司应按预计不能收到所购货物的预付账款账面余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除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的预付账款外,其他预付账款不得计提坏账准备。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预付的款项;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补付的款项。
1131 应收股利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关联单位;
2.非关联单位。
三、应收股利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二)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的,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或“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属于其在取得本公司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
(三)取得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借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等。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1132 应收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发放贷款、各类债券投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公司购入的一次还本付息的债权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在“债权投资”科目核算。
二、应收利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取得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取得的债权投资,应按该投资的面值,借记“债权投资”科目,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债权投资”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债权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本科目,按债权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债权投资”科目。
债权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权投资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债权投资”科目,按债权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债权投资”科目。
(三)取得的其他债权投资,比照(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应收利息实际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利息。
1221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存出保证金等。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关联单位;
2.非关联单位;
3.个人。
三、其他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公司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1231 坏账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的损失准备。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三、坏账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计提;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公司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转销应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三)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提取但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
1241 拨付所属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拨付给分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资金。
二、本科目可设置客商辅助核算。
三、拨付所属资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公司拨付分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分公司归还资金时,编制相反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但尚未收回的资金。
1251 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各项费用。
二、待摊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发生(支付)各项待摊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受益期摊销时,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已支出但尚未摊销完毕的费用。
1403 原材料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实际成本。
二、公司的各种材料,应当定期清查盘点,发现盘盈、盘亏、毁损的材料,按照实际成本(或估计价值)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据资产处置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盘盈的各种材料,应当冲减当期的管理费用;盘亏或毁损的材料,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当期管理费用;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材料盘亏或毁损,计入当期的营业外支出。
如盘盈或盘亏的材料,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调整当期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三、原材料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
(二)投资者投入的材料,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借记本科目,按其在实收资本(或股本)中所拥有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三)公司接受捐赠的材料,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1)同类或类似存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同类或类似存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存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四)盘盈的材料,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作为实际成本。公司盘盈的材料,按照确定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五)生产经营领用材料,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出售材料结转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
1462 合同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因素的权利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关联单位;
2.非关联单位;
3.其他。
三、合同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合同对价或在该对价到期应付之前,已经向客户转让了商品的,应当按已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借记本科目或“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公司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时,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1463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合同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471 存货跌价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发生减值的,按存货可变现净额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二)公司(建造承包商)建造合同执行中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应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合同完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
“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
1481 持有待售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
二、本科目可按资产类别设置辅助核算。
三、持有待售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公司将相关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时,按各类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等,借记“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等科目,按各项资产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等科目,适用《企业会计准备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资产的账面余额。
1482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适用《企业会计准备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持有待售的处置组计提的允许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和商誉的减值准备。
二、本科目可按资产类别设置辅助核算。
三、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初始计量或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资产减值转回的,按允许转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505 债权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二、本科目可按债权资产类别和品种,分别按“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债权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取得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应按该投资的面值,借记本科目,
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本科目,按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三)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四)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借记“其他债权投资”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五)出售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
1506 其他债权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二、本科目可按其他债权资产类别和品种,分别按“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变动”等进行明细核算。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三、其他债权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按其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借记本科目,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
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公司取得的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的,应按债券的面值,借记本科目,按支付的价款总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其他债权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其他债权投资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其他债权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本科目,按其他债权投资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三)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确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按减记的金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金额,贷记“其他综合收益”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随后会计期间内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事项有关的,应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借记本科目,贷记“信用减值损失”科目;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为股票等权益工具投资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综合收益”科目。
(四)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债权投资”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已计提减值损失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五)出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借记或贷记“其他综合收益”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1511 长期股权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联营企业),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二、本科目可按被投资单位设置辅助核算,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还应当分别“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其他综合收益”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初始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1.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借记本科目,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或借记有关负债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为借方差额的,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科目。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购买日按公司合并成本(不含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本科目,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支付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或借记有关负债科目,按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涉及以库存商品等作为合并对价的,应按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并同时结转相关的成本。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以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等其他方式(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科目。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
(3)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
(4)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1.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科目;或做相反分录。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属于被投资单位在本公司取得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
2.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方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但以本科目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还需承担的投资损失,应将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应收款”等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除按照以上步骤已确认的损失外,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将承担的损失,确认为预计负债。发生亏损的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处理。
被投资单位以后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公司计算应分得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簿中登记。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发生变动的,公司应当按照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其他综合收益。
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
投资方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方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将长期股权投资自成本法转按权益法核算的,应按转换时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转换时占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长期股权投资自权益法转按成本法核算的,除构成企业合并的以外,应按中止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还应当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
151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
二、本科目可按被投资单位设置辅助核算。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531 长期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的长期应收款项,包括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为客户提供重大融资利益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产生的应收款项等。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按债务人设置辅助核算。
三、长期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出租人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租赁款,在租赁期开始日,应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借记本科目,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最低租赁收款额和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二)合同中存在企业为客户提供重大融资利益的,企业应按照应收合同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等科目,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而需支付的金额(即现销价格)确定的交易价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三)如有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由本公司承担的部分,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以后,还需承担的投资损失,应以本科目中实质上构成了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部分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除上述已确认投资损失外,投资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仍应承担的损失,确认为预计负债。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长期应收款。
1532 未实现融资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分期计入租赁收入或利息收入的未实现融资收益。
二、未实现融资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出租人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租赁款,在租赁期开始日,应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和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期计算确定的融资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租赁收入”科目。
(二)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长期应收款,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按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期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转入当期收益的未实现融资收益。
1601 固定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固定资产的原价。
二、本科目按资产类别、部门设置辅助核算。
三、固定资产的确认
(一)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
1.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在对固定资产进行确认时,应当按照固定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考虑公司的具体情形加以判断。 (二)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公司提供经济利益,从而适用不同的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
四、固定资产的计量
固定资产应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如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如果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
(一)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
(二)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四)公司的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为了适应新技术发展的需要,或者为维护或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当对于现有固定资产进行维护、改建、扩建或者改良时,
如果这项支出增强了固定资产获取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提高了固定资产的性能,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即使可能流入公司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则应将该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否则,应将这些后续支出予以费用化,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转销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五)公司内部各核算主体之间无偿调拨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所发生的拆卸费、运输费、安装费等,分别由调出、调入单位计入当期损益。
(六)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3.如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七)盘盈的固定资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中,还应当包括公司为取得固定资产而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相关税费。
(八)公司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与所购置的计算机硬件一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九)用借款购建固定资产,其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如固定资产的购建发生非正常中断时间较长的,其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不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将其计入当期损益,直到购建重新开始;但如中断是使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所必需的程序,则中断期间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仍应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
五、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
(一)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二)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三)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四)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五)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记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六、固定资产增加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再转入本科目。
(二)自行建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应按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成本后再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等科目。
(四)接受捐赠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
(五)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六)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作为调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已提折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账面原值与已提折旧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按所发生的安装费、包装费、运杂费等,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七、固定资产减少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账务处理。
(二)捐赠转出的固定资产,应按固定资产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该项固定资产已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贷记本科目;按该项固定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
“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捐赠转出的固定资产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余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三)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无偿调出固定资产(仅只内部调拨),按调出固定资产的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调出固定资产的原值与已提折旧的差额,借记“资本公积”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发生的拆卸费等,借记“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盘亏的固定资产,按其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该项固定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本科目。
(五)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按减少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本科目。
(六)公司对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八、公司应当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和每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
九、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期末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1602 累计折旧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二、本科目按资产类别设置辅助核算。
三、公司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并考虑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同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公司所在地,以供投资者等有关各方查阅。公司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作为会计估计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
四、公司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如果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按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五、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应采用年限平均法。
公司因更新改造等原因而调整固定资产价值的,应当根据调整后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和净残值计提折旧。
对于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公司应当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计提折旧。
六、公司一般应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应提的折旧总额。应提的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价减去预计残值加上预计清理费用。
七、累计折旧的主要账务处理
公司按月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八、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累计额。
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科目按资产类别、部门设置辅助核算。
三、公司应按以下办法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在用的固定资产
在用的固定资产,除特殊情况下,一般不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技术不断更新或该设备遭毁损,以致上述资产对公司的可使用价值下降,则应按其可回收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可回收金额以销售净价和使用价值两者中的较高数额为准。使用价值是指预期资产持续使用所形成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在评估使用价值时,如果该类设备基本上不能独立于其他资产产生现金流入,则应以能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类别来确定可收回金额,即在实际操作上,要与其他生产用设备一并计算可回收金额。
2.不需用且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不需用且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应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3.未使用等其他固定资产
未使用等其他固定资产应逐项检查,如果发生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情况,应按其可回收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四、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公司发生固定资产减值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提取尚未转销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604 在建工程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进行基建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需要安装设备的价值。
公司根据项目概算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器具、购入的无形资产及发生的不属于工程支出的其他费用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建筑工程;
2.安装工程;
3.需安装设备;
4.不需安装设备;
5.待摊费用;
6.技术改造及大修理工程。
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处理。
三、在建工程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发包的工程,应于按合同规定向承包公司预付工程款、备料款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以拨付给承包公司的材料抵作预付备料款的,应按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物资”科目;将需要安装设备交付承包公司进行安装时,应按设备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物资”科目;与承包公司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补付的工程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二)公司自营的工程,领用工程用材料物资时,应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物资”科目;工程领用本公司库存材料的,应按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
工程领用本公司的库存商品时,按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加上应交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按应交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工程应负担的职工工资,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三)工程发生的工程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等,借记本科目,“应交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工程物资在建设期间发生的盘亏、报废及毁损,其处置损失,报经批准后,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物资”科目;盘盈的工程物资或处置收益,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在建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工程完工后应当进行清理,已领出的剩余材料应当办理退库手续,借记“工程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公司应当计算各项交付使用固定资产的成本,编制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明细表。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的成本。
1605 工程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为基建工程、更新改造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为工程准备的材料、尚未交付安装的需要安装设备的实际成本,以及基本建设期间根据项目概算购入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等的实际成本。公司购入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应当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专用材料;
2.专用设备;
3.预付大型设备款。
工程物资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科目,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处理。
三、工程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应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
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二)工程领用工程物资,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等;工程完工后对领出的剩余工程物资应当办理退库手续,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工程完工,将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交付生产使用时,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如转作本公司存货的,按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按转入存货的剩余工程物资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如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对外出售的,出售时,应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的成本。
(四)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减去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部分,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的,计入或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已经完工的,计入营业外收支。
(五)公司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工程物资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工程物资遭受损毁、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工程物质不可收回的部分,应当提取减值准备。在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为工程购入但尚未领用的专用材料的实际成本、购入需要安装设备的实际成本,以及为生产准备但尚未交付的工具及器具的实际成本等。
1606 固定资产清理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转出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
二、固定资产清理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转出的固定资产,按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二)清理过程中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资产处
置损益”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
1701 无形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持有的无形资产成本,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软件、土地使用权等。
二、本科目按资产类别、部门设置辅助核算。
三、公司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应按以下规定确定:
(一)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二)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实际成本。
(三)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1)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四)公司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在该项土地建设房屋时,也不结转至在建工程。与地上附着物一同购入的土地使用权应按各类资产的公允价值占购入金额的比例计入无形资产成本。
(五)公司购置计算机用的各种程序软件,如财务管理软件、计费系统软件等均属无形资产。
对于非生产经营用的零星购入的金额较小的软件,可以在购买时直接记入“管理费用”。
对于和其他资产一同购入的计算机软件,如果相对价值较小,则无须单独核算,可以计入其他资产的成本,视为其他资产的组成部分核算;反之,则需要单独核算。比如,只是作为电脑必不可少的附件随机购入的、金额相对较小的软件,就不必单独
核算;但如果是连同一组电脑购入、金额也相对较大(甚至占主要部分)的管理系统软件,则应单独核算。
四、无形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股本”等科目。
(三)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按应予资本化的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研发支出”科目。
(四)公司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并按出让年限或土地使用权用途的法定最高使用年限进行摊销。
(五)公司用无形资产向外投资,比照非货币性交易的规定处理。
(六)公司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项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
(七)公司出租无形资产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结转出租无形资产的成本时,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已入账无形资产的成本。
1702 累计摊销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
二、本科目按资产类别设置辅助核算。
三、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一)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二)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三)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二者之中较短者。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剩余出让年限(出让地)或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划拨地)进行摊销。公司购入的软件在2-5年的时间平均摊销。若预计某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应当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四、累计摊销的主要账务处理
公司按期(月)计提无形资产的摊销,借记“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无形资产还应同时结转累计摊销。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额。
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公司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科目按资产类别、部门设置辅助核算。
三、公司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四、公司应按照以下办法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土地使用权
一般情况下不计提减值准备,除非由于外部市场、经济环境有重大变化,致使其使用价值大幅减少,该资产减值参照“在用的固定资产”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计提。
2.软件
如果出现技术更新等情况对软件的使用价值有重大影响,公司应按该软件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五、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末,公司所持有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的,应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二)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情况时,应当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一)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并且该项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
和转让价值;
(二)某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并且已不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
(三)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丧失了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情形。
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704 使用权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房屋及建筑物;
2.土地使用权。
三、使用权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按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贷记“租赁负债”科目;对于租赁期开始日之前支付租赁付款额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贷记“预付款项”等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预计将发生的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等成本的现值,贷记“预计负债”科目。
(二)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算租赁负债的,当租赁负债增加时,应当按增加额借记本科目,贷记“租赁负债”科目;除下述(三)中的情形外,当租赁负债减少时,应当按减少额借记“租赁负债”,贷记本科目;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应当按仍需进一步调减的租赁负债金额,借记“租赁负债”科目,贷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
(三)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按缩小或缩短的相应比例,借记“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差额借记或贷记“资产处置收益”科目。
(四)公司转租使用权资产形成融资租赁的,应当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差额借记或贷记“资产处置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使用权资产的成本余额。
1705 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对租赁期内使用权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房屋及建筑物;
2.土地使用权。
三、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承租人通常应当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按月计提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借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因租赁范围缩小、租赁期缩短或转租等原因减记或终止确认使用权资产时,承租人应同时结转相应的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使用权资产的累计折旧额。
1706 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使用权资产的减值准备。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房屋及建筑物;
2.土地使用权。
三、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
1711 商誉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合并中形成的商誉价值。商誉发生减值的,应单独设置“商誉减值准备”科目,比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处理。
二、商誉的主要账务处理
非同一控制下公司合并中确定的商誉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商誉的价值。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二、长期待摊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摊销时,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摊销的各项长期待摊费用的摊余价值。
1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本科目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项目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确认,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等科目;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公司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于购买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商誉”等科目。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中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毁损的价值。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三、待处理财产损溢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盘盈的各种库存材料、工程物资等,借记“原材料”“工程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司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盘亏、毁损的各种库存材料、工程物资、固定资产等,借记本科目、“累计折旧”等科目,贷记“原材料”“工程物资”“固定资产”等科目。
(二)盘盈、盘亏、毁损的财产,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流动资产的盘盈,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应当先减去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借记“原材料”“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剩余净损失,属于非常损失部分,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一般经营损失部分,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减去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部分,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的,计入或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已经完工的,计入营业外收支。
固定资产的盘亏,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公司清查的各种财产的损溢,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如清查的各种财产的损溢,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的,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七、本科目处理前的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的净损失;处理前的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的净溢余。期末,处理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二)负债类科目
2001 短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借款,在“长期借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此外,公司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在“其他应付款”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国内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2.境外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3.应付利息。
三、短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公司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短期借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的本金和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短期借款利息。
2101 交易性金融负债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交易性金融负债类别,分别“本金”“公允价值变动”等设置明细核算。
三、交易性金融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贷
记本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按交易性金融负债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处置交易性金融负债,应按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该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2201 应付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本科目可按债权人设置辅助核算。
三、公司应当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票面利率、合同交易号、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资料。应付票据到期结清时,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四、应付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或以承兑商业汇票抵付货款、应付账款时,借记“工程物资”“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银行支付到期票据的付款通知,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公司开出的商业汇票,如为带息票据,应于期末计算应付利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票据到期支付本息时,按票据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未计的利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应付票据到期,如公司无力支付票款,按应付票据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到期不能支付的带息应付票据,转入“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后,期末时不再计提利息。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持有尚未到期的应付票据本息。
2202 应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关联单位;
2.非关联单位。
三、应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公司购入材料、工程物资等已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时,应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公司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应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有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公司偿付应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公司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抵付应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等科目。
四、公司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别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处理。
(一)债务人以单项或多项金融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偿债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偿债金融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对于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清偿债务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记入“投资收益”科目。对于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清偿债务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记入“盈余公积”“利润分配”等科目。
(二)以单项或多项非金融资产清偿债务,或者以包括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在内的多项资产清偿债务的,不需要区分资产处置损益和债务重组损益,也不需要区分不同资产的处置损益,而应将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其他收益”科目。偿债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债务人以日常活动产出的商品或服务清偿债务的,应当将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存货等相关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其他收益”科目。
债务人以包含非金融资产的处置组清偿债务的,应当将所清偿债务和处置组中负债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处置组中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其他收益”科目。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处置组中的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三)以债务转为权益工具,债务人初始确认权益工具时,应当按照权益工具的
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债务人因发行权益工具而支出的相关税费等,应当依次冲减资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四)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清偿的,如果修改其他条款导致债务终止确认,债务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重组债务,终止确认的债务账面价值与重组债务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如果修改其他条款未导致债务终止确认,或者仅导致部分债务终止确认,对于未终止确认的部分债务,债务人应当根据其分类,继续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适当方法进行后续计量。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债务人应当根据重新议定合同的现金流量变化情况,重新计算该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记入“投资收益”科目。公司对于由于债权单位撤销或者其他原因而无法支付出去的应付账款,应及时转销该笔无法支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余额。
2203 预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包括预收租金、预收长期资产出售款,以及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不成立时的预收款项。不再包含根据新收入准则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反映)。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关联单位;
2.非关联单位。
三、预收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公司收到预收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预收款项的余存额;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转销的款项。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工资;
2.职工福利费;
3.社会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
6.职工教育经费;
7.工资储备;
8.劳务派遣工资;
9.辞退福利。
三、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管理部门人员、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公司无偿向职工提供住房等固定资产使用的,按应计提的折旧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按每期应支付的租金,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公司以现金与职工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在可行权日之后,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当期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五)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等,公司通过银行直接向员工专用工资账户支付工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应承担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
(六)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活动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
行存款”科目。
(八)支付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所发生的租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九)公司以现金与职工结算的股份支付,在行权日,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十)公司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职工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2221 应交税费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水利建设基金、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应交增值税;
2.未交增值税;
3.预交增值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
5.教育费附加;
6.地方教育费附加;
7.房产税;
8.土地使用税;
9.车船使用税;
10.印花税;
11.企业所得税;
12.水利建设基金;
13.个人所得税;
14.耕地占用税;
15.资源税;
16.契税;
17.土地收益金;
18.待抵扣进项税额;
19.代扣代缴境外所得税;
20.待认证进项税额;
21.待转销项税额;
22.简易计税;
23.暂估入库进项税额。
三、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本公司购进货物且允许抵扣的项目,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原材料”“工程物资”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交纳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公司按规定计算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水利建设基金等,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出售不动产计算应交的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的,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交的土地增值税,贷记本科目,同时冲销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实际交纳土地增值税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公司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2231 应付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利息。
二、应付利息的主要账务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将已到期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利息转入本科目,借记“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利息。
2232 应付股利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确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公司分配的股票股利,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关联单位;
2.非关联单位。
三、应付股利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应当根据通过的股利或利润分配方案,按应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公司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在实际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2241 其他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包括:
代收员工费、应付租金、应付滞纳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公司收取的保证金以及与有关单位发生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往来款项等。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级二级明细科目:
1.关联单位;
2.非关联单位;
3.个人;
4.班会费;
5.三供一业。
三、其他应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公司发生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项。
2341 上级拨入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分公司收到公司拨付开展经营活动的资金。
二、本科目按客商设置辅助核算。
三、上级拨入资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分公司收到公司拨付开展经营活动的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分公司归还资金时,编制相反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分公司收到公司拨付的尚未归还的资金。
2401 递延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二、本科目可按政府补助的项目设置明细科目。
三、递延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收到或应收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分配递延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科目。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在发生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未来期间,按应补偿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三)返还政府补助时,按应返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应在以后期间结转的政府补助余额。
2501 长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公司向其他公司(含关联公司)借款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级二级明细科目:
1.境内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2.境外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3.应付利息。
三、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在列报财务报表时,应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反映。
四、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是指因借款(仅包含长期借款、短期借款)而发生的利息、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因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包括手续费等。
本公司为购建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存货(建造合同)借款包括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专门借款通常具有标明用途的借款合同,相对于专门借款而言,一般借款通常没有特定用途。
(一)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并应当在资本化期间内,将其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
(二)一般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应当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Σ(所占用每笔一般借款本金×每笔一般借款在当期所占用的天数/当期天数)
(三)借款辅助费用及汇兑差额的处理
专门借款及一般借款所发生的辅助费用应当在购建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以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其后根据其发生额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上述资本化或计入当期损益的辅助费用的发生额,是按照实际利率法所确定的金融负债交易费用对每期利息费用的调整额。借款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购建固定资产使用外币专门借款在资本化期间,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汇
兑差额应予以资本化。除此之外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长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如存在差额,还应借记本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
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三)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借记或贷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2502 应付债券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将负债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分拆后形成的负债成份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级二级明细科目:
1.债券面值;
2.债券溢价;
3.债券折价;
4.应计利息;
5.利息调整。
三、应当设置“债券备查簿”,详细登记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票面利率、还本付息期限与方式、发行总额、发行日期和编号、委托代售单位、转换股份等资料。公司到期兑付,在备查簿中应予注销。
四、应付债券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发行债券,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债券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存在差额的,还应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项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的负债成份的面值,贷记本科目,按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贷记“资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债券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债券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票面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三)长期债券到期,支付债券本息,借记本科目、“应付利息”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股票,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余额,借记本科目,按其权益成份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科目,按股票面值和转换的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如用现金支付不可转换股票的部分,还应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偿还的长期债券摊余成本。
2701 长期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包括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等发生的应付款项,下级公司接受公司权益性或债权性资金拨款也通过本科目进行核算。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在列报财务报表时应重分类反映为“一年内到期的其他流动负债”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项目设置辅助核算。
三、长期应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购入有关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按期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下级公司接受上级公司权益性或债权性资金拨款,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计提债权性资金拨款利息时,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偿还债权性资金拨款的本金及利息时,借记本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应付未付的各种长期应付款项。
2702 未确认融资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应当分期计入利息费用的未确认融资费用。
二、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购入有关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期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余价值。
2703 租赁负债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作为承租人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租赁付款额;
2.未确认融资费用。
三、租赁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应当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贷记本科目;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借记“使用权资产”科目;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的差额,借记本科目。
(二)承租人在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时,应当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承租人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应当借记“租赁负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在租赁开始日后,承租人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算租赁负债的,当租赁负债增加时,应当按租赁付款额现值的增加额,借记“使用权资产”科目,按租赁付款额的增加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除下述(五)中的情形外,当租赁负债减少时,应当按租赁付款额的减少额,借记本科目,按租赁付款额现值的减少额,贷记“使用权资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应当按仍需进一步调减的租赁负债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
(五)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按缩小或缩短的
相应比例,借记本科目、“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差额借记或贷记“资产处置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承租人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2711 专项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取得政府拨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公司拨入的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在“长期应付款”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中央财政拨款;
2.以奖代补资金;
3.项目建设扶持资金;
4.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
5.其他。
三、专项应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公司收到项目拨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工程项目完工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对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上述资本溢价转增实收资本或股本,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转销的专项应付款。
2801 预计负债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各项预计的负债,包括对外提供担保、商业承兑票据贴现、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重组义务及环境污染治理等很可能产生的负债。
二、预计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由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重组义务产生的预计负债,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由产品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实际清偿或冲减的预计负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根据确凿证据需要对已确认的预计负债进行调整的,调整增加的预计负债,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的预计负债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确认尚未支付的预计负债。
2802 合同负债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关联单位;
2.非关联单位;
3.其他。
三、合同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
在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公司应当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该已收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司向客户转让相关商品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公司因转让商品收到的预收款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进行会计处理时,不再使用“预收账款”科目及“递延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已经收到的合同对价或已经取得的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金额。
29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
二、本科目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应有余额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确认,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应有余额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公司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应于购买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商誉,借记“商誉”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三)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4001 实收资本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投资者投入公司的资本。公司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金中,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所占的份额的部分,作为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在“资本公积”科目核算,不计入本科目。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级二级明细科目:
1.国家资本;
2.法人资本;
3.个人资本;
4.外商资本。
三、公司实收资本除下列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
(一)符合增资条件,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增资;累计实收资本超过已验证注册资本达到20%时,公司应及时进行验资,保证账面实收资本与营业执照所载注册资本相符。
(二)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
四、实收资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二)股东会决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经股东会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公司将重组债务转为资本的,应按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按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本公司股权的面值总额,贷记本科目,按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相应的实收资本或股本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的,应在行权日,按根据实际行权情况确定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科目,按应计入实收资本的金额,贷记本科目。
(五)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少注册资本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实有资本总额。
4002 资本公积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级二级明细科目:
1.资本(或股本)溢价;
2.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3.接受现金捐赠;
4.股权投资准备;
5.拨款转入;
6.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7.无偿调入(调出)固定资产;
8.其他资本公积。
三、资本公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将债务转为资本等形成的资本公积,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本科目等。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二)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科目或借记有关负债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为借方差额的,借记本科目,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科目。
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涉及的资本公积,比照上述原则进行处理。
(三)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处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还应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的相关金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的,应按照确定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在行权日,应按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
算确定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计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
(五)公司收到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同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六)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按所注销的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科目;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的,应按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按所注销的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的资本公积。
4003 专项储备
一、专项储备用于核算公司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以及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等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
二、专项储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等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本科目;提取费用时,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司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等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该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即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经提取尚未支出的专项储备。
4004 股本
一、本科目核算股东投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国有资本;
2.民营资本;
3.外商资本。
三、股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公司盈余公积转为股本,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所有者(包括原企业所有者和新投资者)投入。公司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公司在采用溢价发行股票的情况下,企业应将相当于股票面值的部分计入本科目,其余部分在扣除发行手续费、佣金等发行费用后计入“资本公积”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期末股本实有数额。
4101 盈余公积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法定公积金;
2.任意公积金;
3.补充流动资本;
4.储备基金;
5.企业发展基金;
6.利润归还投资。
三、盈余公积的主要账务处理
公司提取盈余公积时,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
公司经股东会决议,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科目。
公司经股东会决议,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公司经股东会决议,用盈余公积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股利”科目;用盈余公积分配股票股利或转增资本,应当于实际分配股票股利或转增资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的盈余公积。
4103 本年利润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二、本年利润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末结转利润时,应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分别转入本科目,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资产减值损失”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分别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资产减值损失”等科目。将“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科目,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净损失,作相反会计分录。
结转后本科目的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借方余额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
(二)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科目;如为净亏损,作相反会计分录,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104 利润分配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积存余额。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其他转入;
2.提取法定公积金;
3.提取任意公积金;
4.提取储备基金;
5.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6.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7.利润归还投资;
8.应付优先股股利;
9.应付普通股股利;
10.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11.未分配利润。
三、利润分配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
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盈余公积”科目。
应当分配给股东的利润,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股利”科目。
(二)公司按股东会批准的应转增的资本金额,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三)年度终了,公司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本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净亏损,作相反会计分录;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本科目的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科目年末余额,反映公司历年积存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4201 库存股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收购、转让或注销的本公司股份金额。
二、库存股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为奖励本公司职工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做备查登记。
将收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根据职工获取奖励股份的实际情况确定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科目,按奖励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
(三)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而要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转让库存股,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转让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为借方差额的,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科目。
(五)注销库存股,应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持有尚未转让或注销的本公司股份金额。
(四)成本类科目
5001 生产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本公司进行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污水处理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二、本科目按成本项目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三、生产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本公司进行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污水处理等发生的各项直接生产成本,借记本科目相关明细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二)当期生产成本明细科目应全部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5101 制造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生产单位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按费用项目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三、制造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生产单位发生的机物料消耗,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等科目。
(二)发生的生产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等职工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三)生产单位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四)生产单位支付的办公费、水电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发生季节性的停工损失,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当期制造费用明细科目应全部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5201 劳务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对外提供劳务发生的成本。
二、本科目可按提供劳务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公司发生的各项劳务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结转劳务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完成或尚未结转的劳务成本。
5301 研发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资本化支出;
2.费用化支出。
三、研发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二)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本科目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月)末,应将本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正在进行无形资产研究开发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
(五)损益类科目
6001 主营业务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在销售自来水、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等取得的收入。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供水销售收入;
2.工程收入;
3.污水收入;
4.流量仪表业务收入。
三、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根据收入报表等相关资料,按应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本科目,相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二)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051 其他业务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对外工程、材料销售、固定资产出租等取得的收入。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材料销售收入;
2.租赁收入;
3.对外工程收入;
4.仪表拆表收入;
5.其他收入。
三、其他业务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获得其他业务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等科目。
(二)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10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应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负债”等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处置交易性金融负债,应按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余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该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6111 投资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关联单位;
2.非关联单位;
3.计提减值准备。
三、投资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公司应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被投资单位在取得本公司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借记“应收股利”等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应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的,比照“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处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上述规定外,还应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的相关金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二)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投资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借记“应收利息”等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在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时,应将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6112 其他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应直接记入本科目的项目。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税费返还;
2.上市补助、奖励资金;
3.发行债券补助、奖励资金;
4.企业稳岗补贴;
5.运营补助;
6.建筑安装工程劳保调剂金;
7.项目扶持资金
8.以奖代补资金;
9.中央财政拨款;
10.其他。
三、其他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对于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在实际收到货应收时,或者将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分摊计入其他收益,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递延收益”等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二)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113 资产处置损益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子公司和业务除外)时确认的处置利得和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持有待售资产处置损益;
2.非持有待售资产处置损益。
三、资产处置损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出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在本科目核算。公司处置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按处置过程中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相关负债的账面余额,借记“持有待售负债”科目,按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持有待售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按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
(二)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301 营业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非货币性交易收益;
2.固定资产盘盈;
3.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4.罚款净收入;
5.政府补助;
6.其他。
三、营业外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确认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比照“固定资产清理”“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付账款”等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确认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利得,借记“银行存款”“递延收益”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公司取得的违约(滞纳)金、赔偿金净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公司接受捐赠,应按受赠资产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401 主营业务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从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结转而来的主营业务成本。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自来水销售成本;
2.污水处理业务成本;
3.工程成本;
4.流量仪表业务成本。
三、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当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明细科目应全部结转至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科目。
(二)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402 其他业务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发生的除主营业务成本以外的对外工程、材料销售、固定资产出租等各种成本费用支出。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对外工程成本;
2.材料销售成本;
3.租赁成本;
4.水池清洗;
5.管件加工;
6.移表拆表成本;
7.其他成本。
三、其他业务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发生的其他业务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404 税金及附加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经营活动发生的城市维护建设费、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城市维护建设费;
2.教育费附加;
3.地方教育费附加;
4.房产税;
5.土地使用税;
6.车船使用税;
7.印花税;
8.水利建设基金;
9.其他。
三、税金及附加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按照规定计算出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二)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601 销售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费用。
二、本科目按费用项目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三、销售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在营销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销售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
(二)公司发生的营销人员工资等职工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602 管理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二、本科目按费用项目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三、管理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支付的办公费、修理费、水电费、业务招待费、中介机构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公司发生的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行政管理部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四)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按规定摊销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五)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603 财务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为购建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按规定应予资本化的部分,不包括在本科目的核算范围内。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利息支出;
2.利息收入;
3.汇兑损益;
4.借款手续费
5.其他。
三、财务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发生的财务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债券”“长期借款”等科目。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差额,借记“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701 资产减值损失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3.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4.计提的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三、资产减值损失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的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
(二)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商誉等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设置相应的减值准备科目,比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三)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相关资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的,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6702 信用减值损失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计提《企业会计准备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金融工具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2.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3.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4.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5.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6.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三、信用减值损失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按规定计提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后,相关金融工具价值又得以恢复的,应在原已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做相反会计分录。
(二)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6711 营业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行政(含税务)罚款及滞纳金支出、合同违约金及赔偿金等。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固定资产盘亏;
2.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3.出售无形资产损失;
4.罚款支出;
5.捐款支出;
6.非常损失;
7.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8.赔偿金;
9.违约金;
10.公益救济性捐赠;
11.资产评估减值;
12.处置在建工程净损失;
13.扶贫支出;
14.其他。
三、营业外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确认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比照“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原材料”“应付账款”等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盘亏、毁损的资产发生的净损失,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6801 所得税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
1.当期所得税费用;
2.递延所得税费用。
三、所得税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资本公积”等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公司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比照上述原则调整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及有关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6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应当调整本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或上年实际数;公司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应当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
三、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经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第五章 会计报表格式本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会计报表的种类
1.对外报送财务报表
会计报表名称 | 编报单位 | 编报期 |
资产负债表 | 所有企业 | 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 |
利润表 | 所有企业 | 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 |
现金流量表 | 所有企业 | 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 | 所有企业 | 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 |
2.内部财务报表
除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外,内部财务报表还包括以下报表:
会计报表名称 | 编报单位 | 编报期 |
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 | 所有企业 | 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 |
销售费用明细表 | 所有企业 | 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 |
管理费用明细表 | 所有企业 | 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 |
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表 | 所有企业 | 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 |
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表 | 所有企业 | 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 |
供水生产费用汇总表、供水主要产品成本表 | 供水企业 | 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 |
污水生产费用汇总表、污水主要产品成本表 | 污水企业 | 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 |
凡应编制合并报表的,需按上述报表种类同时编制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并注明合并报表范围。
3.如财政部等相关部门颁布修订财务报表种类的,公司应结合实际需要,对财务报表的种类进行调整。
(二)财务会计报表的格式
1.对外报送财务报表
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格式按财政部等相关部门颁布的会计报表格式编制,如遇财政部等相关部门修订会计报表格式时,公司相应进行调整。
2.内部财务报表
内部财务报表格式详见EXCEL文件,公司可结合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第六章 会计报表附注格式
一、会计报表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
等。附注应当披露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相关信息应当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的项目相互参照。
二、会计报表附注格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列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一、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并经公司董事会审定后生效。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核算方法遇有与有关税法规定相抵触的,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按照有关税法规定计算纳税。
二、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