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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瑞技术: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5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3-008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PHUA LEE MING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含3位独立董事),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及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陈路南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律师发表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及《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文件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为保证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陈路南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及《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及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式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式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行权价格/授予价格和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资格、行权或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有关登记业务;

7、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参与资格,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与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未解除限售的权益继承事宜;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在与股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涉的其他事宜,但有关规定明确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0、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1、授权董事会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2、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13、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一致。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陈路南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4、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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