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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嘉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5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3-026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13日,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602.05万元(该金额为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为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公司将前述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流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7年6月2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17]996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8,787,18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74元,募集资金总额1,649,999,970.6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4,75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631,869.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624,618,100.77元,募集资金于2017年10月17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该事项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100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万元)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52,200.0052,200.0019,661.8118,657.74
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51,928.6038,427.0038,427.0035,524.58
安徽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7,981.967,981.967,981.964,632.87
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9,582.729,582.729,582.728,398.21
江苏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8,322.248,322.248,322.245,877.51
劲嘉智能化包装升级项目15,140.0015,140.0015,140.0014,601.19
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15,392.0015,172.0815,172.085,912.61
贵州省食品安全(含药品保健品)物联网与大数据营销溯源平台项目39,290.0018,174.00--
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18,174.0018,174.00
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30,000.0030,000.00
合计199,837.52165,000.00162,461.81141,778.71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本项目实施主体:菏泽中丰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厂房、改造综合楼、新增主要生产设备,其中新建厂房2栋、改造综合楼1栋,设备共计58(台/套),主要是BOPP生产设备、复合机及其他配套设备。

预计效益:本项目建设年产12,000吨新型BOPP薄膜及8,000吨复合纸材料项目,项目建成可实现规模化生产,有利于优化公司的包装原材料产品结构,延伸现有业务和市场,扩大公司收入规模,提高利润水平。本项目预计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为30,372.70万元(不含税),年均税后利润为3,335.87万元,项目预期效益良好(经济效益分析数据是公司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初步估算的结果,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

2、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投资金额为30,000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30,00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602.05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为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602.05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投资进度为100%,无需继续投入资金。

3、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及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谨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项目各个环节,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另外,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4、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计划

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602.05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为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并在上述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四、相关说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劲嘉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劲嘉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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