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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嘉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5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4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青山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于2023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于2023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23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23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23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指母公司)2022年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379,427,707.5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7,212,729.49元,本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1,332,214,978.01 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2,348,640,846.75元,本年分配上年度股利人民币505,929,141.90元。

1、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4月20日,公司按照相关规则编制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并予以披露;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届满日为2023年4月18日,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回购股份30,691,000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此,分红送股转增应

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

2、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会议同意回购注销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49,000股;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回购注销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000股;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同意回购注销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450,296股。前述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8,811,296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目前尚未完成注销程序。因此,分红送股转增应以公司扣除前述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

综上,公司2022年年度拟实施权益分派,预案为:

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及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股分派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监事会认为: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23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并能够有效执行,发挥内部控制在日常经营各项业务及各个环节中的管理作用,保障了公司健康运行及风险控制。公司《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实际运行情况。《关于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23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3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基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而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实施地点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3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恒天商业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关于恒天商业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进展情况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3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3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锁条件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不再具备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资格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本次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以5.37元/股的价格对8,450,29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3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锁条件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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