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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嘉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5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3-025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2022年度,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拟定为160万元,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7)2021年经审计总收入216,939.1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443.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9,646.66万元。

(8)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088.16万元,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

(2)3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建树,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年起为劲嘉股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晨,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劲嘉股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余宝玉,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劲嘉股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余宝玉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建树最近3年受到2次行政监管措施,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晨最近3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0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结果
李建树2020年4月30日行政监管措施湖北证监局对于当代明诚2018年年报审计执业项目相关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李建树2021年1月7日行政监管措施江西证监局对于神雾节能2019年年报审计执业项目相关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建树、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晨、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余宝玉不存在可能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60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众环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及评估,认为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胜任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在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能够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办事,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勤勉高效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情况: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拟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材料,认为:中审众环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与投资者保护能力,

具备独立性。中审众环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内控控制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本次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2023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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