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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立股份:关于完成项目投资并退出合伙企业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5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项目投资并退出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合伙企业概述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新余科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东莞粤科鑫泰五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于2019年5月29日签订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金额1,000万元。合伙企业将专项投资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东莞市鼎通精密五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通科技”)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关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二、退出的原因及方式

因合伙企业所投项目鼎通科技的股票已全部售出并已完成项目的清算。截至目前,合伙企业已完成投资本金退回及所投项目投资收益分配,公司累计收到合伙企业支付的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共计4,441.92万元。

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决定投资收回后不再继续投资,并以出资份额转让方式退出合伙企业。

三、退出的情况说明

公司与周振清签署了《新余科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出资份额转让协议》,将1,000万元出资份额转让给周振清,转让金额为0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退出合伙企业。本次出资份额转让退出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3年4月13日,公司收到新余科泰发来的《公司变更通知书》,关于本次出资份额转让退出合伙企业的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成。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退出新余科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项目的投资收益已在各报告期内根据期末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当期损益。鉴于合伙企业所投项目鼎通科技的股票已全部售出,公司全部收回对应的投资本金及收益后退出合伙企业,符合原合伙协议的约定以及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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