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3-013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票质押及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第一大股东樟树市和泰安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樟树市和泰安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泰安成”)的《关于股票质押的告知函》及《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告知函》,获悉公司股东和泰安成办理了部分股票质押及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业务,具体如下:
一、股票质押及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票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和泰安成 | 是 | 2,000,000 | 0.97% | 0.17% | 否 | 否 | 2023.4.11 | 2024.4.11 | 辽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偿还债务 |
合计 | -- | 2,000,000 | 0.97% | 0.17% | -- | -- | -- | -- | -- | -- |
注:本次质押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延期质押股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延期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和泰安成 | 是 | 57,039,900 | 27.65% | 4.78% | 否 | 否 | 2023.4.14 | 2024.4.16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资金用于和泰安成业务周转 |
104,379,900 | 50.60% | 8.76% | 否 | 否 | 2023.4.14 | 2024.4.16 | ||||
合计 | -- | 161,419,800 | 78.25% | 13.54% | -- | -- | -- | -- | -- | -- |
注:本次延期质押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和泰安成本次延期质押的部分股份是针对和泰安成于2017年10月18日及2017年11月3日所质押(及其补充质押)的161,419,800股的延期质押,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发布的《公司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2017年11月6日发布的《公司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4)、2018年2月8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2018年4月23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办理股票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2018年6月11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办理股票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2018年6月21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办理股票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2018年10月20日发布的《公司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及部分股票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68)、2018年11月06日发布的《公司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及部分股票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2019年10月22日发布的《公司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2020年4月20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2020年10月16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2020年11月18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2021年1月18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和2021年3月18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8)、2021年5月18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2021年7月2日发布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2021年7月3日发布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2021年8月19日发布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2022年3月21日发布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和2023年3月18日发布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和泰安成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和泰安成 | 206,278,976 | 17.30% | 161,419,800 | 163,419,800 | 79.22% | 13.71% | 0 | 0 | 0 | 0 |
合计 | 206,278,976 | 17.30% | 161,419,800 | 163,419,800 | 79.22% | 13.71% | 0 | 0 | 0 | 0 |
三、股东股份质押及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其他说明情况
1、本次业务为股票质押及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业务,融资用途为和泰安成偿还债务及业务周转使用,和公司生产经营无关。
2、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半年内到期的质押情况 | 一年内到期的质押情况 | ||||||
累计质押股数 | 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对应融资余额(元) | 累计质押股数 | 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对应融资余额(元) | |
和泰安成 | 0 | 0 | 0 | 0 | 163,419,800 | 79.22% | 13.71% | 352,900,000 |
还款资金来源 | -- | 和泰安成自有资金及其实际控制人霍斌先生自有资金 | ||||||
资金偿付能力 | -- | 和泰安成所拥有的资产总额大于负债总额,且其实际控制人霍斌先生控制企业超过十余家,是伊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有着比较雄厚的资金实力,因此,和泰安成有较好的资金偿付能力。 |
3、和泰安成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目前,和泰安成股份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方面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相关资料。
2、樟树市和泰安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股权质押告知函。 3、樟树市和泰安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