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晨光科技进入创新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发布2023年第二批创新层进层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3〕146号),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晨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疆晨光科技”)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规定的创新层进层条件,自2023年4月17日调入创新层。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