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5 证券简称:伊之密 公告编号:2023-013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3年4月3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远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甄荣辉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了《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主要内容为2022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将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把年报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2023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
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基本情况、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等。
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起
草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主要内容为2022年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回顾、公司2022年各项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经营目标及计划。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79,894,446.2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5,457,084.61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21.43 %。公司依据上述审计报告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74,248,118.99元,按照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424,811.9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05,457,084.61元。母公司2022年度拟以468,607,0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及风险防范能力,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目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和评价,并起草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起草了《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主要内容为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的同时,在经济、社会、环
境、公司治理等方面开展的工作。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综合考虑与筛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并且能够按时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且具有良好的声誉。
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长决定其2023年度审计费用。
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申请等值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1.5亿票据池融资额度,以票据质押为担保方式),授信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无需担保,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分支机构申请等值人民币4.1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无需担保,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分支机构申请共用等值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敞口额度4亿元),含7亿元集团票据池融资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无需担保,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及子公
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及其境外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6.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不含项目贷款额度),其中4.7亿元为敞口授信额度,2亿元为非敞口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公司在敞口授信额度内使用无需担保,子公司在敞口授信额度内使用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非敞口授信额度办理业务,可在中国银行顺德分行开立对应业务保证金账户,并就业务提供保证金质押,与中国银行顺德分行签订《保证金质押总协议》。
5、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及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境外分行申请等值美元3900万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无需担保,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由公司按贷款金额110%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无需担保,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7、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2亿元为敞口授信额度,1亿元为低风险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无需担保,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8、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申请等值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无需担保,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9、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及缔结外汇金融衍生交易合同,授信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无需担保,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0、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申请等值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无需担保,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使用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1、为满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印度先进成型拟向印度工业信贷投资银行(ICICI Bank),申请等值卢比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60个月,在授信额度内使用由伊之密精密机械(香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有关申请授信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参股公司江西江工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江工”)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拟向金融机构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公司持有江西江工34%的股权,钟镇涌持有江西江工40.02%的股权,应增汉持有江西江工22.68%的股权,李培持有江西江工3.3%的股权。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江西江工提供3,4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余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为江西江工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江西江工拟向金融机构为项目宜春经开区春一路28号地块申请项目贷款,融资本金不超过2亿元,期限不超过60个月,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江西江工提供6,8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余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为江西江工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上述有关担保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日常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江西江工及其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向江西江工及其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及加工服务、公司及子公司向江西江工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并提供加工服务等业务。公司持有江西江工34%
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江西江工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1.5亿元,实际发生额为50,169,430.45元。2023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1.5亿元。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金融衍生产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从事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投资的情况。上述投资额度可以在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12个月内灵活滚动使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从事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的资金与公司国际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公司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单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每年额度累计发生额不超过7.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36个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监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如下:
(一) 非独立董事薪酬
目前,公司所有非独立董事均在公司任职,其2023年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董事津贴。其中,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依据其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行使的经营管理职能、岗位职能及绩效考核情况等确定;董事津贴为人民币5万元/年(税前)。
(二)独立董事津贴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因参加公司董事会以及其他按《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三)监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其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监事津贴。其中,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依据其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行使的经营管理职能、岗位职能及绩效考核情况等确定;监事津贴为人民币5万元/年(税前)。
不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及不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监事只领取监事津贴,监事津贴为人民币5万元/年(税前)。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监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0票,同意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7)》
为了明确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的股利分配政策,增加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具体分配政策进行监督,公司制定《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7)》。
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 35 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 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 并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了及时审议上述需要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23年5月23日,召开时间为下午2:00,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