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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建设: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5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3-020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65,877.7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总额超过对应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2016〕904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的方式向7家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0,865,603

股,每股发行价为价人民币4.39元,募集资金总额2,549,999,997.1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0,871,910.61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6年9月19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82号)。根据公司于2016年09月28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用于台州腾达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额 (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万元)调整后拟投入额 (万元)
1台州腾达中心项目253,175200,000197,087.19 [注1]
2补充流动资金55,00055,00055,000
合 计308,175255,000252,087.19

[注1]:因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所需金额,台州市腾达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总额由200,000.00万元调整为197,087.1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之后的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净额)。

二、本次募集资金管理与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于2016年9月21日、2016年9月26日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开户银行就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资金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于募集资金到帐后及时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万元)备注
台州银行510000635800118152.36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建行台州路桥支行330501665900000000501146.07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浦发银行台州分行8101015510000053316.07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中行台州市路桥区支行39617164103035.6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华夏银行台州支行1445000000052368627.59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合 计-1377.70-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87,480.58万元,各募投项目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 ①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②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 ③节余募集资金总额 ④=①-②+③
台州腾达中心项目[注1]200,000197,087.19 [注2]132,480.581,271.0965,877.70 [注3]
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55,00055,00055,000--
合 计255,000252,087.19187,480.581,271.0965,877.70

[注1]:台州腾达中心项目已于2020年12月21日完成竣工验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2023年3月完成决算审核。[注2]:因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所需金额,台州市腾达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总额由200,000.00万元调整为197,087.1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之后的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净额)。[注3]:节余募集资金中的64,500万元处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的状态,且其中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11,319.86万元。该数据为截至2023年3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一方面是由于项目材料采购全面纳入公司供应商范围,采用集中议价方法,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

直接降低了原材料成本;另一方面,项目部分商业用房的内装饰根据业主要求,由业主与装饰公司直接沟通及结算,既满足了业主的个性化需求,又大幅降低了项目的建造成本。与此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台州腾达中心项目”已完成结算,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尚未支付的尾款因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公司承诺在该部分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以自有资金予以支付。具体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将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随之终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该事项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腾达建设本次对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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