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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建设: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5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3-022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3年4月27日-2023年4月28日期间(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张湧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独立董事张湧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张湧:男,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复旦大学金融学专业,经济学博士。曾任浙江省台州市发改委副主任,浙江省人民政府

研究室副处长,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副局长,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管委会副主任,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政策研究局局长,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研究室主任,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委、审计责任人。现任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兼任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股份代持等代他人征集的情形。征集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及其直系亲属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公司拟于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 体 内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4)。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序号议案内容
1《关于<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张湧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对该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为:截止2023年4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期限:2023年4月27日-2023年4月28日期间(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征集对象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ⅰ.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ⅱ.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ⅲ.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视为无效。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收件人: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676弄31号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电话:021-6840690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形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7.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8、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该等文件是否

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张湧2023年4月15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湧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非累计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征集人仅就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征集投票权,若委托人同时明确对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由征集人按委托人的意见代为表决;委托人未委托征集人对其他提案代为表决的,由委托人对未被征集表决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委托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表决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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