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乌鲁木齐景嘉合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景嘉合创”)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展期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原质押到期日期 | 展期购回后到期日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用途 |
乌鲁木齐景嘉合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9,225,000 | 2022年4月13日 | 2023年4月13日 | 2024年4月12日 | 否 | 否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1.50% | 2.03% | 融资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喻丽丽 | 133,450,847 | 29.32% | 0 | 0% | 0.00% | 0 | 0% | 0 | 0% |
曾万辉 | 18,457,347 | 4.06% | 4,300,000 | 23.30% | 0.94% | 0 | 0% | 0 | 0% |
乌鲁木齐景嘉合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000,000 | 3.30% | 10,725,000 | 71.50% | 2.36% | 0 | 0% | 0 | 0% |
合计 | 166,908,194 | 36.67% | 15,025,000 | 9.00% | 3.30% | 0 | 0% | 0 | 0% |
注:上述情况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公司总股本截至2023年4月13日的总股本455,172,604股计算。景嘉合创基于自身财务安排,对前期已质押股份办理质押展期业务,未形成新的股份质押,景嘉合创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可控。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乌鲁木齐景嘉合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质押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若后续出现相关风险,上述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等措施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可能出现的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备查文件
1、股票部分质押展期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