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百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5

- 1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经了解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2023年度与鑫陆建设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经审阅相关交易背景及关联方资料,我们认为相关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需要,具体合作时交易各方将遵循市场行情,以市场价格为交易定价基础,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张 榕赵仕坤魏志华
2023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