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百集团: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5

- 1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管职权和职责。现将2022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涉及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12022年 4月20日第十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1) 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2)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3)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 关于2022年度与鑫陆建设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 关于2022年度与玛丝菲尔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参与竞买额度的议案 10)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2022年 4月28日第十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1)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32022年 5月12日第十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

1) 关于转让部分仓储物流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2) 关于对拟转让的仓储物流子公司继续提供担保的议

3) 关于对拟转让的仓储物流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42022年 8月24日第十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1)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 2 -

52022年 10月25日第十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1)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62022年 11月28日第十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1) 关于东百城蔡塘店经营调整的议案
72022年 12月5日第十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2022年 12月29日第十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1) 关于2022年度与名轩装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监事会年度履职主要意见

(一)公司依法独立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议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议案及决议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遵守监管要求及公司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职,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及财务报表,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完备、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公司定期报告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 3 -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等重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仓储物流业务相关交易进行审核后认为:该交易符合公司仓储物流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可整合公司现有资源,进一步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且相关交易定价公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披露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会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持有的佛山睿优仓储有限公司、天津兴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股权为限为上述两家参股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系为满足参股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上述参股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将提供抵押、质押等多种方式担保,整体担保风险可控;此外,根据嘉兴大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交易安排,公司拟继续为出表后的嘉兴大恩提供担保,实质是对原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延续,非新增担保事项,且交易对方亦提供了反担保等保障措施。嘉兴大恩股权转让的交割手续于2022年6月完成,公司原对其提供的担保转为对外担保,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担保已解除。

(七)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要求,建立并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推动相关规则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

- 4 -

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真实性,保障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的意见

2022年,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并在历次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披露前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备案管理,可在制度和程序等方面有效防范内幕交易,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提高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强化日常监督工作,认真完成各项监督评价活动。同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经营、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