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5,491,966.2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其他相关规定,按2022年度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549,196.62元,余下未分配利润58,942,769.61元,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540,290,250.29元,扣除2021年度权益分派55,173,106.80元,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544,059,913.10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551,731,068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3,103,864.0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本次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其他说明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知情人的范围,告知相关知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和严禁内幕交易,对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