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4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3年4月14日下午15:3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4)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
(5)主持人: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6)列席人员: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南京诚志、诚志永清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诚志”)、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永清”)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同意子公司南京诚志、诚志永清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中,南京诚志可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诚志永清可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北京诚志永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诚志永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诚志永华”)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同意北京诚志永华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平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6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子议案 | 银行名称 | 拟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亿元) |
(1)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3 |
(2)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3 |
合 计 | 6 |
上述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事项。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诚志生物工程投资建设多功能车间及原料药车间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诚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投资3.5亿元在江西鹰潭国家级高新区投资建设多功能车间及原料药车间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诚志生物工程投资建设多功能车间及原料药车间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