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4月13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1519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李汉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职工监事周世芳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洪莲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