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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钢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5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7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在宁波北仑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利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监事会发表独立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该报告及其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9,843,011.34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26,013,017.37元,加上2022年年初转入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934,605,107.28元,减去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金额844,297,270.75元,减去2022年母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12,601,301.7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3,719,552.17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77,189,0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8,859,454.15元(含税)。如在公司利润分配预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2022年度拟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68,859,454.15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5.19%。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现状及未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分红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已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达成,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及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了表决。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市场规则及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市场规则及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即将届满,需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担任,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公司监事会提名朱利剑先生、钟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经股东大会选举后,产生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一并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公司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本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前,与会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对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进行监督。董事会成员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监事会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4月15日

附朱利剑先生、钟琦先生简历

朱利剑,男,1975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部考核管理科科长、副部长、部长助理,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纪委书记,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等职务。现任浙江钢联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钟琦,男,1986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审计师。曾任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审部审计室副主任、主管,综合办公室综合科主管,审计部副部长,综合监督室、监事服务中心、风控办副主任,温州杭钢水务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现任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巡察办副主任(主持工作),浙江富春物贸中心有限公司监事,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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