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9 证券简称:王府井 编号:临2023-014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中持续、必要的业务,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白凡、尚喜平、周晴、杜建国、郭芳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万元) | 报告期内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下属企业 | 230 | 158.16 | 0.02 | 不适用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北京紫金世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440 | 0.00 | 0.00 | 受特殊因素影响,装修工程尚未完工,项目尚未开业 |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下属企业 | 200 | 198.15 | 0.04 | 不适用 | |
太原巴黎春天百货有限公司 | 500 | 488.80 | 0.11 | 不适用 | |
物业租入租出 |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下属企业(出租) | 1,620 | 1,395.39 | 1.00 | 不适用 |
北京王府井东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租) | 135 | 127.99 | 0.06 | 不适用 | |
太原巴黎春天百货有限公司 (承租) | 1,000 | 949.72 | 0.43 | 不适用 | |
西安王府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400 | 2,380.95 | 1.07 | 不适用 | |
北京紫金世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承租) | 3,300 | 0.00 | 0.00 | 受特殊因素影响,装修工程尚未完工,项目尚未开业 | |
北京燕莎中心有限公司(承租) | 8,800 | 8,359.49 | 3.76 | 不适用 | |
合计 | 18,625 | 14,058.65 | - | -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万元) | 报告期内实际执行的存款/贷款利率及存款/贷款额度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金融服务 |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新协议)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700,000 | 存款利率0.525%-3.50%,报告期内单日最高存款余额为626,430万元 | 不适用 |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新协议) | 不超过300,000 | 贷款利率3.25%-3.40%,实际发生额17,000万元 | 不适用 | |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原协议) | 日均存款限额不超过上一年合并口径货币资金的30% | 日均存款额为434,807万元 | 不适用 | |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综合授信-原协议) | 不超过20,000 | 17,000万元 | 不适用 |
(三)2023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和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第一季度与关联人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万元)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出售商品/提 |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 | 230 | 0.02 | 52.18 | 不适用 |
供劳务 | 下属企业 |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北京紫金世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220 | 0.03 | 0.00 | 预计四季度开业 |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下属企业 | 700 | 0.11 | 156.71 | 不适用 | |
物业租入租出 |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下属企业(出租) | 1,600 | 0.79 | 390.96 | 不适用 |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下属企业(承租) | 4,200 | 2.41 | 1,026.34 | 不适用 | |
北京紫金世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承租) | 2,020 | 1.16 | 0.00 | 预计四季度开业 | |
北京燕莎中心有限公司(承租) | 6,000 | 3.44 | 1,500 | 不适用 | |
合计 | 14,970 | - | 3,126.19 | -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万元) | 计划执行的存款/贷款利率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金融服务 |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700,000 |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在法定范围内浮动且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本公司提供同期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 不适用 |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综合授信) | 不超过300,000 | 不高于本公司及子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 不适用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首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企业名称: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住所:北京市通州区颐瑞东里2号楼10层1002法定代表人:宋宇注册资本:442523.230000万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受市政府委托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项目投资;饭店管理;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服务;房地产项目开发;商品房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首旅集团90%股份,北京市财政局持有首旅集团10%股份。
首旅集团持有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酒店”)
34.47%股权,持有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聚德”)43.67%股权,持有北京王府井东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王府井东安”)100%股权,持有北京东来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来顺”)100%股权,持有中国康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辉”)51%股权,持有北京展览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展”)100%股权,间接持有北京国际度假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度假区”)36.35%股权,间接持有太原巴黎春天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巴黎春天”)65%股权,间接持有西安王府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王府井物业”)65%股权,本公司与上述公司因同受首旅集团控制存在关联关系。
(二)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首旅集团投资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8号9层法定代表人:郭永昊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十二)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
股东情况:首旅集团持有其56.6352%股权,本公司持有其25%股权、全聚德持有其12.5%股权,首旅酒店持有其5.8648%股权。
由于本公司、全聚德、首旅酒店、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同受首旅集团控制,根据上市规则规定,首旅集团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为日常关联交易。
(三)北京紫金世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紫金置业)
法定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霞公府街3号地下一层106号法定代表人:高飞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住宿;游泳馆;餐饮服务(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以上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物业管理;境内旅游业务;销售食品;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酒店管理、企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商业咨询;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出租商业用房;以下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打字复印,销售工艺品、日用品,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销售鲜花、礼品;洗衣代收;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汽车);摄影服务;技术推广服务。股东情况:首旅集团持有其76%股权。首旅集团持有紫金置业76%股权,持有本公司32.84%股权,本公司与紫金置业同受首旅集团控制,该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四)北京燕莎中心有限公司(简称燕莎中心)
法定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50号法定代表人:左祥注册资本:33,897.91万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出租客房、公寓、写字楼、商业设施;经营风味餐厅;经营会议室、展览厅、康乐服务设施;提供收费停车服务。
股东情况:首旅集团持有其100%股权。首旅集团持有燕莎中心100%股权,持有本公司32.84%股权,本公司与燕莎中心同受首旅集团控制,该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首旅集团其他下属企业
1. 公司下属门店为首旅集团其他下属企业提供劳务或出售商品首旅集团下属全聚德、东来顺等租赁本公司旗下部分门店物业开展经营业务,公司为其提供服务。合作条件均按照当地市场同类合作条件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相关关联方上述交易类型金额合计不超过230万元。
2.公司下属门店出租物业给首旅集团其他下属企业首旅集团下属全聚德、东来顺、如家酒店、北展、康辉等公司租赁本公司旗下部分门店物业开展经营业务,王府井东安承租本公司位于王府井大街部分房屋作为办公使用,公司预计2023年度从上述公司取得租金收入不超过1,600万元。
3. 公司下属子公司从首旅集团其他下属企业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公司下属子公司从首旅集团下属全聚德、东来顺、北展、环球度假区等公司,合作条件均按照当地市场同类合作条件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相关关联方上述交易类型金额合计不超过700万元。
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承租首旅集团其他下属企业物业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租赁首旅集团下属子公司王府井东安、环球度假区、太原巴黎春天、西安王府井物业持有的部分物业开展经营业务,合作条件系综合考虑历史原因、人工成本、市场条件等多方面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2023年租金预计不超过4,200万元。
(二)首旅集团财务公司
2022年6月,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首旅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同意首旅集团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服务、结算业务和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本次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中约定,公司及子公司在首旅集团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三)紫金置业
2021年12月,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与紫金置业签署租赁合同,承租其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301号的商业项目的地下二层至地上七层的部分区域用于经营购物中心,总租赁期限为10个租赁年度。合作条件按照当地市场同类合作条件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各自然年度租金计算采取固定租金加提成租金方式计租。自第三年起每逢单数租赁年度固定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增长5%,租金调增后一个租赁年度按前一年度标准执行。装修期为自租赁合同签署后施工改造开始之日起7个月,最长不超过11个月。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装修期延长2023年租金预计不超过2,020万元。同时,紫金置业为门店提供物业服务,物
业管理费标准为863万元/年,自计租日起计算。考虑装修期因素,2023年物业费预计不超过220万元。
(四)燕莎中心
1988年9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燕莎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北京市友谊商业服务总公司与燕莎中心签订《北京燕莎中心第二友谊商店租赁合同》,其后签订相关补充协议,燕莎中心将位于朝阳区亮马桥的39,958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北京燕莎友谊商城有限公司(为北京新燕莎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0%股权的子公司)使用,用于经营百货门店,由北京燕莎友谊商城有限公司实际履行合同并缴纳租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已到期,门店尚在正常经营,暂不受租赁合同到期影响。目前公司正在与燕莎中心就新租赁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协商,尚未签署正式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正式签署前,暂按500万元/月标准计收租金,以此计算2023年租金预计不超过6,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产生。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相关重大租赁和金融服务交易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上网公告附件
1.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