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2023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3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产生。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为合营公司提供借款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为佛山王府井紫薇港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为佛山王府井紫薇港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夏执东 金 馨
王 新 杜建国
吴 刚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