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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日电子: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5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22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檀少雄先生、林丰先生、林家迟先生组成,林家迟先生于2023年1月17日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2023年3月2日补选陈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檀少雄先生及林丰先生为独立董事,檀少雄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及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所有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并签署了会议决议或书面意见。具体的会议召开时间和议程如下:

1、2022年1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3)《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5)《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公司2021年度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8)《公司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9)《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1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

总结报告》。

3、2022年8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4、2022年10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关于2022年1-9月份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2022年度审计开始之前,我们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以沟通函、督促函和见面会等方式,积极地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审计部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各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协调。在审计服务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操守良好,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所以我们向董事会建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同时我们审核了审计费用和聘用条款,发现公司实际支付的审计费用与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相符,聘用条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指导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等较为完善的治理制度,形成了较为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计划的可行性,并督促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实施。我们审阅审计部提交的内部控制自评报告,评估内审工作的结果,指导内审部门的有效运作。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或重要缺陷,因此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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