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20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日电子”)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 机构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1日起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9日,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5、 首席合伙人:林宝明先生
6、人员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1名、注册会计师32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2人。
7、最近一年业务信息: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2,044.7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595.84万元,证券业务收
入 21,407.04万元。2022年度为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9,085.74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0家。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二) 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卓良,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5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1995年开始为福日电子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视瑞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柯雪梅,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4年开始为福日电子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敏,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20年成为事务所合伙人,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招标股份、科前生物、兴森科技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对福日电子2022年度审计项目收费共计122.38万元(其中:
年报审计费用77.3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5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相关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同意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在工作中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2年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我们认
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规、充分、恰当。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上述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