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1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上午9时30分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7人,实际参加表决7人,分别为王进军、王武军、程刚、刘大成、王竞达、曹跃云、孙蓟沙,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华瑞”)因2022年度受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影响,部分项目的实施进展及产品验收工作未能及时按照计划时点完成,影响收入确认进度,使得中电华瑞未能实现预期净利润。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中电华瑞原股东朱珠、朱万里、刘江舟、江善稳和郭玉峰(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方”)2022年度触发补偿条款,需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按照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订的《关于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业绩承诺方需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5,894,399.17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以上有关内容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