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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4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30007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审核机构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相关审核问询问题(详见附件)。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通过临时公告的方式及时披露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并在披露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该事项能否通过审核、注册以及最终通过审核、注册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附件:

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3〕030007号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我所重组审核机构对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大地海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如下审核问询问题。

1.经核,2022年5月18日,本次收购标的浙江虎哥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实际控制人唐伟忠要求标的资产供应商杭州帅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帅都建筑)将其侄子(女)和标的资产副总经理的4套房子约200万元装修费,计入标的资产子公司虎哥(新昌)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昌虎哥)的装修费中;2022年7月11日,标的资产及其子公司新昌虎哥同时向帅都建筑支付工程款,分别为110.51万元、111.61万元,次日,标的资产实际控制人张杰来收到帅都建筑员工林芹转账20万元。

请上市公司结合相关工程款的实际用途和标的资产相关会计处理及依据,补充披露上述事项是否构成标的资产实际控制人对标的资产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如是,进一步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解决情况,以及截至目前是否仍存在非经营资金占用情形,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上市公司关注重组申请受理以来有关该项目的重大舆情等情况,请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情况中涉及该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核查,并于答复本审核问询函时一并提交。若无重大舆情情况,也请予以书面说明。

请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对问询函的回复,回复内容需通过临时公告方式披露,并在披露后通过我所并购重组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本问询函要求披露的事项,除按规定豁免外应在更新后的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补充,并以楷体加粗标明;要求说明的事项,是问询回复的内容,无需增加在重组报告书中。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在本次问询回复时一并提交更新后的重组报告书。除本问询函要求披露的内容以外,对重组报告书所做的任何修改,均应报告我所。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及证券服务机构等相关主体对我所审核问询的回复是重组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及证券服务机构等相关主体应当保证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

上市公司应严格按照《重组审核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问询意见回复并将回复文件通过我所审核系统提交。如不能按照《重组审核规则》规定的问询回复时限披露的,应当至迟在期限届满前2个工作日向我所提交延期问询回复申请,经我所同意后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未能及时提交问询回复的原因及对审核事项的影响。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3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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