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监高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公司董事张海川先生、监事李小龙先生、胡勇先生和财务总监黄敏女士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部分公司股份。
2023年2月13日,公司收到张海川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张海川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1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2023年4月13日,公司收到监事李小龙先生、胡勇先生、财务总监黄敏女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2023年4月12日,李小龙先生、胡勇先生、黄敏女士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人员的减持计划都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李小龙先生、胡勇先生、黄敏女士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