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尽心尽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列席了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议了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会议相关资料,就相关议案同与会董事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结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提出了相关合理建议,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科学、正确决策出谋划策,尽到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地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2年度,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 | 列席股东大会 |
郑春燕 | 7 | 7 | 0 | 0 | 3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赋予地职责,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就公
司各类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严格核查后,秉承严谨的态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2年度,本人发表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的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届次 | 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2年4月20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同意 |
2022年4月26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 同意 |
2022年6月30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参股湖南凌翔磁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2.《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同意 |
2022年7月29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关于公司调整对外投资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2022年8月18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3.《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2022年10月12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3.《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同意 |
2022年10月27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为公司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2022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开展日常工作,审议相关议案,对公司定期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及未来的发展规划等各方面事项提供了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支持。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参加相关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等相关议案。在财务审计方面,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审计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核,与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协商沟通,共同确定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计划,并督促会计师按计划提交报告。同时,本人还听取了公司相关负责人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工作汇报,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持续跟踪和关注,并与会计师就审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强化了董事会决策功能。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参加相关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本人协同其他委员,结合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工作态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各项关键数据,对公司董事和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评,并制定了其2022年度的薪酬标准,同时对公司现有薪
酬制度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作为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参加相关会议,审议相关议案。2022年度,本人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等事项进行了持续跟踪关注,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时间,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了解与核查,并提出了建议,确保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同时,本人还将最新外部市场环境及行业动态与公司管理层及时分享,协助公司据此调整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足。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相关工作
2022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防止公司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有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保持与公司管理人相关人员的沟通与交流,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状况。
本人认真审阅公司历次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特别是有关年度审计、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我们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向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询问,了解具体情况,认真谨慎地发表独立意见,从而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另外,为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我们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保证公司各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同时关注并反映中小投资者诉求,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六、其他工作
1. 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出现;
2. 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重大事项提出重大异议;
3. 未有提议解聘外部审计机构或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出现。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对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以下无正文)
郑春燕(签字):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