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一、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时科技”)于2023年3月24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决定停止全资子公司四川金时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时印务”)的印刷生产业务。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84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在2023年4月4日前就金时印务停产的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公司在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于2023年4月7日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回复,发布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五)项规定: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因金时印务停产导致主营业务受到严重影响。目前,公司仍具有生产经营的能力,且预计能在三个月内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二、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
金时印务停产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积极寻找解决方法,目前,公司拟对金时印务生产设备进行处置,将闲置厂房对外出租。同时,公司正在洽谈镭射膜、镭射纸等业务来改善公司营业收入,并加快新产业的孵化,为公司提供新的业绩增长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风险提示
1、若公司在未来三个月内仍不能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