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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轴承: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3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1日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伟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订<损失补足协议书>的议案》。

由于公司持有的成都岑宏佾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份额可能存在减值风险,考虑到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以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拍卖合伙企业份额的形式处置该笔资产。在上述合伙企业份额向社会公众拍卖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华先生将以货币资金补足由于处置合伙企业份额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因公开拍卖流程耗时较久,为尽量减少对长盛轴承的不利影响,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华先生拟与公司签署《损失补足协议书》,按照公开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0元的最坏假设,以自有货币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全额补足公司处置标的财产份额的或有损失(以下简称“全额补偿意向金”)。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华先生将于《损失补足协议书》生效后且不晚于2023年4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年报上传日)前以货币资金方式向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全额补偿意向金。

如标的财产份额公开拍卖的成交价格(以下简称“成交价格”)金额大于人民币0元,

则公司应自收到成交价格对应价款之日起30日内将全额补偿意向金中等值于成交价格的部分金额返还给孙志华先生指定银行账户。

公开拍卖成交(以拍卖确认书所在成交日期为准)或经双方确认流拍并停止公开拍卖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华先生支付至公司的全额补偿意向金与成交价格(如有)的差额即刻确认并转化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华先生就公司处置标的财产份额向公司支付的专项补偿金(以下简称“专项补偿金”,专项补偿金=全额补偿意向金-成交价格)。该等专项补偿金为股东捐赠,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华先生不可单方面撤回或撤销该等专项补偿金。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损失补足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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