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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澳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4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25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064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80人
2022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5.01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1.78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9.01亿元
2022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612家
审计收费总额6.32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58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亚太药业、天健、安信证券年度报告部分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未统计一审判决天健在投资者损失的5%范围内承担比例连带责任,天健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投资者罗顿发展、天健年度报告未统计案件尚未开庭,天健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投资者东海证券、华仪电气、天健年度报告未统计案件尚未开庭,天健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伯朗特机器人 股份有天健、天健广东分所年度报告未统计案件尚未开庭,天健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限公司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姓名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志维2005年2003年2005年2018年水晶光电、新澳股份、电光科技、宁波联合、蓝特光学、威星智能、新亚电子、杭州路桥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志维2005年2003年2005年2018年水晶光电、新澳股份、电光科技、宁波联合、蓝特光学、威星智能、新亚电子、杭州路桥
沈晓燕2013年2009年2013年2018年新澳股份、雅艺科技、威星智能
卢玲玉2015年2012年2015年2022年若羽臣、南网能源、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浩云科技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计费

2022年财务审计报酬为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25万元,两项合计为105万元。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与上一期相同。审计定价综合考虑资产总额、审计工作量及人力资源成本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具备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对此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提供专业的服务。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按进度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公司聘任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年4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核之日止。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协商决定。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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